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金鰲

傷寒論綱目》~ 潮熱

潮熱

【綱】仲景曰。陽明病。脈浮而緊者。必潮熱。發作有時。但浮者。必盜汗出。

【目】劉完素曰。潮熱屬陽明。必於日晡時發者。乃為潮熱。若日三五發者。則是發熱。非潮熱也。

王好古曰。脈浮而緊。是惡寒將自罷。將發潮熱時之脈也。此緊反入里之謂。不得拘緊則為寒之說。

【綱】仲景曰。陽明中風。脈弦浮大而短氣。腹部滿。脅下及心痛。久按之。氣不通。鼻乾不得汗。嗜臥。一身及面目悉黃。小便難。有潮熱。時時噦。耳前後腫。刺之小瘥。外不解。病過十日。脈弦浮者。與小柴胡湯。脈但浮。無餘症者。與麻黃湯。若不尿腹滿。加噦者難治。

【目】鰲按。本條不言發熱。但曰有潮熱。是明兼少陽矣。故可與小柴胡湯

【綱】仲景曰。陽明病。脈遲。微汗出。不惡寒者。其身必重。短氣。腹滿而喘。有潮熱者。此外欲解。可攻裡也。手足濈然而汗出。此大便已硬也。大承氣湯主之。若汗多。微發熱惡寒者。外未解也。其熱不潮。未可與承氣湯。若腹大滿不通者。可與小承氣微和胃氣。勿令大泄下。

陽明病。潮熱。大便硬者。可與大承氣湯。不硬者。不可與之。若不大便六七日。恐有燥屎。欲知之法。少與小承氣湯。湯入腹中。轉失氣者。此有燥屎。乃可攻之。若不轉失氣者。此但初頭硬。後必溏。不可攻之。攻之必脹滿不能食也。欲飲水者。與水則噦。其後發熱者。

必大便硬而少也。以小承氣湯和之。不轉失氣者。慎不可攻也。

【目】朱肱曰。潮熱者。大率當下。仲景云。潮熱者實也。大承氣湯症。云其熱不潮。未可與也。則知潮熱當下無疑矣。雖然。更看脈與外症。脈若弦若浮。及外症惡寒。猶有表症。且與小柴胡湯以解之。若腹大滿不通者。可與小承氣微和其胃氣。勿令大泄。縱使潮熱當行大承氣。

亦須先少與小承氣。若不轉失氣。不可攻之。後發熱復硬者。大柴胡湯下之。若胸脅滿而嘔。日晡發潮熱者。小柴胡加芒硝。又有日晡發潮熱。已有微利者。又有微發潮熱而大便溏者。或潮熱而咳逆者。皆當用小柴胡也。冬陽明潮熱。當行黃芩湯。陽明病俱宜下。惟惡寒中寒

為病在經。與太陽合病。屬表。發其汗耳。若吐若下後。七八日不解。熱結在裡。表裡俱熱。時時惡寒者。白虎症也。

柯琴曰。胃實諸症。以手足汗出為可據。而潮熱尤為親切。以四肢為諸陽之本。而日晡潮熱為陽明主時也。後條。必因脈之遲弱。即潮熱尚不足據。故又立試法。以小承氣湯為和。即以小承氣湯為試。仍與小承氣湯為和。總是慎用大承氣耳。

【綱】仲景曰。傷寒若吐若下後。不解。不大便。五六日。上至十餘日。日晡所發潮熱。不惡寒。獨語如見鬼狀。若劇者。發則不識人循衣摸床。惕而不安。微喘直視。脈弦者生。澀者死。微者。但發熱譫語。大承氣湯主之。若一服利。止後服。

【目】鰲按。此潮熱而又不大便。不惡寒。俱是可下症也。

【綱】仲景曰。陽明病。譫語。有潮熱。反不能食者。胃中必有燥屎五六枚也。若能食者。但硬耳。宜大承氣湯。

【目】魏荔彤曰。能食不能食二者。俱知津必立枯。屎必盡燥。日久愈耗液傷正。自宜大承氣湯。此於不能食而辨其已有燥屎。於能食而辨其將來必有燥屎。俱宜攻下也。

他條言雖能食。雖不能食。俱應斟酌。不可大為攻下。此條又言反不能食者。若能食者。俱應直捷而大為攻下。非自體認能得仲師之心。從孰問津乎。

傷寒論中。仲師既恐人不應下而下。又恐人應當下而下之太早太甚。今且恐人應下而不下。或不敢大下。故就燥屎以示之。令人既知詳慎。又忌遲疑。中庸所以不易能也夫。

【綱】仲景曰。二陽並病。太陽症罷。但發潮熱。手足濈濈汗出。大便難而譫語者。下之則愈。宜大承氣湯。

【目】方中行曰。太陽症罷。分明全屬陽明。首必先言二陽並病者。見未下時便有可下之症。見得太陽一罷。其餘皆可下之症矣。

【綱】仲景曰。陽明病。譫語發潮熱。脈滑而疾者。小承氣主之。因與承氣湯一升。腹中轉失氣者。更服一升。若不轉失氣者。勿更與之。明日。不大便。脈反微澀者。里症也。為難治。不可更與承氣也。

【目】魏荔彤曰。脈滑而疾。滑者大之漸。而疾者數之稱。病由太陽轉屬陽明。必在表之邪。變熱入里。脈之浮者必變大。其緊與緩者。必俱變疾。疾數也。數熱也。非變熱入里。無以致成陽明也。凡病邪入經。脈必變緊緩為數。病邪入腑。脈又易數疾稍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