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好古

《此事難知》~ 卷下 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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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下 (2)

1. 弦有浮沉

浮為甲化,素言天,化,泄土

沉為乙不化,難言地,不化,泄木

泄土者,梔子,黃柏

白話文:

浮脈爲甲類變化,根據《素問》所說,屬天,變化,泄土

沉脈爲乙類不變,難以解釋地,不變,泄木

泄土的情況,使用梔子,黃柏

泄木者,防風,羌活洪浮者為丙便有水化。從其變也。

洪沉者為丁。只是火化。從其常也。

白話文:

泄木的藥物,如:防風、羌活等藥物性質浮動的,就適合有水氣的患者。從它的變化上可以知道。

2. 針經

甲丙戊庚壬皆變。乙丙巳辛癸不變。(並只言木)雜病元無表證者。不可言左手。有下證。只當言右手。足陽明中求之。

傷寒元有表證者。可言左手。有下證。下證者。血證也。當於足厥陰中求之。

白話文:

只要是甲、丙、戊、庚、壬日柱,都可能發生(左右手手太陰肺經經脈)交變。乙、丙、巳、辛、癸日柱則不會交變。(本文只討論木氣運行。)

沒有表證的雜病,不可認為是左手的問題。有表證的雜病,則可以認為是右手的問題。這種情況下,應該在足陽明經尋找病因。

3. 相合脈經

脈之相合。各有虛實。不可作一體觀之。假令洪弦相合。洪客也。弦主也。子能令母實也。弦洪相合。弦客也。洪主也。母能令子虛也。余藏可以類推之。至於手足之經亦相合。假令傷寒脈浮緊而帶洪者。即手經丙也。余仿此。假令侮所不勝者。挾其勢也。脈弦而入金之分。非挾火之勢。則不敢侵金之分

弦而帶數甲終於甲也

弦而帶洪壬終於丙也

白話文:

脈象的相合,有虛有實,不能當成一個整體來看。比如說,脈象既洪大又弦緊。洪大的脈象是客邪,弦緊的脈象是正氣。這是因為子脈可以讓母脈充實。相反,脈象既弦緊又洪大。弦緊的脈象是客邪,洪大的脈象是正氣。這是因為母脈可以讓子脈虛弱。其他的臟腑可以依此類推。手足經絡之間也存在相合的關係。比如說,外感風寒時脈象浮緊而帶著洪大的,就是手部經絡的丙脈。其他脈象按照這個方法類推。如果邪氣勝過正氣,是因為邪氣藉助了外力的勢頭。脈象弦緊進入金脈的範圍,不是因為邪氣藉助了火氣的勢頭,否則不敢侵犯金脈的範圍。

4. 脈當有神

脈之不病。其神不言。當自有也。脈既病。當求其中神之有與無焉。謂如六數七極熱也脈中有力。即有神也。三遲二敗寒也。脈中有力。即有神也。熱則有神當泄其熱。則神在焉。寒則有神當去其寒。則神在焉寒熱之脈無力無神。將何藥而泄熱去寒乎。苟不知此而遽泄去之。

白話文:

健康的脈象不會說話。因為它本身就有神氣在運作。當脈象出現異常時,就要仔細探查脈中是否有神氣的存在。例如,六脈數(快)七脈極熱,但脈中有力,說明神氣還在。三脈遲(慢)二脈敗(弱)屬寒證,但脈中有力,說明神氣還在。如果是熱證,脈中有神氣,就應當瀉去熱氣,這樣神氣才能保存。如果是寒證,脈中有神氣,就應當去除寒氣,神氣才能保存。如果脈象中既沒有熱氣也沒有寒氣,脈中也沒有力道,神氣也就不存在了,還能用什麼藥物來瀉熱去寒呢?如果不知道這些道理,就草率地瀉去熱氣或寒氣,

將何依以生。所以十亡八九。故經曰。脈者血氣之先。又云。血氣者人之神。可以不謹養乎。不可不察其有無乎。

白話文:

人體的生命仰賴於氣血。因此,十個人中就有八九個人因氣血不足而死亡。所以《黃帝內經》中說:「脈象是氣血運行的情況。」又說:「氣與血是人體的精神來源。」因此,難道可以不認真地養護氣血嗎?必須細心觀察氣血是否充足。

