程杏軒

《醫述》~ 卷四·傷寒析疑 (1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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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四·傷寒析疑 (14)

1. 字訛

形作傷寒,其脈不弦緊而弱。弱者必渴,被火者必譫語,弱者發熱,脈浮,解之當汗出愈。

按:三弱字,當俱是數字。若是弱字,熱從何有?不但文義不屬,論中並無此說,當改之。(《醫宗金鑑》)

二陽並病,太陽初得病時,發其汗,汗先出不徹,因轉屬陽明。續自微汗出,不惡寒。若太陽證不罷者,不可下,下之為逆;如此可小發汗。設面色緣緣正赤者,陽氣怫鬱在表,當解之、熏之。若發汗不徹,不足言,陽氣怫鬱不得越,當汗不汗,其人躁煩,不知痛處,乍在腹中,乍在四肢,按之不可得,其人短氣,但坐,以汗出不徹故也,更發汗則愈。何以知汗出不徹?以脈澀故知也。

按:熏之二字,當是以汗二字,始與上下文義相屬。(《醫宗金鑑》)

三陽合病,脈浮大上關上,但欲眠睡,目合則汗。

按:浮大上之上字,當是弦字,始合論中三陽合病之脈。若是上字,則《經》論中從無兩寸脈主三陽病之理。(《醫宗金鑑》)

傷寒,始發熱六日,厥反九日而利。凡厥利者,當不能食,今反能食者,恐為除中。食以索餅,不發熱者,知胃氣尚在,必愈。恐暴熱來出而復去也。復三日脈之,其熱續在者,期之旦日夜半愈。所以然者,本發熱六日,厥反九日,復發熱三日,並前六日,亦為九日,與厥相應,故期之旦日夜半愈。後三日脈之而脈數,其熱不罷者,此為熱氣有餘,必發癰膿也。

按:不發熱者之不字,當是若字。若是不字,即是除中,何以下接恐暴熱來出而復去之文耶?當改之。(《醫宗金鑑》)

惡寒脈微而複利,利止,亡血也,四逆加人參湯主之。

按:利止亡血如何用大熱補藥?利止應是利不止,亡血應是亡陽,當改之。(《醫宗金鑑》)

傷寒,本自寒下,醫復吐下之,寒格更逆吐下。若食入口即吐,乾薑黃連黃芩人參湯主之。

按:經論中並無寒下之病,亦無寒下之文,玩本條下文寒格更逆吐下,可知寒下之下字當是格字,文義始屬。注家皆釋胃寒下利,不但文義不屬,且與芩、連之藥不合,當改之。(《醫宗金鑑》)

傷寒,脈微而厥,至七八日膚冷,其人躁無暫安時者,此為臟厥,非蛔厥也。蛔厥者,其人當吐蛔。今病者靜而復時煩者,此為藏寒,蛔上入其膈,故煩,須臾復止。得食而嘔又煩者,聞蛔食臭出,其人當自吐蛔。蛔厥者烏梅丸主之,又主久利。

按:此為藏寒之此字,當是非字。若是此字,即是藏厥。與辨蛔厥之義不屬,當改之。(《醫宗金鑑》)

傷寒五六日,不結胸,腹濡,脈虛,復厥者,不可下。此為亡血,下之死。

按:結胸二字,當是大便二字。不結胸,腹濡,脈虛,復厥,皆無可下之理。今曰不可下,何所謂也?當改之。(《醫宗金鑑》)

白話文:

字訛

第一段:

如果外觀看起來像傷寒,但脈象不是緊繃有力的,而是虛弱無力的。脈弱的人一定會口渴,如果又接受火烤治療,一定會胡言亂語。脈弱而且發熱,脈象浮在表面,只要發汗就能痊癒。

說明:這裡的「弱」字應該都是指「虛弱」的「弱」,而非「數字」的「弱」。如果真的是指虛弱,那麼熱從何來?這樣不僅文意不通順,而且醫理中也沒有這種說法,應該改正。

第二段:

