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醫述》~ 卷五·雜證匯參 (11)
卷五·雜證匯參 (11)
1. 濕
確知其為陰虛生濕也,須壯水補陰,則真水運行而邪濕必無所容;確知其為陽虛生濕也,須益火補陽,則陽氣流通陰濕不攻而自走。可見內傷、外感之證,皆由元氣虛弱,致濕邪內而發之,外而襲之。《經》曰:壯者氣行則已,怯者著而為病。
蓋脾元健運,則散精於肺而膚腠堅固,外濕無由而入;腎氣充實,則陰陽調和而升降有度,內濕何自而生?不然,徒知表汗、燥濕、利便之法,而不惜人元氣,將見腫脹、泄瀉之證變矣。(《會心錄》)
治天之濕,當同司天法,濕上甚而熱者,平以苦溫,佐以甘辛,以汗為效而止;治地之濕,當同在泉法,濕淫於內,治以苦熱,佐以酸淡,以苦燥之,以淡泄之;治飲食之濕,在中奪之,在上吐之,在下引而竭之;汗液之濕,同可天者治。惟人氣屬太陰脾土所化之濕,在氣交之分,與前四治有同有異。
何者?土兼四氣,寒、熱、溫、涼,升、降、浮、沉,備在其中。脾胃者,陰陽異位,更實更虛,更逆更從。是故陽盛則木勝,合為風濕;至陽盛則火勝,合為濕熱;陰盛則金勝,合為燥濕;至陰盛則水勝,合為寒濕。為兼四氣,故淫泆上、下、中、外,無處不到。大率在上則嘔吐、頭重、胸滿;在外則身體重腫;在下則足脛胕腫;在中則腹脹、中滿痞塞。當分上、下、中、外而治,隨其所兼寒、熱、溫、涼,以為佐使。
至若先因乘克,以致脾虛津積而成濕者,則先治其勝克之邪;或脾胃本虛而生濕者,則以補虛為主;或鬱熱而成濕者,則以清熱為要。或脾胃之濕,淫泆流於四臟、筋骨、皮肉、血脈之間者,所治之藥,各有所入,能入於此者,不能入於彼。且濕淫為病,《內經》所論疊出於各篇,《本草》治濕亦不一而見,丹溪止歸重蒼朮一味,豈理也哉!(《證治準繩》)
諸家論濕,但云濕流關節止耳,至濕上甚為熱之旨,從未言及。今悉論之:濕上甚為熱,《內經》豎一義云汗出如故而止,妙不容言。蓋濕上甚為熱,即所謂地氣上為云也;汗出如故,即所謂天氣下為雨也。天氣下為雨,而地氣之上升者,已解散不存矣。○濕上甚為熱,其人小便必不利。
蓋膀胱之氣化,先為濕熱所壅而不行,是以既上之濕,難於下趨。《經》又云:治濕不利小便,非其治也。可見治上甚之濕熱,利其小便即為第一義矣。然有陽實、陽虛二候:陽實者,小便色赤而痛,利其小便,則上焦遏郁之陽氣通,其濕熱自從膀胱下注而出矣;陽虛者,小便色白,不時淋漓而多汗,一切利藥即不得施,若誤施之,即犯虛虛之戒,不可不辨。○《金匱》治上焦之濕,本《內經》濕上甚為熱之義,而分輕重二證。
《內經》原有上者下之之法,邪從下而上,必驅之使從下而出,一定之理也。其證輕者,但搐其黃水從清陽之鼻竅而出;則其重者,必驅其黃水從前、後二陰之竅而出,所可意會也。但下法之難,不推其所以不可汗之故,即不得其所以用下之權。仲景以其頭搖、口噤、背張,𠘧𠘧陽之欲亡,若更發其汗,重虛衛外之陽,惡寒必轉甚;若發汗已,其脈如蛇,真陽脫離,頃刻死矣。
白話文:
如果確定是陰虛導致的濕氣,就應該滋養腎陰,補足陰液,這樣體內真水就能正常運行,濕邪自然無處容身;如果確定是陽虛導致的濕氣,就應該溫補陽氣,增強陽氣,這樣陽氣流通,陰濕自然消散。可見,無論是內傷還是外感,都是由於人體元氣虛弱,導致濕邪內生或外侵。《黃帝內經》說:「身體強壯的人,氣血運行順暢,疾病自然消退;體質虛弱的人,濕邪容易滯留,就會形成疾病。」
如果脾胃功能強健,就能將精微物質輸送到肺部,使皮膚腠理堅固,外面的濕邪就難以侵入;腎氣充足,陰陽調和,升降有序,體內濕氣又從何而來呢?如果不是這樣,只知道用發汗、燥濕、利尿的方法,而不重視人體的元氣,就會出現腫脹、腹瀉等病症。
