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醫述》~ 卷四·傷寒析疑 (5)
卷四·傷寒析疑 (5)
1. 注辨
凡陰病見陽脈者生,陽病見陰脈者死。
起口用凡字,是開講法,不是承接法。此與上文陰陽脈,文同而義則異也。陽脈指胃氣言,所謂二十五陽者是也。五臟之陽和發見,故生。陰脈指真臟言,胃脘之陽,不至於手太陰,五臟之真陰發見,故死。要知上文沉、澀、弱、弦、遲是病脈,不是死脈,其見於陽病最多。
若真臟脈至,如肝脈中外急,心脈堅而搏,肺脈大而浮,腎脈之如彈石,脾脈之如喙距,反見有餘之象,豈可以陽脈名之?若以胃脈為遲,真陰為數,能不誤人耶?(柯韻伯)
傷寒一日,太陽受之。脈若靜者,為不傳;頗欲吐,若躁煩,脈數急者,為傳也。
白話文:
在所有陰性病症中,如果出現陽性脈象,那麼患者的生命就可能得到保存;相反,在所有陽性病症中,如果出現陰性脈象,那麼患者的預後可能就很危急,甚至有生命危險。
「凡」字在此處的使用,表示這是一個開始講述的方法,而不是接續之前的語句。這段話與之前關於陰陽脈的描述在字面上有相似之處,但在意義上卻有所不同。這裡的「陽脈」指的是胃氣,也就是通常所說的二十五種陽性脈象。當五臟的陽氣得以表現時,患者就會康復。而「陰脈」則指的是真正的內臟脈象,胃部的陽氣未能達到手太陰經,當真正的內臟陰性脈象顯現時,則表示病情危重,患者可能無法存活。
需要注意的是,上文中提到的「沈、澀、弱、弦、遲」等脈象,是疾病的脈象表現,而非死亡的脈象,但在陽性病症中經常會看到這些脈象。
若在真正的內臟脈象中發現,例如肝脈的中間緊縮、心脈的堅硬跳動、肺脈的粗大浮動、腎脈的像石頭一樣的觸感、脾脈的像喙距一樣的特徵,卻反而出現了過度旺盛的脈象表徵,怎麼能夠用陽性脈象來形容它們呢?若以胃脈為遲緩,而把真正的內臟陰性脈象誤認為數脈,這豈不是會誤導人們嗎?(柯韻伯)
感冒發作的第一天,太陽部位受到影響。如果脈象平靜,表示疾病不會轉移到其他部位;如果患者表現出想嘔吐的跡象,或者情緒焦慮、煩躁,且脈象快速而緊繃,這表示疾病可能已經開始向其他部位轉移。
《經》云一日太陽受之,二日陽明受之,三日少陽受之;四、五、六日三陰受之。與《洪範》一曰壽,二曰富,三曰康寧,四曰攸好德,五曰考終命,文法符同。實為標出六經證據,以為治療張本。何嘗教人以日數為拘也!後人以曰作日,自然如同暗鏡,從古無人道及。或言日字不必看實。夫日實字也,安可作虛字用耶?(《醫補》)
傳者,即《內經》人傷於寒而傳為熱之傳。乃太陽之氣生熱,而傳於表,即發於陽者傳七日之謂。非太陽與陽明、少陽經絡相傳之謂也。(柯韻伯)
傷寒二三日,陽明、少陽證不見者,為不傳也。
傷寒一日太陽、二日陽明、三日少陽者,是言見證之期,非傳經之日也。岐伯曰:邪中於面,則下陽明;中於項,則下太陽;中於頰,則下少陽;其中膺背兩脅,亦中其經。蓋太陽經部位最高,故一日發;陽明經部位次之,故二日發;少陽經部位又次之,故三日發。是氣有高下,病有遠近,適其至所為故也。
白話文:
《經》中提到,一天是太陽之氣的接收,二天是陽明之氣的接收,三天是少陽之氣的接收;四天、五天、六天是三陰之氣的接收。這和《洪範》中的一天代表長壽,二天代表富裕,三天代表健康和平安,四天代表喜好德行,五天代表終老的命運,文法規則相同。實際上,這是標明六經的證據,作為治療的基礎。並沒有教導人們要拘泥於日期!
後來的人將「日」誤解為「日數」,這就像暗鏡一樣,從古至今都沒有人這樣說過。有些人認為「日」字不必當作實在的日期來看待。但「日」是實在的詞語,怎麼能用作虛假的日期呢?
