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璐

《張氏醫通》~ 卷十六 (2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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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十六 (23)

1. 和略

一、和方之制。和其不和者也。凡病兼虛者補而和之。兼滯者行而和之。兼寒者溫而和之。兼熱者涼而和之。和之為義廣矣。亦猶土兼四氣。其於補瀉溫涼之用。無所不及。務在調平元氣。不失中和之為貴也。故凡陰虛於下而精血虧損者。忌利小水。如四苓、通草湯之屬是也。

陰虛於上而肺熱乾咳者。忌用辛燥。如半夏、蒼朮、細辛、香附、芎、歸、白朮之屬是也。陽虛於上者忌消耗。如陳皮、砂仁、木香、檳榔之屬是也。陽虛於下者忌沉寒。如黃柏、知母、梔子、木通之屬是也。大便溏泄者忌滑利。如二冬、牛膝、蓯蓉、當歸、柴胡、童便之屬是也。

白話文:

中醫講究“和方之制”,意思是說要根據病人的具體情況,採取不同的方法來調和身體。對於虛弱的病人,要補益來調和;對於氣滯的病人,要通暢來調和;對於寒症的病人,要溫熱來調和;對於熱症的病人,要清涼來調和。調和的原則很廣泛,就如同土可以包容四氣一樣,在補瀉、溫涼等方面的應用也无所不包,目的在於調平元氣,保持身體的平衡狀態。所以,對於陰虛於下,精血虧損的病人,要忌用利小水的藥物,例如四苓湯等;對於陰虛於上,肺熱乾咳的病人,要忌用辛燥的藥物,例如半夏、蒼朮、細辛、香附、芎、歸、白朮等;對於陽虛於上的病人,要忌用消耗的藥物,例如陳皮、砂仁、木香、檳榔等;對於陽虛於下的病人,要忌用沉寒的藥物,例如黃柏、知母、梔子、木通等;對於大便溏泄的病人,要忌用滑利的藥物,例如二冬、牛膝、蓯蓉、當歸、柴胡、童便等。

表邪未解者忌收斂。如五味、棗仁、地榆、文蛤之屬是也。氣滯者忌閉塞。如黃耆、白朮、山藥、甘草之屬是也。經滯者忌寒凝。如門冬、生地、石斛、芩、連之屬是也。凡邪火在上者不宜升。火得升而愈熾矣。沉寒在下者不宜降。陰被降而愈亡矣。諸動者不宜再動。如火動者忌溫暖。

血動者忌辛香。汗動者忌疏散。神動者忌耗傷。凡性味之不靜者。皆所當慎。其於剛暴更甚者。則又在不言可知也。諸靜者不宜再靜。如沉微細弱者。脈之靜也。神昏氣怯者。陽之靜也。肌體清寒者。表之靜也。口腹畏寒者。里之靜也。凡性味之陰柔者。皆所當慎。其於沉寒更甚者。

白話文:

表面的邪氣尚未消散,就忌諱用收斂的藥物。例如五味子、棗仁、地榆、文蛤等等。氣機阻塞的人,忌諱用閉塞的藥物。例如黃耆、白朮、山藥、甘草等等。經絡阻塞的人,忌諱用寒涼凝滯的藥物。例如麥冬、生地、石斛、黃芩、黃連等等。

凡是邪火在上焦的人,就不宜使用升提的藥物,因為火氣會因此而更加旺盛。沉寒在下焦的人,就不宜使用下降的藥物,因為陰氣會因此而更加衰敗。凡是身體活動的人,就不宜再加重活動。例如火氣旺盛的人,忌諱用溫暖的藥物;血氣旺盛的人,忌諱用辛香的藥物;汗出的人,忌諱用疏散的藥物;神氣躁動的人,忌諱用耗傷元氣的藥物。凡是性味不平和的藥物,都要謹慎使用,對於剛烈峻猛的藥物更要忌諱。

