程杏軒

《醫述》~ 卷十六·方藥備考 (37)

回本書目錄

卷十六·方藥備考 (37)

1. 藥略

天下之害人者,殺其身,未必破其家;破其家,未必殺其身。先破人之家,而後殺其身者,人參也。夫人參用之而當,實能補元氣,拯危險,然不可謂天下之死人皆能生之也。其為物,氣盛力厚,不論風、寒、暑、濕、痰、火、郁、結,皆能補塞。病果邪去正衰,用之固宜。

或邪微而正憊,或邪深而正弱,不能逐之於外,則於除邪藥中投之以為驅邪之助,自有扶危定傾之功。若不察其有邪無邪,是虛是實,又佐以純補溫熱之品,將邪氣補住,輕者邪不復出,重者即死矣。

夫醫者之所以遇疾即用人參,而病家服之死而無悔者,何也?蓋愚人之心,皆以價貴為良藥,價賤為劣藥;而常人之情,無不好補而惡攻,故服參而死,即使明知其誤,然以為醫者之力已竭,人子之心已盡,此命數使然,可以無恨;若服攻藥而死,即使用藥不誤,病實難治,而醫者之罪,已不可勝誅矣。故人參者,乃醫家邀功避罪之聖藥也。

病家如此,醫家如此,而害人無竅矣。更可駭者,或以用人參為冠冕,或以用人參為有力量,又因其貴重,深信以為必能挽回造化,故毅然用之。孰知人參一用,凡病之有邪者即死;其不死者,亦終身不得愈矣。其破家之故何也?蓋向日之人參不過一、二換,多者三,四換,今則其價十倍於前,且所服又非一、二錢而止。小康之家服二、三兩,家已蕩然。

夫人情於死生之際,何求不得,安恤破家乎?醫者全不一念,輕將人參立方,用而不遵,在父為不慈,在子為不孝,在夫婦昆弟為忍心害理。親戚朋友責罰痛罵,即使明知無益,姑以此塞責。又有孝子慈父,幸其或生,竭力謀之,遂使貧窶之家,病或稍愈,一家終身凍餒。若仍不救,棺殮俱無,賣妻鬻子,全家覆敗。

醫者誤治,殺人可恕,而害人破家,其惡甚於盜賊,可不慎哉!吾願天下之人,斷不可以人參為起死回生之藥,而必服之。醫者必審其病實系純虛,非參不治,服必萬全,然後用之。又必量其家業尚可支持,不至用參之後,死生無靠,然後節省用之。一以惜物力,一以全人之命,一以保人之家。

如此存心,自然天降之福。若如近日之醫,殺人破家於人不知之地,恐天之降禍,亦在人不知之地也。(徐靈胎)

藥之治病,臨時變通,非調補之有賴於丸也。以時行之風痰壅閉,理當隨時用藥,自制丸散,尚不可服,而何有於蠟丸?蠟丸制於粵東,射利者貨之四方,愚夫愚婦誤服受害,不知凡幾。醫家執而從誤,是誠何心!孔子云:未達不敢嘗。予嘗語送藥之家,必系以方,若無方之藥,有識之士其肯服乎?(《小兒諸熱辨》)

凡用藥太過不及,皆非適中。而不及尚可加,太過則病去藥存,為害更烈,醫之過也。(《醫門法律》)

白話文:

天下會害人的事物,有些會奪人性命,但不一定會導致家破人亡;有些會導致家破人亡,但不一定會奪人性命。但有一種東西,是先導致家破人亡,然後才奪人性命的,那就是人參。人參如果使用得當,確實能補足元氣,挽救危急的生命,但並不是說天下所有瀕死的人,都能靠它起死回生。人參這種藥材,氣勢強盛,藥力雄厚,不論是風、寒、暑、濕、痰、火、鬱、結等各種病邪,都能用來補益。如果疾病是邪氣退去,正氣衰弱,使用人參當然是適合的。