傳,指的是《內經》中提到的,人因受到寒冷而導致發熱的傳播。這是太陽之氣生熱,然後傳到表面,也就是指在陽性狀態下傳播七天的情況。這裡不是指太陽、陽明、少陽經絡之間的互相傳遞。
傷寒病在二三日間,如果陽明、少陽的症狀沒有出現,就表示病情未傳至這些經脈。
傷寒病在一天是太陽的影響,二天是陽明的影響,三天是少陽的影響,這是描述了病情的表現時間,而非經脈的傳遞過程。岐伯說,邪氣進入臉部,就會影響到陽明;進入項部,就影響到太陽;進入頰部,就影響到少陽;如果邪氣進入胸部、背部或兩側的肋骨,也會影響到相應的經脈。因為太陽經的位置最高,所以一天就會開始表現;陽明經的位置次之,所以兩天後就會表現;少陽經的位置更次之,所以三天後才會表現。這是因為氣候有高下之分,病痛的距離有遠近之別,根據氣候的變化來進行診斷和治療。
總之,這段文字主要談論了中醫理論中的經絡、六經證據、傳播機制以及病情表現的時間等概念。它強調了中醫診斷和治療的原理,而不是強調日期的限制。
夫三陽各受寒邪,不必自太陽始,諸家言三陽必自太陽傳來者,未審斯義耳。(柯韻伯)
傷寒三日,三陽為盡,三陰當受邪。其人反能食而不嘔,此為三陰不受邪也。
受寒三日,不見三陽表證,是其人陽氣衝和,不與寒爭,邪不得入,故三陽盡不受邪也。若陰虛而不能支,則三陰自受邪氣。岐伯曰:中於陰者,從臂胻始。故三陰各自受邪,不必陽經傳授。所謂太陰四日、少陰五日、厥陰六日者,亦以陰經之高下為見證之期,非六經以次相傳之日也。(柯韻伯)
傷寒六七日,無大熱,其人煩躁者,此為陽去入陰故也。
陰者指里而言,非指三陰也。或入太陽之本而熱結膀胱,或入陽明之本而胃中乾燥,或入少陽之本而脅下硬滿,或入太陰而暴煩下利,或入少陰而口燥舌乾,或入厥陰而心中疼熱,皆入陰之謂。(柯韻伯)
白話文:
【柯韻伯】
「三陽」各自遭受寒冷之邪,不一定都從「太陽」開始,各家認爲三陽一定由太陽傳來的觀點,可能沒有深入理解其中的意義。
如果傷寒病持續了三天,那麼三陽的經脈應當承受病邪的影響。然而,如果患者仍然能夠進食且沒有嘔吐的症狀,這說明三陰經沒有受到病邪的侵擾。
如果在遭受寒冷三天後,沒有出現三陽表證的症狀,這表明患者體內陽氣平和,不會與寒邪相爭,因此邪氣無法進入,所以三陽經不會受到病邪的影響。但如果體內陰氣虛損不足以抵抗,則三陰經就容易受到邪氣的侵襲。岐伯說過:邪氣進入陰經,是從手臂和腳開始的。所以三陰各自受到邪氣的侵擾,並不一定是由陽經傳遞而來的。所謂的太陰在第四天、少陰在第五天、厥陰在第六天受到病邪,也是根據陰經的高度來判斷病症出現的時間,而不是按照六經依次傳遞的日期。
如果傷寒病持續六七天,但沒有出現劇烈發熱的症狀,而患者感到煩躁不安,這是因爲體內的陽氣已經退入陰部。
這裏的「陰」指的是體內內部的狀態,而非特指三陰。例如,邪氣可能進入太陽的根部導致膀胱熱結,或者進入陽明的根部導致胃部乾燥,或者進入少陽的根部導致脅下硬滿,或者進入太陰導致突然的下利,或者進入少陰導致口燥舌乾,或者進入厥陰導致心中疼痛發熱,這些都是邪氣進入陰部的情況。
太陽病,頭痛,至七日以上自愈者,以行其經盡故也。若欲作再經者,針足陽明,使經不傳則愈。
舊說傷寒日傳一經,六日至厥陰,七日再傳太陽,八日再傳陽明,謂之再經。自此說行,而仲景之堂無門可入矣。夫仲景未嘗有日傳一經之說,亦未有傳至三陰而尚頭痛者。曰頭痛者,是未離太陽可知。曰行,則與傳不同。曰其經,是指本經而非他經矣。發於陽者七日愈,是七日乃太陽一經行盡之期,不是六經傳變之日。
岐伯曰:七日太陽病衰,頭痛少愈,有明證也。故不曰傳足陽明,而曰欲作再經,是太陽過經不解,復病陽明而為並病也。針足陽明之交,截其傳路,使邪氣不得再入陽明之經,則太陽之餘邪亦散,非歸併陽明,使不犯少陽之謂也。(柯韻伯)
白話文:
太陽病,頭痛,如果在七天以上自然痊癒,這是因為病情已經經過了太陽經的循環。如果病情發展到需要再次經過兩次太陽經的循環,可以採用針灸治療足陽明經脈,讓病情不再傳遞到其他經脈,這樣就能夠痊癒。
過去的理論認為傷寒症每經過一天就會傳遞到一個新的經脈,六天後會傳到厥陰經,七天後再次回到太陽經,這被稱為「再經」。從這個理論開始流行,就使得張仲景的理論變得難以理解。張仲景並沒有提出過每天傳遞一個經脈的說法,也沒有提到過病情傳遞到三陰經後仍然頭痛的情況。頭痛,這說明病情還在太陽經範圍內。"行"這個詞與"傳"不同,指的是某個特定的經脈,而不是其他經脈。陽性的疾病通常在七天後痊癒,這是因為太陽經在七天後完成一次循環,而不是因為六個經脈的交替。
岐伯說,太陽病在第七天時開始減弱,頭痛逐漸好轉,這是顯而易見的證據。所以並不是說要針灸足陽明經,而是說病情想要再次進入太陽經,這是太陽經過度循環導致的病況,再次出現了陽明經的病症。通過針灸足陽明經的交匯點,阻斷病情的傳遞路徑,讓邪氣不能再次進入陽明經,這樣可以讓太陽經的殘留病邪散去,這並不是將陽明經與其他經脈結合,防止它影響少陽經的意思。(柯韻伯)
發汗後,水藥不得入口為逆;若更發汗,必吐下不止。
此條從來諸家錯會,扯入桂枝四禁,謂已用桂枝致逆,若更用桂枝,則其變愈大,粗疏極矣!蓋為逆是言水逆,未嘗說為凶逆也。且原文不云更與桂枝,而云更發汗者,見水藥俱不得入,則中滿已極,凡是表藥,皆可令吐、下不止,不獨桂枝當禁也。
所以仲景於太陽水逆之證,全不用表藥,惟用五苓以導水,服後隨溉熱湯以取汗,正與此條互相發明;設只單禁桂枝,將麻黃、葛根、柴胡等類在所不禁,而誤用以致吐下不止,恬不知為犯禁矣。(《尚論篇》)
白話文:
發汗後,若飲食中的水藥不能入口,這是違反了正常的療法;如果再次進行發汗,就會導致腹瀉不停止。
