劉純

《醫經國小》~ 卷之一 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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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之一 (2)

1. 妊娠服禁

(出便產須知)班水蛭虻蟲烏頭附子天雄。野葛水銀巴豆。牛膝薏苡與蜈蚣。三棱代赭芫花麝。

大乾蛇蛻黃雌雄。牙硝芒硝牡丹桂。槐花牽牛皂角同。半夏南星與通草瞿麥乾薑桃仁通。

乾漆蟹甲爪。地膽茅根莫用好。

2. 引經藥報使

(一首出本草)小腸膀胱屬太陽。本羌活是本鄉。三焦膽與肝包絡。少陽厥陰柴胡強。大腸陽明並足胃。葛根白芷升麻當。太陰肺脈中焦起。白芷升麻蔥白鄉。脾經少與肺部異。升麻兼之白芍詳。少陰心經獨活主。腎經獨活加桂良。通經用此藥為使。豈有何病到膏肓。

3. 六陳

藥有六味。陳久者良。野狼茱半橘。枳實麻黃

狼毒。茱萸。半夏橘皮也。

4. 十八反(二首並出儒門事親)

本草名言十八反。半蔞貝斂芨攻烏。

半夏。栝蔞。貝母。白芨。白蘞。與烏頭相攻。

藻戟遂芫俱戰草。

海藻大戟。蕪花。甘遂。俱與甘草相反。

諸參辛芍叛藜蘆

苦參人參沙參玄參細辛。芍藥。俱與藜蘆相反。凡湯藥丸散中不可合用也。若要令反而吐者則不忌也。

5. 十九畏(一首)

硫黃元是火之精。朴硝一見便相爭。水銀莫與砒相見。野狼毒最怕密陀僧巴豆性裂最為上。偏與牽牛不順情。丁香莫與鬱金見。牙硝難合京三棱。川烏草烏不順犀。人參又忌五靈脂

官桂善能調冷氣。若逢石脂便相欺。大凡修合看逆順。炮,炙爆要精微。

6. 用藥法象(一首)

天有陰陽彰六氣。

風寒暑濕燥火。

濕熱涼寒總於四。

溫熱者。天之陽。涼寒者。天之陰。此天之陰陽四時也。

地有陰陽化五行。

金木水火土。

生長收藏五味成。

辛甘為地之陽。酸苦鹹為地之陰也。

輕清成象親乎上。

味薄者。本乎天親上。

重濁成形本乎地。

味濃者。本乎地親下。

辛甘發散氣為陽。酸苦漏泄陰為味。

輕清重濁之分。氣味濃薄之異。

清之清者發腠理。陽中之陽濃之氣。

附子氣之濃者。乃陽中之陽。故經云發熱。

清之濁者實四肢。陽中之陰薄氣使。

茯苓淡為在天之陽也。陽當上行。何為利水而泄下。經云。氣之薄者。乃陽中之陰。所以茯苓利水而下行。然而泄下亦不離乎陽之體。故入手太陰。

濁之濁者走五臟。陰中之陰乃濃味。

大黃味之濃者。乃陰中之陰。故經云泄下。

濁之清者歸六腑陰中之陽薄味爾。

麻黃苦。為在地之陰也。陰當下行。何為發汗而升上。經云。味之薄者。乃陰中之陽。

所以麻黃發汗而升上。亦不離乎陰之體。故入足太陽。

辛散酸收淡滲泄。咸軟苦泄甘緩結。

各有所能。或散或聚。或緩或急。或堅或,。四時五臟病。各隨五味之所宜也。

橫行直達要消詳。五味之能須悉別。

藥有橫行者。若辛甘之類。直達者。若酸苦之類。

身半上病藥取根。身腰以下梢宜用。根升梢降合天真。述類象形堪妙應。炮炙制度劑所宜。熟降生升毒須制。

藥用火炮。湯炮。煨炒者。皆制其毒也。用酒蒸焙蜜炒。皆欲上騰也。酒浸洗。醋浸。

薑製。酥炙。皆欲行經活血。如去皮。去心。取核。去蘆節枯朽之類。皆不可違其制也。

藥味專精大得能。新陳粗細擇須備。

品味薄則用近新者擇揀。勿用腐朽之類。

湯散丸方分兩銖。

湯者。蕩也。去新久病皆能之。散者。散也。去急病用之。丸者。舒緩而治之也。古者方劑分兩。與今不同。如,咀者。銼若麻豆大是也。云一升者。今之大一盞也。云銖者。六銖乃一分。即二錢半。云三兩者。今之一兩。二兩者。今之六錢半也。

君臣佐使從其制。

主病為君。佐君之謂臣。應臣之謂使。

服藥有法及有期。

病在上。不厭煩而少。病在下。則頓而多。病在上。先食而後藥。病在下。先藥而後食。病在四肢。宜飢食。而服藥在旦。病在骨髓。宜飽食。而服藥在夜。

升降浮沉補瀉之。

如肝膽之病。以辛味補之。咸瀉氣。溫補涼瀉之類也。

重輕氣味施當審。勿伐天和歲氣時。

必先歲氣。勿伐天和。藥例見後證例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