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張氏醫通》~ 卷十六 (24)
卷十六 (24)
1. 寒略
一寒方之制。為清火也。為除熱也。夫火有陰陽。熱分上下。據古方書。咸謂黃連清心。黃芩清肺。石斛、芍藥清脾。龍膽清肝。黃柏清腎。今之用者。多守此法。亦是膠柱法也。大凡寒涼之物。皆能瀉火。豈有涼此而不涼彼者。但當分其輕清重濁。性力微甚。用得其宜。則善矣。
夫輕清者宜以清上。如黃芩、石斛、連翹、天花粉之屬也。重濁者宜於清下。如梔子、黃柏、龍膽、滑石之屬也。性力之厚者能清大熱。如石膏、黃連、蘆薈、苦參、山豆根之屬也。性力之緩者能清微熱。如地骨皮、玄參、貝母、石斛、童便之屬也。以攻而用者去實郁之熱。
白話文:
在製作一劑寒涼藥方時,主要目的是清熱或清火。熱和火有陰性和陽性之分,熱又可分為上下兩種。根據古代的藥方書籍,人們認為黃連能清心,黃芩能清肺,石斛和芍藥能清脾,龍膽能清肝,黃柏能清腎。現在使用的藥方大多遵循這些方法,這就像是固定模式一樣。大體上,寒涼的藥物都能夠降火,並非只有其中一種能降火而另一種不能。只需要分清輕清和重濁的特性,根據藥物的性質和力量來適當使用,這樣就很好了。
輕清的藥物適合清上,例如黃芩、石斛、連翹、天花粉等。重濁的藥物適合清下,例如梔子、黃柏、龍膽、滑石等。藥性強力的藥物能清除大熱,例如石膏、黃連、蘆薈、苦參、山豆根等。藥性緩和的藥物能清除微熱,例如地骨皮、玄參、貝母、石斛、童便等。用於攻伐的藥物能夠去除實熱和鬱熱。
如大黃、芒硝之屬也。以利而用者去癃閉之熱。如木通、茵陳、豬苓、澤瀉之屬也。以補而用者去陰虛枯燥之熱。如生地、二冬、芍藥、梨漿、細甘草之屬也。方書之分經用藥者。意正在此。但不能明言其意耳。然火之甚者在上。亦宜重濁。火之微者在下。亦可輕清。夫宜涼之熱。
皆實熱也。實熱在下。自宜清利。實熱在上。不可升提。蓋火本屬陽。宜從陰治。從陰治者宜降。升則反從其陽矣。經曰。高者抑之。義可知也。外如東垣有升陽散火之法。此以表邪生熱者設。不得與伏火內炎者並論。(表邪生熱。當作鬱熱外發為妥。)
白話文:
像是大黃、芒硝這類藥物,以利水通便來去除濕熱造成的閉塞。像木通、茵陳、豬苓、澤瀉等藥物,則以補益陰虛來去除陰虛燥熱。方書中分經用藥的原則,正是基於這個道理,只是不便明言而已。但火熱較重的,應以重濁藥物治療;火熱較輕的,則可使用輕清藥物。凡是適合用涼藥治療的熱證,都是實熱。實熱在下,就應該用清利藥物;實熱在上,就不能使用升提藥物。因為火性屬陽,應該從陰性來治療,而陰性治療則宜降。升提則會助長陽氣。經書上說:「高者抑之」,道理就在這裡。像東垣的升陽散,是用來治療外邪引起的發熱,不能與伏火內炎混為一談。外邪引起的發熱,應該歸類為鬱熱外發。
2. 熱略
一、熱方之制。為除寒也。夫寒之為病。有寒邪犯於肌表者。有生冷傷於脾胃者。有陰寒中於臟腑者。此皆外來之寒。去所從來。則其治也。是皆人所易知者。至於本來之寒。生於無形無響之間。初無所感。莫測其因。人之病此者最多。知此者最少。果何謂哉。觀丹溪曰。氣有餘。
