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金鰲
《傷寒論綱目》~ 卷五 (14)
卷五 (14)
1. 下血便膿血
【綱】仲景曰。病人無表裡症。發熱。七八日不大便。雖脈浮數者。可下之。假令已下。脈數不解。合熱則消穀善飢。至六七日不大便者。有瘀血也。宜抵當湯。若脈數不解。而下利不止。必協熱而便膿血也。
【目】柯琴曰。合熱協熱。內外熱也。內外熱極。陽盛陰虛。必傷陰絡。故不大便者。必有蓄血。熱利不止。必大便膿血。宜黃連阿膠湯。
白話文:
【綱】張仲景說,病人沒有外感或內傷的症狀,卻發燒,七八天沒有排便,即使脈搏呈現浮數的狀態,也可以用瀉下的藥物治療。假設已經用藥瀉下,脈搏浮數的狀況仍然沒有解除,而且如果合併有熱象,就會容易感到飢餓,但到了六七天仍然沒有排便,這是因為體內有瘀血的緣故,應該用抵當湯來治療。如果脈搏浮數的狀況沒有解除,而且腹瀉不止,那一定是合併熱邪導致排出膿血便。
【目】柯琴說,「合熱」、「協熱」指的是內熱和外熱。內外熱都到了極點,造成陽氣過盛、陰液虧虛,必定會損傷陰脈的絡脈,所以沒有排便的人,一定是因為體內有積蓄的瘀血。熱邪導致腹瀉不止的,一定會排出膿血便,應該用黃連阿膠湯來治療。
注意:以上所有資訊僅供學術研究使用,任何醫療行為必須在專業醫師指導下進行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