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本草思辨錄》~ 卷一 (2)
卷一 (2)
1. 赤石脂
石脂揭兩石中取之。鄒氏云:兩石必同根歧出而相併,脂者黏合兩石之膠,故所治皆同本異趨而不相浹之病,得此乃匯於一處,專力以化之。仲聖所用石脂四方,固與鄒說符合。劉潛江不以東垣、海藏、瀕湖、仲醇專主收澀為然,就本經補髓益氣鬯發其義,雖不如鄒氏之親切證明,而所見自超。
白話文:
石脂:從兩塊石頭中取得的。鄒氏說:兩塊石頭必須是同一個根分叉而出,並且相互並列,石脂是黏合兩塊石頭的膠,因此所治療的疾病都是相同根源,但趨勢不同,並且不相容的疾病,有了石脂才能匯聚到一起,專心致志地去治療。仲聖所用的石脂四方,確實與鄒氏的說法相符。劉潛江不同意東垣、海藏、瀕湖、仲醇專門以石脂作為收斂的藥物,根據本草綱目補髓益氣的解釋,闡發了石脂的功效,雖然不如鄒氏的親切證明,但見解卻更為超脫。
抑愚竊有以伸之:別錄於赤石脂曰補髓好顏色,則其補髓確是腦髓,與白石脂之補骨髓有別,本經且主頭瘍;何東垣但以為性降乎。夫髓生於精,精生於穀,谷入氣滿淖澤注於骨。骨屬屈伸泄澤,補益腦髓,是中土者生精化髓之源也。而石脂味甘大溫,補益脾胃,質黏能和胃陰,性燥復扶脾陽。
白話文:
愚人我祕密地有道理論證它:別錄記載赤石脂「能補益骨髓,使人面容紅潤亮麗」,那麼它所補益的骨髓必定是腦髓,與白石脂補益骨髓是不同的。本草經中且記載它能治療頭瘡;何東垣卻只說它的藥性是下降的。骨髓是由精液化生,精液由穀物化生,穀物入胃後,精氣充盈,水液充沛,流注滋養骨骼。骨骼的功能是屈伸排泄,補益腦髓,是補益中土、生精化髓的根源。而石脂味甘大溫,能補益脾胃,質黏能夠調和胃陰,性燥又能扶助脾陽。
其所以上際,則辛入肺為之。所以至腦,則酸入肝為之。(外臺述刪繁論凡髓虛實之應主於肝膽)石脂確有補腦髓之理,千金赤石脂散,治冷飲過度,致令脾胃氣弱,痰飲吐水無時,本事方云試之甚驗,蓋即鄒氏所謂聯合其渙散者,謂石脂為胃藥非脾藥可乎。夫下之精秘,則上之髓盈。
白話文:
其虛弱向上匯聚,則辛味進入肺中為其發揮作用。而到達腦髓,則酸味進入肝臟為其發揮作用。(《外臺述刪繁論凡髓虛實之應主於肝膽》)石脂確實具有補益腦髓的道理,《千金赤石脂散》,可治療因冷飲過度,導致脾胃氣弱,痰飲無時吐水,《本事方》說試用它很有效,這大概就是鄒氏所說的聯合它的渙散,意思是石脂是胃藥不是脾藥嗎?那下竅的精華神祕難測,則上竅的髓盈滿。
石脂補髓,亦半由於秘精。秘精易而補髓難,故本經別錄,皆於補髓上冠以久服字。千金羌活補髓丸不收石脂,而無比山藥丸,曰此藥通中入腦鼻必痠痛勿怪。入腦自指石脂,而石脂未嘗專任,可知虛損之難療而無近效也。
白話文:
石脂可以補髓,也有一半是因為它能祕精。祕精容易,而補髓難,所以《本經別錄》都把久服字放在補髓的名稱上。千金方的羌活補髓丸不收石脂,但《無比山藥丸》說:「此藥通中入腦鼻,必定痠痛,不要奇怪。」這裡的「入腦」指的是石脂,但石脂並不是唯一的作用成分,可見虛損的骨髓難以治療,而且沒有立竿見影的效果。
2. 硝石、芒硝
(硝石,即火硝亦名焰硝;芒硝,硝之經煎煉而凝底成塊者為朴硝,亦名皮硝,在上生細芒如鋒者為芒硝,均即水硝。)
白話文:
硝石:即火硝,也叫焰硝
芒硝:硝經過煎煉和凝固而形成塊狀的叫朴硝,也叫皮硝。在上面生長出細小而鋒利的芒刺狀結晶的,叫芒硝。它們都是水硝。
李瀕湖謂:朴硝下走,火硝上升。火硝得火則焰生,與樟腦火酒之性同。本經言其寒,別錄言其大寒;實乃大溫。劉氏引伸其說,謂水硝治熱之結。熱結多屬血分,所謂陰不降,陽不化者也。能行陰中之陽結,則陰降陽自化矣。火硝治熱之郁,熱鬱多屬氣分,所謂陽不升,陰不暢者也。