這條規則過去各學派都誤解了,把它牽扯到桂枝四禁之中,認為已經使用過桂枝就出現了反效果,如果再使用桂枝,那麼病情的變化會更加嚴重,這種理解簡直是粗心大意到了極點!事實上,這裡的「逆」是指水逆,並沒有提到兇險的逆轉。而且原文中並沒有明確指出再次使用桂枝,而是說在水藥都不能進入的情況下,身體已經非常飽滿,任何表性藥物都有可能導致腹瀉或腹痛不止,而並非只有桂枝需要禁止使用。
因此,張仲景對於太陽水逆的情況,完全不用表性藥物,僅使用五苓散來導出體內的水分,服藥後隨即飲用熱湯以引發發汗,這正好和這條規則相輔相成。如果只是單純禁止使用桂枝,那麼對於麻黃、葛根、柴胡等類型的表性藥物都沒有禁止,如果錯誤使用這些藥物反而導致腹瀉或腹痛不停,人們卻毫不知情自己違反了禁忌。(《尚論篇》)
太陽病,發汗,汗出不解,其人仍發熱,心下悸,頭眩,身瞤動,振振欲擗地者,真武湯主之。
振振欲擗地五字,形容亡陽之狀如繪。諸家不加細繹,妄取《詩經》注擗拊心貌為解,仲景論中心下悸欲得人按,與夫叉手自冒心,且與拊心之義不協,何得妄指耶?蓋擗者,闢也,避也。汗出過多,衛氣解散,其人似乎全無外廓,故振振然四顧彷徨,無可置身,思欲闢地而避處其內也。陰證似陽者,欲坐井中,避熱就冷也。
汗多亡陽者,欲入土中,避虛就實也。試觀嬰孩出汗過多,神虛畏怯,常合面偎入母懷者,豈非振振欲擗地之一驗乎?(喻嘉言)
白話文:
太陽病,若使用發汗法治療,但汗出後病症仍未解除,患者仍然出現發熱、心悸、頭暈、身體震顫、徬彿要倒在地上的情況時,應使用「真武湯」進行治療。
「振振欲擗地」這五個字,形象地描繪出患者在嚴重失陽狀態下的表現。各學派可能沒有深入分析,錯誤地引用《詩經》中描述拍打胸口的動作來解釋,然而張仲景在論述中提到心下悸動時,想要他人按壓,以及雙手交叉護住心口,這些描述與拍打胸口的動作不相符,怎可以胡亂引申呢?
「擗」字,在這裡有「闢」、「避」之意。當汗出過多,衛氣散失,患者會感到全身無依無靠,因此會有振顫不定、四顧徬徨、無法找到安身之所的感覺,想要「避開」地面,找個地方藏身。在似陽似陰的陰證情況下,患者會想坐在井裡,避開熱氣尋求涼爽。
過度流汗導致的亡陽情況,則是希望進入土地中,躲避虛弱,尋求實質的保護。觀察嬰兒過度出汗、精神虛弱、膽小怕事,常貼近母親懷抱的情形,這不正是「振振欲擗地」的一個實例嗎?(喻嘉言)
太陽病中風,以火劫發汗,邪風被火熱,血氣流溢,失其常度,兩陽相熏灼,其身發黃。陽盛則欲衄,陰虛則小便難,陰陽俱虛竭,身體則枯燥,但頭汗出,劑頸而還,腹滿而喘,口乾咽爛,或不大便,久則譫語,甚者至噦、手足躁擾、捻衣摸床。小便利者,其人可治。
按:此證乃陽邪挾火,擾亂陰分而亡其陰,與亡陽之證,天淵懸絕。觀陽盛欲衄,身體枯燥等語,明是失汗所致。失汗則陽必內入,何反外亡耶?注家泥於陰陽俱虛竭一語,遂謂小便利者,陰未甚虛,則陽猶可回,是認可治為回陽,大失《經》旨。不知此證急驅其陽以存陰氣之一線,尚恐不得,況可回陽以更劫其陰乎?且頭汗乃陽邪上壅,不下通於陰,所以劑頸以下不能得汗。設見衄血,則邪從衄解,頭間且無汗矣;設有汗,則邪從汗解,又不衄矣。
白話文:
太陽病如果轉為中風,使用火療的方法來發汗,這時邪風和熱力會使血氣流溢,失去了正常的平衡。兩種陽性症狀相互加熱,導致身體出現黃疸。如果陽氣過盛,可能會導致鼻血;如果陰氣不足,可能會導致小便困難。當陰陽雙方都出現虛弱的情況,身體會變得乾燥。只有頭部出汗,往下到脖子處就不再出汗,身體會感到腹脹和喘息,同時嘴巴乾燥,咽喉也會乾裂,可能還會出現便祕的狀況。長時間下去,可能會出現神智錯亂的情況,嚴重的甚至會出現嘔吐、手腳躁動、抓衣摸牀的動作。如果小便頻繁,表示患者的陰氣並未嚴重耗損,這種情況下還有救,可以治療。
根據上述的診斷,這是一種陽邪伴隨火勢,幹擾陰性的病症,導致陰氣流失,這與陽氣消失的病症有著天壤之別。觀察到陽氣過盛想出血,身體乾燥等症狀,顯然是因為大量失血所致。失血後,陽氣本應進入體內,為什麼反而會外散呢?注釋家們固執地認為「陰陽俱虛竭」一句,指出小便頻繁表示陰氣並未嚴重耗損,因此陽氣仍有輓回的機會,誤以為可以治療就是輓救陽氣,這是對經典的錯誤理解。實際上,這種情況需要迅速消除陽氣,以保留陰氣的最後一線希望,都無法實現,又怎能夠讓陽氣回復,再次劫取陰氣呢?頭部出汗是因為陽邪上衝,阻塞了與陰的流通,所以脖子以下無法出汗。如果出現出血的情況,邪氣會通過出血得到排解,頭部也就沒有出汗的問題;如果有出汗,邪氣就會通過出汗得到排解,也就不會出現出血的情況。
後條火邪深入必圊血一證,亦謂身體枯燥而不得汗者,必致圊血。設有汗,更不圊血矣。讀古人書,全要會意,豈有得汗而加衄血圊血之理哉!又豈有遍身無汗,而頭汗為亡陽之理哉!(喻嘉言)
太陽病下之,其脈促,不結胸者,此為欲解也。脈浮者,必結胸也;脈緊者,必咽痛;脈弦者,必兩脅拘急;脈細數者,頭痛未止;脈沉緊者,必欲嘔;脈沉滑者,協熱利;脈浮滑者;必下血。
脈促,為陽邪上盛,反不結聚於胸,則陽邪未陷,可勃勃從表出矣,故為欲解也。脈浮者必結胸,即指促脈而申之,見脈促而加之以浮,邪氣彌滿於陽位,故必結胸也。浮字貫下四句,見浮而促必結胸,浮而緊必咽痛,浮而弦必兩脅拘急,浮而細數必頭痛未止,皆太陽本病之脈,故主病亦在太陽之本位。
白話文:
對於後條關於火邪深入可能導致出血的病症,可以理解為當身體乾燥,無法出汗時,很可能會出現出血的情況。若已有出汗的情況,則不太可能會出現出血。閱讀古人的著作,關鍵是要理解其意,怎麼有可能在出汗後還增加出血的情況呢?又怎麼有可能全身無汗,卻只有頭部出汗是因為陽氣流失呢?
