程杏軒

《醫述》~ 卷四·傷寒析疑 (2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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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四·傷寒析疑 (22)

1. 方考

桂枝湯方,桂枝三兩(去皮)。

按:桂枝湯方,原文有去皮二字。夫桂枝氣味辛甘,全在於皮,若去皮是枯木矣,如何有解肌發汗之功耶?當刪此二字。後仿此。(《醫宗金鑑》)

太陽病,下之後,其氣上衝者,可與桂枝湯,方用前法。若不上衝者,不可與之。

用前法,是啜稀熱粥法,與後文依前法,如前法同。若謂湯中加下藥,大謬!(柯韻伯)

服桂枝湯,或下之,仍頭項強痛,翕翕發熱,無汗,心下滿微痛,小便不利者,桂枝湯去桂加茯苓白朮湯主之。

按:去桂當是去芍藥。此方去桂,將何以治仍頭項痛、發熱、無汗之表乎?細玩其服此湯曰余依桂枝湯法煎服,其義自見。服桂枝湯已,溫覆令一時許,通身漐漐微似有汗,此服桂枝湯法也。若去桂則是白芍、甘草、茯苓、白朮,並無辛甘走營衛之品,而曰余依桂枝湯法,無所謂也。

且論中脈促、胸滿、汗出、惡寒者,用桂枝去芍藥加附子湯主之,去芍藥者為胸滿也;今證雖稍異,而滿則同,其為去芍藥可知,當改之。(《醫宗金鑑》)

凡方中有加減法,皆佐使之藥,若去其君藥,則當另立方名。今去桂枝而仍以桂枝為名,義不可解。殆以此方雖去桂枝,而意仍不離乎桂枝也。(《傷寒類方》)

太陽病,發熱惡寒,熱多寒少,脈微弱者,此無陽也;不可復發其汗,宜桂技二越婢一湯。

無陽乃無津液之通稱,蓋津為陽,血為陰也。無陽為脾胃衰,故不可更汗;然非汗則風寒終不解,惟取桂枝之二以治風邪,越脾之一以治鬱熱。越脾者,石膏之辛涼,以化胃之鬱熱,則熱化津生,而脾氣發越,得以行其胃液也。世本作"越婢",言脾為小姑,比之女婢,若此則越字何所取義?二字便不貫矣。今從《外臺》方正之。(張路玉)

按:本論無越婢證,亦無越婢湯,後人取《金匱》方補之,竊謂仲景言不可發汗,則必不用麻黃,言無陽是無胃脘之陽,亦必不用石膏,古方多有名同而藥不同者,安可循名而不審其實也。此等脈證最多,宜用柴胡、桂枝為恰當。○按:喻嘉言云:越婢者,石膏之辛涼也。以此兼解其寒,柔緩之性,比女婢為過之。

夫辛涼之品,豈治寒之劑?而金石之堅重,豈能柔緩如女婢哉!○按:《外臺》云:越脾湯易此一字,便合《內經》脾氣不濡、不能為胃行其津液之義。此起太陰之津,以滋陽明之液而發汗,如成氏所云發越脾氣者是也。然必兼見煩渴之證,脈不微弱者宜之。(柯韻伯)

仲景一百一十三方,循《論》中所主治者榜而名之也。然其間差訛移易,為叔和所更張者不少,如桂枝二越婢一湯,及桂枝麻黃各半湯等類是也。今特備載之,以待考。(程郊倩)

按:桂枝麻黃各半湯、桂枝二麻黃一湯、桂枝二越婢一湯三方,所謂一二各半之說,照方計算,並不對準,未知何故?或云:將本方各煎或一分或二分相和服,但方中又各藥註明分兩何也?存考。(徐靈胎)

白話文:

方考

桂枝湯的配方,桂枝三兩(去除外皮)。

**註解:**桂枝湯的原文有「去皮」這兩個字。但是桂枝的辛甘味道,完全都在外皮,如果去掉外皮就像枯木一樣,怎麼會有解肌發汗的功效呢?應該刪除這兩個字。後面的方子也要這樣修改。(《醫宗金鑑》)

太陽病,在用藥發汗後,如果病人感到氣往上衝,可以使用桂枝湯,按照前面的方法服用。如果沒有氣往上衝的症狀,就不能使用。

這裡說的「用前法」,指的是搭配熱稀粥服用,和後面說的「依前法」、「如前法」意思相同。如果認為是湯藥裡加入瀉下藥,那就大錯特錯了!(柯韻伯)