白話文:
李瀕湖說:朴硝會下降,而火硝會上升。火硝遇到火就會產生火焰,與樟腦火酒的性質相同。《本經》說它很寒,《別錄》說它極寒;實際上是極熱的。劉氏引申這個說法,認為硝石能治療熱結。熱結大多屬於血分,所謂陰不下降,陽不消散。能夠疏通陰中陽結,則陰下降陽自然消散。火硝治療熱鬱,熱鬱大多屬於氣分,所謂陽不升起,陰不通暢。
能達陽中之陰鬱,則陽化陰自暢矣。鄒氏又以火硝為性向陽,解自陰而陽之盛熱;水硝為性向陰,故逐伏在陽之實結。斯三家可謂發前人所未發矣。雖然,愚竊有未安焉。陰陽之理,至為微妙,就物論物,易圓其說。以物合證與方而論之,則難於確當,難於瑩徹。渾言之而深,何如切言之而淺也。
白話文:
當能夠使陽中陰鬱暢通,那麼陽性就能夠自行轉化。鄒氏又認為硝石的性質是向陽的,可以把隱藏在陰處的陽氣釋放出來,讓陽氣更加旺盛;水硝石的性質是向陰的,因此可以去除藏在陽氣裡的實結。這三家的理論可謂是前所未有的。儘管如此,我還是覺得有一點不妥。陰陽的道理非常微妙,如果就事論事的話,很容易說得圓融。但是,如果把事物結合起來,按照方法和理論來分析,就很難說得恰當、透徹。含糊地說它深奧,不如清楚地說它淺顯。
火硝固上升而散,固在氣分,然其升散者為陰中熱鬱之氣,非陽中熱鬱之氣。病在陰經、陰臟為陰,病有陰邪亦為陰。蓋其辛溫際上,鹹苦入下,凡在上在下之病胥治之,而總歸於解陰中之熱鬱。劉氏達陽中陰鬱一語,得毋猶有可商。試核之證,來復丹、二氣丹、玉真丸,皆陰邪中有伏熱,金匱硝石礬石散尤彰彰者。
白話文:
火硝性堅硬,不易上升而容易散開,它的作用在氣分,但是它上升散開的是陰中鬱結的熱氣,而不是陽中鬱結的熱氣。位於陰經、陰臟的疾病為陰證,如果疾病中帶有陰邪也為陰證。因為火硝辛溫之性為上升,鹹苦之性為下降,不管是在上還是下的疾病都能治療,而根本治療都是解除陰中鬱結的熱氣。劉氏提出達陽中陰鬱的說法,值得商榷。如果檢視一些證據,像是來復丹、二氣丹、玉真丸,這些方劑都有陰邪中有伏熱的情況,金匱硝石礬石散更是顯而易見的例子。
惟大黃硝石湯用以下奪,不與升散之旨相戾歟?乃其證為黃癉腹滿小便不利面赤,熱為陽邪,得濕而鬱,且獨在裡,裡實而表和,是亦陰中之邪也。陰中之邪,非鹹苦何以得入。舍芒硝用硝石者,以表雖汗出而表間之濕熱自在。硝石辛溫勝於鹹苦,故於大黃柏梔下奪之中,加茲一味以達表而散邪。
白話文:
只有大黃硝石湯的使用以下奪法,與升散的宗旨相矛盾嗎?因為其癥狀是黃疸、腹脹、小便不利、臉紅,熱為陽邪,濕邪鬱積,而且只在體內,體內實熱而體表平和,這也是陰中的邪氣。陰中的邪氣,不用鹹苦之藥怎能進入。不使用芒硝而使用硝石的原因,是雖然表層已經出汗,但表層之間的濕熱仍然存在。硝石辛溫勝於鹹苦,所以在大黃、柏子、梔子奪法之下,加入這一味藥來到達表層並散除邪氣。
夫火硝之不易明者,為其以溫治熱耳。若水硝以寒治熱,曰走血,曰潤下,曰耎堅,曰破結,固宜古今無異詞,然亦何嘗易明哉。大承氣、調胃承氣、桃核承氣,洵可謂去血中熱結矣。獨大陷胸湯丸用芒硝至一升半升,而其所治為結胸。縱云破結軟堅,非多不濟,獨不慮下降之物,用之多不愈速其降耶。
白話文:
硝石難以被身體吸收的原因,是因為它以溫熱性質治療熱病。如果像水硝石以寒冷性質治療熱病,那麼它能加速血液流動,促進排便,軟化堅硬物,破除結塊,這點自古以來就有定論,但這也並不表示硝石容易被人體吸收。承氣湯、調胃承氣湯、桃核承氣湯,這些方劑的確可以去除血中的熱結。唯獨大陷胸湯丸用了1升半的芒硝,而症狀卻是胸部結塊。縱使說它能去除結塊、軟化堅硬物,但用太多也會適得其反,就不怕下降的藥物用得太多,反而加速了它的下降嗎?
