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好古

《此事難知》~ 卷下 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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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下 (2)

1. 弦有浮沉

浮為甲化,素言天,化,泄土

沉為乙不化,難言地,不化,泄木

泄土者,梔子,黃柏

泄木者,防風,羌活洪浮者為丙便有水化。從其變也。

洪沉者為丁。只是火化。從其常也。

白話文:

「弦脈如果浮現,象徵著甲的轉化,根據《素問》的說法,這代表天的影響,意味著土的泄放。

若弦脈沉下去,象徵著乙未能轉化,這在《素問》中難以解釋,它代表地的影響,意味著木的泄放。

能泄放土的藥物,如梔子和黃柏。

能泄放木的藥物,則有防風和羌活。

洪脈浮現時,象徵著丙,這表示水的轉化,這是隨著其自身的變化而來的。

洪脈沉下去,象徵著丁,這只表示火的轉化,這是遵循其正常的運作方式。」

2. 針經

甲丙戊庚壬皆變。乙丙巳辛癸不變。(並只言木)雜病元無表證者。不可言左手。有下證。只當言右手。足陽明中求之。

傷寒元有表證者。可言左手。有下證。下證者。血證也。當於足厥陰中求之。

白話文:

「甲、丙、戊、庚、壬這些日子病情會有所變化。而乙、丙、巳、辛、癸這些日子病情則不會變化。(這裡專指與木相關的病症)對於那些沒有外感症狀的複雜疾病,我們不能單單參考左手脈象。如果出現了下部的症狀,應該以右手脈象為主,並在足陽明胃經中尋找病因。

對於那些原本就有外感症狀的傷寒疾病,可以同時參考左手脈象。如果有下部的症狀,所謂下部的症狀,通常指的是出血類的症狀,應在足厥陰肝經中尋找病因。」

3. 相合脈經

脈之相合。各有虛實。不可作一體觀之。假令洪弦相合。洪客也。弦主也。子能令母實也。弦洪相合。弦客也。洪主也。母能令子虛也。余藏可以類推之。至於手足之經亦相合。假令傷寒脈浮緊而帶洪者。即手經丙也。余仿此。假令侮所不勝者。挾其勢也。脈弦而入金之分。非挾火之勢。則不敢侵金之分

弦而帶數甲終於甲也

弦而帶洪壬終於丙也

白話文:

在脈象的相互配合上,每種脈象都有虛實之分,我們不能將它們視為同一個整體。比如說,當洪脈與弦脈相合時,洪脈是客脈,弦脈是主脈,子脈能使母脈變得更實。然而,當弦脈與洪脈相合,弦脈變為客脈,洪脈成為主脈,此時母脈反而會讓子脈顯得較虛。其他臟腑的脈象也可以依此類推。

再來,手部和腳部的經絡也會有相互配合的情況。例如,感冒發燒時,脈象呈現浮緊且帶有洪脈,這就代表手部的丙經在起作用。其他的脈象狀況也可以以此方式理解。

至於「侮其所不勝」的狀況,這通常是由於某種力量的挾持所致。如果脈象呈現弦脈並深入到金行的部位,如果不是由於火行的力量挾持,弦脈就不敢侵入金行的範圍。

脈象弦且帶有數脈,這表示甲脈最終會歸結到甲脈。

脈象弦且帶有洪脈,這表示壬脈最終會歸結到丙脈。

4. 四正脈傷圖

5. 脈當有神

脈之不病。其神不言。當自有也。脈既病。當求其中神之有與無焉。謂如六數七極熱也脈中有力。即有神也。三遲二敗寒也。脈中有力。即有神也。熱則有神當泄其熱。則神在焉。寒則有神當去其寒。則神在焉寒熱之脈無力無神。將何藥而泄熱去寒乎。苟不知此而遽泄去之。

將何依以生。所以十亡八九。故經曰。脈者血氣之先。又云。血氣者人之神。可以不謹養乎。不可不察其有無乎。

白話文:

當脈搏正常,沒有疾病時,其生命力是無需言喻的,自然存在。但當脈搏出現異常,我們應當探尋其中是否仍保有生命力。例如,若脈搏快到六次或七次每息,這表示體內過熱,但若脈中有力量,這就顯示生命力仍在。同樣地,若脈搏慢至三次或兩次每息,這表示體內過冷,但若脈中仍有力量,這也顯示生命力仍在。若過熱且生命力在,應當採取方法去降溫,生命力就會繼續存在;若過冷且生命力在,應當採取方法去增溫,生命力也會持續存在。然而,若脈搏在過熱或過冷的情況下毫無力量,生命力不在,用什麼藥物去調節體溫呢?如果不知道這一點就直接調節體溫,

生命又依靠什麼來維持呢?這就是為什麼大多數人在這種情況下會失去生命的緣故。因此古籍說,脈搏是血液和氣息的前兆。又說,血液和氣息是人的生命力,我們怎能不謹慎地養護它們呢?我們怎能不去細心觀察它們是否存在呢?

