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金鰲

《傷寒論綱目》~ 卷一·太陽經症 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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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一·太陽經症 (1)

1. 太陽經脈

【綱】仲景曰。太陽之為病。脈浮。頭項強痛而惡寒。

【目】朱肱曰。足太陽膀胱經。從目內眥上額。連於風府。分為四道。下項。並正別脈上下六道。以行於背與身。太陽之經。為諸陽主氣。或中寒邪。必發熱而惡寒。緣頭項腰脊。是太陽經所過處。今頭項痛、身體疼、腰脊痛。其脈尺寸俱浮者。故知太陽經受病也。

柯琴曰。太陽主表。故表脈表症。獨太陽得其全。後凡言太陽病者。必據此一條脈症。如脈反沉。頭不痛。項不強。不惡寒。是太陽之變局矣。

【綱】仲景曰。太陽病。發熱汗出。惡風脈緩者。名為中風。太陽病。或已發熱。或未發熱。必惡寒體痛。嘔逆。脈陰陽俱緊者。名曰傷寒。

【目】朱肱曰。有發熱惡寒。煩躁。手足溫。而脈反浮緊者。有寒多熱少。不煩躁。手足微冷。而脈反浮緩者。此名傷風見寒脈。傷寒見風脈也。皆宜服大青龍湯。蓋大青龍症。脈似桂枝反無汗。病似麻黃反煩躁是也。(脈弱有汗。為桂枝症。脈緊不煩躁。為麻黃症。)

大青龍治病。與麻黃症相似。但病尤重。而又加煩躁者。用大青龍。以其有煩躁一症。故可用也。大抵感外風者為傷風。感寒冷者為傷寒。故風則傷衛。寒則傷營。

鰲按。脈陰陽俱緊者。脈浮為陽。沉為陰。言不論浮沉。俱帶緊象。不專指尺寸也。其所以緊者。寒也。

【綱】仲景曰。太陽中風。脈浮緊。發熱惡寒。身疼痛。不汗出而煩躁者。大青龍湯主之。

傷寒脈浮緩。發熱惡寒。無汗煩躁。身不疼。但重。乍有輕時。無少陰症者。大青龍湯發之。

若脈微弱。汗出惡風者。不可服。服之則厥逆。筋惕肉瞤。此為逆也。

【目】朱肱曰。仲景言不可服青龍者。凡發汗過多。筋惕肉瞤。振搖動人。或虛羸之人微汗出。便有此症。俱宜服真武湯以救之。羸甚者。芍藥或量多少與之。惡熱藥者。去附子。余依加減法。仲景制真武湯。乃為合用桂枝。卻用麻黃之類。發汗多。亡陽。有此症。故用真武湯。若調理順者。無此症也。

柯琴曰。風有陰陽。太陽中風。汗出脈緩者。是中於鼓動之陽風。此汗不出而脈緊者。中於凜冽之陰風矣。風能令脈浮。浮緊而沉不緊。與傷寒俱緊之脈有別。脈浮緩而身重。是傷寒之輕者。非若陰陽俱緊而身疼。為傷寒之最重也。脈微弱自汗出。為桂枝症。不可與大青龍。

以中有麻黃、石膏也。若脈浮緊。汗不出。是麻黃症。不可與桂枝。以中有白芍能止汗也。夫脈微而惡風寒者。此陰陽俱虛。不可用麻黃髮汗。脈微弱而自汗出。是無陽也。不可與石膏以清裡。

【綱】仲景曰。太陽病。外症未解。脈浮弱者。當以汗解。宜桂枝。太陽中風。陽浮而陰弱。陽浮者熱自發。陰弱者汗自出。

【目】魏荔彤曰。太陽中風。固以桂枝湯為正治。然有久在太陽。並未傳裡。是不可以日久而誤為里症也。脈必仍浮。浮者。表症未解。兼弱。陰虛熱發。陰何以虛。陽盛也。陽何以盛。風入於衛助衛而盛也。故當用桂枝使汗解。