是則有故矣。芒硝乃煎硝時結之於上者,細芒如鋒,質本輕於朴硝,味復兼辛,寧無上升之性,寧不入氣分,後世且以治口舌咽喉諸熱證,謂芒硝不能際上治上可乎。由斯以觀,劉氏陰中陽結之說,恐亦有未然者。仲聖有言,病發於陽而反下之,熱入因作結胸,據此自非陰中之陽結。
白話文:
這是有一定道理的。芒硝是在煎製硝石時,上面結成的細小的芒刺,重量比朴硝輕,味道也辛辣,難道沒有上升的特性,難道不進入氣分嗎?後世還用它來治療口舌咽喉的熱證,認為芒硝不能升到上面治療上面的疾病,可以嗎?由此看來,劉氏提出的「陰中陽結」學說,恐怕也有不妥的地方。仲聖有云,陽證反而用瀉下法治療,熱入裡面,形成胸結,根據這個,不是陰中之陽結。
又凡仲聖用芒硝之方,皆陽證無伏陰。用硝石之方,則一證中有陰有陽。然則行陰中陽結者,乃硝石非芒硝。芒硝者,逐陽證之熱結者也。芒硝鹹寒勝於苦辛,多煮則下益速,下速則遺上邪,故仲聖必後納微煮而少揚之。硝石辛溫勝於鹹苦,微煮則升之亟,升亟則不入下,故仲聖於二升中煮取一升而少抑之。
白話文:
凡是仲聖所用的芒硝之方,都是陽證沒有隱伏的陰證。使用硝石之方,則是同時出現陰證和陽證。因此,在陰證中陽氣聚結,這就應該用硝石而不是芒硝。芒硝是治療陽證的熱結的。芒硝的鹹寒之性大於苦辛之性,久煮以後瀉下的作用更快,瀉下得快則容易傷及上焦,所以仲聖一定要先熬煮少量的芒硝,然後再慢慢加入。硝石的辛溫之性大於鹹苦之性,小火熬煮才能快速上升,升上去就不到下焦了,所以仲聖在二升的藥中熬出並取出一升,然後慢慢壓下。
此似二物正相對待。劉氏於二物亦似以對待釋之,而不知非也。咸與寒皆陰也,其微辛不過挾有升性,並不能治陰邪。咸與溫則陰陽異趣矣,溫而兼辛,辛溫而兼辛潤,則必陰中有陽邪之證,始克任之。其中奧旨,猝不易悟,故曰非對待也。抑劉氏以入血分為陰中乎。血分為陰,則大承氣當曰太陰病,不當曰陽明病。
白話文:
這似乎是兩種相對應的事物。劉氏關於這兩種事物的解釋也像對待二物一樣,但其實並不是這樣。鹹與寒都是陰的,其微辛只不過挾帶著升性,並不能治療陰邪。鹹與溫則是陰陽不同的興趣,溫和兼辛,辛溫而兼辛潤,那麼一定有陰中有陽邪的證據,才能勝任。其中奧妙的旨意,一時很難領悟,所以說這不是對待的。另外劉氏以入血分為陰中乎。血分為陰,那麼大承氣應該叫做太陰病,不應該叫做陽明病。
桃核承氣當曰少陰病,不當曰太陽病。芒硝蓋血藥而亦不專入血者,與大黃頗有似處。大黃味苦入心,能開胸膈之熱結,若與芒硝皆不宜於氣病。胸膈之間,其能堪此重劑哉。鄒氏以火硝向陽,水硝向陰,為臟病移腑,腑病移軀體之所以然,此尤不可不辨者。本經積熱曰五臟,豈悉能入胃使脹閉。
白話文:
桃核承氣湯應該屬於少陰病,不該屬於太陽病。芒硝雖然是血液的藥物,但它也不專門進入血液,與大黃有些相似。大黃味道苦,能進入心臟,能打開胸膈之間的熱結,如果與芒硝一起使用,都不適合氣病。胸膈之間,怎麼能承受得了這麼重的劑量呢?鄒氏認為火硝屬陽,水硝屬陰,臟腑疾病轉移到腑體,腑體疾病轉移到身體的緣故,這一點尤其不能不辨別清楚。本經所謂的積熱,是指五臟,難道都能進入胃裡,使胃脹滿閉塞。