6. 治病必當求責

假令治病無問傷寒蓄血結胸發黃等病諸證。並一切雜證。各當於六經中求責之謂如發黃證或頭痛腰脊強惡寒。即太陽證也。或身熱。目疼鼻乾不得臥。即有陽明證也。余皆仿此。

白話文:

「就算在治療疾病時,不論是處理像傷寒、蓄血、結胸、黃疸等各類病症,或是其他各種複雜症狀,都應該從六經辨證的角度來探討病因。舉例來說,如果患者有黃疸的症狀,同時伴有頭痛、腰背僵硬和畏寒的情況,這就可以歸為太陽經的表現。或者,如果患者出現身體發熱、眼睛疼痛、鼻子乾燥且無法安眠的症狀,這就可能是陽明經的問題。其餘的病症都可以以此類推。」

7. 更有手足經。或一經非本家病而自他經流入者。亦當求責

謂如手陽明流入足陽明是上流下也。本非足經病當於手經中求之。是知治足經者非也。亦有下而流上者。其餘諸經相實通者皆然。更有支別流入者亦有同鄰而病者。合為表裡者鄰也。亦有夫婦各相傳受者。甲傳巳之類。脾傳胃之類亦是。皆當求責之。凡言虛實。皆當於子母中求責之。

白話文:

這段文字的大意是:比如說手陽明經的問題流影響到足陽明經,這就是上面的影響到下面的。原本這不是足部經絡的問題,應該在手部的經絡中尋找原因。所以,如果只是治療足部的經絡,那就不對了。同樣的,也有從下面影響到上面的情況。其他的經絡之間相通的情況也是這樣。還有分支的影響,以及鄰近的經絡互相影響的情況。像表裡、鄰近的經絡,或是像夫婦一樣互相影響的經絡,例如甲經影響巳經,脾經影響胃經等,都應該去尋找和追究影響的原因。凡是提到虛實的問題,都應該在五行生剋的理論中去尋找和追究原因。

8. 治病必求其本

假令腹痛。桂枝加芍藥大黃。桂枝加大黃何為。不只用芍藥大黃之屬。卻於(桂枝湯)內加之。大抵治病必求其責。知從太陽中來。故以太陽為本也。又如結胸證。自高而下。脈浮者不可下。故先用麻黃湯解表已。脈沉然後以陷胸湯下之。是亦求其本也。至於蓄血下焦血結膀胱是亦從太陽中來。侵盡無形之氣。乃侵膀胱中有形血也。

白話文:

假如病人有腹痛的情況,我們會使用桂枝加芍藥和大黃的配方,但為什麼不是單純使用芍藥和大黃這類藥物,而是要在桂枝湯的基礎上添加呢?這主要是因為治病一定要找到病根,知道疾病是由太陽經引起的,所以治療時就以太陽經作為主要的治療對象。

再如結胸的症狀,這種病自上而下,如果脈象浮動,不能直接用下法,因此,我們會先使用麻黃湯來解表,等到脈象沉下去後,再用陷胸湯來進行下法。這也是在尋找病的根本原因。

至於下焦蓄血,血結在膀胱的情況,同樣是從太陽經引發的。開始時,它侵害的是無形的氣,然後才進一步侵害到膀胱中的有形血液。

9. 形不足者溫之以氣、精不足者補之以味

謂寒(傷形)熱傷氣。形氣能自傷也。此云不足者皆太過也。以其太過。則自傷。自傷則不足矣。

金匱真言云。冬。按蹺四時各有病者何。蓋五臟之陽氣。皆伏於腎中。動有深淺隨行動而病。故於四時而各異也。

白話文:

《金匱真言》中提到,為什麼冬季會有特定的疾病,以及四季各自有不同的病症呢?這是因為人體五臟的陽氣都藏於腎中,而這種能量的活動程度會根據人的行為活動而有所差別,因此,在四季中會表現出不同的疾病特徵。

10. 痛隨利減

諸痛為實。痛隨利減。世皆以利為下之者。非也。假令痛在表者實也。痛在裡者實也。痛在血氣者亦實也。在表者汗之。則痛愈。在裡者下之。則痛愈。在血氣者散之行之。則痛愈。豈可以利字。只作下之乎。但將利字訓作通字。或訓作導字。則可矣。是以諸痛為實。痛隨利減。

汗而通導之利也。下而通導之亦利也。散氣行血。皆通導而利之也。故經曰。諸痛為實。痛隨利減。又曰。通則不痛。痛則不通。此之謂也。

白話文:

各種疼痛都表明有實邪存在。疼痛隨著病情的改善而減輕。世人常誤以為「利」就是指「瀉下」,這並不正確。舉例來說,若疼痛出現在體表是因為實邪,疼痛位於體內也是因為實邪,同樣地,疼痛出現在血氣上也是因為實邪。對於體表的疼痛,發汗治療就能使疼痛緩解;對於體內的疼痛,採用瀉下療法就能使疼痛緩解;對於血氣上的疼痛,只要散除氣滯、促進血液循環,疼痛就會減輕。我們怎能單純地將「利」字解釋為「瀉下」呢?其實,應該將「利」字理解為「通暢」,或者理解為「引導」,這樣才更恰當。因此,各種疼痛都表明有實邪存在,疼痛會隨著病情的改善而減輕。

發汗、引導和通暢都是有利於病情的好方法。瀉下並引導通暢同樣對病情有益。散除氣滯、促進血液循環,也都是有利於病情的通暢引導方式。因此古籍上說:各種疼痛都表明有實邪存在,疼痛會隨著病情的改善而減輕。又說:只要通暢就不會疼痛,疼痛就表示不通暢。這正是這個道理。

11. 抑本

假令高者抑之。非高者固當抑也。以其本下。而失之太高。故抑之而使下。若本高何抑之有。

假令下者舉之。非下者固當舉也。以其本高而失之大下。故舉之而使高。若本下何舉之有。

白話文:

【抑制根本】

假如某物位置過高,我們就將它壓低。這並不是說所有處於高位的都必須被壓制,而是因為原本它的位置應該在下方,但現在卻昇得太高,所以我們需要壓低它,讓它回到原本的位置。如果原本就是在低位,又何需去壓低呢?

假如某物位置過低,我們就將它抬高。這並不是說所有處於低位的都必須被提升,而是因為原本它的位置應該在高位,但現在卻降得太低,所以我們需要抬高它,讓它回到原本的位置。如果原本就是在高位,又何需去抬高呢?

12. 虛實

假令水在木之分,是從後來,從後來者為虛邪。雖在水為虛邪,則木本虛矣。《經》曰:「母能令子虛。」

假令火在水之分,是從前來,從前來者為實邪。雖在火為實邪,則木本實矣。《經》曰:「子能令母實。」

假令兩手脈中弦無表證,乃東方實也,是西方肺氣大不足也,緣母虛所致也。當大補其脾,微補其肺,大泄其火,微泄其水。《雜證諸論》云:「先調其氣,次論諸疾況。」此乃本經不足之證也。《難經》云:「東方實,是西方虛也。」又云:「欲泄其邪,先補其虛。」此之謂也。如是之證,當以溫藥補脾,以氣藥燥劑為用。如正氣已勝,當以泄火泄風之藥,清高涼上,勿令入胃中,此為全治。益黃、白朮、半夏、茯苓、甘草。酒病得之,加澤瀉。手足陽明二燥,用益黃者,燥濕而補其氣也。實泄黃也,泄火木泄青之類:羌活、防風、生地黃、黃連等分,黃芩倍之。凡用藥補,即用各方之生數。

(理中丸)、(建中湯)是也。瀉即用各方之成數。(七宣丸)、(七聖丸)是也。

白話文:

假如水分過多的情況出現在木的區域,這表示問題是由後方傳來,由後方傳來的影響被視為虛邪。即使水分在這裡被視為虛邪,但這也表明了木本質上已經虛弱了。古書上說:「母親能夠使孩子虛弱。」

如果火氣過盛的現象出現在水的區域,這表示問題是由前方傳來,由前方傳來的影響被視為實邪。即使火氣在這裡被視為實邪,但這也顯示了木本質上已經過盛。古書上說:「孩子能使母親實滿。」

假如雙手脈象呈現弦狀,且沒有表面的症狀,這表示東方(肝)的狀況過於強烈,這同時也表示西邊(肺)的氣息極度不足,這種情況是由母親的虛弱所導致。應該大量補充脾氣,稍微補充肺氣,大量消除火氣,稍微消除水氣。《雜證諸論》提到:「首先調整氣息,再討論其他疾病。」這就是經典中對於氣血不足的描述。《難經》提到:「東方過盛,表示西方虛弱。」還說:「想要排除邪氣,首先要補充虛弱的地方。」就是在說這種情況。面對這種狀況,應該使用溫和的藥物補充脾氣,使用具有燥性及調氣作用的藥物。如果正氣已經恢復,就該使用消炎、清熱的藥物,避免讓這些藥物進入胃部,這樣纔是全面治療的方法。常用的藥材有黃耆、白朮、半夏、茯苓、甘草。如果是因為喝酒過量導致的問題,可以加入澤瀉。對於手腳的陽明二燥,使用黃耆的原因是,它既能去濕又能補氣。實泄黃指的是黃連、黃芩這類的藥材,用來清熱解毒,比例上黃芩是黃連的兩倍。在使用藥物補充時,要依照各種藥材的生長特性來使用。

例如「理中丸」、「建中湯」就是這樣的例子。如果要清瀉,則按照藥方中各成分的比例。「七宣丸」、「七聖丸」就是這樣的例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