對於太陽病的治療,如果發病後進行了排便,脈搏變得緊張但未形成胸積聚的情況,這表示病情可能開始緩解。脈搏浮現,則很可能會形成胸積聚;脈搏緊縮,則可能引發咽喉疼痛;脈搏堅硬,則可能導致兩側肋骨的肌肉緊張;脈搏細微且頻率快,則可能持續頭痛;脈搏深沈且緊縮,則可能出現嘔吐;脈搏深沈且滑動,則可能引發腸胃炎;脈搏表面浮現且滑動,則可能預示著會出現下血的情況。
脈搏緊張,表示陽性邪氣上昇,反而沒有聚集在胸部,說明邪氣尚未深入,可以從表面排出,因此可能開始緩解。脈搏浮現,必然會形成胸積聚,這是對「脈搏緊張」的進一步說明,見到脈搏緊張並加上浮現,邪氣充斥在陽性位置,因此必然會形成胸積聚。浮字貫穿下四句,見到脈搏浮現且緊張必然會形成胸積聚,脈搏浮現且緊縮必然會引起咽喉疼痛,脈搏浮現且堅硬必然會導致兩側肋骨的肌肉緊張,脈搏浮現且細微且頻率快必然持續頭痛,這些都是太陽病的基本脈象,所以主治病症也在太陽病的基本範疇內。
設脈見沉緊,則陽邪已入陰分,但入而未深,仍欲上衝作嘔,其無結胸咽痛等證,從可知矣。只因《論》中省用一個促字、三個浮字,後之讀者遂眩,謂緊為下焦,屬在少陰,惑之甚矣!觀本文下句即指出沉緊者必欲嘔一語,正見前之緊字,是指浮緊而言也。
沉緊方是陽邪入陰,上逆作嘔,豈有浮緊咽痛,反為少陰寒邪上衝之理!明明太陽誤下之脈證,何緣插入少陰,爍亂後人耶?至於滑脈居浮沉之間,亦與緊脈同推,故沉滑則陽邪入陰而主下利,浮滑則陽邪正在營分,擾動其血,而主下血也。夫太陽誤下之脈,主病皆在陽、在表,即有沉緊、沉滑之殊,亦不得以里陰名之。
白話文:
如果脈象出現沈緊,表示陽邪已經進入陰分,但是還沒有深入,仍然想要上沖引起嘔吐。從中可以知道,這時並沒有結胸或咽痛等症狀。只是因為《內經》中省略了「促」字,並且使用了三個「浮」字,後世的讀者因此感到混淆,認為「緊」代表的是下焦,屬於少陰,這種理解是錯得離譜的!
觀察這段文字的下一句,就指出沈緊的脈象必然會導致嘔吐,這正好說明瞭前面的「緊」字,指的是浮緊的脈象。沈緊的脈象表示陽邪進入陰分,向上逆流引發嘔吐,怎麼可能有浮緊的脈象伴隨著咽痛,反而被認為是少陰的寒邪上衝呢?明明白白地是太陽誤用藥物導致的脈象和症狀,為什麼要將它插入少陰,使後世的人感到困惑呢?