5. 治病必當求責

假令治病無問傷寒蓄血結胸發黃等病諸證。並一切雜證。各當於六經中求責之謂如發黃證或頭痛腰脊強惡寒。即太陽證也。或身熱。目疼鼻乾不得臥。即有陽明證也。余皆仿此。

白話文:

不論是傷寒、蓄血結胸、發黃等疾病症狀,還是其他各種雜症,都應從六經中尋求原因。比如發黃症狀或頭痛、腰脊強直、惡寒,就是太陽經證。或者身體發熱、眼睛疼痛、鼻腔乾燥、無法入睡,就是陽明經證。其餘依此類推。

6. 更有手足經。或一經非本家病而自他經流入者。亦當求責

謂如手陽明流入足陽明是上流下也。本非足經病當於手經中求之。是知治足經者非也。亦有下而流上者。其餘諸經相實通者皆然。更有支別流入者亦有同鄰而病者。合為表裡者鄰也。亦有夫婦各相傳受者。甲傳巳之類。脾傳胃之類亦是。皆當求責之。凡言虛實。皆當於子母中求責之。

白話文:

就像手陽明經的病邪流入足陽明經,這是上面流到下面。本來不是足經的病,應該在手經中尋找原因。所以說只治療足經是不對的。也有從下面流到上面的情況。其他經絡之間相通的情況也是如此。還有分支流入的情況,也有鄰近而發病的情況。表裡是一體的,相鄰的經絡也會影響。還有一些經絡像夫婦一樣相互傳受,比如甲傳已,脾傳胃等。這些情況都應該在子母經絡中尋找原因。凡是說虛實的,都應該在子母經絡中尋找原因。

7. 治病必求其本

假令腹痛。桂枝加芍藥大黃。桂枝加大黃何為。不只用芍藥大黃之屬。卻於(桂枝)內加之。大抵治病必求其責。知從太陽中來。故以太陽為本也。又如結胸證。自高而下。脈浮者不可下。故先用麻黃湯解表已。脈沉然後以陷胸湯下之。是亦求其本也。至於蓄血下焦血結膀胱是亦從太陽中來。侵盡無形之氣。乃侵膀胱中有形血也。

白話文:

如果腹部疼痛。桂枝配上芍藥和大黃。為什麼使用桂枝和大黃呢?不單獨使用芍藥和大黃這類藥物。而是加入桂枝之中。總之,治療疾病必須找出病因。知道病因來自太陽經,所以以太陽經為主來治療。又如結胸的證候。從上往下,脈搏浮者不可採用瀉法。所以先用麻黃湯解表。脈沉之後再用陷胸湯瀉下。這也是找出病因的道理。至於蓄血在小腹,血凝結在膀胱裡,這也是病因來自太陽經。侵犯了無形的氣,才侵犯了膀胱中有形的血。

8. 形不足者溫之以氣、精不足者補之以味

謂寒(傷形)熱傷氣。形氣能自傷也。此云不足者皆太過也。以其太過。則自傷。自傷則不足矣。

白話文:

所謂寒傷形體,熱傷氣,形體和氣都能夠自我損傷。這裏說的不足都是因爲太過。由於太過,就會自我損傷,自我損傷後就出現了不足。 假

金匱真言云。冬。按蹺四時各有病者何。蓋五臟之陽氣。皆伏於腎中。動有深淺隨行動而病。故於四時而各異也。

白話文:

《金匱真言》中說:冬天容易出現哪些疾病呢?因為五臟的陽氣都在腎中,活動有深有淺,隨著活動而出現的疾病也不同,所以四季各不相同。

9. 痛隨利減

諸痛為實。痛隨利減。世皆以利為下之者。非也。假令痛在表者實也。痛在裡者實也。痛在血氣者亦實也。在表者汗之。則痛愈。在裡者下之。則痛愈。在血氣者散之行之。則痛愈。豈可以利字。只作下之乎。但將利字訓作通字。或訓作導字。則可矣。是以諸痛為實。痛隨利減。

白話文:

所有的疼痛都是實證。疼痛隨著瀉下而減輕。世間人都以為瀉下就是通便。這是不對的。假設疼痛在表層,這也是實證。疼痛在裡層,這也是實證。疼痛在血氣之中,這也是實證。在表層的,發汗就能治癒。在裡層的,瀉下就能治癒。在血氣中的,疏散行氣就能治癒。怎麼能只把「利」字解釋為瀉下呢?只要把「利」字解釋為疏通,或者解釋為引導,就可以了。所以,所有的疼痛都是實證,疼痛隨著疏通而減輕。

