劉純

《醫經國小》~ 醫之可法為問 (1)

回本書目錄

醫之可法為問 (1)

1. 醫之可法為問

李東垣先生曰。自伏羲神農黃帝而下。名醫雖多。所可法者有幾人哉。至於華氏之剖腹。王氏之針妖。朮非不神也。後人安得而仿之。非若岐伯之聖經。雷公之炮炙。伊芳摯之湯液。箕子之洪范。越人之問難。仲景之傷寒。叔和之脈訣。士安之甲乙。啟玄子之傳注。錢仲陽之論議。

潔古之方書。皆活法所可學人。豈千方萬論。印定後人眼目者所能比哉。其間德高行遠。奇才異士。與夫居縉紳。隱草野者。雖有一節一法之可觀。非百代可行之活法。皆所不取也。予豈好辨哉。欲使學人觀此數聖賢。而知所向慕而已。或有人焉。徒知廣覽泛誦。自以為多學。

而用無益者。豈其知本歟。

或問丹溪朱彥修先生曰。醫之為事。切脈察病用藥。先生必以讀儒書者能之何也。曰。

非四書無以窮理盡性。成格物致知之功。非易無以窮陰陽造化功用。消長生成之道。升降浮沉之理。孫真人曰。不知易者。不足以言太醫。

問曰。醫書何先。曰必須先讀內經。本草。脈經。非內經無以識病。非本草無以識藥。

非脈經何以診候。然後卻參諸家之說。

又問仲景傷寒。出證見方。為醫學之祖。亦先須看否。答曰。凡先入者為主。內經盡陰陽之妙。變化無窮。諸書皆出於此。如越人演八十一難。止得內經中一二。仲景取其傷寒一節。

河間以熱論變仲景之法。東垣以飲食勞役立論。恐先仲景書者。以傷寒為主。恐誤內傷作外感。先東垣書者以胃氣為主。恐誤外感為內傷。先河間書者。以熱為主。恐誤以寒為熱。不若先主於內經。則自然活潑潑地。

問曰。今之醫但看脈訣。以為診視。越諸方書。便可治病。以為簡便。先生之教讀內經。雖識病無方可據。脈經千條萬緒。難以撫尋。曰。正欲如此。人之生命至重。非積歲月之功。

豈可便視人之疾。前人立論制方。有與內經意合者。有穿鑿者。有立意偏者。有因病而以病人之虛實形氣脈證而制方者。病之變化無窮。人之形志苦樂不一。地土所宜。證有相似。治有不同。不讀內經。便欲據方施治。若有差誤。死不復生。人雖不知。於心安乎。脈理精微。

通陰陽造化之理。千變萬化。聖人尚論其端緒。秘其蘊奧。善為脈者。從而推展。豈高陽生數語之脈訣能盡無窮之病邪。

先生曰。劉張之學。其論臟腑氣化有六。而於濕熱相火三氣致病為甚多。以推陳致新。

瀉火之法療之。此固高出前代矣。然有陰虛火動。或陰陽兩虛。濕熱自甚者。又當消息而治之。

東垣之謂飲食勞倦。內傷元氣。則胃脘之陽。不能升舉。並心肺之氣陷入於中焦。而用補中益氣等藥治之。此亦前人所無也。然天不足於西北。地不滿於東南。天陽而地陰。西北之人陽氣易降。東南之人陰氣易升。苟不知此。而徒取其法。則於氣之降者。固可以獲效。而於氣之升者。

亦從而用之。吾恐反增其病矣。當以三家之論。去其短而取其長。又曰。陰不足而陽有餘。因而思之。故人病氣升者多。氣降者少。是其驗也。補其陰與陽齊等。則水火自然升降。所謂乾坤定位。而坎離交也。

凡治病用藥。以前人方論未可者。切不宜孟浪。須沉潛思繹。千條萬緒。必求氣之所在而取之。不過格物致知之功。久久自入窮通變化之妙。

論曰。五運六氣。內經備論。諸方所略。其理奧妙。未易造入。愿發明焉。曰。學醫之初。

且須識病機。知變化。論人形而處治。若便工於氣運。恐流於馬宗素之徒。而云某生人於某日。病為某經。用某藥治之之類也。人之臟腑。外應天地。司氣司運。八風動靜之變。人氣應焉。豈不切當。苟不知此。為醫未造其理。何以調之。楊太受常云。五運六氣。須每日候之。

記其風雨冥晦。而有應時作病者。有伏氣後時而病者。有故病沖而動者。體認純熟。久則自能造其至極。

治病用藥猶權衡。不可毫厘輕重也。若以執古方而治今病。更不酌量。吾不知其不能無少差也。

先生曰。吾每治病。用東垣之藥。效仲景處方。庶品味數少。則藥力專精也。問曰。讀素問有不曉者奈何。曰。乃上古之書。中間多有闕文訛舛。且通其所可通。缺其所可疑。又王冰釋於強解。及失經意者亦有之。須自要著力熟讀玩味。

