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簡明醫彀》~ 卷之六 (16)
卷之六 (16)
1. 貫漿三朝證治
順,痘初貫膿,先作水色,漸轉白亮,濃厚飽滿,變黃蠟色,根圈紅活,緊附痘腳,飲食、二便如常。
險,痘雖行漿,不濃厚滿足;或皮薄嬌紅,淡白闊塌,必然發癢而有後患。急宜保元湯溫補,自然濃厚。猶有熱毒,略兼清涼。或如白飯色,平塌不起,四圍淡白,乾澀不紅活,血虛;頂不起,氣虛。保元湯加川芎、當歸、肉桂、木香(人乳、好酒)。或見諸惡候,煩躁不安,但得痘色不變,飲食如前,不妨。癢塌(後另有條)抓破有膿血吉,空殼、無膿血凶。
主方,人參(一錢),黃耆(一錢),甘草(四分),肉桂(三分),當歸(八分),川芎(七分),白芍(首尾,酒炒)糯米百粒,水煎服。
如兼解毒,加白芷、防風、牛蒡之類。用人參,少加山楂,以消參、耆之膩;加木香,行氣血之滯。恐參作飽,少加陳皮以制之。如多用或再用枳殼、青皮之類,則人參無功矣。脹痛雖為順候,不止,加木香、山楂。或行漿半足,忽然乾紫,腫消眼開,名為倒靨(後另有條)。
或停食、泄瀉等,加消食止瀉,隨證治之。或過用涼藥,遏而不進,身不熱,遂成冰伏之證,大劑溫補(異功散、木香散之類。)或頂平腳闊漿清,十全大補加木香、乾薑。痘毒盛者,十日外漿未足,大補氣血,略兼解毒,恐後有癰毒之患。或上身成膿,腿足成大水泡,毒亦解矣。
逆,痘色焦枯黑陷,不得貫膿,或紅色變紫,紫變黑,或如水晶,全無紅色,皆毒未盡,氣血已竭,死證。或發驚寒戰,咬牙不食等證。(惡候,姑補氣血。)
2. 結靨三朝證治
順,飲食如常,氣調血和,毒解漿回,老色收斂,次轉黃蠟色,漸變醬褐色。結靨從口唇、人中起,頭面周身,未至腿足,紫黑色堅厚之痂。惟宜節飲食,慎風寒。
險,氣血已竭,未易收靨,停漿不斂,身重發熱(補脾利水解毒。)凡曾經泄瀉後,所見諸證皆作虛治(十全大補、異功、木香參酌。)泄瀉而煩渴不止,大用升提。漿足難收,大便結實,略宜疏通。或風冷入胃,下利膿黏,熱滲膀胱,小便尿血,並宜清利。痘後發熱,午前是陽盛,宜清熱;午後是陰虛,宜滋陰。大熱便實,恐變急驚,微熱便溏,恐變慢驚。
主方,當歸,芍藥(酒炒),白朮,茯苓,山藥,苡仁,桔梗(等分),甘草(減半),蓮肉(七個)
逆,氣滯而血凝,毒留而漿薄。不能回水結靨,則為乾枯外剝。
3. 落痂三朝證治
順,疤痕綻凸,色見桃紅,光澤鮮明,神氣清爽。
險,疤痕淡紅而不綻,宜補氣血。如全白者,急用大補,則數月猶危。從發熱至此,身常溫熱(不熱為水伏證。)如大熱疤紫乾焦,大宜清涼解熱。如稠密危痘,賴能飲食,外收結靨,成片落者,切勿剝傷。見風太早,變成瘡瘍,年年生髮。若痂後身弱,立則戰搖等證,宜後方。
主方,人參,白朮,茯苓,當歸,川芎,白芍,熟地,黃耆,知母,麥冬(等分),甘草(減半)水煎服。
小便澀加木通;大便瀉加肉果。痂當落不落乃火盛也,柴苓湯調辰砂六一散,外以蜜水調滑石末敷之。
逆,痂若竹衣,大便膿血,若發慢驚,目無神而面青。或發牙疳;或生癰毒,後另有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