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從正

《儒門事親》~ 卷九 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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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九 (1)

1.

張板村鹿子春,一小兒七八歲,夏月病嗽,羸甚。戴人慾湧之。子春以為兒幼弱,懼其不勝,少難之。一日,因飲酒,家人與之酒,傷多乃大吐,吐定而嗽止。蓋酒味苦,苦屬湧劑。子春乃大悟戴人之言也。

2.

貨生藥焦百善云:有蕘夫來買苦參,欲治疥。不識藥性緩急,但聞人言可治,濃煎一碗服之。須臾,大吐涎一盆,三、二日疥作痂矣。

3. 赤眼

一小兒名德孫,眼發赤。其母買銅綠,欲洗兒目。煎成,家人誤與兒飲之。須臾大吐,吐訖立開。

4. 感風寒

焦百善,偶感風寒,壯熱頭痛。其巷人㸃蜜茶一碗,使啜之。焦因熱服之訖,偶思戴人語曰:凡苦味皆能湧。百善兼頭痛,是病在上,試以箸探之畢,其痛立解。

5. 經閉

一婦人年二十餘歲,病經閉不行,寒熱往來,咳嗽潮熱。庸醫禁,切無物可食。一日當暑出門,忽見賣涼粉者,以冰水和飲,大為一食,頓覺神清骨健,數月經水自下。

6. 下血

一男子臟毒下血,當六月間,熱不可堪,自甘於死。忽思冰蜜水,猛舍性命,飲一大盂,痛止血住。

7.

一男子病膿血惡痢,痛不可忍。忽見水浸甜瓜,心酷喜之,連皮食數枚,膿血皆已。人言下痢無正形,是何言也?人止知痢是虛冷,溫之、燥之、澀之、截之,此外無術矣。豈知風、暑、火、濕、燥、寒六者,皆為痢。此冰蜜甜瓜所以效也。

8. 湧法

戴人在西華夏公宅,其僕鄭驢病,法當吐。命女僮下藥,藥失不制,又用之太多,湧之不出,反悶亂不醒,乃告戴人。戴人令以薪實馬糟,既平,舁鄭驢臥其上,倒垂其頭。須臾大吐,吐訖而快。戴人曰:先宜少進,不湧旋加。

西華一老夫病,法當吐。令門人欒景先下藥。景先初學,其人不吐,反下走二行,乃告戴人。戴人令取溫齏汁,飲二碗,再下湧藥一錢,以雞翎探之乃吐,既藥行,方大吐。吐訖又安。戴人曰:凡用吐藥,先以齏汁一碗橫截之。藥既嚥下,待少傾,其雞翎勿令離口。酸苦鹹雖能吐人,然不撩何由出也?

李仲安宅四婦人病同,日下湧劑,置燠室中火兩盆,其一婦人發昏,眾人皆驚。戴人笑曰:內火見外火故然。舁之門外,使飲冰雪水立醒。時正雪晴。戴人曰:熱見寒則醒。眾由是皆服。非老手諳練,必不能鎮眾人之驚也。

9. 湧嗽

楊壽之妻,病嗽十餘年,法當吐之。一日不止,以麝香湯止之;夜半猶不定,再止之;明旦,頗覺噁心,更以人參湯止之,二日稍寧。自下藥凡三,來問戴人。不顧,謂欒景先曰:病久嗽,藥已擒病,自然遲解。湧後調理,數日乃止。戴人常言:湧後有頓快者;有徐快者;有反困悶者,病未盡也;有反熱者,不可不下也。

大抵三日後無不快者。凡下不止者,以冰水解之。凡藥熱則行,寒則止矣。

10. 當禁不禁病愈後犯禁而死

孟太亨,病腫既平,當節食及鹽血房室等。不慎病再,適戴人歸家,無救之者,乃死。

郾城董德固,病勞嗽。戴人曰:愈後當戒房事。其病愈,恃其安,觸禁而死。死後妻生一子,正當病瘥之日也。董初堅諱,至是乃彰。

一宦家小兒病痢,自郾頭車載至朱葛寺,入門而死。戴人曰:有病遠行,不可車載馬馱。病已擾矣,又以車馬動搖之,是為重擾,其即死。

陽夏韓氏,為犬所齧,大痛不可忍,偏癢燥,自莊頭載至家,二十里,一夕而死。時人皆不知車之誤也。戴人常言:傷寒之後,忌葷肉、房事、勞;水腫之後,禁房及油鹽滋味等三年;滑泄之後,忌油膩。此三者,決不可不禁也。戴人常曰:病久痞閉,忽得湧泄,氣血沖和,心腎交媾,陽事必舉,尤切戒房室,元氣新至。犯之則病再作,恐罪於湧泄。

11. 不忌反忌不忌口得愈

一男子,病泄十餘年。豆蔻、阿膠訶子龍骨、枯礬,皆用之矣。中脘、臍下、三里,歲歲灸之。皮肉皴槁,神昏足腫,泄如泔水,日夜無度。戴人診其兩手脈,沉且微,曰:生也。病人忽曰:羊肝生可食乎?戴人應聲曰:羊肝止泄,尤宜服。病人悅而食一小盞許,可以漿粥送之。

病人飲粥數口,幾半升,續又食羊肝(生)一盞許,次日泄幾七分。如此月餘而安。此皆忌口太過之罪也。

戴人常曰:胃為水穀之海,不可虛怯,虛怯則百邪皆入矣。或思葷茹,雖與病相反,亦令少食,圖引漿粥,此權變之道也。若專以淡粥責之,則病人不悅而食減,久則病增損命,世俗誤人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