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璐

《張氏醫通》~ 卷十六 (4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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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十六 (42)

1. 和略

一、和方之制。和其不和者也。凡病兼虛者補而和之。兼滯者行而和之。兼寒者溫而和之。兼熱者涼而和之。和之為義廣矣。亦猶土兼四氣。其於補瀉溫涼之用。無所不及。務在調平元氣。不失中和之為貴也。故凡陰虛於下而精血虧損者。忌利小水。如四苓、通草湯之屬是也。

陰虛於上而肺熱乾咳者。忌用辛燥。如半夏、蒼朮、細辛、香附、芎、歸、白朮之屬是也。陽虛於上者忌消耗。如陳皮、砂仁、木香、檳榔之屬是也。陽虛於下者忌沉寒。如黃柏、知母、梔子、木通之屬是也。大便溏泄者忌滑利。如二冬、牛膝、蓯蓉、當歸、柴胡、童便之屬是也。

表邪未解者忌收斂。如五味、棗仁、地榆、文蛤之屬是也。氣滯者忌閉塞。如黃耆、白朮、山藥、甘草之屬是也。經滯者忌寒凝。如門冬、生地、石斛、芩、連之屬是也。凡邪火在上者不宜升。火得升而愈熾矣。沉寒在下者不宜降。陰被降而愈亡矣。諸動者不宜再動。如火動者忌溫暖。

血動者忌辛香。汗動者忌疏散。神動者忌耗傷。凡性味之不靜者。皆所當慎。其於剛暴更甚者。則又在不言可知也。諸靜者不宜再靜。如沉微細弱者。脈之靜也。神昏氣怯者。陽之靜也。肌體清寒者。表之靜也。口腹畏寒者。里之靜也。凡性味之陰柔者。皆所當慎。其於沉寒更甚者。

又在不言可知也。夫陽主動。以動濟動。火上添油也。不焦爛乎。陰主靜。以靜益靜。雪上加霜也。不寂滅乎。凡前所論。論其略耳。而書不盡言。言不盡意。能因類而廣之。則存乎其人矣。不如此義。又何和劑之足云。

白話文:

[和略]

**一、調和方劑的原則。**調和就是要處理身體不協調的狀態。凡是疾病同時有虛弱情況的,要用補益的方式來調和。同時有氣血運行不暢的,要用疏通的方式來調和。同時有寒冷的,要用溫熱的方式來調和。同時有熱象的,要用寒涼的方式來調和。調和的意義非常廣泛,就像土能容納四種氣候一樣,在補瀉、溫涼的運用上,無所不包。重點在於調整平衡元氣,不失去中庸平和才是最重要的。

所以,凡是陰虛在下,導致精血虧損的,要避免使用利小便的藥物,例如四苓散、通草湯之類的方劑。陰虛在上,導致肺熱乾咳的,要避免使用辛辣燥烈的藥物,例如半夏、蒼朮、細辛、香附、川芎、當歸、白朮之類的藥物。陽虛在上的,要避免耗損陽氣的藥物,例如陳皮、砂仁、木香、檳榔之類的藥物。陽虛在下的,要避免使用寒涼沉降的藥物,例如黃柏、知母、梔子、木通之類的藥物。大便稀溏腹瀉的,要避免使用滑利通便的藥物,例如麥冬、天冬、牛膝、肉蓯蓉、當歸、柴胡、童便之類的藥物。

表證邪氣未解的,要避免使用收斂的藥物,例如五味子、酸棗仁、地榆、文蛤之類的藥物。氣機停滯的,要避免使用閉塞的藥物,例如黃耆、白朮、山藥、甘草之類的藥物。經絡運行不暢的,要避免使用寒凝的藥物,例如天門冬、生地、石斛、黃芩、黃連之類的藥物。凡是邪火在上的,不宜使用升提的藥物,火會因升提而更旺盛。沉寒在下的,不宜使用降泄的藥物,陰氣會因降泄而更加衰亡。凡是已經有動象的,不宜再讓它動,例如火動的,要忌用溫熱的藥物。血動的,要忌用辛香的藥物。汗出的,要忌用疏散的藥物。精神躁動的,要忌用耗傷的藥物。凡是藥性不平和的,都要謹慎使用。對於藥性剛烈暴躁的,更要加倍小心,這是不用多說的。

凡是已經靜止的,不宜再讓它靜止。例如脈象沉微細弱的,是脈的靜止;神情昏迷、氣息微弱的,是陽氣的靜止;肌膚清冷寒冷的,是表證的靜止;口腹畏寒的,是裡證的靜止。凡是藥性陰柔的,都要謹慎使用。對於藥性寒涼沉降的,更要加倍小心,這也是不用多說的。陽氣主動,用動來幫助動,就像火上加油一樣,難道不會燃燒焦爛嗎?陰氣主靜,用靜來幫助靜,就像雪上加霜一樣,難道不會寂滅嗎?

