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金鰲

傷寒論綱目》~ 平脈篇

平脈篇

師曰。呼吸者。脈之頭也。初持脈。來疾去遲。此出疾入遲。名曰內虛外實也。初持脈。來遲去疾。此出遲入疾。名曰內實外虛也。

此段先明呼吸為脈所自始。

問曰。上工望而知之。中工問而知之。下工脈而知之。顧聞其說。師曰。病家人請。云病人苦發熱。身體疼。病人自臥。師到。診其脈。沉而遲者。知其瘥也。何以知之。表有病者。脈當浮大。今脈反沉遲。故知愈也。

此段因脈辨症。

此所謂沉遲。是就初持脈寸口浮取而言。非持之而得沉遲。故為病愈。此等大有關係。故申明之。假令病人云。腹內卒痛。病人自坐。師到脈之。浮而大者。知其瘥也。何以知之。若更有病者。脈當浮而細。今脈浮大。故知愈也。

此段亦是因脈知症。更有病。更即仍字義。非別病也。

師曰。病家人來請。云病人發熱煩極。明日師到。病人向壁臥。此熱已去也。設令脈不和。處言已愈。設令向壁臥。聞師到。不驚起而盼視。若三言三止。脈之嚥唾者。此詐病也。設令脈自和。言此病太重。當須服吐下藥。針灸數十百處。乃愈。

此段就病人情偽。察識其病之真假。而必以脈為定也。

言須服吐下藥。針灸數十百處。以受盡痛苦嚇之。彼詐病者驚聞。必不敢見欺。而自吐實情矣。

師持脈。病人欠者。無病也。脈之。呻者。病也。言遲者。風也。搖頭言者。里病也。行遲者。表強也。坐而伏者。氣短也。坐而下腳者。腰痛也。裡實護腹如懷卵物者。心痛也。

此段就持脈時。病人之聲音狀貌情態。以辨明何病。亦以佐辨脈察病之法也。

師曰。伏氣之病。以意候之。今月之內。欲有伏氣。假令舊有伏氣。當須伏之。若脈微弱者。當喉中痛似傷。非喉痹也。病人云。實喉中病。雖爾。今復欲下利

此段辨明伏氣之脈。故雖及症。而不言治法。

冬時感寒。伏藏經中者。為伏氣。今月春分。伏寒欲發時也。欲有伏氣。為時令言。假令舊有伏氣。診於人而得之。脈微弱。指少陰也。喉痛如物傷之。而非火邪壅腫之喉痹。此正伏氣。久已變熱也。病人果雲實喉中痛。辨脈驗症。伏氣已真矣。雖爾。喉痛為伏氣上衝。且必下決作利也。

問曰。人病恐怖者。其脈何狀。師曰。脈行如循絲。累累然。其面白脫色。問曰。人不飲。其脈何類。師曰。脈自澀。唇口乾燥也。

問曰。人愧者。其脈何類。師曰。脈浮。面色乍白乍赤。

此段並言三症。皆辨脈而兼望色。以知病之情狀也。

問曰。脈有三菽六菽重者。何謂也。師曰。脈者。人以指按之。如三菽之重者。肺氣也。如六菽之重者。心氣也。如九菽之重者。脾氣也。如十二菽之重者。肝氣也。按之至骨者。腎氣也。

此段明診法輕重。以求脈於淺深。而知所屬何臟也。

假令下利。寸口關上尺中。悉不見脈。然尺中時一小見。脈再舉頭者。腎氣也。若見損脈來至。為難治。

此段補敘少陰伏氣。由元陽素虛。寒邪久蓄。變成熱邪。上衝不透。下趨必利。為危候也。

問曰。脈有相乘。有縱有橫。有順有逆。何也。師曰。水行乘火。金行乘木。名曰縱。火行乘水。木行乘金。名曰橫。水行乘金。火行乘木。名曰逆。金行乘水。木行乘之。名曰順。

此段就五行生剋之理。辨脈之衰旺。乘者為病邪。所乘者為正氣也。

問曰。脈有殘賊。何謂也。師曰。脈弦、緊、浮、滑、沉、澀。此六者。名為殘賊。能為諸脈作病也。

此段申明病脈。有害於如經之脈。又以些六脈為關要。故舉以示人。弦緊者。陰病脈。殘賊陽正脈之柔緩也。浮滑者陽病脈。殘賊陰正脈之和緩也。浮而兼滑。大而芤也。沉澀者。亦陰病脈。殘賊陽正脈之流行充暢也。舉此六者以概之。然凡病脈。皆能殘賊正脈。使之變動而不安其常。