凡是身體處於靜止狀態的人,就不宜再使用靜止的藥物。例如脈象沉細微弱的人,代表身體靜止;神志昏迷、氣息微弱的人,代表陽氣靜止;身體清寒的人,代表表面靜止;口腹畏寒的人,代表內裡靜止。凡是性味陰柔的藥物,都要謹慎使用,對於寒涼沉降的藥物更要忌諱。

又在不言可知也。夫陽主動。以動濟動。火上添油也。不焦爛乎。陰主靜。以靜益靜。雪上加霜也。不寂滅乎。凡前所論。論其略耳。而書不盡言。言不盡意。能因類而廣之。則存乎其人矣。不如此義。又何和劑之足云。

白話文:

這些文字在談論陰陽理論。陽性事物會產生動力,用動力來促進動力,就像在火上加油一樣,不會燒焦或燃燒殆盡;陰性事物則主導靜態,用靜態來增強靜態,就像在雪上再覆蓋一層霜,不會讓其消失或寂滅。這一切討論的是大體概念,但書中的語言無法完全表達所有意義,說話也難以完全傳達思想。只要能根據類比推廣,理解的深淺就取決於個人了。如果不遵循這樣的原則,那麼調配藥方又有什麼意義呢?

2. 攻略

一、攻方之制。攻其實也。凡攻氣者攻其聚。聚可散也。攻血者攻其瘀。瘀可通也。攻積者攻其堅。在臟者可破可培。在經者可針可灸也。攻痰者攻其急。壯實者暫宜解標。多虛者只宜求本也。但諸病之實有微甚。用攻之法分重輕。大實者攻之未及。可以再加。微實者攻之太過。

每因致害。凡病在陽者不可攻陰。在胸者不可攻臟。若此者。邪必乘虛內陷。所謂引賊入寇也。病在陰者勿攻其陽。病在裡者勿攻其表。若此者。病必因誤而甚。所謂自撤藩蔽也。大都治宜用攻。必其邪之甚者也。其若實邪果甚。自與攻藥相宜。不必雜之補劑。蓋實不嫌攻。

若但略加甘滯。便相牽制。虛不嫌補。若但略加消耗。偏覺相妨。所以寒實者最不喜清。熱實者最不喜暖。然實而誤補。不過增病。病增者可解。虛而誤攻。必先脫元。元脫者無治矣。是皆攻法之要也。其或虛中有實。實中有虛。此又當酌其權宜。不在急宜攻。急宜補者之例。

白話文:

治病要懂得攻邪之法,攻氣要散其聚集之處,攻血要通其瘀積,攻積要破除其堅硬,攻痰要緩解其急迫。病情實者,可以適當使用攻法,但要根據病情輕重來決定攻藥的劑量。病情虛者,則要以扶正為主。

然而,攻邪也要注意方法,病在陽者不可攻陰,病在胸者不可攻臟,病在陰者勿攻其陽,病在裡者勿攻其表,否則會加重病情。

一般來說,攻邪之法應只針對病情嚴重、邪氣實者使用。如果病情不嚴重,或病情虛弱,則不應使用攻法,以免加重病情。

有些病症虛中有實,實中有虛,這就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靈活運用攻補之法,不可一味地攻或補。

雖然。凡用攻之法。所以除凶剪暴也。亦猶亂世之兵。必不可無然。惟必不得已乃可用之。若或有疑。慎勿輕試。蓋攻雖去邪。過則傷氣。受益者四。受損者六。故攻之一法。先哲最為詳審。正恐其成之難敗之易耳。倘任意不思。此其人可知矣。

白話文:

雖然使用攻伐之法,目的是為了去除凶險、剪除暴虐,就像亂世需要兵戈一樣,不可或缺。然而,攻伐之法只能在不得已的情況下使用。若有疑慮,千萬不可輕易嘗試。因為攻伐雖然可以去除邪氣,但過度使用就會傷及正氣。其利弊之比,受益者四,受損者六。所以,先賢對攻伐之法十分謹慎,正是擔心它難以成功卻容易失敗。倘若任意使用,不加思索,這種人就可想而知了。