喻昌曰。陽浮者。陽邪入衛。脈外浮。陽性本熱。風又善行。所以不待閉郁。而熱發甚捷也。陰弱者。營無邪助。比衛不足。脈必內弱。陰弱不能內守。陽強不為外固。所以不必覆蓋而脈自易出也。

【綱】仲景曰。形作傷寒。其脈不弦緊而弱。弱者必渴。被火者必譫語。弱者發熱。脈浮。當汗出而愈。

傷寒發汗。解半日許。復煩。脈浮數者。可更發汗。宜桂枝湯。

【目】黃仲理曰。脈當弦緊而反浮弱。其本虛可知。此勞倦內傷症也。

鰲按。發汗解半日許。是服麻黃髮之。非桂枝也。更發汗用桂枝。是服麻黃後。又與桂枝也。

【綱】仲景曰。太陽病。得之八九日。如瘧狀。發熱惡寒。熱多寒少。其人不嘔。圊便欲自可。一日二三度發。脈微緩者。為欲愈也。

【目】柯琴曰。八九日。是當解未解之時。脈微緩。是有胃氣。應不轉屬陽明。

【綱】仲景曰。桂枝本為解肌。若其人脈浮緊。發熱汗不出者。不可與也。常須識此。勿令誤也。

【目】方中行曰。胃家濕熱本甚者。復得桂枝之熱。則兩熱相搏於中宮。搏則必傷。甘又令人中滿。壅氣而上溢。所以胃不司納。反上湧而逆出也。

魏荔彤曰。用桂枝者。以陽助陽。解衛分之風邪。淺而逐之也。用麻黃者。以陽入陰。發營分之寒邪。深而奪之也。判然兩途。毫釐千里。故風傷衛。如賊入其疆。順而逐之可耳。寒傷營。如賊近於郊。必須強而奪之。乃外在疆外把持。則賊無出路。惟有攻城掠郭而已。此喻最明。

仲師所以示人從浮緊之脈。汗不出之症。認明寒邪之傷營。與太陽中風同在一經而兩分不侔。不可誤也。

【綱】仲景曰。服桂枝湯。大汗出。脈洪大者。與桂枝湯如前法。若形如瘧。日再發者。汗出必解。宜桂枝二麻黃一湯

【目】柯琴曰。大汗出後。脈洪大。不煩渴。是病猶在表。桂枝症未罷。如瘧日再發。是風邪留其處。故必倍加桂枝解肌。少與麻黃開表。此又服桂枝後少加麻黃之一法。

【綱】仲景曰。發汗後。身疼痛。脈沉遲者。桂枝去芍藥生薑新加人參湯

【目】柯琴曰。汗後身疼。是表虛。不得辛散。故去生薑。沉為在裡。遲為在臟。自當遠陰寒。故去芍藥。曰新加者。見表未解。無補益法。今因脈沉遲而始用之。與四逆湯治身疼脈沉之法同義。彼在未汗前而脈反沉。是內外皆寒。故用乾薑、生附大辛大熱者。協甘草以逐裡寒。

而表寒自解。此在發汗後而脈沉遲。是內外皆虛。故用人參之補中益氣。以率領桂枝、甘棗而通血脈。則表裡自和也。

【綱】仲景曰。太陽病。二三日。不得臥。但欲起。心下必結。脈微弱者。以本有寒分也。

【目】喻昌曰。二三日不能臥。但欲起。陽邪熾盛。逼處心胸。擾亂不寧。所以知其心下必結。然但顯欲結之象。尚未至於結也。若脈微弱者。此平日素有痰飲。積於膈之分。適與外邪相召。外邪方熾。其不可下明矣。

【綱】仲景曰。太陽病。桂枝症。醫反下之。利遂不止。脈促者。表未解也。喘而汗出者。葛根黃連黃芩湯主之。

太陽病。下之後。脈促。胸滿者。桂枝去芍藥湯主之。若微惡寒者。去芍藥方中加附子湯主之。

【目】鰲按。邪束於外。陽不得伸。不得伸必內擾。故令脈促。夫桂枝脈本弱。促者。誤下之過也。但前條脈促。是陽重。下條脈促。又為陽虛。何則。脈雖促而不汗出。胸雖滿而不喘。脈與上同。而症自各異。蓋促為陽脈。胸滿為陽症固已。不知陽盛脈促胸滿。陽虛亦脈促胸滿。故前由陽氣內擾。後由寒邪內結。將作結胸。不可混也。

