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儒門事親》~ 卷一 (2)
卷一 (2)
1. 七方十劑繩墨訂一
有氣味厚藥之急方。藥之氣味厚者,直趣於下而氣力不衰也。故王太僕云:治下補下,方之緩慢,則滋道路而力又微,制急方而氣味薄,則力與緩等。
奇方之說有二。有古之單方之奇方,獨用一物是也。病在上而近者,宜奇方也。有數合陽數之奇方,謂一、三、五、七、九,皆陽之數也。以藥味之數皆單也。君一臣三,君三臣五,亦合陽之數也。故奇方宜下不宜汗。
偶方之說有三。有二味相配之偶方,有古之複方之偶方。蓋方之相合者是也。病在下而遠者,宜偶方也。有數合陰陽之偶方,謂二、四、六、八、十也,皆陰之數也。君二臣四,君四臣六,亦合陰之數也。故偶方宜汗不宜下。
複方之說有二。方有二方三方相合之複方,如桂枝二越婢一湯。如調胃承氣湯方,芒硝、甘草、大黃,外參以連翹、薄荷、黃芩、梔子以為涼膈散。是本方之外,別加餘味者,皆是也。有分兩均劑之複方。如胃風湯各等分是也。以《內經》考之,其奇偶四則,反以味數奇者為奇方,味數偶者為偶方。
下復云:汗者不以奇,下者不以偶。及觀仲景之制方,桂枝湯,汗藥也,反以三味為奇;大承氣湯,下藥也,反以四味為偶。何也?豈臨事制宜,復有增損者乎!考其大旨,王太僕所謂汗藥如不以偶,則氣不足以外發。下藥如不以奇,則藥毒攻而致過,必如此言。是奇則單行、偶則並行之謂也。
急者下,本易行,故宜單;汗或難出,故宜並。蓋單行則力孤而微,並行則力齊而大,此王太僕之意也。然太僕又以奇方為古之單方,偶為複方,今此七方之中,已有偶又有復者,何也?豈有偶方者,二方相合之謂也;複方者,二方四方相合之方歟!不然,何以偶方之外,又有複方者歟?此「復」字,非「重複」之「復」,乃「反復」之「復」。
何以言之?蓋《內經》既言奇偶之方,不言又有重複之方,惟云「奇之不去則偶之,是為重方」。重方者,即複方也。下又云:「偶之不去,則反佐以取之。所謂寒熱溫涼,反從其病也。由是言之,復之為方,反復,亦不遠《內經》之意也。
所謂宣劑者,俚人皆以宣為瀉劑,抑不知十劑之中,已有瀉劑。又有言宣為通者,抑不知十劑之中,已有通劑。舉世皆曰:春宜宣,以為下奪之藥,抑不知仲景曰,大法春宜吐,以春則人病在頭故也。況十劑之中,獨不見湧劑,豈非宣劑,即所謂湧劑者乎!《內經》曰:「高者因而越之」,「木鬱則達之」。宣者,升而上也,以君召臣曰宣,義或同此。
傷寒邪氣在上,宜瓜蒂散。頭痛,蔥根豆豉湯。傷寒懊憹,宜梔子豆豉湯。精神昏憒,宜梔子厚朴湯。自瓜蒂以下,皆湧劑也,乃仲景不傳之妙。今人皆作平劑用之,未有發其秘者。予因發之,然則為湧明矣。故風癇中風,胸中諸實痰飲,寒結胸中,熱蔚化上,上而不下,久則嗽喘滿脹,水腫之病生焉,非宣劑莫能愈也。
白話文:
七方十劑繩墨訂一
有些急方用藥氣味厚重。藥物氣味厚重的,藥效直接向下,藥力不會衰減。所以王太僕說:治療下焦病症而補益下焦,用藥緩慢,則滋養經脈,但藥力微弱;使用急方但藥物氣味淡薄,則藥力與緩慢施藥的效果相當。
