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從正

《儒門事親》~ 卷一 (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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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一 (6)

1. 目疾頭風出血最急說八

《內經》曰:目得血而能視。此一句,聖人論人氣血之常也。後世之醫,不達其旨,遂有惜血如金之說。自此說起,目疾頭風諸證,不得而愈矣。何以言之?聖人雖言目得血而能視,然血亦有太過不及也。太過則目壅塞而發痛,不及則目耗竭而失睛。故年少之人多太過,年老之人多不及。但年少之人,則無不及。但年老之人,其間猶有太過者,不可不察也。

夫目之內眥,太陽經之所起,血多氣少;目之銳眥,少陽經也,血少氣多;目之上網,太陽經也,亦血多氣少;目之下網,陽明經也,血氣俱多。然陽明經起於目兩旁,交鼻頞之中,與太陽、少陽俱會於目。惟足厥陰肝經,連於目系而已。故血太過者,太陽、陽明之實也;血不及者,厥陰之虛也。

故血出者,宜太陽、陽明,蓋此二經血多故也。少陽一經,不宜出血,血少故也。刺太陽、陽明出血,則目愈明;刺少陽出血,則目愈昏。要知無使太過不及,以血養目而已。此《內經》所謂目得血而能視者,此也。

凡血之為物,太多則益,太少則枯。人熱則血行疾而多,寒則血行遲而少,此常理也。至於目者,肝之外候也。肝主目,在五行屬木。然木之為物,太茂則蔽密,太衰則枯瘁。蔽密則風不疏通,故多摧拉;枯瘁則液不浸潤,故無榮華。又況人之有目,如天之有日月也;人目之有翳,如日月之有云霧也。

凡云之興,未有不因蒸騰而起者,雖隆冬之時,猶且然耳,況於炎夏之時乎?

故目暴赤腫起,羞明隱澀,淚出不止,暴寒目瞞,皆工藝之所為也。夫目之五輪,乃五臟六腑之精華,宗脈之所聚。其氣輪屬肺金,肉輪屬脾土,赤脈屬心火,黑水、神光屬腎水,兼屬肝木,此世俗皆知之矣。及有目疾,則又不知病之理,豈知目不因火則不病。何以言之?氣輪變赤,火乘肺也;肉輪赤腫,火乘脾也;黑水神光被翳,火乘肝與腎也;赤脈貫目,火自甚也。能治火者,一句可了。

故《內經》曰:熱勝則腫。

治火之法,在藥則鹹寒,吐之下之;在針則神庭上星、囪會、前頂、百會血之翳者,可使立退;痛者,可使立已;昧者,可使立明;腫者,可使立消。惟小兒不可刺囟會。為肉分淺薄,恐傷其骨。然小兒水在上,火在下,故目明;老人火在上,水不足,故目昏。《內經》曰:血實者宜決之。

又《經》曰:虛者補之,實者瀉之。如雀目不能夜視及內障,暴怒大憂之所致也。皆肝主目,血少,禁出血,止宜補肝養腎。至於暴赤腫痛,皆宜以䤵針刺前五穴出血而已,次調鹽油以塗髮根,甚者,雖至於再、至於三可以也。量其病勢平為期。少白可黑,落髮可生,有此神驗,不可輕傳。

人年四十、五十,不問男女,目暴赤腫,隱澀難開者,以三稜針刺前頂、百會穴,出血大妙。至如年少,發早白落,或白屑者,此血熱而太過也。世俗止知:發者血之餘也,血衰故耳。豈知血熱而極,發反不茂?肝者,木也。火多水少,木反不榮。火至於頂,炎上之甚也。大熱病汗後,勞病之後,皆發多脫落,豈有寒耶?故年衰火勝之人,最宜出血。

但人情見出血,皆不悅矣!豈知出血者,乃所以養血也。凡兔、雞、豬、狗、酒、醋、濕面,動風生冷等物,及憂忿勞力等事,如犯之則不愈矣。惟後頂、強間、腦戶、風府四穴,不可輕用針灸,以避忌多故也。若有誤,不幸令人喑,固宜慎之。其前五穴,非徒治目疾,至於頭痛腰脊強,外腎囊燥癢,出血皆愈。

凡針此,勿深,深則傷骨。唐甄權尤得出血之法。

世俗云:「熱湯沃眼十日明。」此言謬之久矣!火方乘目,更以熱湯沃之,兩熱相搏,是猶投賊以刃也。豈知涼水沃之,暫澀而久滑;熱水沃之,暫滑而久澀。不然,曷以病目者忌沐浴?或曰:世俗皆言涼水沃眼,血脈不行。余聞大笑之。眼藥中用黃連硼砂、朴硝、龍腦、熊膽之屬,皆使人血脈不行耶?何謬之甚也。

又若頭風之甚者,久則目昏,偏頭風者,少陽相火也,久則目束小。大腸閉澀者,目必昏,何也?久病滑泄者,目皆明,惟小兒利久,反疳眼昏。蓋極則反,與此稍異,其餘皆宜出血而大下之。余嘗病目赤,或腫或翳,作止無時,偶至親息帥府間,病目百餘日,羞明隱澀,腫痛不已。