汗而通導之利也。下而通導之亦利也。散氣行血。皆通導而利之也。故經曰。諸痛為實。痛隨利減。又曰。通則不痛。痛則不通。此之謂也。

白話文:

出汗可以通導,對身體有益。通便也可以通導,對身體有益。促進氣血運行。這些都是通過通導的方法來達到有益效果的。所以經書上說:所有的疼痛都是因為實證。疼痛會隨著通導而減輕。又說:通則不痛,痛則不通。這就是這個道理。

10. 抑本

假令高者抑之。非高者固當抑也。以其本下。而失之太高。故抑之而使下。若本高何抑之有。

假令下者舉之。非下者固當舉也。以其本高而失之大下。故舉之而使高。若本下何舉之有。

白話文:

設高位的要抑制它,並不是高位本來就應該被抑制。而是因爲它原本處於低位,卻變得過高了,所以要抑制它使其恢復低位。如果是本來就在高位又爲何要去抑制呢?

假設低位的要提升它,並不是低位本來就應該被提升。而是因爲它原本處於高位,卻變得過低了,所以要提升它使其恢復高位。如果是本來就在低位又爲何要去提升呢?

11. 虛實

假令水在木之分。是從後來從後來者為虛邪。雖在水為虛邪。則木本虛矣。經曰。母能令子虛。

假令火在水之分。是從前來。從前來者為實邪。雖在火為實邪。則木本實矣。經曰。子能令母實。

白話文:

假設水在木的部分,這是從後來的爲虛邪。雖然在水爲虛邪,則木本身也是虛的。經上說,母能令子虛。

假設火在水的部分,這是從前來的爲實邪。雖然在火爲實邪,則木本身也是實的。經上說,子能令母實。

假令兩手脈中弦無表證。乃東方實也。是西方肺氣大不足也。緣母虛所致也。當大補其脾。微補其肺。大泄其火。微泄其水。雜證諸論云。先調其氣。次論諸疾況。此乃本經不足之證也。難經云。東方實。是西方虛也。又云欲泄其邪。先補其虛。此之謂也。如是之證。當以溫藥補脾。

白話文:

如果檢查兩手脈象發現弦脈,但沒有外感的徵兆。這表示東方的肝氣實,而西方的肺氣嚴重不足。這是由於腎陰不足所導致的。治療時,應該重點補脾,稍稍補肺。同時,要大量瀉火,稍稍瀉水。根據《雜證諸論》,治療時應先調整病人的氣機,再根據具體情況治療其他疾病。這個案例屬於本經(腎經)不足證。按照《難經》的說法,“東方實,是西方虛”,又說“要瀉邪,先補虛”。這句話說明瞭這個道理。對於這樣的證型,應該用溫性藥物來補脾。

以氣藥燥劑為用。如正氣已勝。當以泄火泄風之藥。清高涼上。勿令入胃中。此為全治。益黃白朮半夏茯苓甘草。酒病得之。加澤瀉。手足陽明二燥用益黃者。燥濕而補其氣也。實泄黃也。泄火木泄青之類。羌活防風生地黃黃連等分。黃芩倍之。凡用藥補。即用各方之生數。

白話文:

使用以氣藥和溫燥藥物為主的治療方法。如果正氣已經恢復,應當使用瀉火利風的藥物。將藥物清涼,通達上焦,不要讓藥物進入胃中。這是全面治療的方法。加入益黃、白朮、半夏、茯苓、甘草。如果是由酒引起的疾病,則加澤瀉。手足陽明兩經的燥熱證,使用益黃是因為它既能燥濕又能補氣。如果實證,則瀉黃;如果虛證,則瀉火除木熱,例如使用羌活、防風、生地黃、黃連等,其中黃芩用量是其他藥物的兩倍。凡是用藥補益,就按照各個方子的生藥劑量使用。

(理中丸)(建中湯)是也。瀉即用各方之成數。(七宣丸)(七聖丸)是也。

白話文:

(理中丸)和(建中湯)這類方劑適合虛證。瀉證則使用以下成方:(七宣丸)和(七聖丸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