便是火。余續之曰。氣不足。便是寒。夫今人之氣有餘者。能十中之幾。其有或因稟受。或因喪敗。以致陽氣不足者。多見寒從中生。而陽衰之病。無所不致。第其由來者漸。形見者微。當其未覺也。孰為之意。及其既甚也。始知難治。矧庸醫多有不識。每以假熱為真火。因復斃於無形無響者。
白話文:
熱方之制,為除寒也。
一、熱方之制,用來去除寒邪。
夫寒之為病,有寒邪犯於肌表者,有生冷傷於脾胃者,有陰寒中於臟腑者。此皆外來之寒。去所從來,則其治也。是皆人所易知者。
寒邪入侵人體,有從肌膚表面入侵的,有因生冷食物損傷脾胃的,也有陰寒之邪侵入臟腑的。這些都是外來的寒邪。治療方法就是去除寒邪入侵的途徑,這都是人們容易理解的。
至於本來之寒,生於無形無響之間。初無所感,莫測其因。人之病此者最多。知此者最少。果何謂哉。觀丹溪曰。氣有餘,便是火。余續之曰。氣不足,便是寒。
然而,還有一種「本來之寒」,它悄無聲息地產生,一開始沒有任何感覺,也難以探究其原因。人們最常患上的就是這種寒邪,而真正了解這種寒邪的人卻很少。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呢?丹溪先生說:「氣有餘,便是火。」我補充道:「氣不足,便是寒。」
夫今人之氣有餘者,能十中之幾。其有或因稟受,或因喪敗,以致陽氣不足者。多見寒從中生。而陽衰之病,無所不致。第其由來者漸。形見者微。當其未覺也。孰為之意。及其既甚也。始知難治。矧庸醫多有不識。每以假熱為真火。因復斃於無形無響者。
現在的人,有多少人真正擁有充足的陽氣呢?很多人由於先天不足或後天損傷,導致陽氣不足,寒邪就從體內滋生。陽氣衰敗的病症,無所不至。只是這種寒邪的入侵是逐漸的,表象也不明顯,當人們還沒有感覺時,就沒有人會在意。等到寒邪入侵嚴重時,才發現難以治療。更可悲的是,很多庸醫不識真假,把假熱當成真火,結果患者又因這種無形無響的寒邪而喪命。
又不知其幾許也。故惟高明見道之士。常以陽衰根本為憂。此熱方之不可不豫也。凡用熱之法。如乾薑能溫中。亦能散表。嘔惡無汗者宜之。肉桂能行血。善達四肢。血滯多痛者宜之。吳茱萸善暖下焦。腹痛泄瀉者極妙。肉豆蔻可溫脾胃。飧泄滑利者最奇。胡椒溫胃和中。其類近於蓽茇。
丁香止嘔行氣。其暖過於豆仁。補骨脂性降而善閉。故能納氣定喘。止帶濁泄瀉。製附子性行如酒。故無處不到。能救急回陽。至若半夏、南星、細辛、烏藥、良薑、香附、木香、茴香、仙茅、巴戟之屬。皆性溫之當辨者。然用熱之法。尚有其要。以散兼溫者。散寒邪也。以行兼溫者。
白話文:
至於陽氣衰退的程度,我們也無法確切知道。因此,懂得醫道的高明人士,總是憂慮陽氣衰退的根本問題。所以,使用溫熱藥物的原則,是不可不慎重的。凡是用溫熱藥物的原則,比如乾薑,能溫暖中焦,也能散寒解表,嘔吐惡心不發汗的患者適合使用。肉桂能行血,擅長通達四肢,血瘀疼痛的患者適合使用。吳茱萸善於溫暖下焦,腹痛泄瀉的患者極為合適。肉豆蔻能溫暖脾胃,食慾不振、大便稀溏的患者最為奇效。胡椒溫胃和中,與蓽茇的功效相近。
丁香止嘔行氣,其溫暖的程度超過豆蔻。補骨脂性寒而善於收斂,因此能納氣定喘,止帶濁泄瀉。製附子性行如酒,因此無處不到,能救急回陽。至於半夏、南星、細辛、烏藥、良薑、香附、木香、茴香、仙茅、巴戟等等,這些都是性溫的藥物,使用時需要辨證論治。然而,使用溫熱藥物的方法,還有一些重要的原則,比如既能散寒又能溫暖的藥物,主要用於散寒邪;既能行氣又能溫暖的藥物,主要用於促進氣血流通。