至於滑脈位於浮沈之間,也與緊脈有相似之處,所以沈滑的脈象表示陽邪進入陰分,主導下利的症狀;浮滑的脈象表示陽邪正在營分,擾亂血液,主導下血的症狀。太陽誤用藥物所導致的脈象和症狀,主要發生在陽性、在表層,即使有沈緊、沈滑的不同,也不能將它們稱為內部陰性的症狀。
仲景辨析之精,詎可雜以贅龐哉!(喻嘉言)
病發於陽,而反下之,熱入因作結胸;病發於陰,而反下之,因作痞。所以成結胸者,以下之太早故也。
發陽發陰,二千年來未知其解。果如原注謂無熱惡寒為陰,則中寒矣,下之有不立斃者乎?如《尚論》以寒傷營血為陰,則仲景痞結篇中,中風、中寒每每互言,未嘗分屬也。不知發於陰者,雖是陰證,但是陽經傳入之邪,非直中陰經之謂。陽經傳入。原為熱證,至於陰經,未有不熱深於內者。
此所以去熱入二字,而成千古之疑也。熱證由陰傳府,乃為可下;若在經而下,仍為誤下,與三陽在經無異。故曰陽邪結於陽位,則結在胸,陰邪結於陰位,則結在心下,或偏旁也。陰經誤下,何止成痞?以所結只在陰位,不若陽邪勢盛,所結必在陽位也。(周禹載)
白話文:
張仲景的辨析之精,怎麼能混雜著不重要的東西呢!(喻嘉言)
如果病症在陽明經出現卻使用了攻下的方法,熱邪進入後會導致結胸;如果病症在太陰經出現卻使用了攻下的方法,會導致腹中脹滿。之所以會形成結胸,是因為過早地使用了攻下法。
「發陽」、「發陰」這兩個概念,二千多年來人們一直未能解開它的真義。如果按照原始的注釋認為「無熱惡寒」的病症屬於陰性,那麼這樣的診斷就錯誤了,因為不是所有下藥治療都沒有即刻致死的危險。如果按照《尚論》認為「寒傷營血」的病症屬於陰性,那麼張仲景的《痞結篇》中提到的中風、中寒等病症,並沒有特別地分屬於陰性或陽性的討論。實際上,「發於陰」的病症雖然表現出陰性特徵,但其實是陽性邪氣侵入陰經,而非直接侵入陰經所說的那種「直中」。陽性邪氣入侵時,本應是熱性的病症,但在陰經中,熱邪往往更深入體內。
因此,去除「熱入」二字,成為千古之謎。熱性的病症由陰經傳至腑臟,是可以下藥治療的;但如果在經絡上使用了攻下法,仍算是一種錯誤的下藥,和三陽經在經絡上的病症沒有什麼不同。所以說,陽性邪氣在陽性部位結聚,會形成胸結;陰性邪氣在陰性部位結聚,會形成心下結,或者偏旁處的結聚。對陰性經絡誤用下藥,不僅會導致痞結,而且因為所結的部位只在陰性範圍內,不像陽性邪氣強盛,所結的部位必然在陽性範圍內。(周禹載)
陽者指外而言,形軀是也。陰者指內而言,胸中、心下是也。此指人身之外為陽內為陰,非指陰經之陰,亦非指陰證之陰。發陰、發陽,俱指發熱;結胸與痞,俱是熱證;作痞不言熱入者,熱原發於裡也。誤下而熱不得散,因而痞硬,不可以發陰作無熱解。若作痞謂非熱證,瀉心湯不得用芩、連、大黃矣。
若梔子豉之心中懊憹,瓜蒂散之心中溫溫欲吐,與心下滿而煩,黃連湯之胸中有熱,皆是病發於陰。(柯韻伯)
白話文:
"陽"指的是外在的事物,也就是身體的表面部分,如皮膚和四肢等。"陰"則指的是內在的事物,像是胸部、心下等內部器官。這裡提到的人身外為陽,內為陰,並不是在談論陰經的陰或陰症的陰。"發陰"和"發陽"都指的是發燒;"結胸"和"痞"都是熱性的病症;"作痞"而不提"熱"的原因,是因為熱源來自內部。如果錯誤地使用了藥物導致熱不能消散,進而產生"痞硬"的現象,這時候就不能用"發陰"的方式來理解,認為沒有熱的存在。如果只是出現"痞"的情況,但認為並非熱性病症,那麼就不能使用含有黃芩、黃連、大黃的"瀉心湯"。
如果"梔子豉"治療的心中煩躁,"瓜蒂散"治療的心中溫熱想嘔吐,以及"黃連湯"治療的心下部滿脹且煩躁,這些都表示病症起於陰部。"柯韻伯"這樣說。
傷寒發汗,若吐、若下解後,心下痞硬,噫氣不除者,旋覆代赭石湯主之。
此條後賢不解,謂噫氣為伏飲作逆,方注倡之,二家即和,不知何所據也?蓋伏飲作逆之吐,有形之邪也;今噫而不吐,為無形之虛氣上逆,何可混言哉!(魏荔彤)
傷寒六七日,發熱,微惡寒,肢節煩疼,微嘔,心下支結,外證未去者,柴胡桂枝湯主之。
心下支結者,邪結於心下之偏旁,不正中也。比小結胸之正在心下又較輕矣。傷寒至六七日宜經傳已遍,乃發熱、微惡寒、肢節煩疼、微嘔,則邪尚在三陽之界,未入於裡,雖心下支結,而外證未除,即不可用大陷胸湯,以大陷胸湯主裡而不主表也;亦不可用小陷胸湯,以小陷胸湯主飲而不主表也。
白話文:
傷寒發汗後,若是出現嘔吐或下痢的情況,之後心下部位感到脹滿且硬實,若有嘔氣不消的情況,應使用「旋覆代赭石湯」來治療。
這條經文後世的學者不易理解,認為嘔氣是因伏藏的飲食造成的逆流,並因此提出了相應的解釋,兩種觀點的意見很快就達成了和解。然而,他們忽略了伏藏的飲食逆流所導致的嘔吐,是有形的邪氣表現;現在此處的嘔氣不消,是無形的虛氣上逆,怎麼能混為一談呢?(魏荔彤)
傷寒病程到了六七天,如果出現發熱、微感寒冷、四肢疼痛、輕微嘔吐、心下部位感覺脹滿不舒暢,並且外部症狀尚未消失的情況,應使用「柴胡桂枝湯」來治療。
心下部位的脹滿不舒暢,指的是邪氣在心下部位的偏側積聚,而非正中的位置。相比於小結胸病在心下的中央,這種情況要輕微一些。在傷寒病程到六七天時,本應邪氣已經傳遍全身,此時若出現發熱、微感寒冷、四肢疼痛、輕微嘔吐等症狀,表示邪氣還停留在三陽病的範圍內,尚未進入裡部,雖然有心下部位的脹滿不舒暢,但外部症狀仍未消除。因此,不可以使用「大陷胸湯」,因為大陷胸湯是針對裡部病症,而不是表部病症;同樣地,也不可以使用「小陷胸湯」,因為小陷胸湯是針對飲食積滯引起的病症,而不是表部病症。
夫支結之邪,其在外者方盛,其陷入者原少,故但合用柴胡、桂枝和解二法,以治其表,表邪去而支結自開矣。後人謂支結乃支飲結於心下,夢語喃喃,吾不識支飲為何物也!(喻嘉言)
太陽病,項背強𠘧𠘧。
𠘧𠘧,鳥之短羽者,動則引頸。𠘧𠘧然,形容病人之頸項俱病,俯仰不能自如之貌。(方中行)
《詩》云:赤舄𠘧𠘧。注:𠘧𠘧,安重貌。謂取自拘持,使低目不妄顧視。按此可以想見項背拘強之狀,若作鳥羽釋,則𠘧當音殊,而於拘強之義,反不切矣。(《證治準繩》)
太陽病,三日,已發汗,若吐、若下、若溫針,仍不解者,此為壞病,桂枝不中與也。觀其脈證,知犯何逆,隨證治之。
白話文:
對於那些在體內盤踞的疾病,如果它們還處於表面,那麼它們的影響較大,而如果它們已經深入體內,那它的影響就相對較小。因此,我們只使用柴胡和桂枝這兩種草藥來調和身體,以治療表面的症狀。當表面的症狀消失,那些困擾你的問題也會得到解決。後世有人認為這些困擾是心下部位的飲食積聚所導致,夢中喃喃自語,但我實在不知道飲食積聚到底是什麼東西!
