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好古

《此事難知》~ 卷下 (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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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下 (7)

1. 桔梗枳殼湯

活人書。言治痞當知是痞。宜先用(桔梗枳殼湯)非用此以治心下痞也。審知錯下必成痞證。是氣將陷而過於胸中。故先用此。使不致於痞也。若已成痞。而用此。則失之晚矣。不惟不能消痞。胸中之氣反病矣。先之一字。預早之意也。先用(枳殼湯)若不應。後以仲景痞藥治之則可。若執(枳殼湯)以治痞。其害亦深矣。先之一字。不可不知也。

白話文:

在《活人書》中提到,治療痞滿症前必須明確診斷是否為痞滿。首先應考慮使用「桔梗枳殼湯」,但並非專門用此方來治療心下痞滿。實際上,若誤判病情而錯誤地下藥,將可能導致痞滿症的形成。這是因為氣機將會下陷且影響到胸中。因此,在這種情況下,應先使用此方,以防止病情發展成痞滿。然而,如果痞滿已經形成才使用此方,那就太遲了。不僅無法消除痞滿,甚至還可能讓胸中的氣機受損。這裡的「先」字,意指預早的意思。若先使用「枳殼湯」但未見效,後續再依賴張仲景的痞滿藥方進行治療是可以的。但如果一味堅持使用「枳殼湯」來治療痞滿,可能會帶來更深的危害。對於這個「先」字的重要性,不可不知。

2. 尋衣撮空何臟所主

尋衣撮空許學士說作肝熱風淫末疾。故手為之尋衣撮空此論雖然莫若斷之為肺熱。似為愈矣。其人必譫語妄言。經曰肺入火為譫言兼上焦有疾肺必主之手經者上焦也。二者皆當其理果何如哉。天地互為體用。此肺之體肝之用肝主諸血。血者陰物也。此靜體何以自動。蓋肺主諸氣為氣所鼓舞。

故靜得動。一者說肝之用。一者說肺之體。此天地互為體用。二者俱為當矣。是知肝臟血自寅至申。行陽二十五度。諸陽用事。氣為肝所使。肺主氣自申至寅。行陰二十五度。諸陰用事血為肺所用。

白話文:

這段文字討論的是「尋衣撮空」這種症狀,主要出現在中醫學裡,指病人在神智不清的情況下,手部會做出彷彿在整理衣物的動作。

許學士認為這種現象是由肝臟過熱,風邪侵擾末梢神經所導致。然而,進一步分析,這種行為更可能是由肺熱引起的。如果肺熱得到治療,病人的行為可能會有所改善。但病人很可能仍然會出現胡言亂語的症狀。根據醫經,肺熱可導致胡言亂語,同時,上焦疾病也常與肺相關,而手部的經絡正屬於上焦範疇。從這兩點來看,這種理論似乎是有道理的。

肺和肝在人體中相互作用,肺是肝的實體部分,肝則是肺的功能表現,肝主管血液,而血液是陰性的物質,通常保持靜態。那麼,為什麼會有活動性呢?這是因為肺主管所有的氣,氣能激發血液活動,讓原本靜止的狀態變得活躍。

一方面,我們討論肝的功能,另一方面,我們探討肺的實體部分。這就像天地間的互動,兩者都有其道理。由此可知,肝臟的血液從寅時(凌晨三點到五點)到申時(下午三點到五點),在陽性狀態下運行25度,這期間,氣由肝支配。而肺主管的氣從申時到寅時,在陰性狀態下運行25度,這期間,血由肺控制。

3. 三法五治論

若五治不分邪僻內作。工不能禁。夫治病之道有三法焉初中末也

初治之道法當猛峻者。謂所用藥勢。疾利猛峻也。緣病得之新暴感之輕得之重。皆當以疾利猛峻之藥。急去之。

中治之道。法當寬猛相濟。為病得之。非新非久。當以緩疾得中之養正去邪。相兼濟而治之。養正去邪者。假令如見邪氣多正氣少。宜以去邪藥多。正氣藥少。凡加減藥法。如此之類。更以臨時對證消息。增減用藥。仍依時令行之無忌也。更加針灸。其效甚速。末治之道。法當寬緩。

寬者謂藥性平善。廣服無毒。惟能養血氣安中。蓋為病證已久。邪氣潛伏至深。而正氣微治。故以善藥廣服。養正多而邪氣自去。更加以針灸。其效必速。夫療病之道。有五治法焉。和取從折屬也。

白話文:

在[三法五治論]這段古文裡,大意是這樣的:

如果五種治療方式無法辨別並處理體內的異常情況,即便是醫術高明的醫生也難以控制病情。治病的原則可分為三個階段:初期、中期、末期。

在疾病初期的治療原則,應採取強烈的手段。這指的是使用藥效強烈的藥物,快速且猛烈地進行治療。因為此階段的病是新發或突然惡化的,不論病情輕重,都應使用強力藥物迅速除去病因。