【綱】仲景曰。傷寒若吐若下後。心下逆滿。氣上衝胸。起則頭眩。脈沉緊。發汗則動經。身為振振搖者。茯苓桂枝白朮甘草湯主之。

【目】方中行曰。心下逆滿。氣上衝胸。寒湧於膈。所以起則頭眩。脈見沉緊。明系飲中留結外邪。若但發汗以強解其外。外雖解。而津液盡竭。反足傷動經脈。有身為振搖之患矣。蓋人身經脈。賴津液滋養。今一傷於吐下。再傷於汗。經脈失養。故身為振搖。遇此等症。必滌飲與散寒並施。

小青龍諸法。全是此意。但彼風寒兩受。不得不重在表。此症外邪已散。止存飲中之邪。故加桂枝於制飲藥中。使邪盡散。津液得四布。而滋養其經脈。千百年來孰解此微旨乎。

【綱】仲景曰。脈浮者。病在表。可發汗。麻黃湯。脈浮而數者。可發汗。宜麻黃湯。

脈浮而數。浮為風。數為虛。風為熱。虛為寒。風寒相搏。則灑淅惡寒也。

諸脈浮數。當發熱而灑淅惡寒。若有痛處。飲食如常者。蓄積有膿也。

瘡家身雖疼。不可發汗。汗出則痙。

【目】柯琴曰。脈言浮而不言遲弱。浮而有力也。若浮而大。有熱屬臟者。當攻之。不令發汗。若浮數而痛偏一處。身雖疼。不可發汗。

浮為風邪。邪之所湊。其氣必虛。數本為熱。而從浮見。則數為虛矣。浮為表而非風。數為實熱而非虛。故浮數之脈。而見發熱惡寒之症。即癰膿亦有然者。當就痛偏一處。飲食如常辨之。庶瘡家之治。不致誤作風寒。

【綱】仲景曰。脈浮數者。法當汗出而愈。若身重心悸者。不可發汗。當自汗出乃解。所以然者。尺中脈微。此裡虛。須表裡實。津液自和。便汗出自愈。

【目】魏荔彤曰。下後脈尚浮數。則知其人陽氣尚勃勃欲發。所以應俟其自復也。尺中脈微為裡虛。見寸脈雖浮數。陽可徐升。尺脈必微弱。陽慮內損。特標裡虛二字。知在表可徐圖。在裡不應誤矣。程注謂須用表和裡實之法治之。而未出方。愚謂建中新加之屬。可斟酌而用。

【綱】仲景曰。寸口脈浮而緊。浮則為風。緊則為寒。風則傷衛。寒則傷營。營衛俱病。骨肉煩疼。當發其汗也。太陽病。脈浮緊。無汗。發熱。身疼痛。八九日不解。表症仍在。此當發其汗。麻黃湯主之。

傷寒脈浮緊者。麻黃湯主之。不發汗。因致衄。

太陽病。脈浮緊。發熱身無汗。自衄者愈。衄家不可出汗。汗出必額上陷。脈浮緊。目直視。不能眴。不得眠。脈浮緊者。法當身疼痛。宜以汗解之。假令尺中遲者。不可發汗。以營氣不足。血少故也。脈浮而緊。而復下之。緊反入里。則作痞。按之自濡。但氣痞耳。