病曰百病,豈盡在於軀體。謂火硝性向陽,解自陰而陽之盛熱。向陽自即入陽,何以先入於陰,寧得謂非其所向。謂水硝性向陰,逐伏在陽之實結。所逐在陽,所向亦必在陽,反是則有異謀,人固有之,物所必無。此等近似之談,並無真理可求,徒眩人目耳。鄒氏更有誤者,謂己椒藶黃丸加芒硝以治渴,是去其痼癖,正使津液流行。
白話文:
疾病種類很多,難道都只在身體上嗎?說火硝性質趨向陽氣,從陰陽化生而來,所以能解除大熱之病。趨向陽氣,自然進入陽氣,怎麼會先進入陰氣呢?難道不是因為它所趨向的不是陰氣嗎?說水硝性質趨陰氣,所以能驅散陽氣造成的堅硬結塊。驅散在陽氣,所趨向的也一定在陽氣,反過來就是有陰謀,人是有,但事物絕不可能有。這類似是而非的論調,根本沒有可以探尋的真實道理,只是迷惑人的耳目罷了。鄒氏還有更錯的,說自己用胡椒、藶草、黃連、芒硝做成丸劑來治療口渴,這是去除積蓄已久的惡習,以致津液流通。
小柴胡湯加芒硝以止痢,是去其積聚,正所以止下痢。噫,是亦不深思矣。己椒藶黃丸之證,原非固癖,大黃決不止用一兩(有方解詳大黃),芒硝亦不後加。況方後云:先食飲服一丸,日三服,稍增,口中有津液,渴者加芒硝半兩。是無芒硝,津液非不能生,豈加芒硝之津液與此有異耶。
白話文:
小柴胡湯加芒硝來治療痢疾,是為了消除積聚,從而治好痢疾。哎,這也是不深思熟慮啊。己椒藶黃丸的適應症,本來就不是固定的癖積,大黃絕對不是隻能用一兩(有方的註解詳細說明瞭大黃的用量),芒硝也不能隨後添加。況且方後說:先在吃喝之前服用一粒藥丸,一天三次,逐漸增加,口中生津液,口渴的加芒硝半兩。這表明沒有芒硝,津液也能產生,難道加了芒硝的津液和它有區別嗎。
徐氏、尤氏皆云渴是胃熱,故加芒硝,鄒氏坐泥本經太過耳。柴胡加芒硝湯云:潮熱者實也。熱實無不下之理,以柴胡加芒硝湯主之,即所以治熱實。云:納芒硝更煮微沸,分溫再服,不解更作。加芒硝非欲其解而何!?鄒氏之說,何與相反,殆誤會今反利句耳。不知仲聖明云微利,明云下非其治,下之而仍潮熱,安得不以對證之下藥繼之,此讀古書所以貴細心尋繹也。
白話文:
徐氏和尤氏都認為口渴是胃熱引起的,所以加入芒硝。鄒氏本經論述,坐泥太過頭了。柴胡加芒硝湯條文說:「潮熱的是實證」。熱性實證沒有不適宜用下法的道理。用柴胡加芒硝湯來治療,正是這個道理。條文上說:「加入芒硝後再煮至微沸,分次溫服,如果症狀不見好轉,就再製作服用。」加入芒硝不就是要讓它瀉下嗎?鄒氏的說法,為什麼與條文相反呢?大概誤會了這句反語罷了。不知道仲聖明說「微利」,明說「瀉下不是治療的方法」,瀉下之後仍然有潮熱,怎麼能不繼續用與症狀相符的下藥呢?這就是研讀古書一定要仔細尋繹的原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