問曰。脈有災怪。何謂也。師曰。假令人病。脈得太陽。與形症相應。因為作湯。比還送湯。如食頃。病人乃大吐。若下利。腹中痛。師曰。我前來不見此症。今乃變異。是名災怪。又問曰。何緣作此吐利。答曰。或有舊時服藥。今乃發作。故名災怪也。

此段辨脈審症。推究以至於極也。脈得太陽。必用散邪升陽湯劑。舊服藥。今發作。必是寒涼之藥。舊存於里。今得治表之湯。寒邪在表。未及驅逐。而寒藥在裡。先發作而吐瀉矣。故曰災怪。然寒藥中存者。得吐瀉可除。即今表邪亦不治而自散矣。何也。吐上越。必有汗可解也。

問曰。東方肝脈。其形何似。師曰。肝者。木也。名厥陰。其脈微弦。濡弱而長。是肝脈。肝病自得濡弱者。愈也。假令得純弦者死。何以知之。以其脈如弦直。是肝臟傷。故知死也。

南方心脈。其形何似。師曰。心者。火也。名少陰。其脈洪大而長。是心脈。心病自得洪大者。愈。假令脈來微去大。故名反。病在裡也。脈來頭大本小者。故名覆。病在表也。上微頭小者。則汗出。下微本大者。則為關格不通。不得尿。頭無汗者。可治。有汗者死。

西方肺脈。其形何似。師曰。肺者。金也。名太陰。其脈毛。浮也。肺病自得此脈。若得緩遲者。皆愈。若得數者。則劇。何以知之。數者。南方火。火克西方金。法當癰腫。為難治也。

此三段因五行生剋之理。已於前縱橫順逆詳言之。今復就辨脈而知臟病。欲人審察之也。但言三臟者。亦如辨脈篇但言夏令。人當自推及也。

問曰。二月得毛脈。何以遽言至秋當死。師曰。二月之時。脈當濡弱。反得浮者。故知至秋死。二月肝用事。脈應濡。反得毛浮。是肺脈也。肺屬金。金來剋木。故知秋死也。他皆仿此。

此段因五臟辨脈。而推及於四時。亦舉一以例其餘也。

師曰。脈肥人。責浮。脈瘦人。責沉。肥人當沉。今反浮。瘦人當浮。今反沉。故責之。

此段就人形體。辨診脈之輕重。以定責治之法也。

師曰。寸脈下不至關。為陽絕。尺脈上不至關。為陰絕。此皆不治。決死也。若計其餘。有生死之期。期以月節克之也。

此段承上關格。推言陰陽不順接。上下不交通。凡病皆可決之於脈也。

師曰。脈病。人不病。名曰行屍。以無王氣。卒眩僕不識人者。短命則死。人病。脈不病。名曰內虛。以無穀神。雖因無苦。

此段因前文辨脈審症。而知所重惟在乎脈。而症不過證其脈也。

問曰。翕、奄、沉。名曰滑。何謂也。沉為純陰。翕為正陽。陰陽相合。故令脈滑。關尺自平。陽明脈微沉。食飲自可。少陰脈微滑。滑者。緊之浮名也。此為陰實。其人必股內汗出。陰下濕也。

此段專辨脈之沉。而兼及滑浮緊。正申言脈有殘賊一節也。翕與闢對。奄與發對。掩同。脈屬氣屬陽。陽為陰所翕合而奄掩之。則脈沉也。再重按。形圓頂指。此沉乃流動有力而滑也。

問曰。曾為人所難。緊脈從何而來。師曰。假令亡汗。若吐。以肺裡寒。故令脈緊也。假令咳者。坐飲冷水。故令脈緊也。假令下利。以胃中虛冷。故脈緊也。

此段亦申言殘賊脈也。前段論關尺二部之沉滑。於尺中辨陽虛陰實之緊脈。此言寸脈之緊。及胃中虛冷之緊。皆明三部之陽虛陰實也。

寸口衛氣盛。名曰高。榮氣盛。名曰章。高章相搏。名曰綱。衛氣弱。名曰惵。榮氣弱。名曰卑。惵卑相搏。名曰損。衛氣和。名曰緩。榮氣和。名曰遲。遲緩相搏。名曰沉。

此段分三節。辨脈之過不及。與中和之象。而審病機也。曰寸口者。以諸脈總會之首。實該三部九候而辨之也。

寸口脈緩而遲。緩則陽氣長。其色鮮。其顏光。其聲商。毛髮長。遲則陰氣盛。骨髓生。血滿。肌肉緊薄鮮硬。陰陽相抱。榮衛俱行。剛柔相搏。名曰強。

此段緊接上遲緩為沉來。分別出遲緩又可名強也。亦曰寸口者。分以兩寸統各三部。其左右六部悉同等也。趺陽脈滑而緊。滑者。胃氣實。緊者。脾氣強。持實擊強。痛還自傷。以手把刃。坐作瘡也。