以上所論,只是簡略的說明,文字無法完全表達,言語也無法完全傳達意思。能否根據這些原則加以推廣運用,就看個人的理解能力了。如果不能理解這些道理,又怎能稱得上是懂得運用調和的方劑呢?

2. 攻略

一、攻方之制。攻其實也。凡攻氣者攻其聚。聚可散也。攻血者攻其瘀。瘀可通也。攻積者攻其堅。在臟者可破可培。在經者可針可灸也。攻痰者攻其急。壯實者暫宜解標。多虛者只宜求本也。但諸病之實有微甚。用攻之法分重輕。大實者攻之未及。可以再加。微實者攻之太過。

每因致害。凡病在陽者不可攻陰。在胸者不可攻臟。若此者。邪必乘虛內陷。所謂引賊入寇也。病在陰者勿攻其陽。病在裡者勿攻其表。若此者。病必因誤而甚。所謂自撤藩蔽也。大都治宜用攻。必其邪之甚者也。其若實邪果甚。自與攻藥相宜。不必雜之補劑。蓋實不嫌攻。

若但略加甘滯。便相牽制。虛不嫌補。若但略加消耗。偏覺相妨。所以寒實者最不喜清。熱實者最不喜暖。然實而誤補。不過增病。病增者可解。虛而誤攻。必先脫元。元脫者無治矣。是皆攻法之要也。其或虛中有實。實中有虛。此又當酌其權宜。不在急宜攻。急宜補者之例。

雖然。凡用攻之法。所以除凶剪暴也。亦猶亂世之兵。必不可無然。惟必不得已乃可用之。若或有疑。慎勿輕試。蓋攻雖去邪。過則傷氣。受益者四。受損者六。故攻之一法。先哲最為詳審。正恐其成之難敗之易耳。倘任意不思。此其人可知矣。

白話文:

一、攻擊的方法。攻擊就是實際的行動。凡是攻擊氣的病症,要攻擊它氣聚集的地方,因為氣的聚集是可以被疏散的。攻擊血的病症,要攻擊它瘀滯的地方,因為血的瘀滯是可以被疏通的。攻擊積聚的病症,要攻擊它堅硬的地方。如果積聚在臟腑內,可以考慮用破積或培補的方法;如果積聚在經絡中,可以用針刺或艾灸的方法。攻擊痰的病症,要攻擊它急迫的症狀。體質強壯的人,暫時適合先緩解表面的症狀;體質虛弱的人,只適合探求病症的根本原因。但是各種疾病的實證有輕微和嚴重的差別,使用攻擊的方法要根據情況分輕重。實證嚴重的人,攻擊可能還不夠,可以再次加強;實證輕微的人,攻擊如果太過,反而會導致傷害。

通常病邪在陽的,不可以攻擊陰;病邪在胸部的,不可以攻擊內臟。如果這樣做,邪氣一定會趁虛進入體內,這就叫做引狼入室。病邪在陰的,不要攻擊陽;病邪在裡的,不要攻擊表。如果這樣做,病情一定會因為錯誤的治療而加重,這就叫做自毀屏障。總的來說,用攻擊的方法治療,一定是病邪非常嚴重的時候。如果實邪確實嚴重,自然與攻擊的藥物相合,不必摻雜補益的藥物,因為實證不怕攻擊。

如果稍微加入甘味滋膩的藥物,反而會互相牽制。虛證不怕補益,如果稍微加入消耗的藥物,反而會互相妨礙。所以寒實證最不喜歡用清熱藥,熱實證最不喜歡用溫熱藥。然而,實證如果誤用補益,不過是增加病情,病情加重還可以想辦法解決;虛證如果誤用攻擊,一定會先耗損元氣,元氣耗損就無法醫治了。這些都是攻擊方法的要點。如果遇到虛中有實,實中有虛的情況,這又要考慮權衡,不屬於應該立刻攻擊或立刻補益的情況。

雖然如此,凡是使用攻擊的方法,是為了剷除凶猛的病邪,就像亂世用兵一樣,必然不可或缺。然而,一定是非不得已才可以使用,如果有所疑慮,千萬不要輕易嘗試。因為攻擊雖然能去除邪氣,但過度就會傷害正氣。受益的人只有四成,受害的卻有六成,所以攻擊這種方法,古代的醫家都非常謹慎,正是擔心它成功難而失敗容易啊。如果任意妄為,不加思考,那這個人的醫術水平就可以知道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