太陽病,項背僵硬,無法自由轉動。項背僵硬,就像鳥的短羽毛,動的時候會引頸。項背僵硬的模樣,描述的是病人的頸部和背部都受到影響,無法自由地轉動。詩經裡有說:赤舄𠘧𠘧。註解說,𠘧𠘧,是穩重的模樣,指的是要讓自己不受束縛,保持專注,不亂看。根據這樣的描述,我們可以想見項背被拘束得非常緊的模樣。如果按照鳥羽來解釋,𠘧字的讀音就不對了,而且對於這種拘束的意義來說,反而不太貼切。
太陽病,發病三天後,已經嘗試過發汗、吐瀉或針灸治療,但症狀仍未改善的,這可能是一個嚴重的病症,不宜使用桂枝來治療。醫生需要根據病人的脈象和症狀來判斷,並根據具體情況來進行治療。
相傳傷寒過經日久,二三十日不痊者,謂之壞病。遂與過經不解之病無辨,此古今大誤也。仲景止說病三日,即五、六日亦未說到;且此條止說太陽病,連少陽亦未說到,故謂桂枝偏表之法不可用。觀太陽轉入少陽之壞證,有柴胡證罷四字,可見此為桂枝證罷,故不可復用也。
設桂枝證仍在,即不得謂之壞病,與《少陽篇》內柴胡證仍在者,此雖已下之不為逆,復與柴胡湯必蒸蒸而振,卻發熱汗出而解之文,又互相綰照也。豈有桂枝、柴胡之證尚未罷,而得指為壞病之理哉!故必細察其脈為何脈,證為何證,從前所誤,今犯何逆,然後隨其證而治之,始為當耳。(喻嘉言)
白話文:
相傳若傷寒病症超過十天,二三十天還未痊癒,稱之爲「壞病」。但實際上,這與過期未愈的病症並無區別,這是古今都存在的一個錯誤理解。張仲景只提到了病發三日的情況,並沒有提及五、六日的情況;而且他只討論了太陽病,並未涉及少陽病,因此認爲桂枝湯這種偏重於表徵的治療方法不宜使用。觀察到太陽轉爲少陽時的壞證中出現了「柴胡證罷」四字,可見這其實是桂枝證已經結束,所以不應再使用桂枝湯。
如果桂枝證仍然存在,就不能將其稱爲「壞病」,與少陽篇中柴胡證仍然存在的情況相符,這雖然表示病情並未惡化,但同時也與柴胡湯會使病人發熱出汗直至痊癒的描述相互呼應。怎麼會有在桂枝證和柴胡證尚未結束的情況下,就能被指爲「壞病」的道理呢?因此,必須仔細觀察病人的脈象是何種脈象,症狀是何種症狀,從之前的誤診到現在又犯了何種逆境,然後根據他的症狀進行治療,這纔是正確的做法。
本太陽病不解,轉入少陽者,脅下硬滿,乾嘔,不能食,往來寒熱,尚未吐下,脈沉緊者,與小柴胡湯。若已吐、下、發汗、溫針,譫語,柴胡證罷,此為壞病。知犯何逆,以法治之。
按:上條太陽經之壞病也,此條少陽經之壞病也。兩條文意互發,其旨甚明。叔和分匯,致滋疑惑。茲合而觀之,乃知上條云桂枝不中與,則其所犯,要不離於太陽一經之誤吐、誤下、誤發汗、誤燒針之諸逆也。此條云柴胡湯不中與,則其所犯,要不離於少陽一經之誤吐、誤下、誤發汗、誤燒針之諸逆也。後人擬議何逆四治,見為創穫,由茲觀之,真囈語矣!(喻嘉言)
白話文:
如果太陽病沒有痊癒,轉而進入少陽病,會出現脹痛在側腹,乾嘔,無法進食,時冷時熱的情況。如果患者還未經過吐、瀉或發汗、溫針等治療,脈象沈緊,應使用小柴胡湯進行治療。若患者之前已經進行過吐、瀉、發汗、溫針等治療,出現了神志不清的情況,那麼即使符合柴胡湯的診斷標準,也不能使用柴胡湯,這可能是一種壞病的表現。我們需要根據患者所犯的錯誤,選擇正確的治療方法。
總之,這兩段文字都是在討論中醫治療原則,其中第一段指出,當太陽病沒有痊癒轉入少陽病時,應該使用小柴胡湯進行治療;第二段則強調,對於已經進行過不當治療的患者,即使符合某種藥方的診斷標準,也可能需要調整治療方案,以免病情惡化。這兩段文字提醒醫生在治療過程中,必須根據患者實際情況進行個別化治療,避免誤診和誤治。
脈陽微而汗出少者,為自和也,汗出多者為太過。陽脈實,因發其汗,出多者,亦為太過;太過為陽絕於里,亡津液,大便因硬也。
陽絕,即亡津液之互辭。仲景每於亡津液者悉名無陽,本文陽絕於里,亡津液,大便因硬甚明。注家認作汗多而陽亡於外,大謬!(喻嘉言)
無陽與亡陽不同。亡陽者,發散之過,陽氣隨汗液而亡失也;無陽者,真陽虧少,而無汗液之可散也。(程扶生)
陽明病,脈浮而緊者,必潮熱發作有時,但浮者,必盜汗出。
陽明脈之浮緊,即太陽寒傷營之脈也;單浮,即太陽風傷衛之脈也。但傳至陽明,仲景不欲以營衛辨證,而姑變其文耳。至於太陽證有未罷,各條雖悉,尚恐未明,再舉潮熱及盜汗,陽明之必至者辨之,確然無疑矣。從前註解皆是斷章取義,而不會其大意,不知脈緊與潮熱,脈浮與盜汗,非的對之證也,不過藉以辨陽明八、九,太陽一、二之候耳。至謂浮為陽盛,陽盛則陰虛,陰虛則盜汗出,節外生枝,幾於說夢矣!(喻嘉言)
