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從正

《儒門事親》~ 卷十一 (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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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十一 (4)

1. 濕門

凡男子、婦人,病水濕瀉注不止,因服豆蔻、烏梅、薑、附酸熱之劑,《經》曰:陽氣耗減於內,陰精損削於外,三焦閉塞,水道不行。水滿皮膚,身體痞腫,面黃腹大,小便赤色,兩足按之,陷而不起。《內經》曰:諸濕腫滿,皆屬脾土。可用獨聖散吐之。如時月涼寒,宜於燠室不透風處,用火一盆,借火力出汗;次以導水、禹功,量病人虛實,瀉十餘行,濕去腫減則愈矣。是汗、下、吐三法俱行。

三法行畢,臟腑空虛,先宜以淡漿粥,養胃腸三、兩日;次服五苓、益元同煎,或燈心湯調下亦可。如大勢未盡,更服神功散,可以流濕潤燥,分陰陽,利水道。既平之後,宜大將息。慎忌油、鹽、酒、果、房室等事三年,則不復作矣。

凡上喘中滿,酸心腹脹,時時作聲,痞氣上下不能宣暢,叔和云:氣壅三焦不得昌是也。可用獨聖散吐之;次用導水禹功散,輕瀉三、四行,使上下無礙,氣血宣通,並無壅滯;後服平胃散五苓散、益元、甘露散,分陰陽,利水道之藥則愈矣。

凡老人久病,大便澀滯不通者,可用神功丸麻仁丸,時時服葵羹、菠菜,自然通利也。

凡三消者,《內經》所謂肺消渴等,可取生藕汁服則愈。

2. 寒門

《經》曰:寒瘍流水,俗呼為凍瘡。因冬月行於冰雪中而得此證。或經年不愈者,用坡野中淨土曬乾,以大蒜研如泥,捏作餅子,如大觀錢厚薄,量瘡口大小貼之,以火艾加於餅上灸之,不計壯數,以泥干為度,去幹餅子,再換濕餅,灸,不問多少,直至瘡痂覺痛癢,是瘡活也。然後口含漿水洗漬,用雞翎一十二莖,縛作刷子,於瘡上洗刷淨。

以此洗刷,不致肌肉損傷也。以軟帛拭乾。次用木香檳榔散敷之。如夏月醫之更妙。

3. 內傷

凡一切冷食不消,宿食不散,亦類傷寒,身熱、惡寒戰慄、頭痛、腰脊強。不可用雙解散,止可導飲丸木香檳榔丸五、六十丸,量虛實加減,利五、七行,所傷冷物宿酒推盡,頭痛病自愈矣。次以五苓散生薑、棗煎,用長流水煎取五、六錢。不可服酒症丸、進食丸,此藥皆犯巴豆,有大毒故也。

凡膏粱之人,起居閒逸,奉養過度,酒食所傷,以致中脘留飲,惡悶、痞滿、醋心,可服木香導飲丸治之。若田野芻蕘之人,食疏衣薄,動作勞役,若酒食所傷,心腹滿悶、醋心、時時吐酸水,可用進食丸,以其勝毒也。病甚者,每月瀉三、五次。

凡一切沉積,或有水不能食,使頭目昏眩,不能清利,可茶調散吐之;次服七宣丸木香檳榔丸

凡人咳嗽一聲,或作悲笑啼泣,抬舁重物,忽然腰痛氣刺,不能轉側,或不能出氣者,可用不臥散嚏之,汗出痛止。

4. 外傷治法

凡一切刀器所傷,用風化石灰一斤,龍骨四兩,二味為細末,先於端四日,採下刺薊菜,於端午日五更合搗,和成糰子,中間穿眼,懸於背陰處,陰乾,搗羅為末,於瘡上摻貼。亦得裡外臁瘡,並諸雜瘡皆效。

凡犬咬蛇傷,不可便貼膏藥及生肌散之類。《內經》云:先治內而後治外可也。先當用導水丸禹功散之類。可瀉驚恐不散、毒氣。或瀉十餘行,即時痛減腫消,然後可用膏藥生肌散之類,敷之則愈矣。

凡一切蟲獸所傷及背瘡腫毒,杖瘡焮發,或透入里,可服木香檳榔丸七、八十丸,或至百餘丸,生薑湯下五、七行,量虛實加減用之。《經》曰:先治內而後治外是也。

凡落馬墜井,因而打撲,便生心恙,是痰涎散於上也。《內經》曰:所謂因氣動而病生於外。宜三聖散,空心服之。如本人虛弱瘦瘁,可用聖獨散吐之;後服安魄之藥,如定志丸之類,牛黃人參硃砂之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