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丹溪心法》~ 亢則害承乃制
亢則害承乃制
1. 亢則害承乃制
氣之來也,即以極而成災;則氣之乘也,必以復而得平。物極則反,理之自然也。大抵寒暑燥濕風火之氣,木火土金水之形,亢極則所以害其物,承乘則所以制其極。然則極而成災,復而得平,氣運之妙,灼然而明矣。此亢則害承乃制之意,原夫天地陰陽之機,寒極生熱,熱極生寒,鬼神不測,有以斡旋宰制於其間也。故木極而似金,火極而似水,土極而似木,金極而似火,水極而似土。
蓋氣之亢極,所以承之者反勝於已也。夫惟承其亢而制其害者,造化之功可得而成者也。今夫相火之下,水氣承而火無其變;水位之下,土氣承而水氣無其災;土位之下,木承而土順;風位之下,金乘而風平。火熱承其燥金,自然金家之疾;陰精承其君火,自然火家之候。所謂亢而為害承而乃制者,如斯而已。
且嘗考之《六元正紀大論》云:少陽所至,為火生,終為蒸溽(火化以生,則火生也,陽在上,故終為蒸溽),是水化以承相火之意;太陽所至,為寒雪冰雹、白埃,是土化以承寒水之意也(霜雪冰雹水也,白埃下承土也)。
以至太陰所至,為雷霆驟注、烈風(雷霆驟注土也,烈風下承之木氣也);厥陰所至,為風生,終為肅(風化以生,則風生也,肅,靜也);申明所至,為散落、溫(散落金也,溫若乘之火氣也);少陰所至,為熱生,中為寒(熱化以生,則熱生也,陰精承上,故中為火也)。
豈非亢為害則承乃制者歟?昔者黃帝與岐伯,上窮天紀,下極地理,遠取諸物,近取諸身,更相問難以作《內經》。至於《六微旨大論》,有極於六氣相承之言,以為制則生化,外別盛衰,害則敗亂,生化大病,諸以所勝之氣來於下者,皆折其標盛也。不然曷以水發而雹雪,土發而驟飄,木發而毀折,金髮而清明,火發而曛昧,此皆鬱極乃發以承所亢之意也。
嗚呼!通天地人曰儒,醫家者流,豈止治疾而已!當思其不明天地之理,不足以為醫工之語。
白話文:
這段文字談的是中醫學中的「亢則害,承乃制」理論,講述了自然界和人體中,事物發展到極致後會產生反作用,而這種反作用會被另一種力量所制約,形成一種平衡狀態。
當某種氣候或物質發展到極端時,就會造成災害;但這種極端情況會被另一種力量所制約,恢復平衡。這是自然界的普遍規律。比如寒冷、炎熱、乾燥、濕潤、風、火等氣候,以及木、火、土、金、水等物質,如果發展到極端,就會對其他事物造成傷害;但會有另一種力量來制約這種極端情況。
例如,木氣發展到極端時,會被金氣所制約;火氣發展到極端時,會被水氣所制約;土氣發展到極端時,會被木氣所制約;金氣發展到極端時,會被火氣所制約;水氣發展到極端時,會被土氣所制約。這種極端情況被制約的情況,就是「亢則害,承乃制」的道理。
此外,《六元正紀大論》中也有類似的描述,比如少陽氣候下,火氣生長,最終會轉化為潮濕的環境;太陽氣候下,寒冷的氣候會帶來霜雪和冰雹,這都是由土氣來制約寒冷的水氣。同樣,太陰氣候下,雷電和強風是由土氣和木氣來制約的;厥陰氣候下,風氣生長,最終會變得安靜;申明氣候下,金氣會散落,火氣會溫暖;少陰氣候下,熱氣生長,中間會有寒冷。
這些現象都符合「亢則害,承乃制」的理論,即當某種氣候或物質發展到極端時,會對其他事物造成傷害,但會有另一種力量來制約這種極端情況,恢復平衡。
古時黃帝和岐伯研究天紀地誌,從遠處觀察自然萬物,從近處觀察人體,相互提問和解答,創作了《內經》。在《六微旨大論》中,他們提出了六氣相承的理論,認為制約可以促進生長和變化,過度的制約會導致衰弱,造成生長和變化的失衡。如果某種氣候或物質發展到極端時,會被另一種力量所制約,恢復平衡。例如,水氣發作會帶來雹雪,土氣發作會帶來突然的飄揚,木氣發作會帶來毀壞,金氣發作會帶來清朗,火氣發作會帶來昏暗,這都是因為極端情況被另一種力量所制約,恢復平衡。
總的來說,理解天地自然規律對於醫學工作者來說是非常重要的,不僅可以治療疾病,還可以更好地理解自然界的運行規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