程杏軒
《醫述》~ 卷二·醫學溯源 (41)
卷二·醫學溯源 (41)
1. 醫則
嘗見一醫,方開小草,市人不知為遠志之苗,而用甘草之細小者。又有一醫,方開蜀漆,市人不知為常山之苗,而令加乾漆者。凡此之類,如寫玉竹為葳蕤,乳香為薰陸,天麻為獨搖草,人乳為蟠桃酒,鴿糞為左蟠龍,灶心土為伏龍肝者,不勝枚舉。但方書原有古名,而取用宜乎通俗,若圖立異矜奇,致人眼生不解,危急之際,難保無誤。
又有醫人工於草書者,醫案人或不識,所繫尚無輕重;至於藥名,則藥鋪中人,豈能盡識草書乎?孟浪者約略撮之而貽誤,小心者往返詢問而羈延。可否相約同人,凡書方案,字期清爽,藥期共曉。(《吳醫匯講》)
白話文:
我曾經見過一位醫生,處方開了小草,市面上的人不知道這是遠志的幼苗,就用甘草細小的部分代替。還有一位醫生,處方開了蜀漆,市面上的人不知道這是常山的幼苗,就叫人加乾漆進去。像這類的情形,例如把玉竹寫成葳蕤,乳香寫成薰陸,天麻寫成獨搖草,人乳寫成蟠桃酒,鴿糞寫成左蟠龍,灶心土寫成伏龍肝等等,實在是多到數不清。但是古時候的醫書本來就有這些古名稱,取用時應該用通俗易懂的名稱,如果想要標新立異,故意用奇怪的名稱,導致人們看不懂,在危急的時候,難保不會發生錯誤。
還有一些醫生很會寫草書,醫案就算別人看不懂,影響可能還不大;但是藥名就不同了,藥鋪裡的人怎麼可能都認識草書呢?隨便的人大概抓一抓藥就造成錯誤,小心的人來回詢問又耽誤時間。是不是可以和大家約定好,凡是寫處方,字跡都要清楚,藥名要讓大家都看得懂。
注意:以上所有資訊僅供學術研究使用,任何醫療行為必須在專業醫師指導下進行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