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好古

《此事難知》~ 卷下 (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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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下 (4)

1. 桔梗枳殼湯

活人書。言治痞當知是痞。宜先用(桔梗枳殼湯)非用此以治心下痞也。審知錯下必成痞證。是氣將陷而過於胸中。故先用此。使不致於痞也。若已成痞。而用此。則失之晚矣。不惟不能消痞。胸中之氣反病矣。先之一字。預早之意也。先用(枳殼湯)若不應。後以仲景痞藥治之則可。若執(枳殼湯)以治痞。其害亦深矣。先之一字。不可不知也。

2. 尋衣撮空何臟所主

尋衣撮空許學士說作肝熱風淫末疾。故手為之尋衣撮空此論雖然莫若斷之為肺熱。似為愈矣。其人必譫語妄言。經曰肺入火為譫言兼上焦有疾肺必主之手經者上焦也。二者皆當其理果何如哉。天地互為體用。此肺之體肝之用肝主諸血。血者陰物也。此靜體何以自動。蓋肺主諸氣為氣所鼓舞。

故靜得動。一者說肝之用。一者說肺之體。此天地互為體用。二者俱為當矣。是知肝臟血自寅至申。行陽二十五度。諸陽用事。氣為肝所使。肺主氣自申至寅。行陰二十五度。諸陰用事血為肺所用。

3. 三法五治論

若五治不分邪僻內作。工不能禁。夫治病之道有三法焉初中末也

初治之道法當猛峻者。謂所用藥勢。疾利猛峻也。緣病得之新暴感之輕得之重。皆當以疾利猛峻之藥。急去之。

中治之道。法當寬猛相濟。為病得之。非新非久。當以緩疾得中之養正去邪。相兼濟而治之。養正去邪者。假令如見邪氣多正氣少。宜以去邪藥多。正氣藥少。凡加減藥法。如此之類。更以臨時對證消息。增減用藥。仍依時令行之無忌也。更加針灸。其效甚速。末治之道。法當寬緩。

寬者謂藥性平善。廣服無毒。惟能養血氣安中。蓋為病證已久。邪氣潛伏至深。而正氣微治。故以善藥廣服。養正多而邪氣自去。更加以針灸。其效必速。夫療病之道。有五治法焉。和取從折屬也。

4. 一治各有五。五五二十五。治如大之屬。衰於戌金之屬。衰於辰。是也

一治曰和。假令小熱之病。當以涼藥和之。和之不已次用取。二冶曰取為熱勢稍大當以寒藥取之。取之不已。次用從。三治曰從。為勢既甚。當以溫藥從之。為藥氣溫也。味隨所為。或以寒因熱用。味通所用。或寒以溫用。或以發汗之。不已又再折。四治曰折。為病勢極甚。

當以逆制之。逆制之不已。當以下奪之。下奪之不已又用屬。五治曰屬。為求其屬以衰之。緣熱深陷在骨髓間。無法可出。針藥所不能及。故求其屬以衰之。緣屬之法。是同聲相應。同氣相求。經曰。陷下者衰之。夫衰熱之法同前所云。火衰於戌。金衰於辰之類是也。如或又不已。

當廣其法而治之。譬如孫子之用兵。若在山谷則塞淵泉。在水陸則把渡口。在平川廣野。當青野千里。塞淵泉者刺俞穴把渡口者奪病發時。前青野千里者。如肌羸瘦弱。宜廣服大藥以養正夫病有中外。治有緩急。在內者以內治法和之。

氣微不和。以調氣法調之。

在外者。以外治法和之。

其次大者。以平氣法平之。

盛甚不已則奪其氣。令其衰也。故經曰。調氣之方。必別陰陽。定其中外。各守其鄉。

內者內治。外者外治。微者調治。其次平治。盛者奪之。汗者下之。

5. 面部形色之圖

察色分位,坤胃(遺散至腎死),兌肺,乾大腸(遺散至肝死),額,離心,坎腎頤,精明五色,巽膽(遺散至脾死),震肝,艮小腸(遺散至肺死)

6. 天元圖

七十四難曰。從其首系其數。

間象,在表,五化疊元,以應望聞

肝,青(大敦水井)臊(白泉水合)酸(中封金經)呼(大沖土俞)泣(行間水滎)

心,赤(少府火榮)焦(少衝木井)苦(少海水合)言(靈道金經)汗(神門土俞)

脾,黃(太白土俞)香(大都火榮)甘(隱白水井)歌(陰陵泉水合)涎(商丘金經)

肺,白(經渠金經)腥(大淵土俞)辛(魚際火榮)哭(少商水井)涕(天澤水合)

腎,黑(陰谷水合)腐(復溜金經)咸(太谿土俞)呻(然谷火榮)液(湧泉水井)

7. 地元圖

六十八難曰。元證脈合。復生五象。

井(心下滿)膽(元證),身熱,體重(節痛)喘嗽(寒熱)逆氣(泄)榮(身熱)心下滿(小腸)元證,體重,寒熱,逆氣

俞(體重節痛)心下滿(胃)身熱,元證,寒熱,逆氣

經(喘咳寒熱)心下滿(大腸)身熱,體重,元證,逆氣

合(逆氣而泄)心下滿(膀胱)身熱,體重,寒熱,元證

假令膽病善潔。面青善怒。(元證)得弦脈。(脈合)又病心下滿。(當刺膽井)如見善潔面青善怒。脈又弦又病身熱。(當利膽榮)又病體重節痛。(當刺膽俞)如見善潔面青善怒。脈又弦又病喘咳寒熱。(當刺膽合)余經例仿此。假令肝經淋溲便難轉筋。春刺井。夏刺榮。秋刺經。冬刺合。

8. 人元例

六十五難說合,七十三難說榮,在經木火土金水,再分七象以應切脈,獨包七法,有陰陽,配合,父子,兄妹,接經,平經說象,拔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