虞傳

《醫學正傳》~ 凡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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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例

1. 凡例

一、凡諸病總論,皆採摭《內經》要旨,以為提綱。繼之以歷代名醫可法之語,間或附以己意,以成篇段,謹僭列各病之首。

一、凡脈法,皆採摭王叔和《脈經》要語。本經缺者,則於歷代名醫諸書,採其可法之語,以附錄之。

一、凡方法,備載於脈法之後。其傷寒一宗張仲景,內傷一宗李東垣,小兒科多本於錢仲陽,其餘諸病悉以丹溪要語及所著諸方冠於其首。次以劉、張、李三家之方,選其精粹者繼之於後。外有諸家名醫有理妙方,又採附於其末,以備參考。

一、凡祖父口傳心授,及自己歷年經驗方法,不敢私匿,悉皆附於諸條之末,與眾共施。本病無者,則缺之。

一、凡自己積年曆試四方之病,或用心以變法取巧而治愈者,悉附於各條之末,俾後人或有可採擇焉。無者缺之。

一、凡集錄諸賢成方,蓋為後學設繩墨耳,學者不可固執古方以售今病,故又以丹溪活套,備錄於各條之後,欲使後學執中之有權耳。

一、凡丹溪諸方法,見諸盧氏《纂要》者,悉錄之無遺,但有增而無減耳。惟丹溪醫按不錄,非為厭繁,將欲採歷代名醫治驗總成一書,名為《古今諸賢醫按》,有志未暇,姑俟諸歲月云。

一、凡古方分兩,重數太多,難憑修合,今悉改為小劑,且如一料十帖之數,原方用藥一兩,一帖止該一錢,從其輕重,以十取一,惟效東垣都作一服之義,庶使後學依方修合之便云。

一、凡古方云㕮咀者,今悉改為細切,庶使後學之易曉也。

一、凡修製藥石,不別立篇目,就於各條藥下細注,雖若繁瑣,庶免鹵莽者忽略以誤人也。

一、凡云用水一盞,即今之白茶盞也,約計半斤之數,余仿此。

一、凡醫學或問五十一條,皆愚意設辭以申明先哲言不盡意之義,是用書於卷首,與賢者共議耳,非敢自以為是,煩賢者斥正之,勿誚愚之狂妄也,幸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