程杏軒

《醫述》~ 卷二·醫學溯源 (4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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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二·醫學溯源 (43)

1. 病箴

用藥只論證。豈論年紀?若實證不當用補,即八十歲老人亦不可用;若虛證必當用補,即半歲孩童亦當用之。況孩童其質脆嫩,尤易成虛,薛立齋先生云:小兒易為虛實。此四字最妙,如食啖稍多即內傷。風寒一觸即外感,此易實也;消導稍過脾即弱,表散略過汗不止,此易虛也。

蓋小兒氣未盛,血未旺,骨未堅,肉未滿,脾胃卑弱,臟腑空虛,如諸果未至成熟之時,其核尚軟,核中之仁,猶是水漿。又如樹木老幹,雖斧斤不易傷;若初發嫩條,指略攀便折。

孰實孰虛,不較然易辨乎?奈不顧此脆嫩之質,而任意清之、散之,虛極則發熱痰湧,吐瀉交作,漸成慢脾,脾氣散漫欲絕,仍以牛黃紫雪之屬,通利而鎮墜之,其能復有生機乎?○一俗說附子有毒,不可用。抑知凡攻病之藥皆有毒,不獨附子為然。《周禮》冬至日採毒藥以攻疾。

《內經》有大毒治病,常毒治病,小毒治病之論。扁鵲云:吾以毒藥活人。蓋無毒之品,不能攻病,惟有毒性者,乃能有大力,凡沉寒痼冷,及傷寒中陰等證,非附子不能驅陰回陽,故《本草》稱其有斬關奪將之能,追魂奪魄之功。今人但因有毒二字,遂禁錮不用,使陰寒之證,無由復生。

且有病則病受之,亦無餘性旁及作毒,即使有毒卻能令人生,有毒而生,不勝於無毒而死乎?○一俗說:夏月忌用桂、附辛熱等藥。若是則治病用藥,不必論證,只論四時可矣。夏月天炎,便用寒涼藥;冬月天寒,便用溫熱藥;春秋不寒不熱,便用平和藥。

有是理乎?如盛冬傷寒傳經陰證,治用石膏、大黃、承氣之類,豈以冬月天寒,便當忌用寒涼耶?若夏月本屬伏陰在內,而人又多食冷物,或冷水洗浴,或裸體貪涼,故中陰中寒之證,夏月更多,豈以夏月陰寒之證,亦忌用溫熱,以視其死耶?夏月瘧痢,每多夾陰之證,即當同傷寒陰證治法,非溫補不能救,而況乎直中陰經之證,舍桂、附更將奚恃乎?第人不能辨認,故只知溫熱當忌耳。

豈知寒涼殺人,易如反掌耶?往往見治夾陰瘧痢,亦同治邪瘧熱痢法,直以芩、連、大黃之類殺之。遇中陰寒證,不曰中暑,便云受熱,直用白虎湯、香薷飲之類殺之。辛熱固當忌矣,不知寒涼殺人,亦當忌否?○一俗說:治重病先須用藥探之,方為小膽細心。愚謂此非小膽也,非細心也,第無目耳。

試看門前無目乞兒,以竹棒點地,探途路也,捫牆摸壁,探門戶也。縱探得是路,又不知是坑、是埂,縱探著有門,又不知是廟宇、是住宅。何如有目者,一目瞭然,既看得清,又毫不費力。故治病而用探法。再探不著;即探著,亦探不清。況從來重病最易哄人,大實偏似虛,大虛偏似實,大寒偏似熱,大熱偏似寒。

白話文:

用藥的原則只看病證,怎麼能只看年紀呢?如果是實證,不應該用補藥,即使是八十歲的老人也不可以使用;如果是虛證,就必須用補藥,即使是半歲的嬰兒也應該使用。更何況嬰兒的身體組織很脆弱嬌嫩,更容易形成虛證。薛立齋先生說:「小孩容易轉為虛證或實證」,這四個字說得最好。例如,稍微吃多一點就可能造成內傷,稍微接觸風寒就可能引起外感,這就是容易轉為實證;如果稍微消食導滯過度,脾胃就會虛弱,稍微發汗解表過度,汗就會止不住,這就是容易轉為虛證。

