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璐

《張氏醫通》~ 卷十六 (25)

回本書目錄

卷十六 (25)

1. 因略

一、因方之制。因其可因者也。凡病有相同者。皆可按證而用之。是謂因方。如癰毒之起。腫可敷也。蛇蟲之患。毒可解也。湯火傷其肌膚。熱可散也。跌撲傷其筋骨。斷可續也。凡此之類。皆因證而可藥者也。然因中有不可因者。又在乎證同而因不同耳。蓋人之虛實寒熱。

各有不齊。表裡陰陽。治當分類。故有宜乎此而不宜乎彼者。有同於表而不同於里者。所以病雖相類而但涉內傷者。便當於血氣中酌其可否之因。不可謂因方之類儘可因之而用也。因之為用。有因標者。有因本者。勿因此因字。而誤認因方之義。

白話文:

一、因方之制

因方的制訂,是根據可因的原則。凡是病症有相同之處,都可以根據病證來用藥,這就是所謂的因方

舉例來說,癰毒發作,腫脹可以敷藥;蛇蟲咬傷,毒性可以解毒;湯火灼傷皮膚,熱氣可以散去;跌撲傷及筋骨,斷裂可以接合。凡是這些情況,都是可以根據病證用藥的。

然而,因方中也有一些不可因的情況,這就需要考慮病症雖然相同,但卻不同。

因為人體的虛實寒熱,各不相同;表裡陰陽,治療方法也應該有所區分。所以有些藥方適合某種情況,卻不適合另一種情況;有些藥方適合表症,卻不適合裡症。因此,即使疾病看似相同,但若是涉及內傷,就應該根據血氣的情況來判斷藥物的可否,不能一概而論,認為所有的因方都可隨意使用。

使用因方,有針對病症表面的,也有針對病根的。不要因為因方這個詞,就誤解其含義。

2. 兼略

(石頑參補)

一、兼方之制。用間法也。與師旅之間諜無異。舉世但知以寒治熱。以熱治寒。曷知病勢之危殆。錯雜難分。況多假脈假證。非洞達玉函金匱之奧。難以語此如表證用麻黃。此正治也。越婢大青龍則兼石膏以化熱。麻附細辛湯、麻附甘草湯則兼附子以救寒。此變法也。陰寒用附子此正治也真武湯則兼生薑以散水氣。

白話文:

醫治疾病,除了正治之外,還有兼治。兼治就像用間諜一樣,透過巧妙的手法,才能解決複雜的病症。很多人只知道用寒涼治熱,用溫熱治寒,却不知道有些病症很危急,病情错综复杂,难以区分。更别说很多病症都是假脉假证,如果没有深入了解医书典籍,很难掌握其中奥妙。比如,表證用麻黄,這是正治;越婢加大半青湯,再用石膏化熱,這是兼治。麻附細辛湯、麻附甘草湯,再用附子救寒,也是兼治。陰寒用附子,這是正治,真武湯再用生薑散水氣,这也是兼治。

白通、通脈則兼蔥白以通陽豬膽汁以收陰。此變法也。腑實用大黃。此正治也。大黃附子湯、附子瀉心湯則兼附子以破結。黃龍湯則兼人參以助力。足補南陽之未逮。此變法也。陽邪陷陰欲轉陽分。用芍藥、甘草護持營氣。此正治也。四逆散則兼柴胡以通中道。當歸四逆則兼桂枝以通接壤。

白話文:

白通、通脈就用蔥白通陽,用豬膽汁收陰。這是變通的方法。腑實就用大黃,這是正治的方法。大黃附子湯、附子瀉心湯就兼用附子來破結。黃龍湯就兼用人參來助力,補足南陽的不足。這是變通的方法。陽邪陷陰想轉陽分,就用芍藥、甘草護持營氣。這是正治的方法。四逆散就兼用柴胡來通中道。當歸四逆就兼用桂枝來通接壤。

使陰從陽化。此變法中之定法也。妊娠胎息不安。用茯苓、芍藥護持陰血。此正治也。附子湯則兼附子以治子臟開。少腹如扇桂心茯苓丸則兼桂心以治宿有癥病。胎動下血。始知桂、附反有固胎之用。是皆病證之變端。不能守尋常繩墨也。然必察其生氣未艾。方可特出奇兵以擊之。

若脈證俱殆。慎勿貪功以招爍金之謗也。

讀景岳先生八略。至末條因略。略無深意。而獨不及兼制之法。余不自揣。贅入此例。以續貂之不足。其因略原文。

不敢擅裁。仍兩存之。石頑老人漫述。

白話文:

使陰性向陽性轉化,這是變化方法中的固定原則。在懷孕期間,如果胎息不穩定,可以用茯苓和芍藥來保護陰血,這是正確的治療方式。附子湯可以結合附子來治療子宮問題。少腹如扇桂心茯苓丸可以結合桂心來治療長期存在的癥狀。當胎動引起出血時,開始認識到桂、附子可能有固定胎兒的作用。這些都是病情變化的跡象,不能遵循平常的規則。然而,必須觀察生命氣息尚未結束,才能特地使用奇策進行攻擊。

如果脈象和症狀都危急,請小心不要貪功而招致金屬的責備。

閱讀景嶽先生的八略,到最後一項簡略,看似沒有深意,卻沒有提及合併治療的方法。我不敢自我評估,但在此加入這個例子,作為補充的不夠。這是根據原文。

不敢擅自裁決,仍然保留兩種方法。石頑老人隨手撰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