程杏軒

《醫述》~ 卷三·傷寒提鉤 (1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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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三·傷寒提鉤 (15)

1. 傷寒

問曰:如何是入陰者可下?答曰:陽入於陰者可下,非入太陰、少陰、厥陰,乃入三陽也。三陽者,非太陽、少陽、陽明之三陽,乃胃與大、小二腸之三陽也。三陽皆為腑,以其受盛水穀,傳導有形,故曰入於陰也。仲景云:已入腑者可下。此之謂也。○汗本亡陰,以其汗多,陽亦隨陰而走;下本瀉陽,以其下多,陰亦隨陽而走。

故曰:汗多亡陽,下多亡陰也。○《評熱論》藏字,此藏物之藏,非五臟之臟也。三陽經入藏,物之藏,是可泄也。帝問治,岐伯對以治之各通其藏脈,病日衰已矣。復言其未滿三日可汗而已,其滿三日可泄而已。三陽受病,未入藏者可汗;已入藏者可泄。若認藏字為五臟之臟,則前後顛倒不通;若認藏字作藏物之藏,則前後辭理皆順矣。

仲景曰:已入於腑者可下。《校正》云:腑字當作藏字。何疑之有?(《此事難知》)

凡治傷寒之訣,起先惟恐傳經,傳經則變生;其後惟恐不傳經,不傳經則勢篤。(《尚論篇》)

表證當汗,脈浮急汗之,脈沉緩汗之。里證當下,脈浮緩下之,脈沉急下之。三陽汗當急,而下當緩;三陰汗當緩,而下當急。汗有大汗解表、微汗解肌之殊,下有急下少與、微和滲利之別。(王好古)

五法大旨

仲景治有表裡證,有兩解表裡者,有隻解表而里自和者,有隻和里而表自解者,與先救里後救表,先解表後攻里,遂成五法。(柯韻伯)

一曰發,藥用辛甘。蓋表中之表,腠理致密,非辛甘不能發散,故曰發。發者正表也。○二曰解,解則輕於發,藥用辛涼。蓋腠理既疏,惡寒已罷,邪將化熱,非辛不能解肌,非涼不能解熱,故曰解。解者解肌肉也。○三曰和,和又輕於解,藥用辛者輕,而涼者重。蓋表邪將罷,欲入於裡而未深入於裡,曰表不可,曰里又不可,半表半裡,發解兩難,故曰和。和者和其表裡也。

○四曰攻,攻則重於和,藥用苦寒。為表已罷,邪入於腑,結於腸胃,非苦寒不能攻,故曰攻。攻者攻實熱也。○五曰救,救則與攻不同,熱則攻而寒則救,藥用溫熱。蓋邪不由陽經而入,徑中三陰,名曰直中,內寒盛極,陽氣衰危,故曰救。救者救陽危也。○五法之中,所謂表者汗也,攻者下也。

然仲景治傷寒有汗、吐、下三法,今獨去吐法者何也?蓋三法皆為逐邪,而設邪在表則汗之,邪在胃之上脘則吐之,邪在裡則下之。汗之、吐之、下之,皆逐邪也可知。吐之一字,原為邪在胃之上脘而設也。夫邪在表禁吐,邪在裡亦禁吐,至於半表半裡,汗、吐、下三法皆禁。

今世方書,皆以吐為邪在半表半裡,使後人受害者多矣。吐法取效者,十無一、二,受害者十常八、九,醫者口能言之,而實不敢輕用也,故不列於五法中。(陳養晦)

白話文:

傷寒

有人問:什麼情況下可以考慮使用瀉下的方法?答:當陽氣進入陰分的時候可以使用瀉下,這裡說的陰分不是指太陰、少陰、厥陰這三陰經,而是指三陽經進入了陰分。這裡的三陽經,也不是指太陽、少陽、陽明這三陽經,而是指胃以及大腸、小腸這三個腑。這三個腑都屬於陽,因為它們負責容納和傳導水穀等有形物質,所以說陽進入了陰分。張仲景說:「病邪已經進入腑的可以瀉下。」就是這個意思。

汗法本來是會傷陰的,因為大量出汗,陽氣也會隨著陰液而耗散;而瀉下法本來是會傷陽的,因為大量瀉下,陰液也會隨著陽氣而流失。所以說,出汗過多會導致陽氣耗損,而瀉下過多會導致陰液耗損。

