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軒岐救正論》~ 卷之六 (6)
卷之六 (6)
1. 試醫
夫人大事,莫逾生死。百年之內,誰保無恙?乃一旦有疾,付之庸手,甘心受害,枉死無怨,不謂至靈者人,而至愚者亦人也。病固不得不求醫,而醫之明脈者,蓋千百不一二數也。將謂不治,無以愈病;將聽妄治,又恐喪生。余以為具慧鑑者,方別妍強,憑薦揚者,亦須勉受,唯有試之一法,庶幾酌擇匪謬耳。
患者延醫到家,切勿豫言病症,當先舉手令他診脈,察色聞聲。診畢靜默,聽他何說。或是屬寒屬熱,屬虛屬實,或是血虛氣虛,血實氣實,或是外感內傷之異,經絡臟腑之別,主陰主陽,此病之大要也。雖病能固有萬千,而脈只二十七種,安能一一肖合?而此大要,醫者豈宜不知?
得其了了言下,十應二三,便稱名手。於是吾方告以得病之由,起居順逆,飲食喜惡,病期久近,備詳勿諱,乃聽處方修劑。又問其某藥當主何病,君臣佐使,母子虛實之法,有犯胃氣,無犯胃氣,速愈遲愈,可治不治之驗,或從順治逆治,正治反治之殊,仍求詳寫始末,看他學問淺深,
見識高下。果屬明良,信心任之,當必無虞。設有不愈,非醫之咎也。若其脈症不明,舌謇語澀,套語支吾,字跡不通,方藥無法,雖承尊貴所舉,祇屬汙諂之流,羊質虎皮,外飾為事,安可輕信之乎?如此乃試醫也,非困醫也。試醫者,為性命也;若醫果精良,又何憚困乎?余因是而每不平坡公所言者曰:脈之難明,
古今所通患也。至虛有盛候,大實有羸狀,疑似之間,便有生死之異。士大夫多秘所患,以驗醫之能否。吾生平有疾,請療必盡告以所患,使醫瞭然,知疾之所在,虛實寒熱先定於胸中,然後診脈,疑似不能惑也。吾求愈疾而已,豈以困醫為事哉?孫真人亦曰:未診先問,最為有準。
籲二公之言,特為醫者藏拙,非為病者擇善也。在醫者得矣,而於病者不受誤耶?汪度納交固當寬於容人,第病關生死,未可不嚴於實醫也。吾恐用醫不試,誤世非小,特為駁正,立此試法。
白話文:
這段文字的大意如下:
人生大事,無非生死。然而,在我們的一生中,誰又能保證自己永遠健康無恙呢?當疾病來臨時,許多人往往選擇將自己的生命交付於庸醫手中,甘願受苦,甚至枉死也無怨言。這種行為,實在令人難以理解:明明是最靈敏、智慧的人類,卻會做出如此愚蠢的決定。生病時固然需要尋求醫生的幫助,但明瞭脈理的醫生實在少之又少。如果放棄治療,病情恐怕難以好轉;但如果接受胡亂的治療,又可能因此喪命。因此,我認為,只有具備智慧和判斷力的人,才能區分醫生的優劣。當然,對於他人推薦的醫生,我們也應當保持開放的態度,願意嘗試。但最重要的,還是要親自試一試,這樣才能更客觀地評估醫生的能力。
當病人邀請醫生到家中診治時,千萬不要事先告知自己的病情。相反,應當先讓醫生診脈,觀察面色、聆聽聲音。診脈完畢後,讓醫生先保持沉默,然後聽聽他如何分析病情。無論是寒熱、虛實,或是血氣虛實、外感內傷的不同,或是經絡臟腑的區別,以及陰陽的主導,這些都是判斷病情的核心要素。儘管疾病種類繁多,但脈象只有27種,醫生怎能對這些核心要素一無所知?
如果醫生能夠清晰地描述病情,即使只有二三成的準確率,也能被視為名醫。此時,我們可以告訴醫生自己的病因、生活習慣、飲食偏好、病情持續時間等詳細情況。然後,讓醫生開出藥方。此外,還可以詢問醫生關於特定藥物的作用、君臣佐使之法、是否影響胃氣、療效快慢、可治與不可治的驗證,以及順治、逆治、正治、反治等不同療法的差異。最後,要求醫生詳細記錄整個診治過程,以便了解他的學術水平和見識高低。
如果醫生確實有能力,我們就應該信任他,相信病情會得到妥善處理。即使病情未能好轉,也不能完全歸咎於醫生。但如果醫生對於脈象和症狀缺乏認識,口齒不清、言辭含糊,字跡難以辨認,開出的藥方毫無章法,即使受到權貴的推薦,也只能算是阿諛奉承之輩。這樣的醫生,外表光鮮,實際上卻毫無真才實學,怎能輕易相信他們呢?這就是所謂的「試醫」,而非「困醫」。試醫的目的,是為了保障病人的生命安全。如果醫生確實醫術精湛,又何必害怕被人考驗呢?
我對於蘇東坡所言感到不平,他說脈象難以掌握,古今以來都是醫學界的共同問題。然而,極度虛弱的病人可能會出現旺盛的脈象,而極度實證的病人卻可能表現出虛弱的症狀。在這種似是而非的情況下,醫生的判斷將直接決定病人的生死。許多士大夫為了考驗醫生的能力,往往對自己的病情保密。但在我看來,當我生病時,我總是盡可能地向醫生透露病情,讓醫生對我的病情有清晰的瞭解。這樣,醫生就能在心中確定病情的虛實寒熱,再進行脈診,就不會受到似是而非的幹擾。我尋求的是病情的好轉,而不是故意刁難醫生。
孫思邈也曾經表示,在診斷前先詢問病情,是最為準確的做法。然而,兩位先賢的言論,似乎是在為醫生遮掩不足,而非為病人選擇良醫。對於醫生來說,這或許是正確的,但對於病人來說,難道就可以接受錯誤的診斷嗎?汪度認為,在交際中應當寬容待人,但在選擇醫生時,則必須嚴格考察醫生的實力。我擔心,如果不經過試驗就隨意選擇醫生,對社會的危害將不容小覷。因此,我特別撰寫這篇文章,旨在提出一套試醫的方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