程杏軒

《醫述》~ 卷二·醫學溯源 (4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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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二·醫學溯源 (42)

1. 病箴

經義

拘於鬼神者,不可與言至德;惡於針石者,不可與言至巧。病不許治者,病必不治,治之無功矣。(《素問》)

子之所慎齊戰疾。(《論語》)

哲言

人受先人之體,有八尺之軀,而不知醫事,所謂遊魂耳!雖有忠孝之心,慈惠之性,無以濟之。(皇甫謐)

程子云:病臥於床,委之庸醫,比於不孝不慈。事親者,不可不知醫。(《朱子遺書》)

幼幼之心,人所易發;老老之心,人或昧焉。使愛親如愛子,則人子盡曾參矣。(韓飛霞)

吾有疾病,必盡告醫,使其瞭然於心,然後參以脈。今人以脈試醫,猶以身試藥也。(蘇文忠)

班固曰:有病不治得中醫。倘一藥之誤,悔將噬臍。古云:拙醫療病,不如不療。與此意同。(《醫學入門》)

藥者,人生之大利大害也。不遇良醫,不如不藥,不藥而誤也悔,藥而誤也亦悔,然不藥之悔小,誤藥之悔大。○病者所忌,自酒、色、勞役、飲食及一切例禁外,所大忌者有二:認病為真,終朝侘傺,一也;求速效,而輕用醫藥,二也。予病中守戒甚嚴,獨此二者,以是久而不痊,慎之哉!(《折肱漫錄》)

病有六不治:驕恣不論於理,一不治也;輕身重財,二不治也;衣食不能適,三不治也;陰陽並臟氣不定,四不治也;形羸不能服藥,五不治也;信巫不信醫,六不治也。有此一者,則重難治也。(《史記》)

一、廣生煩惱,輕身重財;二、飲食無度,不守醫戒;三、聽信旁言,過求速效;四、但索藥方,妄為加減,藥味濫惡,煎丸失法;五、偏聽禱賽,雜進醫巫,既不識病,又不擇醫;六、診視不勤,藥不對病,諱病忌醫,攻補錯亂;七、任性反復,朝王暮李,試藥集醫,盪滌腸胃;八、室家聒噪,動成荊棘,及其致敗,反嫁讒說;九、傷生之證,視為平淡,奪命大劑,不敢沾嘗;十、不察病本,愛嗜清涼,妄斷是非,耽誤時日。(羅峰氏)

一俗說:我是火體,毫不可用補。此說誤命最多,只聞風鑑家分金、木、水、火、土之形,未聞服藥者分金、木、水、火、土之體,況又未聞有金體、木體、水體、土體,何得獨有火體?人之臟腑,各分配陰陽五行,又安有專以火為體者?願病人、醫人,細審其理,勿泥俗說,自誤誤人也。○一俗說:證雖虛,卻補不得。

病人便深信之,抑知其說自相矛盾,可笑也,病不虛則已,既是虛便當用補,如何又補不得?如人既已飢寒,自當予以溫飽,若云飢寒,而又溫飽不得,有是理乎?揣其意,以為虛而有火,故謂不可補耳。抑知虛而有火,即是虛火,正當用補,補則虛回,而火自降。丹溪云:實火可瀉,芩、連之屬;虛火可補,參、耆之屬。

願治病者,先審病,再用藥,審定是虛病,便放心用補。無火固補,有火亦補,只論虛不必論火,補其虛而火自退。奈何醫家不審虛實,但執補不得三字,如莫須有三字一般,便斷定虛人罪案,使監守虛牢中,安心待斃而莫之救亦可哀矣。○一俗說:孩童純陽,更不可補。守此俗說,所以殺人無算也。

白話文:

病箴

經典要義

如果一個人被鬼神之說所束縛,就無法和他談論高尚的德行;如果一個人厭惡針灸等療法,就無法和他談論精巧的醫術。如果病人不接受治療,那他的病必然無法治好,即使勉強治療也無濟於事。