此段承上強脈。並前段言陰實。專就脾胃表裡。以明脈見強為平脈。亦有時為病脈也。脈貴和平。胃實脾強。皆為病脈。如持陽實以擊陰強。則水火相搏。不相逮者。真相搏矣。然非外敵。乃自相殘傷。如以手把刃。坐而自戕其軀體。以成瘡瘍也。但言持實擊強。不言持強擊實。可推其義。

寸口脈浮而大。浮為虛。大為實。在尺為關。在寸為格。關則不得小便。格則吐逆。趺陽脈伏而澀。伏則吐逆。水穀不化。澀則食不得入。名曰關格。

此段就脈辨出關格之病。卻有兩種。然皆由陰陽為病。無錯雜之邪阻礙。故尚輕於無尿但頭汗出之關格。

脈浮而大。浮為風虛。大為氣強。風氣相搏。必成癮疹。身體為癢。癢者名泄風。久久為痂癩

此段又就浮大脈。辨癮疹痂癩之症。亦於寸口候表也。

寸口脈弱而遲。弱者。衛氣微。遲者。榮氣寒。榮為血。血寒則發熱。衛為氣。氣微則心內飢。飢而虛滿不能食也。

此段亦辨脈論症。總不外陽虛陰實之義。

趺陽脈大而緊者。當即下利。為難治。寸口脈緩而弱。弱者。陽氣不足。緩者。胃氣有餘。噫而吞酸。食卒不下。氣填於胸上也。

此段亦辨脈論症。專以胃之虛實。驗病之輕重。而實為陽虛陰實之見端也。

趺陽脈緊而浮。浮為氣。緊為寒。浮為腹滿。緊為絞痛。浮緊相搏。腸鳴而轉。轉即氣動。膈氣乃下。少陰脈不出。其陰腫大而虛也。

此段就趺陽脈。辨少陰之症。而胃脈亦兼統焉。以趺陽主胃腎二經之脈也。程氏謂腎腫兼有水蓄。亦是腎陽已衰。無濕不作虛腫也。然此水蓄。必在膀胱。氣盛陽足。則自宣泄。不可作濕熱治也。

寸口脈微而澀。微者。衛氣不行。澀者。榮氣不足。榮衛不能相將。三焦無所仰。身體痹不仁。榮氣不足。則煩疼口難言。衛氣虛。則惡寒數欠。三焦不歸其部。上焦不歸者。噫而吞酢。中焦不歸者。不能消穀引食。下焦不歸者。則遺溲。沉而數。沉為實。數消穀。緊者病難治。

此段辨脈。乃就表之榮衛。里之三焦。而得陰陽兩虧之脈。雖言寸口。實兼關尺二部。輕重取之而得也。緊者病難治。以中氣空虛之極所致。較浮而澀者更加等也。然皆不為預圖之故。不重可悔恨哉。

寸口脈微而澀。微者。衛氣衰。澀者。榮氣不足。衛氣衰。面色黃。榮氣不足。面色青。榮為根。衛為葉。榮衛俱微。則根葉枯槁。而寒慄咳逆。唾腥。吐涎沫也。

此段又就寸口脈分辨病情面色。而知陽虛陰實。更兼痰之候。

趺陽脈浮而芤。浮者。衛氣衰。芤者。榮氣傷。其身體瘦。肌肉甲錯。浮芤相搏。宗氣衰微。四屬斷絕

此段又就辨脈明榮衛之表氣。而趺陽為胃脈。中焦之氣出於胃。因可識宗氣也。四屬。四肢也。斷絕則榮衛不行。不止不足。將為半身不遂等症矣。

寸口脈微而緩。微者。衛氣疏。疏則其膚空。緩者。胃氣實。實則谷消而水化也。谷入於胃。脈道乃行。水入於經。其血乃成。榮盛則其膚必疏。三焦絕經。名曰血崩

此段因前二段寸口趺陽。候得榮衛俱微。遂專論衛微榮盛之症。亦於脈辨之也。里榮無所統攝。多入於經者。亦易亂出於經。何也。氣有行於榮中者。榮氣也。氣有護於榮外者。衛氣也。衛氣既疏。則里血無力。血易氾濫。不由經道而下崩。此乃三焦經絕也。

