孫志宏

《簡明醫彀》~ 卷之三 (19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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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之三 (19)

1. 飲食中毒

麻油一鍾吐,或鹽湯吐。玉樞丹(諸毒宜服,方見蠱毒)。

禽獸魚鱉諸毒:豆豉(一合),煎汁飲。或蘆根搗汁,乾者煎亦可。

蟹毒:紫蘇或藕汁。

酒毒:黑豆煮汁飲。或橘皮葛根皆可。

禽獸自死,魚無鱗腮,鱉下有文,蟹腹有毛,煮酒新出,夏月飲食經宿,酒貯錫壺過夜,銅器蓋熱食,桃李雙仁,果熟自落,皆勿飲食。

2. 獸蟲傷毒

虎傷:飲香油一碗,葛根湯洗,香油塗傷處,青布作條,燃火入竹筒,放煙熏傷處。口乾、砂糖調水飲。

顛犬傷:斑蝥(二十一個,去頭、足、翅),糯米(一撮),同蝥七個炒米黃,去蝥;又七個同米炒赤,去蝥;又七個炒米焦,去蝥。止用米研末,入香油少許,水調空心服,須臾再服,二便利下惡物為度。腹痛以青靛調水解;或黃連甘草煎湯冷服;或水調六一散服。終身禁食犬、犯則死。

瘋犬咬:急於無風處嗍去惡血,再針刺出血;小便洗淨,虎骨研末,油調敷;或雄黃加麝油搽。拔去頭頂紅髮,艾灸傷處。

常犬咬:南星,防風(等分為末),童便調服。口含水洗傷處,或杏仁湯、或鹽湯洗。

蛇傷:即以針刺傷處出血,用雄黃等敷,留孔泄毒,傷處兩頭繩扎極緊,不致毒氣內攻,取核桃殼半個盛糞合傷處,殼外艾火灸。內服玉樞丹,或五靈脂、雄黃等分為末,每服二錢酒下。

又,雄黃(另研),細辛白芷(等分為末)

每服二錢酒下;或玉簪花葉搗汁酒服,渣敷;或貝母末三錢酒下,油調敷;或蒼耳葉汁飲,渣敷;或扁豆葉,或絲瓜葉搗敷,或白礬甘草為末服。急無藥以糞塗之,如手足急浸糞中。

蠍螫:膽礬研搓患處。或半夏、白礬為末,醋調敷;或雞口瀝出涎塗之;或南星、白礬敷。人家藏雄黃,最闢蛇蟲毒。

蜈蚣傷:鹽擦、鹽湯洗,或吳茱萸嚼塗。井底泥、雞糞、雄黃皆可塗。油燈熏。夏夜呼茶壺嘴中,並吹火筒內,防蜈蚣。

螞蝗誤吞:田泥(少許),小死魚,巴豆數粒(去油),豬脂搗丸,田冷水下。

蜂蠶:小便洗,溫湯漬,雄香油搽。

刺毛蟲傷:嚼甘草敷。

蠷螋尿射人影遍身生瘡:用宿久乾雞毛燒灰,油或雞糞調;或鹽湯洗。

蜘蛛咬人:胸腹赤脈貫喉欲死。雄黃、青黛、麝少許研服。

蚯蚓毒:形如大風,鬚眉脫落。石灰化冷浸洗,或鹽湯洗。

小兒受毒陰腫:將鴨口含少時消。

鼠毒:貓毛燒灰,入麝調服。

3. 諸蟲

經曰:飲食自倍,腸胃乃傷。過食生冷、腥膾、肥甘,臟腑致傷成積。濕熱相蒸,化而為蟲,猶腐草為螢之義也。人腹之蟲有九。曰:伏、蛔、白、肉、肺、胃、弱、赤、蟯蟲是也。更因五行五味相感,如鱉如蚓,種種不同,治亦小異。患者心腹㽲痛,脹滿少食,嘔吐清水,日漸羸瘦,眼眶鼻下青黑,是其候也。

若元氣尚實,未為大害;根本虧損,遂受其殃。然而勞瘵、諸蟲、傷寒、狐惑、異如應聲、溪鼠之類,非理可測者有矣。脈沉實者生,虛大者危。服蟲藥宜月初,蟲頭向上。

主方,黑醜(半生半炒,頭末),三稜(煨),檳榔(各二兩),雷丸,錫灰(醋炒),蓬朮(煨),木香青皮大黃(各二兩)上為末,每服三錢。月初一至五前晚飯莫吃,五更嚼香肉一塊,少時吐出,即以蜜湯或砂糖水調下。能記食某物生蟲,更嚼某物同藥咽,直待蟲下,吃白粥。

化蟲丸,楝樹根(去粗皮),使君子肉,檳榔,鶴蝨,胡粉(炒),蕪荑(炒,取仁。各一兩),白礬(二錢半)

為末,皂莢汁熬稠,和丸麻子大,每二十丸。小兒五丸,米湯下。

簡便方,楝根皮(二兩)水三碗,煎碗半,取汁煎粥,先嚼炒肉一塊,漸吃粥完,蟲下。或使君子肉七個嚼,熱水下。蟲出。

寸白蟲:榧子(一斤,去殼),月頭食盡,蟲下,未盡再食。或檳榔末,蔥湯下。

蛔蟲攻心:川椒、黃連烏梅,楝根煎服;或龍膽草一兩煎服。前晚勿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