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從正
《儒門事親》~ 卷一 (4)
卷一 (4)
1. 七方十劑繩墨訂一
蓋疾不作者或一、二,誤死者百千也。若病濕者,則白朮、陳皮、木香、防己、蒼朮等。皆能除濕,亦燥之平劑也。若黃連、黃柏、梔子、大黃,其味皆苦。苦屬火,皆能燥濕,此《內經》之本旨也。而世相違久矣。嗚呼!豈獨姜附之儔,方為燥劑乎?
所謂濕劑者,潤濕之謂也。雖與滑相類,其間少有不同。《內經》曰:辛以潤之。蓋辛能走氣、能化液故也。若夫硝性雖咸,本屬真陰之水,誠濡枯之上藥也。人有枯涸皴揭之病,非獨金化為然。蓋有火以乘之,非濕劑莫能愈也。
白話文:
疾病的成因往往只有一、兩種,但因治療錯誤而致死的卻有成千上萬。如果病人是濕症,就要用白朮、陳皮、木香、防己、蒼朮等藥材。這些藥材都能除濕,也是性質平和的燥濕藥。像黃連、黃柏、梔子、大黃,它們的味道都苦。苦味屬火,都能燥濕,這是《內經》的基本原則。但世人卻違背這個原則很久了。唉!難道只有薑、附子之類的藥物,才算是燥濕藥嗎?
所謂濕藥,就是滋潤濕潤的意思。雖然與滑利藥類似,但其中還是有些微的不同。《內經》說:辛味可以潤澤。因為辛味藥能行氣、能化解體液。至於硝石,雖然鹹味,但本質屬真陰之水,確實是治療乾燥疾病的上好藥物。人若有皮膚乾燥龜裂的疾病,不只是金石藥物引起的。大多是因為內有火邪乘虛而入,非濕藥無法治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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