奇方的說法有兩種。一種是古代單方奇方,只用一種藥物。病症在上焦且靠近體表者,宜用奇方。另一種是藥物數量為單數的奇方,即一、三、五、七、九,都是陽數,藥味數量皆為單數。君藥一味,臣藥三味;君藥三味,臣藥五味,也符合陽數的原則。所以奇方適合下瀉,不適合發汗。
偶方的說法有三種。一種是兩種藥物搭配的偶方,一種是古代複方偶方,也就是方劑互相配合的。病症在下焦且遠離體表者,宜用偶方。還有一種是藥物數量為雙數的偶方,即二、四、六、八、十,都是陰數。君藥二味,臣藥四味;君藥四味,臣藥六味,也符合陰數的原則。所以偶方適合發汗,不適合下瀉。
複方的說法有兩種。一種是兩種或三種方劑互相配合的複方,例如桂枝二越婢一湯;像調胃承氣湯,芒硝、甘草、大黃是主方,再加入連翹、薄荷、黃芩、梔子等組成涼膈散,這就是本方之外另加其他藥味的複方。另一種是各藥等量配伍的複方,如胃風湯各藥等分就是這種。根據《內經》的記載,奇偶四則,反而是藥味數量為單數的為奇方,藥味數量為雙數的為偶方。
此外還說:發汗的藥方不用單數,下瀉的藥方不用雙數。但觀察仲景的方劑,桂枝湯是發汗藥,卻用三味藥(單數);大承氣湯是下瀉藥,卻用四味藥(雙數)。這是為什麼呢?難道是臨機應變,增減藥物嗎?仔細推敲其大意,王太僕所說發汗藥如果不用雙數,則氣不足以達於體表;下瀉藥如果不用單數,則藥物毒性過強而導致藥效過度,必定如此。所以奇方單獨作用,偶方共同作用。
急症下瀉,藥效容易發揮,所以宜用單數;發汗有時不容易,所以宜用雙數。因為單獨作用則藥力單薄微弱,共同作用則藥力齊全而強大,這是王太僕的意思。然而太僕又把奇方定義為古代的單方,偶方定義為複方,但這七個方劑中,已有偶方和複方,這是為什麼呢?或許偶方是指兩種方劑的配合,複方是指兩種或四種方劑的配合!不然,為什麼在偶方之外,還有複方呢?這裡的「復」字,不是「重複」的「復」,而是「反復」的「復」。
為什麼這麼說呢?因為《內經》既說奇偶之方,沒有說還有重複的方劑,只說「奇方療效不好的就用偶方,這就是重方」。重方,就是複方。文中又說:「偶方療效不好的,就反佐以取效。所謂寒熱溫涼,反從其病也。」由此可知,複方,也就是反復用藥,也不違背《內經》的意旨。
所謂宣劑,民間都認為宣劑是瀉劑,卻不知道十劑之中,已經有瀉劑了。也有人說宣劑是通的,卻不知道十劑之中,已經有通的藥物了。世人都說春天宜用宣劑,認為是下瀉的藥物,卻不知道仲景說,春天的大法是吐,因為春天人病在頭部。況且十劑之中,獨不見湧劑,難道宣劑,就是所謂的湧劑嗎?《內經》說:「高者因而越之」、「木鬱則達之」。宣,就是升上去的意思,以君藥召引臣藥,其義或許也與此相同。
傷寒邪氣在上焦,宜用瓜蒂散。頭痛,用蔥根豆豉湯。傷寒懊憹(腹痛),宜用梔子豆豉湯。精神昏憒,宜用梔子厚朴湯。從瓜蒂散以下,都是湧劑,是仲景不傳的妙方。今人都是當作平劑使用,沒有人發掘其奧妙。我現在把它闡述出來,那麼湧劑就明瞭了。所以風癇、中風、胸中各種實證、痰飲、寒邪結聚胸中、熱邪鬱結上衝,上而不下,時間久了就會咳嗽、喘息、胸滿腹脹、水腫等疾病產生,非宣劑不能治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