《評熱論》裡提到的「藏」字,指的是「藏物」的「藏」,而不是指五臟六腑的「臟」。三陽經的病邪進入了藏物之處,就可以使用發泄的方法讓其排出。皇帝問岐伯如何治療,岐伯回答說要根據病邪所藏之處的脈象來治療,病情就會逐漸減輕。岐伯還說,病情不滿三天的,可以用發汗的方法,病情滿三天的,就可以用發泄的方法。三陽經受病,還沒有進入藏物之處的,可以用發汗的方法;已經進入藏物之處的,就可以用發泄的方法。如果把這裡的「藏」字理解為五臟六腑的「臟」,那麼前後文就無法連貫理解;如果把這裡的「藏」字理解為「藏物」的「藏」,那麼前後文的道理就通順了。

張仲景說:「病邪已經進入腑的可以瀉下。」《校正》這本書說:「這裡的『腑』字應該是『藏』字。」這有什麼好懷疑的呢?(出自《此事難知》)

大凡治療傷寒的要訣,開始的時候最怕病邪傳入其他經絡,因為一旦傳經就會產生變化;之後又怕病邪不傳經,因為不傳經病情就會加重。(出自《尚論篇》)

表證應該用發汗的方法,脈象浮而急的要發汗,脈象沉而緩的也要發汗;裡證應該用瀉下的方法,脈象浮而緩的要瀉下,脈象沉而急的也要瀉下。三陽經的病用發汗的方法要迅速,用瀉下的方法要緩和;三陰經的病用發汗的方法要緩和,用瀉下的方法要迅速。發汗的方法有大量出汗以解表的,也有微微出汗以解肌的區別;瀉下的方法有快速瀉下、稍微給予、輕微和緩地通利等區別。(王好古的觀點)

五種治療大法的主要內容

張仲景治療疾病,有表證和裡證,有表裡都治的,有只治表而裡自愈的,有只治裡而表自愈的,也有先救裡後救表、先解表後攻裡的方法,總結起來可以歸納為五種方法。(柯韻伯的觀點)

第一種是「發」,藥物使用辛甘的。因為病邪在表層的表層,腠理非常緻密,不用辛甘的藥物就不能發散出來,所以叫做「發」。發是治療正表的方法。第二種是「解」,解比發輕緩,藥物使用辛涼的。因為腠理已經疏鬆,怕冷的症狀已經減輕,病邪將要化熱,不用辛味的藥物就不能解肌,不用涼性的藥物就不能解熱,所以叫做「解」。解是治療肌肉層的方法。第三種是「和」,和比解更輕緩,藥物使用辛味的輕,涼味的重。因為表邪將要消退,又想進入裡,但是還沒有深入,說它在表又不是,說它在裡又不是,處於半表半裡,發散和解表都難以奏效,所以叫做「和」。和是調和表裡的方法。

第四種是「攻」,攻比和要重,藥物使用苦寒的。因為表證已經消失,病邪進入腑,結在腸胃,不用苦寒的藥物就不能攻下,所以叫做「攻」。攻是攻下實熱的方法。第五種是「救」,救與攻不同,熱證用攻,寒證用救,藥物使用溫熱的。因為病邪不是從陽經進入,而是直接進入三陰經,叫做直中,導致內寒極盛,陽氣衰危,所以叫做「救」。救是救治陽氣衰微的方法。在這五種方法中,所謂的「表」就是發汗的方法,所謂的「攻」就是瀉下的方法。

然而,張仲景治療傷寒有發汗、催吐、瀉下這三種方法,為什麼現在唯獨去掉了催吐的方法呢?因為這三種方法都是為了驅逐病邪而設立的,病邪在表就發汗,病邪在胃的上脘就催吐,病邪在裡就瀉下。發汗、催吐、瀉下,都是為了驅逐病邪。催吐這種方法,原本是為了病邪停留在胃的上脘而設立的。如果病邪在表,就禁止催吐;如果病邪在裡,也禁止催吐;至於半表半裡的情況,發汗、催吐、瀉下這三種方法都不能用。

現在很多醫書都把催吐方法說成是治療病邪在半表半裡的情況,導致後人受害很多。使用催吐方法能見效的,十個裡面可能只有一兩個,而受到傷害的,十個裡面常常有八九個。醫生口頭上能說這個方法,但實際上卻不敢輕易使用,所以就沒有把催吐方法列入五種治療大法之中。(陳養晦的觀點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