程杏軒

《醫述》~ 卷一·醫學溯源 (20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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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一·醫學溯源 (20)

1. 水火

火為水之主,水即火之源,水火原不相離也。水為陰,火為陽,象分冰炭,何謂同源?蓋火性本熱,使火中無水,其熱必極。熱極則亡陰,而萬物焦枯矣。水性本寒,使水中無火,其寒必極,寒極則亡陽,而萬物寂滅矣。此水火之氣,果可呼吸相離乎?○治火之法,有升陽散火者,有滋陰降火者。

夫火一也,而曰升,曰降,皆堪治火。然升則從陽,降則從陰,而升降混用,能無悖乎?此千古之疑竇,未聞有達之者。夫火之為病,有發於陰者,有發於陽者。發於陰者,火自內生;發於陽者,火自外致。自內生者,為五內之火,宜清宜降;自外致者,為風熱之火,宜散宜升。

今人凡見火證,無分表裡,動稱風熱,多用升陽散火,此似近理,而不知至理所在,無容混也。夫風熱之義,其說有二:有因風而生熱者,有因熱而生風者。因風生熱者,以風寒外閉,火鬱於中,此外感陽火,風為本,火為標也。因熱生風者,以熱極傷陰,火達於外,此內傷陰火,火為本,風為標也。

《經》曰:治病必求其本。外感之火,當先治風,風散而火自熄,宜升散不宜清降;內生之火,當先治火,火滅而風自消,宜清降不宜升散。若反為之,則外感之邪,得清降而閉固愈甚;內生之火,得升散而燔燎何堪?余閱方書,所見頭目、口齒、咽喉、臟腑、陰火等證。

悉云風熱,多以升降並用,從逆兼施,獨不慮其升者礙降,降者礙升乎?余之處治,宜抑者,則直從乎降;宜舉者,則直從乎升。所以見效速,而絕無耽延之患耳。(張景岳)

蓋聞水障於土,還以潰其土;火生於木,仍自焚其木。是以植千章之嘉樹,必溉清渠;築百丈之修堤,先疏支瀆。○蓋聞爇獸炭之盈爐,暖勝三春,而不能代燭龍之照;焚蘭缸之寸燼,光逾四壁,而不能代暘谷之暄。是以鏡本非臺,君以明,而離精獨炳,薪傳有火,相以位,而泉水常溫。

○水不升為病者,調腎之陽,陽氣足,水氣隨之而升;火不降為病者,滋心之陰,陰氣足,火氣隨之而降。則知水本陽,火本陰,坎中陽能升,離中陰能降是也。○丹溪論陽有餘,陰不足,所謂陽者,相火也。景岳駁之,謂陰有餘,陽不足。而著相火以位之辨。各樹旗幟,幾如冰炭之不相入矣。

嘗舉二者參之:丹溪大旨,根《周子》主靜立說,謂相火一動,則五志厥陽之火併煽,煎熬真陰,故東垣目為元氣之賊。此論相火二字,專從後天之變動者言,與景岳之主命門,有源流之別。夫天非此火不能生物,人非此火不能有生。考褚氏、趙氏人生先具命門及相火行陽二十五度之語,參之景岳所云,相得益彰。

蓋靜而守位者,此相火也,靜則溫養;動而無方者,亦此相火也,動則燔灼。譬天之與日,太陽之火也,雖烈而不能焚物,以陽燧取之,不過星星之火,其用即可燎原。故景岳之說日也,失其所則折壽而不彰;丹溪之說日而火也,飛走狂越,莫能御之。今將指日為火固失之,而指火為日,亦豈云得乎?《陰陽應象大論》:壯火之氣衰,少火之氣壯。壯與少之別,即兩家宗旨所分。

白話文:

水火

水是火的根本,火是水的表現,水火本就密不可分。水屬陰,火屬陽,看似冰炭不相容,卻何以說同源呢?因為火的本性是熱,若火中沒有水,則熱度必將達到極點,熱極則陰氣耗盡,萬物都會枯萎。水的本性是寒,若水中沒有火,則寒冷必將達到極點,寒極則陽氣耗盡,萬物都會寂滅。因此,水火之氣,真的可以彼此分離嗎?治療火症的方法,有升陽散火之法,也有滋陰降火之法。

