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金鰲

《傷寒論綱目》~ 卷四 (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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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四 (3)

1.

【綱】仲景曰。太陽病。頭痛發熱。身疼腰痛。骨節疼痛。惡風。無汗而喘者。麻黃主之。

【目】劉完素曰。肺主氣。形寒飲冷則傷肺。故其氣逆而上行。沖沖而氣急。喝喝而息數。抬肩張口。掀肚搖身是也。傷寒之喘。有由邪氣在表。氣不利而喘者。有由寒水之氣。射肺而喘者。各不同也。傷寒止於邪氣在表而喘者。心腹必濡而不堅。設或腹滿而喘。則又為可下之症。

鰲按。本症重在發熱身疼無汗而喘。其喘者。因風寒外束。陽氣不伸而鬱於內也。太陽為開。本症又宜開。故仲景立麻黃法以開之。

【綱】仲景曰。太陽病。桂枝症。醫反下之。利遂不止。脈促者。表未解也。喘而汗出者。葛根黃連黃芩湯主之。太陽病。下之。微喘者。表未解故也。桂枝加厚朴杏仁湯主之。喘家作桂枝。加厚朴、杏仁佳。

【目】鰲按。來蘇集謂桂枝症上覆冠太陽字。見諸經皆有桂枝症。是桂枝不獨為太陽設。固已。愚竊謂太陽病下。復接桂枝症字。亦可見太陽治方。不獨一桂枝湯。而此則為桂枝湯之症。非別方之症。且可見喘而汗出者。以邪束於外陽擾於內也。總之。此條為微熱在表。而大熱入里之症。

故仲景制此輕清苦寒之劑。喘本為麻黃症。既制葛根芩連方治之。又以桂枝加樸杏為治。皆不用麻黃。何也。蓋因妄下後。表雖不解。畢竟腠理已疏。故不用麻黃而用桂枝。且桂枝方中有芍藥。若單加杏仁。喘雖微。恐不勝任。故必佐以厚朴。斯喘隨汗解也。杏仁。治喘勝品。

【綱】仲景曰。太陽與陽明合病。喘而胸滿者。不可下。麻黃湯主之。陽明症。脈浮。無汗而喘者。發汗則愈。宜麻黃湯。

【目】朱肱曰。傷寒喘。只有太陽陽明兩症。

柯琴曰。三陽俱受氣於胸中。而部位則屬陽明。若喘屬太陽。嘔屬陽明。故胸滿而喘者。尚未離乎太陽。雖有陽明可下之症。而不可下也。

鰲按。病雖已入陽明。脈浮無汗而喘。故為未離太陽也。故仍用麻黃湯。

【綱】仲景曰。發汗後。不可更行桂枝湯。無汗。而喘。大熱者。可與麻黃杏子甘草石膏湯。下後。不可更行桂枝湯。若無汗而喘。大熱者。可與麻黃杏子甘草石膏湯

【目】陶華曰。傷寒發喘。有邪在表者。有邪在裡者。有水氣在表者。心腹濡而不堅。外症無汗。法當汗之。在裡者。心腹脹滿。外症有汗。法當下之。其由水氣者。心下怔忡。小青龍去麻黃加杏仁湯。經云。喘而汗出。宜利之。汗不出而喘。宜發之。其或直視譫語。汗出如油。

喘而不休。死症也。水氣喘咳。乃太陽汗後。飲水多而水停心下也。既用小青龍去麻黃加杏仁矣。其或兼小腹痛者。則小青龍去麻黃加茯苓。陰病喘促。返陰丹

喻昌曰。誤用桂枝固衛。寒不得泄。氣逆變喘。本當用大青龍。乃於湯中除去桂枝、薑、棗者。一誤不堪再誤也。然治之終不出麻杏甘石之外。見內飲水多。外行水灌。皆足以斂邪閉汗。不獨誤行桂枝湯為然也。太陽中風。與太陽傷寒。一從桂枝。一從麻黃。分途異治。由中風之誤下而喘者。

用厚朴、杏仁加入桂枝湯中觀之。則傷寒之誤下而喘者。用石膏加入麻黃湯中。乃天造地設。兩不移易之定法。仲師所以諄諄告戒者。正恐人以傷寒已得汗之證。認為傷風有汗而誤用桂枝。故特出誤汗誤下兩條。示以同歸麻黃一治之要。益見榮衛分途。而成法不可混施也。

鰲按。喻注飲水過多。水氣上逆。其說甚是。而以水灌為沃其皮膚。則謬。

此二條無字。舊本俱訛在大熱字上。柯氏韻伯始改正之。

【綱】仲景曰。發汗後。飲水多者。必喘。以水灌之。亦喘。

【目】柯琴曰。未發汗。因風寒而喘者。是麻黃症。下後微喘者。桂枝加樸杏症。喘而汗出者。葛根芩連症。此汗後津液不足。飲水多而喘者。五苓散症。水灌亦喘者。形寒飲涼。皆能傷肺。氣迫上行。是以喘。

鰲按。漢時治病。服藥而外。有水治火治之法。以水灌之。料即是水治。但不知如何用法。若喻以為沃其皮膚。恐未盡然。

【綱】仲景曰。傷寒表不解。心下有水氣。乾嘔發熱而咳。或渴。或利。或噎。或小便不利少腹滿。或喘者。小青龍湯主之。加減法。若喘者。去麻黃加杏仁去皮尖。

傷寒心下有水氣。咳而微喘。發熱不渴。小青龍湯主之。服湯已渴者。此寒去欲解也。

【目】朱肱曰。麻黃主喘。何故去之。答曰。此治心下有水而喘。不當汗也。故去之。

鰲按。此二條之喘。皆因心下有水氣。小青龍與小柴胡俱為樞機之劑。故皆設或然症。各立加減法。咳與喘。皆水氣射肺也。

【綱】仲景曰。直視譫語。喘滿者死。汗出發潤。喘不休者。此為肺絕。身汗如油。喘而不休者。此為命絕。

【目】成無己曰。此皆邪氣內盛。正氣欲脫。氣壅上逆也。皆不治之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