有時候,可能是邪氣輕微但正氣虛弱,或是邪氣深重而正氣衰弱,無法將邪氣驅趕出去時,可以在祛除邪氣的藥物中加入人參,來幫助驅邪,這樣自然有扶持危弱、穩定局面的功效。但如果沒有仔細分辨病人是否有邪氣,是虛症還是實症,又搭配一些純粹補益溫熱的藥物,就會把邪氣補住,輕微的可能會使邪氣無法排出,嚴重的就會導致死亡。

醫生為什麼一遇到疾病就用人參,而病家即使吃了人參死了也毫無怨言呢?那是因為愚笨的人都認為價格昂貴的就是好藥,價格低廉的就是劣藥;而且一般人的心態,都喜歡補益而厭惡攻伐。所以,即使吃了人參死了,明明知道是誤用了,也會認為是醫生已經盡力了,子女也已經盡孝了,這一切都是命運使然,可以沒有遺憾。但如果吃了攻伐的藥物而死,即使是藥用對了,病情實在難以治療,醫生的罪過也無法開脫。所以人參就成了醫生用來邀功避罪的靈丹妙藥。

病家如此,醫生也如此,這樣害人就防不勝防了。更可怕的是,有些人把使用人參當作是顯赫的象徵,有些人認為使用人參就代表有能力,又因為它很貴重,就深信它一定能挽回生命。因此就毅然決然地使用人參,卻不知道人參一用下去,凡是病帶有邪氣的人就會死亡;沒有死的,也終身無法痊癒。導致家破人亡的原因是什麼呢?過去人參的價格不過一、兩倍,多也不過三、四倍,現在卻漲了十倍以上,而且吃的量也不只一、兩錢。小康家庭吃個二、三兩,家產就耗盡了。

人在生死關頭,什麼都想得到,怎麼會顧得上家破人亡呢?醫生完全不考慮這些,輕易就把人參加入處方,而且不按照規矩使用,為人父的就不慈愛,為人子的就不孝順,為夫妻兄弟的就忍心害理。親戚朋友責罵,即使知道沒用,也只能用這種方式來搪塞。還有一些孝順的子女和慈愛的父母,希望病人有一線生機,就竭盡所能去求藥,因此就使得貧困的家庭,即使病情稍微好轉,一家人也終身忍受飢寒。如果還是救不活,連棺材和殮葬的費用都沒有,只能賣掉妻子兒女,導致全家覆滅。

醫生誤診殺人還可以原諒,但害人導致家破人亡,這種罪惡比盜賊還要嚴重,難道能不謹慎嗎?我希望天下的人,千萬不要把人參當作起死回生的靈丹妙藥,而盲目服用。醫生一定要仔細診斷,確定病人的病情是純粹虛弱,不用人參就無法醫治,而且使用後一定萬無一失,才能使用。而且一定要考慮病家的經濟情況是否還能承受,不會因為用了人參而導致死後無依無靠,然後才能節省地使用。一方面要珍惜物力,一方面要保全人的性命,一方面要保住別人的家庭。

如果能抱持這樣的心態,自然會得到上天的福報。如果像現在的醫生一樣,在別人不知情的情況下害人殺人又害得家破人亡,恐怕上天降下的災禍,也會在人不知情的情況下發生。(徐靈胎)

藥物治病,要根據實際情況靈活變通,並不是依靠丸藥來調養補益。像是現在流行的風痰壅塞,理應根據情況隨時用藥,自己製作丸散,尚且不可隨意服用,更何況是蠟丸?蠟丸產自廣東一帶,一些貪圖利益的人把它販賣到四面八方,愚笨的百姓誤服受害的不知有多少。醫生跟著犯錯,實在是居心何在!孔子說:「不了解的東西,不敢輕易嘗試。」我曾告訴送藥的人,一定要附上藥方,如果沒有藥方的藥,有見識的人怎麼敢吃呢?(《小兒諸熱辨》)

凡是用藥太過或不及,都不是恰當的。不及還可以增加劑量,太過則病好了藥還留在體內,造成的傷害更嚴重,這是醫生的過錯。(《醫門法律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