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醫述》~ 卷二·醫學溯源 (27)
卷二·醫學溯源 (27)
1. 治法
無妄之疾,勿藥有喜。(《易經》)
瘍醫,掌腫瘍、潰瘍、金瘍、折瘍之祝藥刮殺之齊。(《周禮》)
去病務於盡。(《左傳》)
陽氣不足,陰氣有餘,當先補其陽,而後瀉其陰。陰氣不足,陽氣有餘,當先補其陰,而後瀉其陽。營衛通行,此其要也。(《難經》)
哲言
醫王能治一切病,不能治命盡之人。(《楞嚴經》)
越人非能生死人也,此當自生者,越人能使起耳。(《史記》)
上工治未病,何也?夫治未病者,見肝之病,知肝傳脾,當先實脾;中工不曉相傳,見肝之病,不解實脾,惟治肝也。(《金匱要略》)
一人之身,一國之象也。胸腹之位,猶宮室也;四肢之別,猶郊境也;骨節之分,猶百官也;神,猶君也;血,猶臣也;氣猶民也。知治身,則能治國矣。夫愛其民,所以安其國,惜其氣,所以全其身。是以聖人消未起之患,治未病之疾,醫之於無事之前,不追於既逝之後。然後真一存焉,三一守焉,百病卻焉,年壽延焉。(抱朴子)
古之神聖之醫,能療人之心,預使不致於有疾。今之醫者,惟知療人之疾,而不知療人之心,是猶捨本求末,不澄其源,而塞其流,欲求疾愈,不亦愚乎?(臞仙)
良醫治病,必先求其得病之因。虛邪當治其母,實邪當治其子,微邪當治其所勝,賊邪當治其所不勝,正邪當治其本經。雜受病邪者,非止一端,察其雜合之輕重,視其標本之緩急,以為施治之先後。(《局方發揮》)
治病有八要:一曰虛,五虛是也;二曰實,五實是也;三曰冷臟腑,素有積冷是也;四曰熱臟腑,素有積熱是也;五曰邪,非臟腑正病也;六曰正,非外邪所中也;七曰內,病不在外也;八曰外,病不在內也。審此八要,參以脈候病機,庶幾無誤。(商輅)
治病分初、中、末三法。初治之道,法當猛峻,緣病得之新暴,當以猛峻之藥,急驅去之,不使病邪久居身中為害也;中治之道,法當寬猛相濟,為得病之非新非久,當以緩疾得中,養正去邪,相濟而兼治之;末治之道,法當寬緩廣服,平善無毒,培養血氣,俾其邪自去。
○治法有五:一曰和,假令小熱之病,當以涼藥和之;和之不已,次用取,為熱勢稍大,當以寒藥取之;取之不已,次用從,為熱勢既甚,當以溫藥從之,或寒因熱用;從之不已,又用折,為病勢極甚,當以逆制之;逆制不已,當以下奪之;下奪不已,又用屬,為求其屬以衰之,緣熱邪深陷骨髓,無法可出,針藥所不能及,故求其屬以衰之。求屬之法,是同聲相應,同氣相求也。
○高者抑之,非高者故當抑也,以其本下,而失之太高,故抑之而使下。若本高,何抑之有?下者舉之,非下者故當舉也,以其本高,而失之太下,故舉之而使高。若本下,何舉之有?(《此事難知》)
白話文:
治法
無妄之疾,不必用藥也能痊癒。
瘍醫負責治療腫瘍、潰瘍、金瘍(一種皮膚病)、折瘍(一種損傷),運用祝由(咒語)、刮治、殺菌等方法。
治療疾病務必徹底。
陽氣不足,陰氣過盛,應先補充陽氣,然後瀉去陰氣。陰氣不足,陽氣過盛,應先補充陰氣,然後瀉去陽氣。營氣和衛氣運行通暢,這是關鍵。
哲言
即使是醫術高超的醫生,也能醫治各種疾病,卻無法醫治壽命已盡之人。
醫生並不能決定人的生死,只能幫助那些本來就能活的人康復。
上等的醫生治病於未發,為什麼呢?因為治病於未發,看到肝臟有病,知道肝病會傳給脾臟,就會先健脾;中等水平的醫生不懂得疾病的傳變,看到肝臟有病,就不會先健脾,只治療肝臟。
人體如同一個國家,胸腹是宮殿,四肢是郊區,骨節是百官,精神是君主,血液是臣民,氣是百姓。懂得養生就能治理國家。愛護百姓才能使國家安定,珍惜元氣才能保全身體。因此,聖人消弭未發的禍患,治療未發的疾病,在事情發生之前就加以醫治,不追悔於事情發生之後。然後真氣得以保存,三種元氣得以守護,百病不侵,壽命延長。
古代的神醫,能夠調理人的心性,預防疾病的發生。現在的醫生,只知道治療疾病,卻不知道調理人的心性,這就好比捨本逐末,不澄清源頭,而堵塞水流,想要疾病痊癒,不是很愚蠢嗎?
好的醫生治療疾病,必須先尋找致病的原因。虛證應治療其根本,實證應治療其枝節,輕微的病邪應治療其所克制的部位,強烈的病邪應治療其不克制的部位,正邪交爭則應治療其本經。患有多種病邪的人,情況不止一種,要觀察各種病邪的輕重緩急,然後再決定治療的先後順序。
治療疾病有八個要點:一是虛證(五種虛證),二是實證(五種實證),三是臟腑寒冷(素有積冷),四是臟腑熾熱(素有積熱),五是外邪,六是內傷,七是內證,八是外證。仔細審察這八個要點,結合脈象和病機,就能少犯錯誤。
治療疾病分為初、中、末三個階段。初期治療方法應當猛烈迅速,因為疾病發生不久,應該用猛烈的藥物迅速驅除病邪,不讓病邪久留體內造成危害;中期治療方法應當緩急相濟,因為疾病既非新發,也非久病,應該緩急得當,調養正氣,祛除邪氣,相輔相成地治療;後期治療方法應當平和緩慢,藥物平和無毒,培養血氣,使邪氣自行消退。
治療方法有五種:一是調和,比如輕微發熱的疾病,應該用涼藥調和;調和無效,再用寒涼藥物清熱;清熱無效,再用溫熱藥物溫和治療,或寒者熱之;溫和治療無效,再用相反的方法治療;相反的方法無效,再用瀉下之法;瀉下無效,再用扶助衰弱之法,因為熱邪深入骨髓,針藥都難以奏效,所以才需要扶助衰弱之法。扶助衰弱的方法,是同聲相應,同氣相求。
高者抑之,並不是因為高就應該抑制,而是因為它的本位在下,卻過於高漲,所以抑制它使它下降。如果本位就在高處,又何必抑制呢?下者舉之,並不是因為低就應該舉升,而是因為它的本位在上,卻過於低落,所以舉升它使它上升。如果本位就在低處,又何必舉升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