火只有一種,但治療方法卻有升、降之分,都能治火。然而,升則順應陽氣,降則順應陰氣,升降混用,難道不會矛盾嗎?這是千古以來的疑點,從未聽說有人能徹底理解。火的病症,有源於陰的,也有源於陽的。源於陰的,是火從內部產生;源於陽的,是火從外部侵入。從內部產生的,是五臟內的火,宜清宜降;從外部侵入的,是風熱之火,宜散宜升。

現在的人,凡是見到火症,不分表裡,都說是風熱,多用升陽散火法,這看似有道理,卻不知其根本所在,不能混為一談。風熱之說,有兩種:一種是由風而生熱,一種是由熱而生風。由風生熱者,是因風寒閉塞,火鬱積於內,再加上外感陽火,風為本,火為標。由熱生風者,是因熱極傷陰,火氣達於外,這是內傷陰火,火為本,風為標。

《內經》說:治病必須找出病根。外感之火,應先治風,風散則火自熄,宜升散不宜清降;內生之火,應先治火,火滅則風自消,宜清降不宜升散。如果反其道而行之,則外感邪氣,因清降而更加閉塞嚴重;內生之火,因升散而更加熾盛難以忍受。我看過很多醫書,所見到的頭痛、眼疾、口齒、咽喉、臟腑、陰虛火旺等症狀,

都說是風熱,多用升降並用,甚至反其道而行之,卻不考慮升會阻礙降,降會阻礙升嗎?我的治療方法是,該抑制的,就直截了當用降火法;該提升的,就直截了當用升火法。所以見效快,絕無延誤的危險。(張景岳)

聽說水被土阻礙了,就用方法來疏通土壤;火生於木,最終會焚燒木頭。所以要種植茂盛的大樹,必須先挖好灌溉渠道;要建造高大的堤壩,必須先疏通支流。聽說爐中燒滿獸炭,溫暖勝過春天,卻不能代替燭龍的光芒;燃燒蘭膏的微弱火光,能照亮四壁,卻不能代替太陽的溫暖。所以,鏡子不是太陽,卻能反照太陽的光芒;薪火相傳,各有其位,而泉水卻常年溫和。

水不升為病,就調補腎陽,陽氣充足,水氣就會隨之而升;火不降為病,就滋養心陰,陰氣充足,火氣就會隨之而降。可見,水本是陽,火本是陰,坎卦中的陽氣能上升,離卦中的陰氣能下降,就是這個道理。丹溪翁認為陽有餘,陰不足,所謂的陽,是指相火。張景岳反駁他,認為陰有餘,陽不足,並著重說明相火的位置,各執己見,幾乎像冰炭不相容一樣。

我試著把兩家的觀點結合起來:丹溪翁的觀點,根植於周敦頤的“主靜立說”,認為相火一動,則五臟的陽火一起被煽動,煎熬真陰,所以朱丹溪認為它是元氣的賊。這個“相火”二字,是從後天變化的角度來說的,與張景岳強調命門之火,有著不同的源流。天地萬物若非此火不能生長,人若非此火不能生存。參考褚師愚、趙開之關於人體先天就具有命門火和相火行陽二十五度的說法,與張景岳的觀點結合起來,就能相互印證。

靜而守其位置的,這是相火,靜則溫養;動而無度的,也是相火,動則燔灼。比如太陽,雖然火勢猛烈,卻不會焚燒萬物,用陽燧取火,只是一個小小的火星,卻可以用來燎原。所以張景岳的觀點,就好比太陽,失其位置就會折壽而光芒不彰;丹溪翁的觀點,就好比火,飛奔狂躁,難以控制。現在指太陽為火固然錯誤,而指火為太陽,又豈是正確的呢?《陰陽應象大論》說:“壯火之氣衰,少火之氣壯”,壯與少的區別,正是兩家學說的分歧所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