白話文:
脈象陽氣若微弱且流汗不多,這表示身體自我調節達到平衡,若流汗過多則可能表示過度耗損。如果陽脈充實,卻發汗導致流汗過多,這也是過度的表現。過度的情況下,陽氣可能會在體內耗盡,導致津液流失,進而造成大便乾結。
「陽絕」這個詞彙實際上是指津液的喪失。張仲景在這裡提到的「陽絕於裡」,並導致津液流失,進而引起大便乾硬,非常清楚地說明瞭這一點。一些注釋認為過多的汗液使得陽氣流失到外在,這種理解是錯誤的。
「無陽」和「亡陽」有所不同。「亡陽」指的是因過度發汗,導致陽氣隨著汗液流失;而「無陽」則是指真正陽氣不足,無法產生足夠的汗液。
陽明病時,脈象浮緊,會出現週期性的潮熱現象,但脈象僅浮則會有盜汗現象。
陽明脈象的浮緊,實際上是太陽病寒邪侵入營血的脈象表現;單獨的浮脈則是太陽病風邪侵入衛氣的脈象表現。當這些症狀傳到陽明病時,張仲景不希望按照營衛來區分診斷,只是暫時改變了表述方式。然而,若太陽病的症狀尚未完全消退,即使條文詳盡,也可能讓人感到模糊不清。因此,再次提到了潮熱和盜汗,作為陽明病必然出現的特徵,以確認診斷,這是非常確定的。過去的注釋往往只是斷章取義,沒有理解其深意,不知道脈搏緊張和潮熱、脈搏浮動和盜汗並不是完全對應的症狀,而是用來辨別陽明病和太陽病的不同階段的提示。認為脈搏浮動意味著陽氣過盛,導致陰虛,進而引發盜汗,這種理解是誤導的,等同於空穴來風。
陽明病,若中寒,不能食,小便不利,手足濈然汗出,此欲作固瘕,必大便初硬後溏。所以然者,以胃中冷,水穀不別故也。
注謂固為堅固,瘕為積聚,大謬。蓋大便初硬後溏,因成瘕泄,瘕泄即溏泄,久而不止,則曰固瘕也。(喻嘉言)
固瘕即初硬後溏之謂,肛門雖固結,而腸中不全乾也。溏即水穀不別之象,以癥瘕作解者謬矣。(柯韻伯)
病人無表裡證,發熱七八日,雖脈浮數者,可下之。假令已下,脈數不解,合熱則消穀善飢,至六七日不大便者,有瘀血也,宜抵當湯。若脈數不解,而下利不止,必協熱而便膿血也。
白話文:
陽明病,若出現胃寒的情況,導致不想進食,小便困難,手腳會出冷汗,這種情況可能是胃部積聚了病邪,預示著將要產生固瘕(一種疾病名稱),其特徵是初期大便堅硬,後期轉為溏便。產生這種現象的原因是因為胃部寒冷,食物與飲料不能正常消化和吸收。
注釋認為「固」是堅固的意思,「瘕」是積聚的意思,這樣的解讀是錯誤的。實際上,初期大便堅硬後期轉為溏便,是因為胃腸功能失調引發的腹瀉,腹瀉長期持續,被稱為固瘕。這是喻嘉言的觀點。
固瘕就是指初期大便堅硬後期轉為溏便的現象,肛門看似堅實,但腸道內並非完全乾燥。溏便是食物與飲料無法正常消化和吸收的表現,將其誤認為積聚是不正確的。這是柯韻伯的看法。
若病人既無外在表症也無內部裡症,發熱七到八天,即便脈象呈現浮數,也可以使用下法來治療。如果已經使用過下法,脈象仍浮數且未改善,並且伴有熱氣,造成食慾增加、食量大增,到了第六七天沒有大便,這可能是有瘀血存在,適合使用「抵當湯」來進行治療。若脈象仍浮數且下利不止,可能伴有熱氣,造成腹瀉帶有膿血,這種情況則需要進一步的診治。
雖云無表裡證,然發熱脈浮數,表證尚在也。其所以可下者,以七八日為時既久,而發熱脈數,則胃中熱熾,津液盡亡,勢不得不用下法,如大柴胡湯之類是也。若下後脈數不解,可知果胃中熱熾,其候當消穀善飢,然穀食既多,則大便必多,乃至六七日竟不大便,其證非氣結,而為血結明矣。所以亦宜於抵當湯也。
若數不解,而下利不止,注謂用抵當湯下之,數仍不解,大謬。此乃對假令已下脈數不解五句之文,見已下脈數不解,反六七日不大便,則宜抵當以下其血;若已下脈數不解,而下利不止,則不宜抵當之峻攻,但當消息以清其血分熱邪;若血分之邪不除,必協熱而便膿血矣。(喻嘉言)
白話文:
即使說沒有內外之症狀,然而如果出現發熱和脈搏浮數,這表示外感病還在體內。可以使用下法的原因是,如果經過七八天的時間,仍然有發熱和脈搏數,說明胃部熱度高漲,津液已經全部散失,沒有其他治療方式,只能使用如「大柴胡湯」這樣的藥物進行治療。
如果服用了下藥後,脈搏仍然數量未減,這表明胃部熱度依然很高,預計會出現消化快速、食慾增加的情況。然而,食物攝入增多,必然導致排便頻率增加,甚至到了六七天都沒有排便。這種情況並非因為氣結,而是因為血結所導致。因此,也適合使用「抵當湯」來排除血液中的瘀滯。
