龔信纂輯

《古今醫鑒》~ 卷之三 (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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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之三 (3)

1. 傷寒

胸中若不明脈識證,論方得法,但一概妄治,則殺人不用刀耳。且如麻黃、桂枝二湯,仲景立治冬時正傷寒之方,今人通治非時暴寒溫暑之證,則誤之甚矣。又將傳經之陰證,作直中陰經之陰證,誤人多矣。若夫寒邪自三陽傳次三陰之陰證,外雖厥逆,內有熱邪耳。若不發熱,四肢厥冷而惡寒者,此則直中陰經之寒證也。

蓋先起三陽氣分,傳次三陰血分,則熱入深矣。熱入既深,表雖厥冷,而內真熱邪也。經云:亢則害,承乃制。熱極反兼寒化也。若先熱後厥逆者,傳經之陰證也。經云:熱深厥亦深,熱微厥亦微是也。故宜四逆散、大承氣湯,看微、甚而治之。如其初病便厥,但寒無熱,此則直中陰經之寒證也。

輕則理中湯,重則四逆湯輩以溫之。經云:發熱惡寒者,發於陽也;無熱惡寒者,發於陰也。尚何疑哉。有病一經,已用熱藥,而又用寒藥。如少陰證用白虎湯、四逆散寒藥者;少陰證用四逆湯、真武湯熱藥者。是知寒藥治少陰,乃傳經熱證也;是知熱藥治少陰,乃直中陰經之寒證也。

辨名定體,驗證用藥,則治傷寒之法判然明矣。

傷寒汗、下、溫之法,最不可輕。據脈以驗證,問證而對脈。太陽者,陽證之表也;陽明者,陽證之裡也,少陽者,二陽三陰之間;太陰、少陰、厥陰,又居於里,總而謂之陰證也。發於陽,則太陽為之首;發於陰,則少陰為之先。太陽惡寒而少陰亦惡寒,太陽之脈多浮,少陰之脈沉細,與其他證狀亦自異也。

發熱惡寒,身體疼痛;或自汗,或無汗,是為表證,可汗。不惡寒,反惡熱,手掌心、腋下濈濈而汗。口燥咽乾,壯熱腹滿,小便如常,不白不少,而大便閉硬,是為里證,可下。厥冷蜷默,自利煩躁而無身熱頭痛,是為陰證,可溫。單浮與浮洪、浮數、浮緊者,此表病之脈。

滑、實、弦、緊,中間數盛者,此里病之脈。在表者,邪傳於榮衛之間;在裡者,邪入於胃腑入內。胃腑而下,少陽居焉。若傳次三陰,則為邪氣之臟矣。榮與衛居,為表也,亦均可汗也。然自汗者為傷風。風傷衛氣,衛行脈外,其脈浮緩而病尚淺,則以桂枝湯助陽而汗之輕。

無汗者為傷寒。寒傷榮血,榮行脈中,其脈浮緊而病稍深,則以麻黃湯助陽而汗之重。榮衛固為表也,胃腑亦可以為表也。然以腑臟而分表裡,則在腑者謂之表,在臟者謂之裡。胃取諸腑、可以表言。若合榮衛臟腑而分之,則表者,榮衛之所行。里者,胃腑之所主,而臟則又深於里者矣。

審脈問證,辨名定經。真知其為表邪則汗之,真知其為里邪則下之;真知其為陰病則溫之。表有邪,則為陽虛陰盛,而發表之藥溫;里有邪,則為陰虛陽盛,而攻裡之藥寒;陰經受邪,則為臟病,而溫之藥熱。是三者,貴平得中,不則寧可不及,不可太過。得中者上也,不及者次也。

白話文:

傷寒

若不能清楚辨識胸中脈象和病證,即使用方得法,但如果一概而論、胡亂施治,等於不用刀也能殺人。例如麻黃湯、桂枝湯是張仲景治療冬令正傷寒的方劑,今人卻濫用於非時節的暴寒、溫熱、暑濕等病證,錯誤就大了。又將傳經過程中出現的陰證,誤認為是直中陰經的陰證,誤導的人很多。其實,寒邪由三陽經傳至三陰經而出現的陰證,雖然外在表現為厥逆(肢體厥冷),但內在卻有熱邪。如果沒有發熱,四肢厥冷且惡寒,這就是直中陰經的寒證。

