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從正

《儒門事親》~ 卷十四 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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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十四 (2)

1. 病機

諸風掉眩,皆屬於肝。甲乙木也,木鬱達之。

諸寒收引,皆屬於腎。壬癸水也,水鬱泄之。

諸氣膹郁,皆屬於肺。庚辛金也,金鬱折之。

諸濕腫滿,皆屬於脾。戊己土也,土鬱奪之。

諸痛癢瘡瘍,皆屬於心。丙丁火也,火鬱發之。

諸熱瞀瘈,皆屬於火。

諸厥固泄,皆屬於下。(下,謂下焦,肝腎氣也。夫守司於下,腎之氣也。門戶束要,肝之氣也。故厥、固、泄、皆屬下也。厥謂氣逆也。固謂禁固也。滿氣逆上行,反謂固不禁,出入無度,燥濕不恆,皆由下焦主守也。)

諸痿喘嘔皆屬於上。(上,謂上焦心肺氣也。炎熱薄爍,承熱分化,肺之氣也。熱鬱化上,故病屬上焦。)

諸禁鼓慄,如喪神守,皆屬於火。熱之內作。

諸頸項強,皆屬於濕。太陽傷濕。

諸逆衝上,皆屬於火。炎上之性用也。

諸脹腹大,皆屬於熱。熱鬱於內,肺脹於上。

諸躁狂越,皆屬於火。熱盛於胃及四末也。

諸暴強直,皆屬於風。陽內鬱而陰行於外。

諸病有聲,鼓之如鼓,皆屬於熱。

諸熱胕腫,疼酸驚駭,皆屬於火。

諸轉反戾,水液混濁,皆屬於熱。反戾,筋轉也。水液,小便也。

諸病水液,澄沏清冷,皆屬於寒。上下所出,及吐出、溺出。

諸嘔吐酸,暴注下迫,皆屬於熱。

故《大要》曰:謹守病機,各司其屬。有者求之,無者求之。盛者責之,虛者責之。必先五勝,疏其血氣,令其調達,而致和平。此之謂也。五勝,謂五行更勝也。

2. 標本中氣歌

少陽從本為相火,太陰從本濕上坐;

厥陰從中火是家,陽明從中濕是我;

太陽少陰標本從,陰陽二氣相包裹;

風從火斷汗之宜,燥與濕兼下之可。

萬病能將火濕分,徹開軒岐無縫鎖。

3. 辨十二經水火分治法

膽與三焦尋火治,肝和包絡都無異;

脾肺常將濕處求,胃與大腸同濕治;

惡寒表熱小膀溫,惡熱表寒心腎熾。

十二經,最端的,四經屬火四經濕,

四經有熱有寒時,攻裡解表細消息。

濕同寒,火同熱,寒熱到頭無兩說。

六分分來半分寒,寒熱中停真浪舌。

休治風,休治燥,治得火時風燥了。

當解表時莫攻裡,當攻裡時莫解表,

表裡如或兩可攻,後先內外分多少。

敢謝軒岐萬世恩,爭奈醯雞笑天小。

4. 治病

不讀本草,焉知藥性。專泥藥性,決不識病。假饒識病,未必得法。識病得法,工中之甲。

5. 六陳

藥有六味,陳久為良,狼、茱、半、橘、枳實麻黃

6. 十八反

本草名言十八反,半蔞貝蘞芨攻烏,藻戟遂芫俱戰草,諸參辛芍叛藜蘆

7. 運氣歌

病如不是當年氣,看與何年運氣同。只向某年求治法,方知都在《至真》中。

8. 五不及

坎一丁三土五中,一七癸九是災宮,勝復都來十一位,誰知臟腑與宮同。

9. 斷病人生死

《靈樞經》云:人有兩,死;而無兩,生。陽氣前絕,陰氣後竭,其人死,身色必青;陰氣前絕,陽氣後竭,其人死,身色必赤。故陰竭則身青而冷,陽竭則身赤而溫。

10. 四因

夫病生之類,其有四焉:一者,始因氣動而內有所成;二者,始因氣動而外有所成;三者,不因氣動而病生於內;四者,不因氣動而病生於外。

夫因氣動而內成者,謂積聚、癥瘕、瘤氣、癭起、結核、癩癇之類是也。外成者,謂癰腫瘡瘍,痂疥疽痔,掉瘈浮腫,目赤瘭胗,腑腫痛癢之類也。

不因氣動而病生於內者,謂留飲、澼食、飢飽、勞損、宿食、霍亂、悲恐、喜怒、想慕、憂結之類。不因氣動而病生於外者,謂瘴氣、賊魅、蟲蛇、蠱毒、蜚食、鬼擊、沖薄、墜墮、風寒、暑濕、斫射、刺割、撻樸之類也。如此四類,有獨治內而愈者,有兼治內而愈者;有獨治外而愈者;有兼治外而愈者;有先治內後治外而愈者;有先治外後治內而愈者;有須解毒而攻擊者,有須無毒而調引者。凡此之類,方法所施,或重或輕,或緩或急,或收或散,或潤或燥,或軟或堅。

方士之用,見解不同,各擅己心,好丹非素,故復問之。

11. 五苦六辛

五苦六辛,從來無解,蓋史家闕其疑也。一日,麻徵君以此質疑於張先生。先生亦無所應。行十五里,忽然有所悟,欣然回告於麻徵君。以為五苦者,五臟為里屬陰,宜用苦劑,謂酸苦湧泄為陰;六辛者,六腑為表屬陽,宜用辛劑,謂辛甘發散為陽。此其義也。徵君大服其識見深遠,鑿昔人不傳之妙。故曰知其要者,一言而終;不知其要者,流散無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