如果脈搏數量不減,而腹瀉卻不停止,應該使用「抵當湯」進行治療,但若數量仍然不減,這就是錯誤的診斷。這與假設已經使用了「抵當湯」進行下法,但脈搏數量仍未減少,反而出現六七天都沒有排便的情況,這時應該使用「抵當湯」來排除血液中的瘀滯。如果已經使用了「抵當湯」進行下法,但腹瀉仍不停止,就不適合再用「抵當湯」的強力攻擊方式,應該調整藥物來清熱,消除血分中的熱邪;如果血分中的熱邪未能清除,必然會引起熱毒而產生膿血便。
傷寒五六日,頭汗出,微惡寒,手足冷,心下滿,口不欲食,大便硬,脈細者,此為陽微結,必有表,復有里也。脈沉,亦在裡也。汗出,為陽微;假令純陰結,不得復有外證,悉入在裡,此為半在裡半在外也。脈雖沉緊,不得為少陰病。所以然者,陰不得有汗,今頭汗出,故知非少陰也,可與小柴胡湯。設不了了者,得屎而解。
陽微結者,陽邪微結未盡散也。注作陽氣衰微,故邪氣結聚,大差!果爾,則頭汗出為亡陽之證,非半表半裡之證矣。果爾,則陰結又是陰氣衰微矣。玩本文假令純陰結等語,謂陽邪若不微結,純是陰邪內結,則不得復有外證,其義甚明。得屎而解,即取大柴胡為和法之意也。(《尚論篇》)
白話文:
傷寒病經過五六天後,如果出現頭部出汗、輕微畏寒、四肢發冷、心下部位感到脹滿、不想進食、大便乾硬、脈搏細弱的情況,這表示身體存在陽氣微弱且凝結的情形,同時有外在症狀和內部症狀並存。如果脈象沈實,同樣也是內部症狀的表現。頭部出汗,表示陽氣微弱;如果純粹是陰邪凝結,那麼就不會再有外部症狀,所有症狀都集中在內部,這是表徵著疾病既在內部又在外部。即使脈象沈緊,也不能診斷為少陰病。之所以這樣判斷,是因為陰邪不能引發出汗,但現如今出現頭部出汗的現象,因此可以確定不是少陰病,適合服用小柴胡湯。如果治療效果不明顯,等到排出大便後,病情就會得到改善。
「陽微結」指的是陽邪在微弱凝結的狀態,尚未完全消散。這裡的解釋為陽氣衰弱,因此邪氣凝聚在一起,這樣的診斷結果非常好!如果真是這樣,那麼頭部出汗就代表了亡陽的症狀,而非半表半裡的症狀。如果真是陰結,則代表陰氣也在衰弱。根據文章中的「假令純陰結」等語句,如果陽邪不微弱凝結,而是純粹的陰邪內結,那麼就不會再有外部症狀,這一點理解得很清楚。等到排出大便後病情得到改善,這就是使用大柴胡湯調和療法的意圖所在。
大病瘥後,勞復者,枳實梔子豉湯主之。
勞復,乃起居作勞,後生餘熱之病。方注作女勞後,大謬!女勞復者,自犯傷寒後之大戒,多死少生,豈有反用上湧下泄之理耶?(喻嘉言)
病人脈已解,而日暮微煩,以病新瘥,人強與谷,脾胃氣尚弱,不能消穀,故令微煩,損谷則愈。
脈已解者,陰陽和適,其無表裡之邪可知也,日暮微煩者,日中衛氣行陽,其不煩可知也,乃因脾胃氣弱,不能消穀所致,損谷則脾胃漸趨於旺而自愈矣。注家牽扯日暮為陽明之旺時,故以損谷為當小下,不知此論瘥後之證,非論六經轉陽明之證也。日暮,即《內經》日西而陽氣已衰之意,所以不能消穀也。
損谷當是減損穀食,以休養脾胃,不可引前條宿食例,輕用大黃,重傷脾胃也。(喻嘉言)
白話文:
在大病痊癒之後,如果因爲過度勞累導致身體恢復不佳,這時可以使用"枳實梔子豉湯"來調理。
所謂“勞復”,是指在休息後又因爲過度勞累,使得身體內部產生餘熱的一種病症。這裏提到的"女勞復",實際上是錯誤的解釋,因爲“女勞復”是指在患有嚴重疾病後,由於身體虛弱再次勞累而導致的病情加重,這種情況往往預示著病人的生命危險。因此,這種情況下不可能使用能夠上下調和的藥物。
如果病人病情已經緩解,但傍晚時分仍感到輕微的煩躁,這是因爲病人雖然痊癒,但身體仍然較爲虛弱,無法很好地消化食物,從而引起輕微的不適。此時減少飲食,修養脾胃,而不是使用之前提到的積食的例子,輕易地使用大黃等藥,這樣會進一步傷害脾胃。
"脈已解"指的是陰陽和諧,體內沒有表裏之邪。傍晚時分感到輕微的煩躁,是因爲白天衛氣運行在體表,此時不應該煩躁。這種煩躁是因爲脾胃功能較弱,不能很好地消化食物導致的。通過減少食物攝入,脾胃的功能會逐漸恢復,病情自然好轉。
總的來說,這段話強調了在疾病恢復後,要根據個人體質和具體情況調整飲食,避免過度勞累,以免對身體造成二次傷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