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張氏醫通》~ 卷十一 (14)
卷十一 (14)
1. 失音
舌者音聲之機也。喉者音聲之關也。小兒卒然無音者。乃寒氣客於會厭。則厭不能發。發不能下。開闔不致。故無音也。若咽喉聲音如故。而舌不能轉運言語。則為舌喑。此乃風冷之邪客於脾絡。或中舌下廉泉穴所致。若舌本不能轉運言語而喉中聲嘶者。則為喉喑。此亦風痰阻塞。
使氣道不通。故聲不得發。而喉無音也。大抵此證多有稟賦不足。不能言者。有乳母五志之火遺兒。熏閉清道。不能言者。有驚風中風不能言者。若遺熱與津液耗者。七味白朮散。清氣不升者。補中益氣湯。稟賦不足與虛火傷肺者。地黃丸。若仰首咳嗽。肢體羸瘦。目白睛多。
或兼解囟呵欠咬牙等證。悉屬腎虛。非地黃丸加鹿茸、遠志不能治也。若吐瀉後。或大病後。雖有聲而不能言。又能咽物者。非失音。乃胃氣不能上升。地黃丸與補中益氣湯兼服。
2. 咬牙
小兒寤寐。不時咬牙及齧乳者。雖多屬驚。然所致各有不同。惟齧乳驚搐者。抱龍丸。若發熱飲水。叫哭而搐者。心經實熱也。瀉心湯。睡困驚悸。合目而臥者。心經虛熱也。導赤散。面青目札。呵欠項強煩悶者。肝經實熱也。柴胡清肝散。手循衣領。及亂捻物者。肝經虛熱也。發搐目青面赤。肝經風熱也。並宜六味丸。
3. 夜啼驚啼
夜啼有二。曰脾寒。曰心熱。夜屬陰。陰勝則脾臟之寒愈盛。脾為至陰。喜溫而惡寒。寒則腹中作痛。故曲腰而啼。得燈火。其啼便止。其候面青白。手腹俱冷。不思乳食。亦曰胎寒。益黃散加鉤藤。若見燈愈啼者。心熱也。心屬火。見燈則煩熱內生。兩陽相搏。故仰身而啼。
其候面赤。手腹俱暖。口中氣熱。導赤散加黃連、麥冬。若面色白而黑睛少。屬腎氣不足。至夜陰虛而啼也。宜用六味丸。因驚者。參客忤驚啼治之。驚啼者。邪氣乘心也。哭而多淚。是驚也。啼而無淚。是痛也。若因心火不足而驚啼者。秘旨安神丸。心火熾盛。導赤散。木火相搏。
加柴胡、梔子。肝血不足。六味丸。
4. 喜笑不休
經曰。神有餘則笑不休。又曰。在臟為心。在聲為笑。在志為喜。又火太過為赫曦。赫曦之紀。其病笑謔狂妄。又云。少陰所主為喜笑。又云。精氣並於心則喜。此數者皆言屬心火也。先用瀉心湯治其心火。次與六味丸滋其腎水。太僕所謂壯水之主。以制陽光也。扁鵲云。其人唇口赤色者可治。
青黑者死。若腎水虧涸。不勝心火。而喜笑不休。尋作不安之態者。六味地黃丸。肝木過盛。上挾心火。而喜笑不休者。柴胡清肝散。余兼別證各從其類而參治之。
5. 循衣撮空
循衣撮空。皆由肝熱筋脈血枯而風引之。故手指為之撮斂也。宜確服六味丸。間有回生之功。亦有脾虛肝乘者。六君子加鉤藤、蠍梢。若肝經實熱。瀉青丸。蓋循衣撮空。皆病之敗證。求其實熱。十無一二。許叔微云。循衣撮空。皆神虛無主。非大劑獨參、保元。不能挽回。
虛寒。則十全大補、人參養榮、大建中溫補之。然亦有心包熱極所致者。王海藏治血脫。循衣撮空摸床。揚手搖頭。錯語失神。脈弦浮而虛。血脫內燥。熱之極也。氣粗鼻乾。此為難治。生地黃黃連湯。
6. 壽夭
孫真人曰。兒初生。叫聲連延相屬者壽。聲絕而復揚急者不壽。啼聲散。不成人。啼聲深。不成人。臍中無血者好。臍小者。不成人。通身軟弱如無骨者不壽。鮮白長大者壽。生下目自開者。不成人。目視不正數動者。大非佳。汗血者。多危不壽。汗不流。不成人。小便凝如脂膏。
不成人。頭四破。不成人。常搖手足者。不成人。額上有旋毛者早貴。妨父母。兒生枕骨不成者。能言而死。尻骨不成者。能踞而死。掌骨不成者。能匐匍而死。踵骨不成者。能行而死。臏骨不成者。能立而死。身不收者死。魚目者死。股間無生肉者死。頤下破者死。陰不起者死。
陰囊下白者死。赤者死。卵縫通達黑者壽。兒小時。識悟通敏過人者。多夭。大則項橐顏回之流也。小兒骨法。成就威儀。迴轉遲舒。稍費人精神鵰琢者壽。其預知人意。迴旋敏速者夭。大則楊修孔融之徒也。
張介賓曰。小兒之壽夭。其因有二。一則由於稟賦。一則由於撫養。夫稟賦為胎元之本。精氣之受於父母者也。撫養為居處寒溫。飲食飢飽之得失者也。凡少年之子多有羸弱。欲勤精薄也。老年之子多強壯者。欲少精全也。多飲者子多不育。蓋以酒濕亂精。則精半非真而濕熱勝也。
多欲者子多不育。以孕後不節。則泄母陰。奪養胎之氣也。此外如飢飽勞逸。五情六氣。無不各有所關。是皆所謂稟賦也。至於撫養之法。則俗傳有云。若要兒安。須帶飢寒。此言殊為未審。夫欲其帶飢者。恐飲食之過耳。過則傷脾而病生。寧使略飢。其猶庶幾。至若寒之一字。
則大有關係。小兒以未成之血氣。嫩薄之肌膚。較之大人。相去百倍。顧可令其帶寒耶。嘗見新產之兒。多生驚搐。此為穩婆不慎。則風寒襲之。多致不救者此也。及其稍長。每多發熱。輕則為鼻塞咳嗽。重則為小兒傷寒。幼科不識。一概呼為變蒸。投藥致斃者此也。或寒氣傷臟。
則為吐瀉。或因寒生熱。則為驚為疳。種種變生。多由外感。雖稟體強盛不畏風寒者。亦所常有。但強者三之一。弱者三之二。傷熱者十之三。傷寒者十之七。況膏粱貧賤。氣質本是不同。醫家不能察。但知見熱攻熱。嬰兒不能言。病家不能辨。徒付之命。誠可嘆也。又有謂小兒純陽之體。
故多宜清涼治之。此說尤為誤人。而王節齋又曰。小兒無補腎。謂男至十六而腎始充滿。既滿之後。妄用虧損。則可用藥補之。若受胎之時。稟之不足。則無可補。稟之原足。又何待補。嗚呼。此何說耶。夫小兒謂純陽者。以其陰氣未成。即腎虛也。或父母多欲而所稟水虧。
亦腎虛也。陰既不足。而不知補之。陰絕則孤陽亦絕矣。何謂無可補耶。殊不知錢氏六味地黃丸。專治小兒腎虛解顱。以其純陽無陰。故取崔氏八味丸。裁去桂、附。以獨補腎水也。此義惟薛立齋得之。惜乎世醫。多所未悟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