【目】危亦林曰。風先開腠理。寒得入經絡。脈亦應其象。而變見於寸口。緊為寒而從浮。故汗之則愈。

黃仲理曰。脈則浮緊。症則無汗。身疼痛。與大青龍症同而異。脈緊無汗。陽氣內擾。陽絡傷而衄血奪血者。無汗故也。

喻昌曰。脈浮緊發熱無汗。純是陰邪傷營矣。然寒邪輕微著營而不致涸冱其血。且兼中風陽邪。摻入易散。此所以不致身疼腰痛骨節疼也。如是則寒邪本輕。而風入之陽邪。變熱上衝。其勢迅速。血自鼻出者。則中風陽邪既越而上出矣。而傷寒之陰邪。本在血分。亦隨血而去。必愈。何以知其愈。脈不浮緊。身不發熱。而濈然汗出。即是愈也。

魏荔彤曰。衄家血常上溢。由陰不足。血中素有熱以鼓盪之。使不循其經而常在顙過山也。若復發汗。以傷陰而動其熱。於是邪熱上干諸陽之首。陽隨汗而外亡。額上氣遂陷入。脈緊急。無陽以制陰也。直視不能眴。無血以榮筋脈也。不得眠。無陰而陽亢也。此俱應救其陰以維亡而未盡之陽。

所謂諸症宜救陽。而傷寒獨宜救陰。此其一也。(鰲按。額上陷、乃氣虛陷入腦內。非如小兒之囟陷下也。)尺中遲。血短而陰不足矣。然遲則為寒。非氣微而陽不足乎。故必先理陰陽。然後可發汗治表也。但仲師言血少。今言陽不足何哉。以血少而尺遲。正以少陰腎家之真陰不足。

非止如肝脾血短之症也。夫腎陰不足。非陽不足氣不足乎。此而誤汗。當與誤發少陰汗同忌。則治之之法。建中而外。少陰溫經散寒之方。尤不可不加意也。

喻昌曰。緊反入里。寒邪轉入轉深矣。故作痞。按之自濡。則其所挾者止氣耳。不同於挾飲之滿硬也。

鰲按。上七條。乃詳敘脈同浮緊。而治各不同之故。

【綱】仲景曰。太陽病。十日已去。脈浮細而嗜臥者。外已解也。胸滿脅痛者。與小柴胡湯。脈但浮者。與麻黃湯。

【目】柯琴曰。脈微細欲寐。少陰症也。脈浮細嗜臥。無少陰症。雖十日後尚屬太陽。此表解而不了了之謂。兼脅痛。是太陽少陽合病。以少陽脈弦細也。但浮不細。是浮而有力。無胸脅痛。則不屬少陽。但浮而不大。又不屬陽明。故仍在太陽也。

【綱】仲景曰。太陽病。發熱惡寒。熱多寒少。脈微弱者。此無陽也。不可發汗。宜桂枝二越婢一湯

【目】柯琴曰。本論無越婢方症。金匱有之。世本取合者即是也。仲景言不可發汗。則不用麻黃可知。無陽。則不用石膏可知。若非方有不同。必抄錄者誤耳。寧闕其方。勿留之以滋惑也。

鰲按。此是風寒兩傷症。但無身疼腰痛骨節痛。是寒之傷營也輕。脈微弱。即陽浮陰弱之脈。是風之傷衛也重。故雖未見有寒。而發熱。熱多寒少。又不汗出。其亦有寒在於營分明矣。但脈已見微弱。其無陽可知。故曰。不可發汗。故不用大青龍之辛散。而去其杏仁。加以芍藥。

以桂枝主風多之治。麻黃主寒少之治。芍藥固攝虛陽之根。主脈微弱之治。名之曰桂枝二越婢一湯。則此方能固真陰。足以維陽之根蒂。雖發汗驅邪。而正陽不致上浮。故本方既有芍藥。雖麻黃亦無害也。乃柯氏據不可發汗。以麻黃為不可用。據無陽。以石膏為不可用。其麻黃之無害。

已詳言之。至石膏乃治上中焦邪熱。與下焦腎虛之症無礙也。又以本論無越婢方症。惟金匱有之。亦思仲景本合傷寒雜病為一書。叔和分而為二。則仲景當時。金匱中所有之方。即如本論中所有。其合桂枝越婢成方。奚不可。不必闕之也。特此症原非易認。此方又難輕用。醫者固當詳審而斟酌之。