孔子說:君子所要謹慎的事情有三件,其中一件就是疾病。

哲理名言

人繼承了祖先的身體,擁有高大的身軀,卻不懂得醫理,這樣的人就像行屍走肉一樣!即使有忠誠孝順的心,慈愛仁惠的性情,也沒有辦法實現。

程子說:生病臥床時,把自己的性命託付給庸醫,這和不孝不慈沒有什麼區別。侍奉雙親的人,不可以不懂得醫學知識。

關愛幼小的心,人們容易產生;關愛年老的心,人們卻常常忽略。如果愛護父母像愛護子女一樣,那麼做子女的都能像曾參一樣孝順了。

我生病的時候,一定會把所有情況都告訴醫生,讓他完全了解病情,然後再讓他把脈診斷。現在的人用把脈來試探醫生的醫術,就像用自己的身體去試驗藥物一樣。

班固說:有病而不治療的人只能算中等水平的醫生。如果一味藥用錯了,後悔都來不及。古人說:技術拙劣的醫生治療疾病,還不如不治療。這和上述說法意思相同。

藥物對人來說,既有巨大的好處,也有巨大的危害。如果遇不到好醫生,還不如不吃藥,不吃藥導致延誤病情會後悔,亂吃藥導致延誤病情也會後悔,但是不吃藥的後悔比亂吃藥的後悔要小得多。生病的人除了要忌諱菸酒、色慾、勞累、飲食以及一切常規禁忌之外,還有兩大禁忌:一是認為自己的病是真的,整天憂愁煩悶;二是急於求速效,而輕率地用藥。我生病的時候,遵守禁忌非常嚴格,唯獨這兩點沒有做好,所以病很久都沒好,大家要謹慎啊!

疾病有六種無法治好的情況:傲慢放縱,不講道理,這是第一種無法治好的;看輕生命,看重錢財,這是第二種無法治好的;飲食起居不能適應,這是第三種無法治好的;陰陽和臟腑之氣不穩定,這是第四種無法治好的;身體虛弱到無法服藥,這是第五種無法治好的;相信巫術而不相信醫生,這是第六種無法治好的。只要有其中一種情況,病就很難治好。

一、廣泛產生煩惱,看輕生命,看重錢財;二、飲食沒有節制,不遵守醫生的囑咐;三、聽信他人的話,過分追求快速見效;四、只求藥方,隨意增減藥材,藥材品質低劣,煎藥或製丸方法不對;五、偏信祈禱祭祀,同時找醫生和巫婆治療,既不了解病情,又不選擇好醫生;六、診斷不認真,用藥不對症,隱瞞病情,忌諱看醫生,補瀉用藥錯誤;七、任性反覆,一會兒聽這個醫生的,一會兒聽那個醫生的,不斷試藥、換醫生,搞得腸胃紊亂;八、家人吵鬧不休,動不動就發生衝突,最終導致病情惡化,反而把責任推給別人;九、明明是會損害身體的事情,卻認為沒什麼大不了,應該用猛藥的時候,卻不敢嘗試;十、不了解疾病的根本原因,只喜歡吃清涼的東西,隨意判斷是非,耽誤了治療時機。

俗話說:我是火體質,絕對不能用補藥。這種說法害死很多人,只聽說看風水的人會分金、木、水、火、土等體質,卻沒有聽說吃藥的人也要分這些體質,況且也沒有聽說過有金體質、木體質、水體質、土體質,怎麼會單獨有火體質呢?人的臟腑各有陰陽五行的歸屬,怎麼會有專門以火為體質的呢?希望病人和醫生,仔細研究其中的道理,不要被世俗的說法迷惑,耽誤自己也耽誤別人。還有一個俗話說:即使是虛證,也不能用補藥。

病人深深相信這種說法,卻不知道這種說法自相矛盾,真是可笑!如果病不是虛證也就罷了,既然是虛證就應該用補藥,怎麼又說不能用補藥呢?就像一個人既飢又寒,就應該讓他吃飽穿暖,如果說他飢寒,卻又不能讓他溫飽,哪有這種道理呢?推測他的意思,可能是認為虛證裡面有火,所以說不能用補藥。卻不知道虛而有火,其實是虛火,正好應該用補藥,補了之後虛氣恢復,火自然就消退了。朱丹溪說:實火可以用黃芩、黃連等藥來瀉,虛火可以用人參、黃芪等藥來補。

希望治療疾病的人,先要診斷清楚病情,再考慮用藥,確定是虛證,就放心地用補藥。沒有火可以用補藥,有火也可以用補藥,只需要考慮是不是虛證,不需要考慮有沒有火,只要補虛,火就會自己消退。無奈醫生不辨別虛實,只是執著於“不能用補藥”這句話,就像“莫須有”三個字一樣,就給虛弱的病人判了罪,讓他們在虛弱的牢籠中安心等死,真是可悲啊!還有一個俗話說:小孩子都是純陽之體,更不能用補藥。抱著這種俗說,導致很多人喪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