趺陽脈微而緊。緊則為寒。微則為虛。微緊相搏。則為短氣。少陰脈弱而澀。弱者。微煩。澀者。厥逆。趺陽脈不出。脾不上下。身冷膚硬。

此段又就脈辨得陽虛陰實之一症。余可類推。

少陰脈不至。腎氣微。少精血。奔氣促迫。上入胸膈。宗氣反聚。血結心下。陽氣退下。熱歸陰股。與陰相動。令身不仁。此為屍厥。當刺期門巨闕

此段就上趺陽脈不出。推出少陰脈。以趺陽主腎。故可明腎虛主症也。

寸口脈微遲。尺脈緊。其人虛損多汗。知陰常在。絕不見陽也。寸口諸微亡陽。諸濡亡血。諸弱發熱。諸緊為寒。諸乘寒者則為厥。鬱冒不仁。以胃無穀氣。脾澀不通。口緊不能言。戰而慄也。

此段又就脈申言陽虛陰實之病。更推類以結之也。

問曰。濡弱何以反適十一頭。師曰。五臟六腑相乘。故十一。問曰。何以知乘腑。何以知乘臟。師曰。諸陽浮數為乘腑。諸陰遲澀為乘臟也。

此段言脈之通於臟腑。凡邪之乘。因乎脈之虛。所以通結辨脈平脈二篇之義也。

濡弱。言氣血。氣無形。血如水。皆軟細之物。非指病脈為濡弱。凡人脈皆如此也。適。往也。反。來也。反適。即往來義。頭。即處字之意。十一頭。原文自明之。言相乘表裡之謂也。五臟六腑。皆陰陽相配為表裡。而以三焦統之。成十二經。又分上中下為三。上焦心肺二臟。

配以心包絡一腑。即身里上段之大膜。而就其包裹心者主之。包心絡者。不止包心。通於全里。遂更通於表矣。中焦肝脾二臟。配以胃膽二腑。兩脅之間。胃腸之際。又有脂膜以連之。胃之下口。通於中焦之小腸大腸。下焦膀胱二腑。獨腎一臟。此十一頭之部位也。上焦肺稍後。

心稍前。而肺下心上。是為胸膈。其中為膻中。宗氣居焉。中焦肝膽在左。脾在右。胃居中胃之下。小腸之後。大腸之上。是為人之中。臍上三寸三分。是其處。居於身左右前後之中。乃受天地父母之元氣而生身者。故與臍對。有竅而不開。雖其氣無不通。而無可通之竅。所以深藏永固之也。

下焦則腎居後。膀胱居前。腎臟兩丸。附於脊骨。而中虛者為命門。膀胱之上。臍之下。亦有空處。是為關元。命門水中存火。以溫三焦。三焦無形。以軀殼為形。以脂膜為界。其實一物。故亦附名為腑經。為手少陽。正配腎足少陰。以命門之火。同為相火。共奉心之君火也。

關元之中。有氣專司分清濁二路。故曰關。而名其氣為胞中。此十一頭相乘。而得十二經之義也。其中為膻中。為胃中。為身中之中。為胞中之中。為命門之中。皆形虛而有氣以實之。惟虛故能實。萬化起於中。靜者。動之本也。至鼻下口上。亦名人中。則以人之開竅上下者分中。

人中之上。耳目鼻皆兩竅。陰耦數。三耦合乎坤也。人中以下。口與前後陰皆一竅。陽奇數。三奇合乎乾也。坤上乾下。乃成泰象。故陰陽上下左右。皆以交而生。以不交而死也。此十一頭三焦五中。皆氣之充塞。則皆脈之流通。故脈之濡弱。而實氣之所藉流行也。(此段系魏氏全文)按平脈篇。

起手曰脈之頭。結處曰十一頭。兩頭字首尾照應成篇法。

按魏氏釋辨脈平脈之義。以為辨者。分別之。平者。較量之。平如平章之平。非平人之脈。然則辨者。始條理也。分為二。推至於無窮也。平者終條理也。衡如一。究歸於不二也。夫氣有陰陽。邪亦有陰陽。病必分陰陽。脈必辨陰陽。必分為二以辨之。氣之陰陽。有有餘不足。

邪之陰陽。亦有盛衰。病因而有輕重。脈必平陰陽。故權衡如一以平之。如此釋辨平二字之義。致有精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