當太陽、陽明兩經同時生病時,在太陽經剛發病時就用發汗的辦法,如果汗沒有徹底發出來,病就會轉到陽明經。接著身體會微微出汗,也不會再感到怕冷。如果太陽經的症狀還沒解除,就不能用瀉下的方法,用了就會使病情加重。這時可以稍微發汗。如果臉色發紅而且紅得很明顯,那是陽氣被鬱在體表,應該用發汗或熱熏的辦法來疏通。如果發汗沒有徹底,這樣不足以解決問題,陽氣鬱滯無法疏通,該出汗卻沒有出汗,病人就會煩躁不安,不知道哪裡疼痛,有時在腹部,有時在四肢,按壓也感覺不到,而且會呼吸短促,只能坐著。這是因為汗沒有出透的緣故,再發汗就可以痊癒。怎麼知道是汗沒出透呢?從脈象澀滯就可以知道。

說明:這裡的「熏」字,應該是「汗」字,這樣才能與上下文義連貫。

第三段:

當三陽經同時發病時,脈象浮大而且集中在寸關部位,病人只想睡覺,眼睛閉上就會出汗。

說明:這裡的「浮大上」的「上」字,應該是「弦」字,這樣才符合醫理中三陽經同時發病時的脈象。如果用「上」字,醫理中從來沒有兩寸脈主三陽病的說法。

第四段:

傷寒病,開始發熱六天,接著出現手腳冰冷的厥逆九天,然後又出現腹瀉。一般來說,出現厥逆和腹瀉的人應該吃不下飯,現在反而能吃飯,可能是「除中」這種疾病。如果給他吃些容易消化的餅,如果沒有發熱,就知道胃氣還在,一定會痊癒。但也要小心突然發熱又退去的情況。三天後再把脈,如果發熱持續,就預計在隔天半夜會痊癒。這是因為,原本發熱六天,厥逆九天,之後又發熱三天,加上之前的六天,也是九天,與厥逆的時間相應,所以預計隔天半夜會痊癒。如果三天後把脈,發現脈象加快,而且發熱不退,這就是熱氣過多,一定會長出癰瘡或膿腫。

說明:這裡的「不發熱者」的「不」字,應該是「若」字。如果用「不」字,就表示是「除中」,那為什麼後面又接續「小心突然發熱又退去」的文句呢?應該改正。

第五段:

如果怕冷而且脈象微弱,又腹瀉,腹瀉停止,這是因為失去血的緣故,要用四逆加人參湯來治療。

說明:腹瀉停止而失去血,怎麼可以用大熱的補藥呢?「利止」應該是「利不止」,「亡血」應該是「亡陽」,應該改正。

第六段:

傷寒病,本來是身體虛寒而下利,醫生又用催吐或瀉下的方法來治療,反而使寒邪阻隔,導致更嚴重的吐瀉。如果吃東西就吐,要用乾薑黃連黃芩人參湯來治療。

說明:醫理中沒有虛寒下利的說法,也沒有虛寒下利的文字。看這一條的後文「寒邪阻隔,導致更嚴重的吐瀉」,就知道「寒下」的「下」字應該是「格」字,這樣文意才通順。注家都解釋成胃寒下利,這不僅文義不通,而且與黃芩、黃連的藥性不符,應該改正。

第七段:

傷寒病,脈象微弱而且出現手腳冰冷,到了七八天的時候,皮膚冰冷,病人會煩躁不安,沒有片刻安靜,這是因為內臟虛寒而引起的厥逆,不是因為有蛔蟲。如果是因為蛔蟲引起的厥逆,病人應該會吐出蛔蟲。現在病人是安靜一會兒又煩躁一會兒,這是因為內臟虛寒,蛔蟲向上進入膈膜,所以會感到煩躁,但過一會兒又會停止。如果吃東西就吐而且又煩躁,那是因為聞到蛔蟲喜歡的臭味出來了,病人應該會自己吐出蛔蟲。蛔蟲引起的厥逆要用烏梅丸來治療,也能治療久瀉。

說明:這裡的「此為藏寒」的「此」字,應該是「非」字。如果用「此」字,就表示是臟厥,這樣與辨別蛔蟲厥逆的意義不符合,應該改正。

第八段:

傷寒病到了五六天,沒有胸部脹滿的症狀,腹部柔軟,脈象虛弱,又出現手腳冰冷,就不能用瀉下的方法治療。這是因為失去血的緣故,如果用瀉下方法治療會導致死亡。

說明:這裡的「結胸」兩個字,應該是「大便」兩個字。沒有大便阻塞,腹部柔軟,脈象虛弱,又出現手腳冰冷,都沒有用瀉下方法治療的道理。現在說「不可用瀉下方法治療」,這又是什麼意思呢?應該改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