傷寒

卷五 (6)

1發黃

【綱】仲景曰:傷寒發汗已,身目為黃,所以然者,以寒濕在裡不解故也。以為不可下也,於寒濕中求之。

【目】魏荔彤曰:傷寒發汗,已得治而表邪可愈矣。何以身目為黃?知非寒邪在表為患,而外感寒邪挾在裡之濕邪為患也。故仲師明示以寒濕在裡不解之故,見人當於里求治也。喻氏以里為軀殼之裡,與臟腑無涉。蓋此症非在表,亦非在裡;特在表之裡,而不在臟腑之裡。故仲師又以為里而不可下也。

於寒濕中求之,不出方者。方不外麻黃連翹赤小豆湯、茵陳蒿湯、梔子柏皮湯,可選用也。夫寒濕俱陰邪,二陰相搏於裡,何以不發青白色,而成黃色?則寒邪鬱而變為熱邪,合之濕邪相蒸而見於外也。故總無治寒之藥,學者詳焉。

陶華曰:濕家之為病,一身盡痛,發熱身雖似熏黃,小便不利,五苓散主之;小便自利,朮附湯主之。身頭痛,麻黃湯加蒼朮主之。脈浮身重汗出惡風,防己黃耆湯主之。初發黃,以瓜蒂末,口噙水,搐鼻中,黃水出愈。

【綱】仲景曰:傷寒六七日,身黃如橘子色,小便不利,腹微滿者,茵陳蒿湯主之。傷寒身黃髮熱者,梔子柏皮湯主之。

【目】喻昌曰:黃色鮮明,其為三陽之熱邪無疑。小便不利腹微滿,乃濕家之本症,不得因此指為傷寒之裡症也。方用大黃佐茵陳、梔子,建中驅濕除熱之功,以利小便,非用下也。熱已發出於外,自與內瘀不同。正當隨熱勢清解其黃,使不留於肌表間也。前條熱瘀,故用麻黃。

此條發熱,反不用麻黃者,蓋寒濕之症難於得熱;熱則其勢外出而不內入矣。所謂於寒濕中求之,不盡泥傷寒定法也。

【綱】仲景曰:風濕為病,脈陰陽俱浮。若被火者,微發黃色。

【目】朱肱曰:中濕一身盡痛,發熱身黃小便不利。病人中濕,因而傷風,風濕相搏,一身痛重,是名中濕。亦當於風濕中求之。

李中梓曰:小便不利,四肢沉重,似瘧;若不飲而發黃,茵陳五苓散主之。傷寒脈虛,小便如常,變為陰黃,理中加茵陳湯主之。如下之太過,脾虛津竭,飲水自傷,此陰濕變黃,茵陳茯苓湯、茵陳四逆湯主之。

鰲按:風濕相摶於內而以火劫之。受火氣之輕者,濕不得越,必因熱而發黃。

白話文

【主題】發黃

【內容】

張仲景說:傷寒病發汗後,身體和眼睛發黃,這是因為寒濕停留在體內未能消除的緣故。這種情況不適合用瀉下的方法治療,而應從寒濕的角度尋求解決辦法。

魏荔彤解釋:傷寒發汗後,表邪雖已解除,但為何身體和眼睛會發黃?這說明問題不在表寒,而是外感寒邪與體內濕邪共同作用所致。因此,張仲景明確指出寒濕在體內未解的緣故,強調應從內部調治。喻昌認為這裡的「裡」指的是軀殼之內,而非臟腑。此症既不在表,也不在臟腑深處,而是在表與裡的過渡區域,所以張仲景也認為不宜用瀉下法。

「於寒濕中求之」並未給出具體方劑,但可選用麻黃連翹赤小豆湯、茵陳蒿湯或梔子柏皮湯。寒濕皆屬陰邪,兩陰相搏於體內,為何不呈現青白色而發黃?這是因為寒邪鬱久化熱,與濕邪相蒸而顯現於外。因此,治療時並未使用溫散寒邪的藥物,學者應仔細體會。

陶華指出:濕病患者全身疼痛、發熱,皮膚呈現暗黃色,小便不利者,可用五苓散;若小便通利,則用朮附湯。若兼有頭痛,可用麻黃湯加蒼朮。脈浮、身重、汗出惡風者,適用防己黃耆湯。初發黃疸時,可用瓜蒂末吹鼻,使黃水流出而癒。

張仲景又說:傷寒六七日後,身體黃如橘子色,小便不利、腹部微脹者,可用茵陳蒿湯。若傷寒身黃且發熱,則用梔子柏皮湯。

喻昌分析:黃色鮮明,顯然是三陽熱邪所致。小便不利、腹微脹是濕病的常見症狀,不能因此認定為傷寒的裡症。方中用大黃配合茵陳、梔子,旨在清熱利濕、通利小便,而非瀉下。熱邪已外發,與內瘀不同,應順勢清解黃疸,避免滯留肌表。前條因熱瘀而用麻黃,此條雖發熱卻不用麻黃,是因寒濕證難得發熱,熱則邪勢外透而不內陷。所謂「於寒濕中求之」,說明不必拘泥於傷寒的常規治法。

張仲景還提到:風濕為病,脈象陰陽俱浮。若誤用火法治療,可能輕微發黃。

朱肱補充:中濕者全身疼痛、發熱身黃、小便不利。若兼感風邪,風濕相搏,則身體沈重疼痛,稱為「中濕」,也應從風濕角度治療。

李中梓指出:小便不利、四肢沈重如瘧,若不飲水而發黃,可用茵陳五苓散。傷寒脈虛、小便正常而轉為陰黃者,適用理中湯加茵陳。若誤下過度,脾虛津傷而自生濕邪,導致陰濕變黃,可用茵陳茯苓湯或茵陳四逆湯。

鰲按:風濕相搏於體內,若誤用火法,輕則濕邪不得外透,因熱而發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