3. 散略

(蓋麻黃為太陽之本藥至必不可移易哉一節石頑潤色)

一、散方之制。散表證也。觀仲景太陽證用麻黃。陽明證用葛根湯。少陽證用小柴胡湯。此散表之準繩也。後世宗之。而復不能用之。在不得其意耳。蓋麻黃為太陽之本藥。陽明經證亦多用之。觀陽明經證治例。其義可見。按麻黃苦溫。專泄肺氣。仲景藉以開發太陽經邪。

為解表之重劑。若非冬月正傷寒。原無藉此。即陽明之葛根湯。未嘗不用麻黃。未嘗不走太陽也。豈謂某經某藥必不可移易哉。但用散之法。當知性力緩急及氣味溫寒之辨。用得其宜。諸經無不應也。如麻黃、桂枝峻散者也。防風、荊芥、紫蘇平散者也。細辛、白芷、生薑溫散者也。

白話文:

散方是治療表證的方劑。從張仲景的著作可以看出,太陽證用麻黃,陽明證用葛根湯,少陽證用小柴胡湯,這就是散表方劑的準則。後世醫家雖然遵從這個原則,卻往往不能靈活運用,原因是他們沒有理解其中的奧妙。其實麻黃是治療太陽經病證的根本藥物,陽明經病證也經常使用麻黃。觀察陽明經病證的治療方法,就可以明白這個道理。

麻黃性味苦溫,專門用來宣泄肺氣。張仲景利用它來打開太陽經的邪氣,是解表藥中的重劑。如果不是冬季正值傷寒,原本不應該使用麻黃。即使是治療陽明經的葛根湯,也並沒有捨棄麻黃,也仍然會走太陽經。怎麼能說某個經脈一定要用某個藥物,不能改變呢?使用散方時,應該了解各種藥物的藥性、力量的強弱以及氣味溫寒的差異,用得恰當,就能治好各種經脈的病證。比如麻黃、桂枝屬於峻散的藥物,防風、荊芥、紫蘇屬於平散的藥物,細辛、白芷、生薑屬於溫散的藥物。

升麻、川芎能舉陷上行而散者也。第邪淺者忌峻利之屬。氣弱者忌雄悍之屬。熱多者忌溫散之屬。寒多者忌清涼之屬。凡渴而煩躁者喜乾葛。而嘔惡忌之。寒熱往來者宜柴胡。而泄瀉者忌之。寒邪在上者宜升麻、川芎。而內熱火升者忌之。此性用之宜忌。所當辨也。至於相配之法。

則尤當知要。凡以平兼清。自宜涼散。以平兼暖。亦可溫經。宜大溫者以熱濟熱。宜大涼者以寒濟寒。此其運用之權。則毫釐進退自有伸縮之妙。又何必膠柱刻舟以限無窮之病變哉。此無他。在不知仲景之意耳。

白話文:

升麻、川芎能使下陷之物上行,並能散解邪氣。如果邪氣在淺表,就忌用峻利之藥;如果氣虛,就忌用雄悍之藥;如果熱症多,就忌用溫散之藥;如果寒症多,就忌用清涼之藥。凡是口渴煩躁的人,喜歡用乾葛,但嘔惡的人忌用乾葛。寒熱往來的人宜用柴胡,但腹瀉的人忌用柴胡。寒邪在上的人宜用升麻、川芎,但內熱火升的人忌用升麻、川芎。這些都是藥物性狀和用法上的宜忌,需要仔細辨別。

至於藥物的配伍方法,更需要掌握要領。凡是平性兼清涼的藥物,就適合用來涼散邪氣;平性兼溫暖的藥物,也可以用來溫經散寒。如果需要大溫,就用熱藥來補熱;如果需要大涼,就用寒藥來補寒。這就是藥物運用的權衡,在毫厘之間進退自有伸縮的妙法。何必像膠柱刻舟般,用固定的方法來限制無窮無盡的病變呢?這都是因為不懂得張仲景的意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