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傷寒論綱目》~ 卷五 (1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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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五 (14)

1. 下血便膿血

【綱】仲景曰:病人無表裡症,發熱,七八日不大便,雖脈浮數者,可下之。假令已下,脈數不解,合熱則消穀善飢,至六七日不大便者,有瘀血也,宜抵當湯。若脈數不解,而下利不止,必協熱而便膿血也。

【目】柯琴曰:合熱、協熱,內外熱也。內外熱極,陽盛陰虛,必傷陰絡。故不大便者,必有蓄血;熱利不止,必大便膿血。宜黃連阿膠湯。

白話文:

【綱】張仲景說,病人沒有外感或內傷的症狀,卻發燒,七八天沒有排便,即使脈搏呈現浮數的狀態,也可以用瀉下的藥物治療。假設已經用藥瀉下,脈搏浮數的狀況仍然沒有解除,而且如果合併有熱象,就會容易感到飢餓,但到了六七天仍然沒有排便,這是因為體內有瘀血的緣故,應該用抵當湯來治療。如果脈搏浮數的狀況沒有解除,而且腹瀉不止,那一定是合併熱邪導致排出膿血便。

【目】柯琴說,「合熱」、「協熱」指的是內熱和外熱。內外熱都到了極點,造成陽氣過盛、陰液虧虛,必定會損傷陰脈的絡脈,所以沒有排便的人,一定是因為體內有積蓄的瘀血。熱邪導致腹瀉不止的,一定會排出膿血便,應該用黃連阿膠湯來治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