問曰。素難之外。更看何書為要。曰。外感法重景。內傷法東垣。則仲景治法。更合內經。然於讀書皆須覽過。以長識見。

問曰先生治病有證同而異治者。又非地土不同。老幼苦樂之異何也。曰。陰陽氣運。參差不齊。賦生有濃薄。五氣有偏勝。臟腑剛柔不同。用藥以抑強扶弱取中而治。豈得而同也。

問曰諸方立論。有多用熱者。有多用寒者。時之異耶。地勢之然也。曰。看方須要知其立意。取其所長。去其所短。人性偏執。其通疏者。自古及今。寧幾人歟。

問曰一人之證。久伏床枕。處方既定。前後又有加減者何也。曰。內有國中虛實之異。

外有八風之變。四時更易。氣運迭遷。七情所動。是以主病之藥雖不更。佐使豈無加減也。

問曰何以謂之通疏。曰。無先入之主。能窮變化之神。識時措之宜。致二五之精妙合為沖和之氣。虛則補之。實則瀉之。寒者熱之。熱者寒之。上者抑之。下者舉之。無所偏負。則自然天地位。而萬物育矣。

嘗看成無己注傷寒論曰。夫傷寒之病。以陽氣為主。只此一句。已見深造聖蘊。蓋天之邪氣感。則傷人氣也。飲食起居七情動。則傷人形也。然此其深者。氣病形乃應。形氣病乃從。治病必求其本。

先生曰。仲景治傷寒以寒字為主。用辛熱甘熱等藥者。主即病而言。河間治熱病。以熱字為主。用辛涼等劑者。主不即病。寒毒藏於肌膚。至春變溫。至夏變為熱病之意也。

問曰。陰陽之體用。先生嘗以陰不足。而陽有餘。遠取諸天地日月為譬其體也。近取呼吸升降為喻其用也。則得聞命矣。然陰陽虛實之體雖不同。而其升降之用。所乘之機。既無降殺。則陰之體本虛。曷用補哉。

先生曰。邵子謂天地自相依附。天依形。地附氣。其形也有涯。其氣也無涯。人之形質有涯者也。天癸絕後。形則衰矣。苟不益陰以內守。則陽亦無以發揚為健運之能。是天失所依也。而為飄散飛蕩如喪家之狗耳。陽既飄散。則地愈失所附也。形氣不相依附則死矣。人其補養殘衰傷朽之質。又何云哉。

先生曰。治病必分血氣。如氣病補血。雖不中病亦無害也。血病補氣。則血愈虛散。散則氣血俱虛。是謂誅罰無過也。病或晝輕夜重者血病也。晝重夜輕者氣病也。蓋晝陽夜陰也。

座右銘曰。學問所以別理欲。開昏閉。衣食所以防飢寒。廣恩惠。言行要留好樣與兒孫。心術要不得罪於天地。

衛生藥室銘曰。治病之方。先顧元氣。攻病擊邪。斟酌藥劑。邪輕劑輕。邪峻劑峻。元氣或虛。峻劑當慎。必求其本。如流有源。泥標忘本。白首不痊。血病治血。氣病治氣。臟腑經絡。逐一點視。虛的施補。實的施瀉。察色聽聲。勿差纖芥。屬寒治寒。屬熱治熱。屬濕燥火。

細心分別。氣微則逆。氣甚則從。逆為正治。從乃反攻。從少從多。各觀其事。其始則同。其終則異。必先歲氣。毋伐天和。違時伐化。夭殃斯多。寒熱溫涼。用之遠之。升降浮沉。順時為宜。厥逆厥順。道理玄微。或有所假。不必拘之。在表治表。在裡治裡。汗下之間。反掌生死。

上制以緩。下制以急。緩急不分。無過受擊。新病猛除。久病寬治。不久不新。寬猛相濟。求治之誠。必當自寶。毋得苟就。輕此至道。病不可治。必當速已。毋得容情。啟人之毀。凡此數條。聖師至訓。洞然於胸。正行無問。

廣陵丘克容先生曰。今醫之專門於劉張者。率以發汗吐下施治。蓋本諸張子和十形三療。若曰風。寒。暑。濕。燥。火。內傷。外傷。內積。外積。視其中人。身之上若下。必三法之可已。果子和之遺意歟。何其與內經仲景之言大不相似也。內經不曰。邪氣盛則實。精氣奪則虛。

又曰。虛則補之。實則瀉之。邪盛而實當瀉。三法或可已也。精奪而虛當補。將無他治歟。第曰。木鬱則達之。火鬱則發之。土鬱則奪之。金鬱則泄之。水鬱則折之。是亦發汗吐下之別稱也。向使此無彼遏。果例用歟。仲景治外感。分六經。別腑臟。亦嘗發汗吐下也。而太陽有解肌。

少陽則三禁。並病用刺法。豈無其故歟。子和亦曰。不讀本草。焉知藥性。又曰。識病得法。工中之甲。仗三療療十形。又何必知藥性求得法哉。豈子和真書亡於金源氏之南遷。此特後人附會其說。而執迷妄意者。遂以鹵莽之言為的確之論。甚至認虛為實。假寒為燠。其於適事為故。

與夫各安其氣之說。略不加究。志古之士。獨無憾焉。

夫醫道之有內經以來。歷代名醫著述之藏有司者。至有元時得一百七十九家。二百九部。一千二百五十九卷。不為不多矣。然其要者寧幾歟。惟七書而下。所可法者。如有宋成無己傷寒明理論。金之劉守真原病式。元李明之內外傷辨。醫學發明。活法機要。王好古此事難知。

羅謙甫衛生寶鑒。朱彥修局方發揮。及聖朝滑伯仁十四經發揮。徐用誠本草發揮。皆啟七書之精奧。為體用之本領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