因為小孩子的氣還沒充盛,血還沒旺盛,骨骼還沒堅硬,肌肉還沒飽滿,脾胃功能也很虛弱,臟腑都比較空虛,就像果子還沒成熟的時候,果核還很軟,果核裡的果仁,都還是像水漿一樣。又像樹木老幹,即使斧頭砍也不容易傷到;如果是剛長出來的嫩枝,用手指稍微拉一下就斷了。

到底是實證還是虛證,不是很容易分辨嗎?卻偏偏不顧慮小孩子身體的脆弱嬌嫩,而任意使用清熱藥、發散藥,虛弱到極點就會發熱、痰多、嘔吐、腹瀉同時發生,慢慢變成慢性脾虛,脾氣散漫衰竭,仍然使用牛黃、紫雪之類的藥物,來通利和鎮墜,這樣還能有生機嗎? 有一種說法認為附子有毒,不能使用。要知道,所有用來攻病的藥物都有毒性,不僅僅是附子。《周禮》記載,冬至的時候採集有毒的藥物來治療疾病。

《黃帝內經》有「用大毒的藥來治病」、「用有常毒的藥來治病」、「用小毒的藥來治病」的說法。扁鵲說:「我用毒藥來救人。」因為沒有毒性的藥物,不能攻克疾病,只有有毒性的藥物,才能發揮強大的力量。凡是屬於沉寒痼冷、傷寒中陰等病證,沒有附子就不能驅散陰寒、恢復陽氣,所以《本草》稱讚它有「斬關奪將」的能力,「追魂奪魄」的功效。現在的人只因為「有毒」這兩個字,就禁止使用,使得陰寒的病證無法恢復生機。

況且有病是病人在承受,毒性不會影響到其他地方而產生毒害,即使有毒卻能讓人活下來,有毒而活,不是勝過無毒而死嗎? 有一種說法認為,夏天忌用桂枝、附子等辛熱的藥物。如果這樣,那治病用藥就不用看病證了,只要看四季就可以了。夏天天氣炎熱,就用寒涼藥;冬天天氣寒冷,就用溫熱藥;春秋天氣不冷不熱,就用平和的藥。

有這樣的道理嗎?如果是在嚴冬,傷寒傳經到陰證,治療使用石膏、大黃、承氣之類的藥物,難道因為冬天天氣寒冷,就應該禁用寒涼藥嗎?如果在夏天,本來就屬於伏陰在內,而且人們又多吃冷飲,或者用冷水洗澡,或者裸露身體貪涼,所以中陰、中寒的病證,夏天更多,難道因為夏天陰寒的病證,也禁用溫熱藥,眼睜睜看著病人死去嗎?夏天發生的瘧疾、痢疾,往往多有夾雜陰證的情況,就應該按照傷寒陰證的治療方法來處理,不用溫補就不能救治,更何況是直接中陰經的病證,不用桂枝、附子還能依靠什麼藥物呢?只是人們不能辨認,所以只知道溫熱藥應該禁用罷了。

難道不知道寒涼藥殺人,就像翻手一樣容易嗎?經常看到治療夾雜陰證的瘧疾、痢疾,也按照治療邪熱瘧疾、熱痢的方法,直接用黃芩、黃連、大黃之類的藥物來殺伐。遇到中陰寒證,不是說中暑,就是說受熱,直接用白虎湯、香薷飲之類的藥物來殺伐。辛熱的藥物固然應該禁用,難道不知道寒涼藥殺人,也應該禁用嗎? 有一種說法認為,治療重病應該先用藥試探一下,才算小心謹慎。我認為這不是小心謹慎,而是沒有見識。

試看看門口沒有眼睛的乞丐,用竹竿敲打地面,來探尋道路,摸著牆壁,來探尋門戶。即使探到路了,也不知道是坑還是坎,即使摸到門了,也不知道是廟宇還是住宅。哪像有眼睛的人,一眼就能看清楚,既看得清楚,又毫不費力。所以治病而用探試的方法,再試探也探不著;即使探著了,也探不清。況且從來重病最容易迷惑人,大實反而像虛,大虛反而像實,大寒反而像熱,大熱反而像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