行寒滯也。以補兼溫者。補虛寒也。第多汗者忌姜。姜能散也。失血者忌桂。桂動血也。氣短氣怯者忌骨脂。骨脂降氣也。大凡氣香者。皆不利於氣虛證。味辛者。多不利於見血證。是用熱之概也。至於附子之辨。凡今之用者。必待勢不可為。不得已然後用之。不知回陽之功。
當於陽氣將去之際。便當漸用以望挽回。若用於既去之後。死灰不可復燃。尚何益於事哉。但附子性悍。獨任為難。必得大甘之品。如人參、熟地、炙甘草之類。皆足以制其剛而濟其勇。以補培之。無往不利矣。此壺天中大將軍也。可置之無用之地乎。但知之真而用之善。斯足稱將將之手矣。
白話文:
如果身體寒冷且氣血運行不暢,就需要用既能補益又能溫暖的藥物。補虛寒,指的是補益身體虛寒的狀態。不過,容易出汗的人要忌用薑,因為薑有散寒的作用。失血的人要忌用桂枝,因為桂枝會活血。氣短氣怯的人要忌用骨脂,因為骨脂會降氣。總之,氣味香濃的藥物一般不利於氣虛的症狀,辛辣的藥物則大多不利於見血的症狀。這是用熱藥的原則。
至於附子的運用,現在的人使用它,必須等到情況危急,不得已才用。不懂得附子回陽功效的人,應該在陽氣將要消失的時候就漸漸使用,希望能挽回陽氣。如果陽氣已經消失,就像死灰一樣無法復燃,用附子還有什麼用呢?附子性情剛烈,單獨使用很難控制,一定要配合一些甘甜的藥物,比如人參、熟地、炙甘草等等,才能制約它的剛烈,發揮它的力量,用來滋補身體。這樣,無往不利。附子是中醫藥材中不可或缺的藥物,怎麼可以把它棄之不用呢?只要真正了解它的特性,並善於使用它,就能稱得上是善用藥物的人了。
3. 固略
一、固方之制。固其泄也。如久嗽為喘而氣泄於上者。宜固其肺。久遺成淋而精脫於下者。宜固其腎。小水不禁者。宜固其膀胱。大便不禁者。宜固其腸臟。汗泄不止者。宜固其皮毛。血泄不止者。宜固其營沖。凡因寒而泄者。當固之以熱。因熱而泄者。當固之以寒。總之在上者在表者。
皆宜固氣。氣主在肺也。在下者在裡者。皆宜固精。精主在腎也。然虛者可固。實者不可固。久者可固。暴者不可固。當固不固。則滄海亦將竭。不當固而固。則閉門延寇也。二者俱當詳酌之。
白話文:
中醫治療的原則是固護身體的各個部位,防止它們失去其功能。例如,久咳導致喘息,氣息泄漏於上,就要固護肺臟;久遺導致尿頻,精氣流失於下,就要固護腎臟;小便失禁,就要固護膀胱;大便失禁,就要固護腸臟;汗液不止,就要固護皮毛;出血不止,就要固護營氣和沖氣。凡是因寒氣導致身體虛弱而泄漏的,就應該用溫熱的藥物來固護;因熱氣導致身體虛弱而泄漏的,就應該用寒涼的藥物來固護。總之,上半身和外在的部位,都要固護氣,因為氣主於肺;下半身和內在的部位,都要固護精,因為精主於腎。然而,虛弱的人可以固護,強壯的人就不可以固護;久病的人可以固護,急病的人就不可以固護。需要固護卻不固護,就像大海一樣將會乾涸;不需要固護卻固護,就像關閉大門迎接敵人一樣。這兩種情況都要仔細斟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