與其蹈誤用之愆。不如遵柯氏之說。故存其說於前。而又復辨之。

【綱】仲景曰。病人脈數。數為熱。當消穀引食。而反吐者。此以發汗。令陽氣微。膈氣虛。脈乃數也。數為客熱。不能消穀。以胃中虛冷。故吐也。

【目】張從正曰。此節言當察症而消息其虛實。不是據脈而論症。蓋未發汗而脈浮數。是胃氣實。發汗後而脈浮數。是胃氣虛。

【綱】仲景曰。發汗已。脈浮數。煩渴者。五苓散主之。

【目】柯琴曰。病在表之表。宜麻黃。病在表之裡。宜桂枝。病在裡之表。宜五苓。病在裡之裡。宜豬苓以利水。不可用五苓兼發汗。要知五苓是太陽半表半裡之劑。歸重又在半表。本條更加煩渴。則熱已在裡。而表邪未罷。故用五苓也。

【綱】仲景曰。小結胸。正在心下。按之作痛。脈浮滑者。小陷胸湯主之。

結胸症。其脈浮大者。不可下。下之則死。

【目】柯琴曰。大結胸。是水結在胸腹。故脈沉緊。小結胸。是痰結於心下。故脈浮滑。

鰲按。浮大在陽明脈。心下硬者。是浮大為心脈。火必就燥。須急下之以存津液。太陽雖因熱入而成結胸。而大而尚浮。仍為表脈。恐熱未實。下之則利不止。故必待沉緊。乃可下也。

【綱】仲景曰。如結胸狀。飲食如故。時時下利。寸脈浮。關脈小細沉緊。名曰臟結。舌上白苔滑者死。

【目】陶華曰。關主中焦。妄下而中氣傷。故沉。寒水留聚於胸脅之間。故緊。不及尺者。重在關。舉關可以統之也。

【綱】仲景曰。心下痞。按之濡。大便硬。而不惡寒。反惡熱。其脈關上浮者。大黃黃連瀉心湯主之。

【目】程郊倩曰。按之濡為氣痞者。無形也。其可下乎。結胸症脈浮大。不可下。豈心下痞而關上浮。可下乎。小結胸之痛。固未嘗用大黃。何此比陷胸更峻。是必有當急下之症。比結胸更甚者。方可用此峻攻之劑也。恐此脈此症而用此方。(要語)下咽立斃耳。勿曲護其說而遺害後人也。

【綱】仲景曰。病人無表裡症。發熱七八曰。不大便。雖脈浮數者。可下之。假令已下。脈數不解。令熱則消穀善飢。至六七日不大便者。有瘀血也。宜抵當湯。若脈數不解。下利不止。必協熱而便膿血也。

【目】龔信曰。脈浮數而可下。特以無表裡症之故。則無表裡症句是此節要眼。

【綱】仲景曰。風濕為病。脈陰陽俱浮。自汗出。身重。多眠睡。鼻息必鼾。語言難出。

傷寒八九日。風濕相搏。身體煩疼。不能自轉側。不嘔不渴。脈浮而澀者。桂枝附子湯主之。

【目】魏荔彤曰。八九日。或已發汗而不易衣衾。不密掩覆。致濕與風兼襲於表。本乘陽虛而來者。入而遂相搏為害。仍是陽微不能御之故也。夫濕與寒類。再兼風雜合。所以身疼體痛。與傷寒相似。然不嘔不渴。知非表有寒邪里有鬱熱也。況脈又浮虛而澀。虛浮為中風。虛澀為中濕。

