傷寒

卷十 (3)

1不大便

【綱】仲景曰:傷寒若吐若下後,不解,不大便,五六日上至十餘日,日晡所發潮熱,不惡寒,獨語如見鬼狀。若劇者,發則不識人,循衣摸床,惕而不安,微喘,直視。脈弦者生,澀者死。微者,但發熱譫語。大承氣湯主之。若一服利,止後服。

【目】方中行曰:病由太陽轉屬陽明。不大便延至五六日以上,十餘日之久,日晡云云者,陽明之症備具。此胃中邪熱已盛,病已成實。急宜攻下以救胃津矣。不然,逡巡畏縮,坐致發狂病劇,亦難救也。

【綱】仲景曰:病人不大便五六日,繞臍痛,煩躁,發作有時者,此有燥屎故也。大下後,六七日,不大便,煩不解,腹滿痛者,此有燥屎也。所以然者,本有宿食故也。宜大承氣湯。

【目】魏荔彤曰:此二條皆申解陽明病有燥屎應下之辨,有病雖攻下,不傷正氣者。如病人不止於傷寒,凡不大便五六日之久,繞臍痛而煩躁,發作有時,不必論胃腑之熱,成實與否,而燥屎在腸為患。至於濁氣中結,繞臍痛,邪上干,煩躁作,知燥屎阻塞故也。除滌其燥屎可耳。燥屎由於宿食者,以大下後,津液耗,宿食遂干,故結而阻滯腸間也。亦宜下之。

【綱】仲景曰:少陰病,六七日,腹脹不大便者,急下之。宜大承氣湯。

【目】柯琴曰:六七日當解不解,因轉屬陽明,是臟氣實而不能還之於腑也。急攻之。所謂已入於腑者可下也。三陽惟少陽無承氣症。三陰惟少陰有承氣症。

喻昌曰:六七日腹脹,不大便,則胃土過實,腎水不足以上供,有立盡之勢。又非少陰負趺陽反為順候之比。此時下之已遲。安得不急?

魏荔彤曰:六七日之久,熱邪瀰漫,熏灼中焦,不惟少陰水枯,且陽明津亡。至腹脹而脾陰已散,不大便而腸胃皆干。危急甚矣。急下其熱邪,以救其腎陰。救腎陰即所以救胃與脾陰也。大凡大承氣之用,非至堅用之以破,即至深用之以陷,而滌熱邪,留真陰一也。在陽明熱邪之耗胃津:津。胃之真陰也。急為攻下,救其津以救胃。在少陰熱邪之耗腎水:水。腎之真陰也。急為攻下,救其水以救腎。無二法也。明乎此,則喻氏嘗言傷寒當救陰,正於此等處用之也。

【綱】仲景曰:病人無表裡症,發熱,七八日,雖脈浮數者,可下之。假令已下,脈數不解,合熱則消穀善飢,至六七日不大便者,有瘀血,宜抵當湯。若脈數不解,而下利不止,必協熱而便膿血也。

【目】魏荔彤曰:雖無太陽表症,陽明裡症,而發熱脈數,以熱在裡則傷里,恐至津竭而後下之,無濟也,故可下。但熱入於裡,胃既不實,多入下焦之血室,與血為溷。至血瘀甚,則雖下之,而血必旋蓄。血熱甚,則方下之,而挾利不止。此惟隨症立法救之。故仲師分立下後二法也。

白話文

【主題】不排便

【內容】

張仲景說:傷寒患者經過催吐或瀉下治療後,病情仍未緩解,連續五六天甚至十多天不排便,傍晚時分出現潮熱、不怕冷、自言自語如同見鬼的症狀。嚴重者發作時會神志不清、胡亂抓摸衣物或床鋪、驚恐不安、輕微喘息、雙眼直視。若脈象弦緊,尚有生機;若脈象澀滯,則預後不良。症狀較輕者僅有發熱和胡言亂語,此時應以大承氣湯治療。若服用一次後通便,即可停藥。

方中行解釋:此病由太陽經轉屬陽明經。不排便持續五六天甚至十多天,並在傍晚出現潮熱等症狀,表明陽明病症已完全顯現。此時胃中邪熱熾盛,病情已成實證,應立即攻下以保全胃中津液。若猶豫不決,拖延治療,恐導致病情惡化,甚至難以輓救。

張仲景又說:患者連續五六天不排便,伴隨臍周疼痛、煩躁且症狀定時發作,說明腸道有燥屎阻塞。即使經過大瀉下治療,六七天後仍不排便,煩躁未解,腹部脹滿疼痛,同樣是燥屎未除的表現。這通常是因為患者原本就有宿食積滯,此時仍宜用大承氣湯治療。

魏荔彤補充:這兩條論述均強調陽明病燥屎應攻下的辨證要點。有些情況即使攻下,也不會損傷正氣。例如,不僅限於傷寒患者,凡連續五六天不排便,伴有臍周疼痛、煩躁且定時發作,無論胃腑是否熱結成實,皆因燥屎阻塞腸道所致。濁氣內結導致臍周疼痛,邪熱上擾引發煩躁,皆為燥屎阻塞的表現,此時只需清除燥屎即可。若燥屎因宿食積滯所致,大瀉下後津液耗損,宿食乾結阻滯腸道,同樣應攻下治療。

張仲景還提到:少陰病患者六七天後出現腹脹、不排便,應立即攻下,宜用大承氣湯。

柯琴解釋:六七天後病情未緩解,反而轉屬陽明經,說明臟氣實滯無法回歸六腑,必須緊急攻下。這正是「邪已入腑者可下」的例證。三陽病中,唯獨少陽病無承氣湯證;三陰病中,唯獨少陰病有承氣湯證。

喻昌指出:六七天後腹脹、不排便,表明胃土過實,腎水不足,無法滋養臟腑,病情危急,遠非少陰負趺陽的順證可比。此時攻下已稍遲,豈能不緊急處理?

魏荔彤進一步分析:六七天後熱邪瀰漫,灼傷中焦,不僅少陰腎水枯竭,陽明胃津亦耗損殆盡。腹脹說明脾陰已散,不排便意味腸胃乾涸,情況極其危險。此時應急下熱邪以救腎陰,而救腎陰即是救胃陰與脾陰。大承氣湯的運用,若非用於攻破堅結之邪,便是用於滌除深層熱邪,目的皆在清除熱邪、保存真陰。陽明熱邪耗損胃津(胃之真陰),需急下以救胃;少陰熱邪耗損腎水(腎之真陰),亦需急下以救腎,兩者原理相同。由此可見,喻昌主張「傷寒當救陰」,正適用於此類情況。

張仲景另述:患者無明顯表裡證,但發熱七八天,即使脈象浮數,仍可攻下。若攻下後脈數未解,且因熱結而食慾亢進,六七天後仍不排便,說明體內有瘀血,宜用抵當湯。若脈數未解且腹瀉不止,則可能伴隨熱邪而便膿血。

魏荔彤解釋:即使無太陽表證或陽明裡證,但發熱脈數表明熱邪在裡,恐耗傷津液,若延遲攻下恐無濟於事,故可先攻下。然而熱邪入裡後,若未結於胃腑,多會深入下焦血室與血相混。若瘀血嚴重,即使攻下,血仍會迅速蓄積;若血熱熾盛,攻下後可能導致腹瀉不止。此時需隨證施治,因此張仲景特別列出攻下後的兩種應對方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