柴裔
《食鑒本草》~ 甲
甲
1. 甲
【鱉】
凡頭足不縮。獨目赤目。腹下不紅。腹生王字形。或有蛇紋者。俱不可食。孕婦食之。生子項短。不可與莧菜芥子。及豬兔之肉鴨蛋同食。傷害人。
【蟹】
八月後。方可食。早食有毒。凡腳生不全。獨螯獨目。腹下有毛者。俱不可食。蟹性極冷。易成內傷腹痛。
【蛤蜊】
性冷。多食令腹痛。蜆能發嗽。消腎生痰。
【螺螄】
大寒。解熱醒酒。難消化。作瀉。
白話文:
[鱉]
凡是頭和腳不能縮回殼裡的鱉,或是只有一隻眼睛而且眼睛是紅色的鱉,或是腹部不是紅色的鱉,或是腹部有像「王」字的形狀,或是身上有蛇紋的鱉,這些都不能吃。孕婦吃了會生下脖子短的孩子。不能和莧菜、芥菜籽、豬肉、兔肉、鴨蛋一起吃,會傷害身體。
[蟹]
要到農曆八月以後才可以吃,太早吃會有毒。凡是腳不完整、只有一隻螯、只有一隻眼睛、腹部有毛的螃蟹,都不能吃。螃蟹的性質非常寒冷,容易造成體內損傷和腹痛。
[蛤蜊]
性質寒冷,吃多了會腹痛。蜆會引發咳嗽,消耗腎氣並產生痰。
[螺螄]
性質非常寒冷,可以解熱醒酒,但難以消化,容易造成腹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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