而虛又專主陽微之義。故不與傷寒相涉也。傷寒症嘔逆而喘。內熱盛也。傷寒脈浮緊。表邪在也。無此二者。而身疼體痛。俱不作表治矣。此一要諦也。

柯琴曰。上條。風勝濕輕。故脈陰陽俱浮。有內熱。故汗自出。宜桂枝湯。下條。濕勝風微。故脈浮虛而澀。內無熱。而不嘔渴。故可加附子。

【綱】仲景曰。傷寒吐下後。復發汗。虛煩。脈甚微。八九日。心下痞硬。脅下痛。氣上衝咽喉。眩冒。經脈動惕者。久而成痿。

【目】龔信曰。此從吐下復汗脈微。看出是虛煩。則其餘症象。皆當於虛中求之。而不得誤為實也。

【綱】仲景曰。太陽病。六七日。表症仍在。而反下之。脈微而沉。反不結胸。其人發狂者。熱在下焦。少腹當硬滿。小便自利者。下血乃愈。所以然者。以太陽隨經瘀熱在裡故也。抵當湯主之。

【目】黃仲理曰。此病發於陽。誤下熱入之症也。脈微而沉。宜四逆湯救之。此因誤下。熱邪隨經入腑。結於膀胱。致血燥而蓄於中。惟攻其里而表自解也。

【綱】仲景曰。太陽病。身黃。脈沉結。少腹硬。小便不利者。為無血也。小便自利。其人如狂者。血結症也。抵當湯主之。

【目】喻昌曰。小便不利。何以見非血症耶。蓋小便不利。乃熱瘀膀胱無形之氣病。為發黃之候也。小便自利。則膀胱之氣化行。然後少腹滿者。允為有形之蓄血矣。庸工不能辨一實。於此等處。未著眼耳。

柯琴曰。沉為在裡。凡下後熱入之症。如結胸發黃蓄血。其脈必沉。或緊或微或結。在乎受病之輕重。而不可以因症分也。

【綱】仲景曰。其脈沉者。營氣微也。營氣微者。加燒針。則血留不行。更發熱而煩躁也。脈浮。宜以汗解。用火灸之。邪無從出。因火而盛。病從腰以下必重而痹。名火逆也。脈浮熱盛。反灸之。此為實。實以虛治。因火而動。必咽燥吐血。

微數之脈。慎不可灸。因火為邪。則為煩逆。追虛逐實。血散脈中。大氣雖微。內攻有力。焦骨傷筋。血難復也。傷寒脈浮。醫以火劫之。亡陽。必驚狂。起臥不安者。桂枝去芍藥加蜀漆龍骨牡蠣救逆湯主之。

【目】程郊倩曰。脈浮熱甚不可灸者。以營分受邪束血為實故也。若血少陰虛之人。脈見微數。尤不可灸。虛邪因火內入。上攻則為煩為逆。陰本虛也。而更加火。則為追虛。熱本實也。而更加火。則為逐實。夫行於脈中者。營血也。血少被追。脈中無復血聚矣。艾火雖微。

孤行無御。內攻有力矣。無血可逼。焦燎乃在筋骨。蓋氣主昫之。血主濡之。筋骨失其所濡。而火所到處。其骨必焦。其筋必損。蓋內傷真陰者。未有不流散於經脈者也。雖更滋榮養血。終難復舊。此則枯槁之形立見。縱善調。亦終身為殘廢之人而已。

魏荔彤曰。傷寒脈浮而不言緊。此風多寒少之症。應斟酌青龍越婢之間發汗。乃以火迫劫取之。火邪入而真陽出。名曰陽亡。真陽出而神明亂。驚狂遂見。程注所謂汗者。心之液是也。以火劫取汗。火邪入心。陽隨汗亡。驚狂而起臥不安。皆有傷心液。無以養心之神。而空虛之地。邪火更易為害也。法不可單治表。當兼治里也。

或問。汗。陰液也。誤發而何以陽亡。所用桂枝及蜀漆等皆陽藥。又何以益陰生液。答曰。汗液為陰而實由陽化。故汗出而陽微。諸藥為陽。生陽所以安陰。陽氣聚則陰斂生津。陽氣亡則陰擾耗津。陰陽相濟吉。相悖凶。雖陰陽皆有邪正。初無二氣。能於屈伸往來間。調停均平。此大壽之基也。

