傷寒

卷十五·厥陰經症 (6)

1吐蛔

【綱】仲景曰:厥陰之為病,消渴,氣上撞心,心中疼熱,飢而不欲食,食即吐蛔。下之,利不止。

【目】朱肱曰:此是厥陰症。或病人有寒,復發其汗,胃中冷;及因發汗後身熱,重發其汗,胃中虛冷,故吐蛔。先用理中丸,次烏梅丸。

龔信曰:傷寒有不必厥逆,但吐蛔者;雖有大熱,忌下涼藥。犯之必死。蓋胃中有寒,則蛔不安其所而上膈,大凶之兆也。急用理中湯,加烏梅二個,川椒十粒,煎服。待蛔定,卻以小柴胡湯退熱。

李中梓曰:吐蛔而渴,理中湯加大黃入蜜利之。

陶華曰:吐蛔,若下之,利不止,用四逆湯。

張介賓曰:凡治傷寒,若見吐蛔者,雖有大熱,忌用寒涼。蓋胃中有寒,陽氣弱極,則蛔逆而上,此大凶之兆也。急用炮薑理中湯,加烏梅二個,花椒一二十粒。蓋蛔聞酸則靜,見苦即安也。

柯琴曰:太陰、厥陰,皆以里症為提綱。太陰主寒,厥陰主熱;太陰為陰中至陰,厥陰為陰中之陽也。太陰腹滿而吐,食不下;厥陰飢不欲食,食即吐蛔。同是不能食,而太陰則滿,厥陰則飢;同是一吐,而太陰吐食,厥陰吐蛔。此又主脾主肝之別也。

【綱】仲景曰:傷寒脈微而厥,至七八日,膚冷,其人躁無暫安時者,此為臟厥,非蛔厥也。蛔厥者,其人當吐蛔。今病者靜而復時煩。此非臟寒,蛔上入其膈,故煩。須臾復止。得食而嘔又煩者,蛔聞食臭出,其人故吐蛔。吐蛔者,烏梅丸主之,又主久利。

【目】戴原禮曰:胃中冷,必吐蛔。吐蛔,人皆知為陰也。然亦有陽症吐蛔者。蓋胃中空虛,既無穀氣,故蛔上而求食,至咽而吐。又看別症如何,不可專以胃冷為說。曾醫一人,陽黃吐蛔,又大發斑。陽毒症口瘡咽乾,吐蛔,皆以冷劑取效。是亦有陽症矣。

王肯堂曰:蛔厥者,其人手足冷而吐蛔也。臟厥者死,陽氣絕也。蛔厥雖厥而煩,吐蛔已則靜,不若臟厥之躁無暫安時。病人臟寒胃虛,蛔動上膈,聞食臭則出,因而吐蛔。舌燥口乾,常欲冷飲浸口不欲咽。蛔上煩躁,昏亂欲死。兩手脈沉遲,足冷至膝。甚者連蛔並屎俱出,大便秘而不行。此症雖險,都可救治也。

鰲按:戴氏陽症吐蛔之說,往往有之,醫者不可不察,而動以桂、附、乾薑等熱劑與之也。

白話文

吐蛔

張仲景說:厥陰病的症狀包括口渴、氣往上衝擊心臟、心窩灼熱疼痛、感覺飢餓卻不想吃東西,一吃東西就會吐出蛔蟲。如果誤用瀉下法,會導致腹瀉不止。

朱肱說:這是厥陰病症。如果病人體內原本有寒氣,又發汗過度,導致胃中寒冷;或者因發汗後身體發熱,再次發汗,使胃中虛冷,因而吐出蛔蟲。治療時應先使用理中丸,再使用烏梅丸。

龔信說:傷寒病不一定會出現四肢冰冷,但若吐出蛔蟲,即使有高熱,也不可用寒涼藥物治療,否則可能致命。因為胃中有寒氣,蛔蟲不安而往上竄至橫膈,這是危險的徵兆。應立即使用理中湯,加入烏梅兩個、川椒十粒煎服,待蛔蟲安定後,再用小柴胡湯退熱。

李中梓說:若吐蛔蟲且口渴,可在理中湯中加入大黃與蜂蜜通便。

陶華說:吐蛔蟲時若誤用瀉下法導致腹瀉不止,應使用四逆湯。

張介賓說:治療傷寒時,若見吐蛔蟲,即使有高熱,也忌用寒涼藥物。因胃中寒氣重,陽氣極弱,蛔蟲上逆,這是危險的徵兆。應急用炮薑理中湯,加入烏梅兩個、花椒一二十粒。蛔蟲遇酸則安靜,遇苦則安定。

柯琴說:太陰病與厥陰病都以內在症狀為主要表現。太陰主寒,厥陰主熱;太陰是陰中之至陰,厥陰是陰中之陽。太陰病表現為腹脹嘔吐、食慾不振;厥陰病則是飢餓卻不想吃,一吃就吐蛔蟲。兩者皆不能進食,但太陰病以腹脹為主,厥陰病以飢餓為主;同樣是嘔吐,太陰病吐食物,厥陰病吐蛔蟲,這是脾與肝的區別。

張仲景又說:傷寒脈搏微弱且四肢冰冷,持續七八天後,皮膚冰冷,病人煩躁不安,這是「臟厥」,而非「蛔厥」。蛔厥的病人會吐出蛔蟲,且時而安靜、時而煩躁,這是因為蛔蟲上竄至橫膈所致。進食後嘔吐並再次煩躁,是因蛔蟲聞到食物氣味而竄動,導致吐出蛔蟲。治療蛔厥應使用烏梅丸,此方也可治療長期腹瀉。