進入中期治療,原則上應採取溫和與強烈相輔相成的方式。針對這種既非新發又非長期的疾病,應使用溫和但有效的藥物,輔以調理身體、排除病邪的方法來治療。例如,如果發現病邪多而正氣少,就應使用較多的排邪藥物,較少的補正藥物。在調整藥物比例時,要根據實際病情進行增減,並按照季節變化來調整。同時,配合針灸治療,效果會更快。

到了末期治療,原則上應採用溫和的方式。這裡的溫和是指藥物性質平和,可以長期服用且無毒性,能養血氣、安中臟。因為此階段的病已持續一段時間,病邪已深藏體內,正氣微弱,所以需使用平和的藥物長期服用,通過補充正氣來逐漸驅除病邪。同樣地,再配合針灸治療,效果會更好。

總結來說,治療疾病的原則包含了五種方法:調和、取捨、順應、折衷、歸屬。這些原則的應用,需要根據病情的發展階段和具體情況來決定。

4. 一治各有五。五五二十五。治如大之屬。衰於戌金之屬。衰於辰。是也

一治曰和。假令小熱之病,當以涼藥和之。和之不已,次用取。

二冶曰取,為熱勢稍大,當以寒藥取之。取之不已,次用從。

三治曰從,為勢既甚,當以溫藥從之。為藥氣溫也,味隨所為。或以寒因熱用,味通所用;或寒以溫用;或以發汗之,不已又再折。

四治曰折,為病勢極甚,當以逆制之。逆制之不已,當以下奪之。下奪之不已,又用屬。

五治曰屬,為求其屬以衰之。緣熱深陷在骨髓間,無法可出,針藥所不能及。故求其屬以衰之。緣屬之法,是同聲相應,同氣相求。《經》曰:「陷下者衰之。」夫衰熱之法,同前所云。火衰於戌,金衰於辰之類是也。如或又不已,當廣其法而治之。譬如孫子之用兵。若在山谷,則塞淵泉;在水陸,則把渡口;在平川廣野,當青野千里。塞淵泉者,刺俞穴;把渡口者,奪病發時;前青野千里者,如肌羸瘦弱,宜廣服大藥以養正。夫病有中外,治有緩急。在內者,以內治法和之;氣微不和,以調氣法調之;在外者,以外治法和之;其次大者,以平氣法平之;盛甚不已,則奪其氣,令其衰也。故《經》曰:「調氣之方,必別陰陽,定其中外,各守其鄉。」

內者內治,外者外治,微者調治,其次平治,盛者奪之,汗者下之。

白話文:

一、和:這是第一種治療方法,如果病情是輕微的發熱,應該使用冷性藥物來調和身體。若調和後病情仍未改善,則進入第二階段的治療。

二、取:如果病情發展較嚴重,應該使用寒性藥物來抽取病氣。如果病情仍未見好轉,則進入第三階段的治療。

三、從:如果病情已經非常嚴重,應該使用溫性藥物來順應病情。因為藥物的性質溫和,其功效會根據病情來決定。可能是在熱症中使用寒藥,也可能是在寒症中使用溫藥,或者以出汗的方式治療。如果病情仍無改善,則進入第四階段的治療。

四、折:如果病情極其嚴重,應該使用相反的藥物來抑制病情。如果病情仍未好轉,則應該使用下瀉藥物來清除病氣。如果病情仍然沒有改善,則進入第五階段的治療。

五、屬:如果病情深入骨髓,無法用針灸或藥物治療,則尋找與病情相關聯的部位或器官來治療。這是基於「同聲相應,同氣相求」的原理,也就是病情嚴重時,應找到與病情相對應的部位來治療。例如,火氣旺盛在戌時減退,金氣旺盛在辰時減退,這就是衰熱的方法。如果病情仍然未改善,則應擴大治療範疇,就像孫子用兵一樣,根據地勢選擇不同的戰術。

總之,病情有內外之分,治療也有緩急之別。對於內在的疾病,應採用內治法來調和;對於氣血微弱的情況,應採用調氣法來調整;對於外在的疾病,應採用外治法來調和;對於病情較重的,應採用平氣法來平息;對於病情非常嚴重的,則應奪取其氣,使其衰弱。這就是《黃帝內經》所說的:「調理氣血的原則,必須區分陰陽,確定內外,各自遵循其本質。」

總結來說,對於內在的疾病,應採用內治法;對於外在的疾病,應採用外治法;對於病情較輕的,應採用調治法;對於病情較重的,應採用平治法;對於病情非常嚴重的,應採用奪氣法;對於需要出汗的,則採用下瀉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