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金鰲

《傷寒論綱目》~ 卷十 (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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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十 (7)

1. 可下

【目】李梴曰。里症具而脈沉實者。宜下。若下後熱不退。脈未和者。猶當量虛實再下。若失下。則邪無從出。又或應下而反汗之。則津液內竭。變為動悸等症。

鰲按。腹大滿不通。是胃中燥屎上攻也。故可攻。

【綱】仲景曰。脈滑而數者。有宿食也。宜大承氣湯。腹滿不減。減不足言。當下之。宜大承氣湯。發汗不解。腹滿痛者。急下之。宜大承氣湯。陽明病。發熱。汗多者。急下之。宜大承氣湯。

【目】鰲按。數為在腑。故滑而數。為有食。為當下之症。二條。腹滿如故。乃下之。雖當減而未盡。故更當下也。三條。表雖未解而邪甚於里。故當急攻。四條。汗多亡陽。又當急下以存津液。

【綱】仲景曰。傷寒六七日。目中不了了。睛不和。無表裡症。大便難。身熱者。此為熱也。急下之。宜大承氣湯。

【目】李梴曰。傷寒熱氣入臟。流於少陰之經。咽焦。口燥渴。腎水乾也。熱病熱不已。目睛不和。亦腎水乾也。皆急下以救腎水。陽明發熱汗多。或已汗不解。腹滿痛。及譫狂。不大便者。皆急下以存胃液。傷寒脈弦而遲。弦為寒。遲為臟。脈大而緊。大為陽。緊為寒。俱謂之陽中伏陰。

急下以分陰陽。又下利。旦部脈平。心下硬者。內實也。下利脈遲而滑。或浮大。按之反澀。惡食者。皆胃有宿食也。但宿食忌巴豆。只宜用大黃盪滌。

劉完素曰。下後熱不退。再下之。熱愈盛。脈微。氣虛。力弱。不加以法。則無可生之理。若輟而不下。則邪熱極盛。陰氣極衰。脈息斷絕。必不可救。如此之症。下亦死。不下亦死。

經云。三下而熱不退者死。後人有三四次。至十數次而生者。此乃偶中。不可為法。但用解毒湯合涼膈散調之。庶不失人命。

汗下後熱不退。不問有汗無汗。宜白虎加人參、蒼朮以解之。

陶華曰。凡言急下者。蓋病熱已迫。將有變也。非若他病。尚可稍緩。

白話文:

李梴說:病症在內部,而且脈象沉實有力,這種情況應該用瀉下的方法治療。如果瀉下後發熱沒有消退,脈象也沒有平和,就應該根據身體的虛實情況再次瀉下。如果錯失了瀉下的時機,邪氣就沒有辦法排出。還有,如果應該用瀉下治療卻反而用發汗的方法,就會導致體內津液枯竭,產生心悸等症狀。

鰲按:腹部脹大,飽滿不通暢,這是因為胃中的燥屎向上衝擊所導致,所以可以用攻下的方法治療。

張仲景說:脈象滑而數,表示有積食,應該用大承氣湯來治療。腹部脹滿沒有減輕,即使減輕一點點也不算數,還是應該用大承氣湯來瀉下。發汗後症狀沒有緩解,腹部脹滿疼痛,要趕快用大承氣湯瀉下。陽明病,發熱而且大量出汗,也要趕快用大承氣湯瀉下。

鰲按:脈象數代表病在內臟,所以脈象滑而數,表示有積食,是應該瀉下的病症。第二條說腹脹如舊,就是瀉下之後,雖然有減輕但沒有完全清除,所以應該再次瀉下。第三條說,雖然表面症狀沒有解除,但是內部邪氣很重,所以應該趕快攻下。第四條說,大量出汗導致陽氣耗損,也要趕快用瀉下的方法來保存津液。

張仲景說:傷寒病六七天,眼睛看不清楚,眼珠子不協調,沒有表證也沒有裡證,大便困難,身體發熱,這是體內有熱,要趕快用大承氣湯瀉下。

李梴說:傷寒病熱氣進入內臟,流向少陰經脈,導致咽喉焦乾,口渴,這是腎水枯竭。發熱病持續發熱,眼睛不協調,也是腎水枯竭。這些情況都要趕快瀉下以保住腎水。陽明病發熱出汗多,或者發汗後症狀沒有緩解,腹部脹滿疼痛,甚至胡言亂語,不大便,這些都是要趕快瀉下以保存胃液。傷寒病脈象弦而遲緩,弦是寒象,遲緩是內臟有病。脈象大而緊,大是陽象,緊是寒象,這些都叫做陽中有陰。

要趕快瀉下以分清陰陽。還有,瀉下後,早晨脈象平和,但心下卻感覺硬,這是內實的表現。瀉下後,脈象遲緩而滑,或者浮大,按下去反而澀,而且厭食,這些都是胃裡有積食。但是對於積食,忌用巴豆,只宜用大黃來蕩滌。

劉完素說:瀉下後發熱沒有消退,再次瀉下,如果熱更盛,脈象微弱,氣虛,身體無力,又不使用正確的方法治療,就沒有活命的機會。如果停止瀉下,邪熱就會極盛,陰氣極衰,脈象斷絕,一定無法救治。這種情況,瀉下也是死,不瀉下也是死。

經典說:瀉下三次發熱沒有消退就會死亡。後人有瀉下三四次,甚至十幾次而活的,這只是偶然碰巧,不能作為常規方法。應該用解毒湯合涼膈散來調治,這樣或許可以保住性命。

發汗或瀉下後,發熱沒有消退,不論有沒有出汗,都應該用白虎加人參、蒼朮來治療。

陶華說:凡是說要「急下」的,都是因為病情危急,將有變化,不像其他的病還可以稍微緩一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