戴原禮說:胃中寒冷常導致吐蛔蟲,一般認為是陰症,但也有陽症吐蛔蟲的情況。胃中空虛無食物,蛔蟲因求食而上竄至咽喉吐出。需結合其他症狀判斷,不可一概歸為胃寒。曾治療一名陽黃症患者,吐蛔蟲且皮膚出現大片斑疹;另有一名陽毒症患者,口瘡咽乾並吐蛔蟲,皆用寒涼藥物治癒,可見陽症吐蛔蟲確實存在。

王肯堂說:蛔厥的症狀是手腳冰冷且吐蛔蟲;臟厥則是陽氣衰竭,預後不良。蛔厥雖四肢冰冷且煩躁,但吐蛔後會暫時安靜,不像臟厥持續躁動不安。病人因臟寒胃虛,蛔蟲上竄至橫膈,聞到食物氣味便吐出。症狀包括舌燥口乾、想含冷水卻不願吞下,蛔蟲上擾導致煩躁昏亂,脈象沈遲,腳冷至膝蓋,嚴重者甚至蛔蟲與糞便一同排出,便秘不通。此症雖危急,仍可救治。

按語:戴氏提出的陽症吐蛔蟲確實存在,醫者需仔細辨證,不可貿然使用肉桂、附子、乾薑等熱性藥物。

2除中

【綱】仲景曰:傷寒脈遲,六七日,而反與黃芩湯徹其熱,脈遲為寒,今與黃芩湯復除其熱,腹中應冷,當不能食,今反能食,此名除中,必死。

【目】劉完素曰:除者,除去也,與除夕之除同義。夫脈遲為寒,胃中真陽已薄,不可更與涼藥。蓋胃暖乃能納食,今胃冷而反能食,則是胃之真氣發露無餘,而胃陽亦必漸去而不能久存,故必死。腹中,即胃中也。

魏荔彤曰:此為陽虛陰寒家立法,見厥陰一症,原寒熱雜合,其盈虛消息之機,全在臨時斟酌。為陽氣盛,熱有餘,則越之散之,甚且涼之下之。為陰氣盛,熱不足,則升之舉之,甚且溫之補之,俱難一以為治也。此固為厥陰傳經之邪言之,而不止此也。傷寒中何經不然?雜病中何症不然?故此條俱未嘗專指厥陰也,學者可不察乎?

【綱】仲景曰:眼睛不慧,語言不出,而設食反多者,此為除中。口雖欲言,舌不能言。

傷寒始發熱六日,厥反九日而利。凡厥利者,當不能食,今反能食者,恐為除中。食以索餅,不發熱者,知胃氣尚在,必愈。恐暴熱來出而復去也。後三日脈之,其熱續在者,期之旦日夜半愈。

【目】楊士瀛曰:除中者,臟寒應不能食,今反能食是也。有三症,悉屬厥陰。其一由誤服黃芩湯而致,期以必死。其一則熱少厥多,胃氣在者愈,暴來出而復者死,其熱續在者生,此不因藥故也。其一至眼不慧,舌不能言,則為壞症,必死。

白話文

【主題】除中

【內容】
張仲景說:傷寒病脈搏遲緩,過了六七天,卻誤用黃芩湯來清熱。脈遲本屬寒證,此時再用黃芩湯清熱,會導致腹中寒冷,理應無法進食,但病人反而能進食,這種情況稱為「除中」,預後極差,必死無疑。

劉完素解釋:「除」是去除的意思,與「除夕」的「除」同義。脈遲表示寒證,胃中陽氣已虛弱,不可再用寒涼藥物。胃需溫暖才能消化食物,如今胃寒卻反常能進食,代表胃的真氣外露殆盡,胃陽將逐漸耗盡而無法維持,因此必死。「腹中」即指胃部。

魏荔彤補充:這是針對陽虛陰寒體質的治法。厥陰病症原本寒熱夾雜,治療需根據病情變化靈活調整。若陽氣旺盛、熱象明顯,可發散或清瀉;若陰氣盛、熱不足,則需升提或溫補,不可一概而論。此原則不僅適用於厥陰經傳變的病症,其他傷寒或雜病亦然,學者應細心體會。

張仲景又提到:若病人眼神呆滯、言語困難,卻反常食量增加,也是「除中」的表現。即使想說話,舌頭也無法配合。

傷寒病初期發熱六天,後續反而四肢冰冷九天並伴隨腹瀉。通常厥冷腹瀉者應無法進食,若反而能食,需警惕「除中」。可讓病人吃麵餅測試,若未引發發熱,表示胃氣尚存,可能痊癒;但若突然發熱後又迅速消退,則預後不良。若三天後脈象仍持續發熱,預期在次日半夜病情好轉。

楊士瀛總結:「除中」指臟腑虛寒本應無法進食,卻反常能食的現象。有三種情況皆屬厥陰病症:

  1. 因誤服黃芩湯導致,預後必死。
  2. 熱少寒多時,胃氣尚存者可痊癒;若熱象突然出現又消失則死,持續發熱則生。此類非藥物引起。
  3. 若出現眼神呆滯、舌僵無法言語,屬嚴重壞證,必死無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