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璐

《張氏醫通》~ 卷九 (1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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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九 (13)

1. 急救治例

自縊,凡救自縊死者。急須按定其心。勿截繩。抱起。徐徐解之。心下尚溫者。令人以口接氣入其腹內。無令氣泄。再令兩人吹其兩耳。半日許。縊者噫。噫即勿吹也。

熱暍,取道上熱土壅心中。少冷即易。氣通止。切勿與水。得冷即死。余見暑門。

溺水,以灶灰布地。令厚半尺許。以甑或木凳。將溺死人伏臥其上。使頭小垂下。炒鹽二方寸匙。納竹管中。吹下孔中。當吐水。水下。去甑。下溺死者。著暖灰壅身。使出鼻口即活。如灰濕。暖灰易之。又法。但埋溺死者於暖灰中。頭足俱掩。惟開七孔。又法。屈兩腳。著生人肩上。

以背向背。負持走行。吐出水便活。又冬月溺水凍死。以暖灰囊薄心上。冷即易之。心暖氣通。目轉口開。可與溫飲稍稍吞之。若不先溫其心。便持火烘。冷氣與火爭即死。

凍死,令人以熱體偎臥。暖被覆之。勿著火。烘即死。卒中寒肢體厥冷。四逆理中救之。

火燒,凡火燒損。慎勿以冷水洗之。得冷火毒更深入骨。初被火傷。急向火更灸。雖大痛忍之。須臾乃止。火燒悶絕不識人。以尿乘熱飲之。和蜜亦佳。口噤挖開與之。後用梔子、白芨、黃芩各五兩。以水五升。油一合。煎去滓。待微溫。令漬傷處去火毒。則肌得寬。或急以火酒浸之。

其痛立止。醇酒亦佳。一切火燒湯潑。用鱉甲燒灰。研極細。羅淨香油調敷。其痛亦止。或用水中溺死鼠一枚。以臘月豬膏煎令消盡敷之。干即再敷。與油浸小鼠無異。或柏白皮細切。以豬膏煎四五沸。色變去滓敷之。若已成爛瘡者。末楊梅皮糝之即瘥。湯火所損。晝夜啼呼不止。

用松脂細研。和蠟溶化。再加豬膏、羊脂塗之。

金瘡箭頭在肉中。用白蘞、生半夏為散。酒下方寸匙。日三服。瘡淺十日出。瘡深二十日出。外以蜣螂生搗塗患上。如無蜣螂。以栝蔞搗塗箭簇上即出。不出。搗鼠肝塗之。中射罔箭毒。昏迷腫疼。取藍子五合。升麻王不留行甘草各三兩。為散。水服三方寸匙。日三夜二服。

又以水和塗瘡。干即易之。針折肉中。以吸鐵石生搗細末。厚著針處即出。或刮象牙屑為細末。水和。塗折針上亦出。

漆瘡。以柳葉搗爛。煮汁。適寒溫洗之。

蛇蟲毒,乘涼睡熟。蛇入人口。並七孔者。割豬尾血。以器盛血。傍蛇瀉入口中出之。卒為蛇繞不解。以熱湯淋之。急迫無湯。令人以尿溺之。蛇蠍螫痛。小蒜搗爛絞汁。服之。以滓薄傷處。又方。以雄黃為末敷上。日一易之。又方。搗生豆葉絞汁服之。以滓塗之良。入山闢眾蛇。

乾薑麝香、雄黃為末。以小絳囊盛帶之。蛇螫以蜜和塗傷處。又常燒羖羊角使煙出即去。虎狼皆去。如無羖羊角。燒水羊角亦可。蠼螋蟲尿著人。便起㾦㿔作聚。四邊中央。有白膿如黍粟。初得之。磨犀角水塗之。或羊須燒灰。臘月豬脂和封之。或酥和胡粉塗之。

猘犬傷,凡猘犬咬人。七日輒應一發。三七日不發。腹中不作小犬吠聲。則無害。要過百日。乃得免。終身禁食犬肉、蠶蛹。食此則發。瘡未愈時。禁食生魚及諸肥膩冷食。又不宜飲酒。禁一年乃佳。治法。先以熱童便洗去惡血牙垢。便解被傷發。看有紅者拔去之。即以發灰、蝟皮灰水和服之。

並以韭搗絞汁飲一升。日三。瘡愈止。外以杏仁五合熬令黑。研爛成膏敷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