鰲按。古來灸法。本為虛症設。不為風寒設。首條固屬虛症。但陰陽俱竭。一加燒針。必致發熱煩躁。津液耗亡。此虛者尚不可以火劫也。下四條。俱言灸之之變。腰下重而痹。腰以下不得汗也。咽燥吐血。由於陽盛。比衄更甚也。至焦骨傷筋。血難復則無生理。驚狂起臥不安。

並方寸元陽之神飛騰散亂矣。燒針火灸。不可妄用如此。仲景所以再三告誡也。後人每遇風寒。即加針灸。不大昧仲景之旨乎。

【綱】仲景曰。太陽病。發汗太多。因致痙。脈沉而細。身熱。足寒。頭項強急。惡寒。時頭熱。面赤。目脈赤。獨頭面搖。卒口噤。背反張者。痙病也。

【目】吳綬曰。陽脈本當浮也。今反沉。非營氣微乎。沉而兼細者。非陽氣少乎。其不成痙者幾希。

【綱】仲景曰。太陽病。關節疼痛而煩。脈沉而細者。此名濕痹。

【目】柯琴曰。浮為風。細為濕。太陽脈本浮。風濕為病。脈陰陽俱浮。浮虛而澀。今關節煩疼。脈反沉細者。是發汗不如法。但風氣去。濕流骨節為著痹也。

【綱】仲景曰。濕家病。身上疼痛。發熱面黃而喘。頭痛鼻塞而煩。其脈大。自能飲食。腹中和無病。病在頭中寒濕。故鼻塞。內藥鼻中則愈。

【目】柯琴曰。脈大不浮。不關風矣。脈不沉細。非濕痹矣。

【綱】仲景曰。太陽中暑者。身熱疼重而惡寒。脈微弱。此以夏月傷冷水。水行皮中所致也。太陽中暑者。發熱惡寒。身重而疼痛。其脈弦細芤遲。小便已洒洒毛聳。手足逆冷。小有勞。身即熱。口開。前板齒燥。

【目】柯琴曰。身熱脈微。本是暑傷於氣。而疼重惡寒。實因寒水沐浴。留在皮膚而然。弦細芤遲。不得連講。言中暑夾寒之脈。或微弱。或弦細。或芤遲。皆是虛脈。如脈浮而緊者。曰弦。弦而細。則為虛矣。脈弦而大。則為芤。芤固為虛。芤而遲。更為虛矣。以此脈而見發熱惡寒身重疼痛等症。雖當炎夏。而虛寒可知。

【綱】仲景曰。欲自解者。必當先煩。乃有汗而解。何以知之。脈浮。故知汗出解也。太陽病。未解。脈陰陽俱停。必先振慄汗出而解。但陽脈微者。先汗出而解。但陰脈微者。下之而解。若欲下之。宜調胃承氣湯。脈浮而緊。按之反芤。此為本虛。故當戰而汗出也。其人本虛。

是以發戰。以脈浮。故當汗出而解。若脈浮而數。按之不芤。此人本不虛。若欲自解。但汗出耳。不發戰也。

其脈自微。此以曾經發汗。若吐。若下。若亡血。以內無津液。此陰陽自和。必自愈。故不戰不汗出而自解也。問曰。傷寒三日。脈浮數而微。病人身涼和者。何也。答曰。此為欲解也。解以夜半。脈浮而解者。濈然汗出也。脈數而解者。必能食也。脈微而解者。必不汗出也。

【目】柯琴曰。首條。浮為陽盛之脈。脈浮則陽自內發矣。二條。脈微二句。承上之詞。不與陰脈微對。太陽病本陽浮而陰弱。是陽強也。今陽脈數。即是陰陽俱微。脈但浮者陽盛。陽脈微者陽虛。但陰脈微而陽脈仍浮。陽重可知。三條。緊與數相似不同。蓋有虛實之別。又必按之芤不芤。

而虛實之真偽畢定。四條。內無津液。陰陽豈能自和。必當調其陰陽。不然。脈微則為亡陽。將轉成陰症矣。五條。即傷寒三日。少陽脈小為欲愈之義也。此微與前條不同。因未曾妄治。津液未亡。故三日自解。陰平陽秘。不須汗出。正教人不宜妄汗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