治療來自天空的濕氣,應該採用類似司天之氣的方法,如果濕氣向上並出現發熱,就用苦溫的藥物來調平,輔以甘辛的藥物,以發汗為目標,達到效果就停止;治療來自地面的濕氣,應該採用類似在泉之氣的方法,如果濕邪在體內肆虐,就用苦熱的藥物治療,輔以酸淡的藥物,用苦味的藥物來燥濕,用淡味的藥物來利濕;治療飲食造成的濕氣,如果濕氣在中間,就用藥物奪取,如果濕氣在上面,就用催吐的方法排出,如果濕氣在下面,就用藥物引導並使其排盡;汗液產生的濕氣,可以參照治療天空之濕的方法來治療。只有人體自身脾土所化生的濕氣,在氣機交替的關節處,與前面四種濕氣的治療方法,既有相同之處,也有不同之處。
為什麼這麼說呢?因為土包含了四種氣候,寒、熱、溫、涼,升、降、浮、沉,這些特性都包含在其中。脾胃的陰陽位置不同,有時偏實,有時偏虛,有時偏逆,有時偏從。所以陽氣過盛,就會導致木氣旺盛,與濕邪結合形成風濕;陽氣極盛,就會導致火氣旺盛,與濕邪結合形成濕熱;陰氣過盛,就會導致金氣旺盛,與濕邪結合形成燥濕;陰氣極盛,就會導致水氣旺盛,與濕邪結合形成寒濕。因為濕氣兼具四種氣候特性,所以會侵犯人體的上、下、中、外,無處不到。大體來說,濕氣在上就會導致嘔吐、頭重、胸悶;濕氣在外就會導致身體沉重、腫脹;濕氣在下就會導致腳踝和小腿腫脹;濕氣在中間就會導致腹脹、腹部飽脹、痞塞不適。應該根據濕氣所在的部位,分別採用不同的治療方法,並根據其所兼有的寒、熱、溫、涼特性,選用輔助藥物。
至於因為受到其他臟腑的侵犯,導致脾虛而積聚津液形成濕氣的,就應該先治療侵犯脾臟的邪氣;如果是脾胃本身虛弱而產生濕氣的,就應該以補虛為主;如果是鬱熱導致的濕氣,就應該以清熱為主。如果脾胃的濕氣,蔓延到四肢、筋骨、皮膚肌肉、血脈之間,那麼所用的藥物,也應該各有其歸屬,能作用於此處的藥物,可能不能作用於彼處。況且濕邪導致的疾病,《黃帝內經》各篇都有論述,《本草》中治療濕邪的藥物也很多,而朱丹溪卻只重視蒼朮這一味藥,這怎麼能說是正確的呢?
各家對於濕的論述,都只提到濕氣流竄到關節,而沒有提及濕氣向上蔓延導致發熱的道理。現在我將詳細論述:濕氣向上蔓延而發熱,《黃帝內經》有明確的說法,說汗出後病情即可停止,其中的奧妙難以言表。濕氣向上蔓延而發熱,就是所謂的地氣上升為雲;汗出後病情停止,就是所謂的天氣下降為雨。天氣下降為雨,而地氣的上升就會消散不存在了。濕氣向上蔓延而發熱的人,小便一定不利。
因為膀胱的氣化功能,首先會被濕熱阻礙而無法正常運行,所以已經上行的濕氣,難以下降。《黃帝內經》又說:治療濕邪不從小便入手,就不是正確的治療方法。可見,治療向上蔓延的濕熱,利小便才是第一要務。然而,又有陽實和陽虛兩種情況:陽實的人,小便顏色發紅且疼痛,利小便可以使上焦鬱結的陽氣疏通,濕熱自然從膀胱排出;陽虛的人,小便顏色發白,時時滴瀝不盡,而且多汗,此時一切利尿的藥物都不能使用,如果誤用,就會犯「虛虛實實」的禁忌,必須謹慎辨別。 《金匱要略》治療上焦的濕邪,本著《黃帝內經》濕邪上行導致發熱的道理,分為輕重兩種情況。
《黃帝內經》原有「向上者向下疏導」的方法,邪氣從下向上,一定要將其從下排出,這是絕對的道理。病情較輕的,可以將黃濁的液體從清陽的鼻竅排出;病情較重的,一定要將黃濁的液體從前後二陰排出,這是可以意會的。但向下疏導的方法比較困難,如果不探究為什麼不能發汗的原因,就不能掌握使用下法的權衡。張仲景認為,如果出現頭搖、口噤、背部僵硬,這是陽氣衰竭的表現,如果再發汗,就會更加虛弱體表的陽氣,惡寒的症狀就會加重;如果發汗過度,脈象像蛇一樣彎曲,這是真陽脫離的表現,頃刻之間就會死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