服用桂枝湯後,或者用藥瀉下後,如果仍然感到頭頸僵硬疼痛、微微發熱、不出汗、心下滿悶輕微疼痛、小便不暢,就應該使用桂枝湯去除桂枝,加入茯苓和白朮的方子來治療。

**註解:**這裡說的「去桂」應該是去掉芍藥才對。如果去掉桂枝,那要用什麼來治療頭頸痛、發熱、不出汗這些表證呢?仔細推敲服用此藥的人說「我按照桂枝湯的方法煎藥服用」,它的意思就很清楚了。服用桂枝湯後,要蓋上被子保暖大約一個小時,讓身體微微出汗,這才是服用桂枝湯的方法。如果去掉桂枝,只剩下白芍、甘草、茯苓、白朮,就沒有辛甘能夠走竄營衛的藥物了,還說按照桂枝湯的方法,根本說不通。

而且如果出現脈搏快、胸悶、出汗、怕冷等症狀,應該使用桂枝去芍藥加附子湯來治療,去掉芍藥是因為胸悶;現在的症狀雖然稍有不同,但都有胸悶,所以應該去掉芍藥才對,應該修改這個錯誤。(《醫宗金鑑》)

凡是方劑中有加減的方法,都是調整輔助藥,如果去掉主藥,就應該另外設立方名。現在去掉桂枝卻仍然叫做桂枝湯,在道理上說不通。或許是這個方子雖然去掉了桂枝,但用意仍然離不開桂枝吧。(《傷寒類方》)

太陽病,出現發熱惡寒,而且發熱比怕冷更明顯,脈搏微弱,這是因為體內陽氣不足。不能再用發汗的方法治療,應該使用桂枝二越婢一湯。

這裡的「無陽」是沒有津液的總稱,津液屬陽,血液屬陰。無陽是因為脾胃虛弱,所以不能再用發汗的方法;但是不用發汗,風寒邪氣就無法解除,只能取用桂枝的二份來治療風邪,用越婢的一份來治療體內鬱熱。「越脾」指的是石膏的辛涼性質,可以化解胃部的鬱熱,熱邪化解後就會產生津液,讓脾氣得以發揮作用,運行胃部的津液。世傳的版本寫作「越婢」,說脾就像小姑,比作女婢,這樣的話「越」字就沒有意義了,這兩個字也不連貫。現在依據《外臺》的版本來改正。(張路玉)

註解:《傷寒論》中沒有越婢證,也沒有越婢湯,是後人從《金匱要略》中借用過來的。我認為仲景說「不可發汗」,必定不用麻黃;說「無陽」指的是沒有胃脘的陽氣,也必定不用石膏。古代有很多方劑同名但藥物不同的情況,怎麼可以只看名字而不去審視它的實際情況呢?像這種脈證的情況很多,用柴胡和桂枝才是恰當的。○註解:喻嘉言說:越婢指的是石膏的辛涼性質。用它來解釋寒證,把石膏柔緩的性質比作女婢,實在是太過分了。

辛涼的藥物,怎麼會是治療寒證的藥物呢?而且金石類的堅硬藥物,怎麼可能像女婢一樣柔緩呢!○註解:《外臺》說:把「越婢」改為「越脾」,就符合《內經》所說的「脾氣不濡,不能為胃運行津液」的道理。這是說啟動太陰的津液,來滋養陽明的津液以達到發汗的目的,就像成氏所說的「發越脾氣」一樣。但必須同時有煩渴的症狀,並且脈搏不微弱的人才適合使用。(柯韻伯)

仲景的一百一十三個方子,是依照《傷寒論》中主治的病症來命名的。但是其中也有不少錯誤和改動,是王叔和改動過的,像是桂枝二越婢一湯、桂枝麻黃各半湯等就是。現在特別記錄下來,以待考證。(程郊倩)

**註解:**桂枝麻黃各半湯、桂枝二麻黃一湯、桂枝二越婢一湯這三個方子,所謂「一二各半」的說法,按照方劑的比例計算,都對不上,不知道是什麼原因?有人說是將本方中的藥物各煎一份或兩份,混合服用,但是方劑中又註明了各藥的分量,這是為什麼呢?留待考證。(徐靈胎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