因為疾病首先侵犯三陽經的氣分,然後傳至三陰經的血分,所以熱邪已經深入內裡。熱邪深入後,雖然外表厥冷,但內在卻是真熱。經書說:「亢盛則會造成損害,承繼則需要制約」,熱邪極盛反過來就會化為寒邪。如果先發熱後出現厥逆,這是傳經過程中的陰證。經書說:「熱邪深則厥逆也深,熱邪輕則厥逆也輕」,就是這個道理。所以應該使用四逆散、大承氣湯等方劑,根據病情輕重來治療。如果一開始就出現厥逆,只有寒象沒有熱象,這就是直中陰經的寒證。

輕症用理中湯,重症用四逆湯等溫熱藥來治療。經書說:「發熱惡寒者,病邪發於陽;無熱惡寒者,病邪發於陰」,這還有什麼可懷疑的呢?有些人治療一種經脈的疾病,先用溫熱藥,又用寒涼藥。比如少陰病證,既用白虎湯(寒涼藥)、四逆散(寒涼藥),又用四逆湯(溫熱藥)、真武湯(溫熱藥),這樣是不對的。所以,寒涼藥治療少陰病,是針對傳經過程中的熱證;溫熱藥治療少陰病,是針對直中陰經的寒證。

明確辨別病名、確定病位、驗證病情、選擇藥物,這樣治療傷寒的方法就清楚明瞭了。

傷寒的汗法、下法、溫法,最忌輕率使用。要根據脈象驗證病情,詢問病證並對照脈象。太陽經是陽證的表證;陽明經是陽證的裡證;少陽經居於二陽經與三陰經之間;太陰、少陰、厥陰經都屬於裡證,總稱為陰證。病邪發於陽,則太陽經為先;病邪發於陰,則少陰經為先。太陽經病惡寒,少陰經病也惡寒,但太陽經的脈象多浮,少陰經的脈象沉細,其他症狀也各有不同。

發熱惡寒,身體疼痛;或自汗,或無汗,是表證,可以發汗治療。不惡寒,反而惡熱,手掌心、腋下汗出不止,口燥咽乾,壯熱腹滿,小便正常,大便乾燥,這是裡證,可以下瀉治療。四肢厥冷蜷縮,腹瀉煩躁,沒有發熱和頭痛,這是陰證,可以溫經治療。單純浮脈,以及浮大、浮數、浮緊的脈象,是表證的脈象。

滑脈、實脈、弦脈、緊脈,以及脈象之中間部分有力,這是裡證的脈象。邪氣在表,則傳於榮衛之間;邪氣在裡,則侵入胃腑及臟腑。胃腑以下,少陽經居於其中。若傳至三陰經,則邪氣已侵犯臟腑。榮氣與衛氣居於表,都可以發汗治療。但自汗是風邪傷表所致。風邪傷及衛氣,衛氣循行於脈外,脈象浮緩,病情較淺,可以用桂枝湯溫陽發汗。

無汗是寒邪傷表所致。寒邪傷及榮氣與血液,榮氣循行於脈中,脈象浮緊,病情較深,可以用麻黃湯溫陽發汗。榮氣與衛氣固然屬於表證,胃腑也可以屬於表證。但從臟腑角度區分表裡,則在腑者為表,在臟者為裡。胃屬腑,可以稱為表。若從榮衛、臟腑的角度區分表裡,表證是榮衛循行之所,裡證是胃腑所主,而臟腑則又深於裡。

仔細診察脈象,詢問病證,明確辨別病名和經絡。確實是表邪就發汗,確實是裡邪就下瀉,確實是陰證就溫經。表證有邪氣,是陽虛陰盛,所以發表的藥物溫和;裡證有邪氣,是陰虛陽盛,所以攻裡的藥物寒涼;陰經受邪,是臟病,所以溫經的藥物溫熱。這三種情況,貴在把握適中,不然寧可略微不足,不可過度。適中為最佳,不足次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