忽眼科姜仲安云:宜上星至百會,速以䤵針刺四、五十刺,攢竹穴、絲竹穴上兼眉際一十刺,反鼻兩孔內,以草莖彈之出血。三處出血如泉,約二升許,來日愈大半,三日平復如故。余自嘆曰:百日之苦,一朝而解,學醫半世,尚缺此法,不學可乎?惟小兒瘡疱入眼者,乃餘熱不散耳。止宜降心火,瀉肝風,益腎水,則愈矣。

若大人目暴病者,宜汗、下、吐。以其血在表,故宜汗;以其火在上,故宜吐;以其熱在中,故宜下。出血之與發汗,名雖異而實同,故錄《銅人》中五穴照用。

2. 過愛小兒反害小兒說九

小兒初生之時,腸胃綿脆,易飢易飽,易虛易實,易寒易熱,方書舊說,天下皆知之矣。然《禮記》曲禮及玉符潛訣論所云:天下皆不知《曲禮》云:童子不衣裘裳,《說》云:裘大溫,消陰氣。且人十五歲成童,尚不許衣裘。今之人養稚子,當正夏時,以綿夾裹腹,日不下懷,人氣相蒸;見天稍寒,即封閉密室,睡氈下幕,暖炕紅爐,使微寒不入,大暖不泄。雖衰老之人,尚猶不可,況純陽之小兒乎?然君子當居密室,亦不當如是之暖也。

玉符潛訣論云:嬰兒之病,傷於飽也。今人養稚子,不察腸胃所容幾何,但聞一聲哭,將謂飢號,急以潼乳納之兒口,豈復知量,不吐不已。及稍能食,應口輒與。夫小兒初生,別無伎倆,惟善號泣為強良耳。此二者,乃百病之源也。

小兒除胎生病外有四種:曰驚,曰疳,曰吐,曰瀉。其病之源止有二:曰飽,曰暖。驚者,火乘肝之風木也;疳者,熱乘脾之濕土也;吐者,火乘胃膈,甚則上行也;瀉者,火乘肝與大腸而瀉者也。夫乳者,血從金化而大寒,小兒食之,肌肉充實。然其體為水,故傷乳過多,反從濕化。濕熱相兼,吐痢之病作矣。

醫者不明其本,輒以紫霜進食比金白餅之屬,其中皆巴豆杏仁。其巴豆大熱有大毒。杏仁小熱有小毒,小兒陽熱,復以熱毒之藥,留毒在內,久必變生。故劉河間先生,以通聖、涼膈、神芎、益元治之,皆無毒之藥。或曰:此大人所服之藥,非小兒所宜也。余聞笑曰:大人小兒,雖年壯不同,其五臟六腑,豈復殊耶?大人服多,小兒服少,其實一也。故不可下者宜解毒,可下者宜調胃、瀉心。

然有逐濕為之方者,故余嘗以牽牛、大黃木通三味,末之為丸,以治小兒諸病皆效。蓋食乳小兒,多濕熱相兼故也。今之醫者,多以此藥謗予。彼既不明造化,難與力辯,故予書此方,以俟來世知道者。然善治小兒者,當察其貧富貴賤治之。

蓋富貴之家,衣食有餘,生子常夭;貧賤之家,衣食不足,生子常堅。貧家之子,不得縱其欲,雖不如意而不敢怒,怒少則肝病少;富家之子,得縱其欲,稍不如意則怒多,怒多則肝病多矣。夫肝者木也,甚則乘脾矣。又況貧家無財少藥,故死少;富家有財多藥,故死多。故貧家之育子,雖薄於富家,其成全小兒,反出於富家之右。

其暗合育子之理者有四焉:薄衣淡食,少欲寡怒,一也;無財少藥,其病自痊,不為庸醫熱藥所攻,二也;在母腹中,其母作勞,氣血動用,形得充實,三也;母既作勞,多易生產,四也。此四者,與富家相反也。

俚諺曰:「兒哭即兒歌,不哭不僂儸。」此言雖鄙,切中其病。世俗豈知號哭者,乃小兒所以泄氣之熱也?老子曰:終日號而不嗄。余常授人以養子之法;兒未坐時,臥以赤地,及天寒時不與厚衣,布而不綿;及能坐時,以鐵鈴、木壺、雜戲之物,連以細繩,置之水盆中,使一浮一沉,弄之有聲;當炎暑之時,令坐其旁,掬水弄鈴,以散諸熱。《內經》曰:四肢者,諸陽之本也。

手得寒水,陰氣達於心中,乃不藥之藥也。余嘗告於陳敬之:若小兒病緩急無藥,不如不用庸醫。但恐妻妾怪其不醫,宜湯浸蒸餅令軟,丸作白丸,給其妻妾,以為真藥,使兒服之,以聽天命,最為上藥。忽歲在丙戌,群兒皆病泄瀉,但用藥者皆死,蓋醫者不達濕熱之理,以溫燥行之,故皆死。

惟陳敬之不與藥,用余之言,病兒獨存。噫!嗚呼!班固真良史,嘗曰:有病不治得中醫。除暴得大疾病服藥者,當謹熟陰陽,無與眾謀,若未病之前,從予奉養之法,亦復不生病。縱有微疾,雖不服藥可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