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好古

《此事難知》~ 卷上 (10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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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上 (10)

1. 熱有虛實外何以別

答曰。五臟陰也。所主皆有形。骨肉筋血皮毛是也。此五臟皆陰足。是為實熱。陰足而熱不能起理也。陰足而熱反勝之。是為實熱。若骨痿肉爍筋緩血枯皮聚毛落。五陰不足。而為熱病。是虛熱。

2. 少陽雜病

婦人先病惡寒手足冷。全不發熱。脈八至兩脅微痛治者便作少陽治之。或曰是則然矣論猶未也。至如無寒熱無脅痛當作何經治或者不敢對惡寒為太陽。脈八至且作陽治。當不從標本從乎中也。治此者少陽也。若曰脈八至作相火。亦少陽也。兼又從內而之外也是又當先少陽也。此不必論兩脅痛與不痛脈弦與不弦。便當作少陽治之。

3. 陽盛陰虛。發寒者何

答曰。為陽在內侵於骨髓。陰在外致使發寒。治當不從內外從乎中治也。宜(小柴胡湯)調之。倍加薑棗。

4. 平旦潮熱

熱在行陽之分肺氣主之。故曰(白虎湯)以瀉氣中之火。

5. 日晡潮熱

熱在行陰之分。腎氣主之。故用地骨皮飲。以瀉血中之火。(白虎湯)其脈洪。故抑之。使秋氣得以下降也。(地骨皮)飲其脈弦。故舉之。使春氣得以上升也。

肺氣石膏辛,腎氣,知母,肺,血黃芩苦,腎血,黃柏

地骨皮瀉腎火。總治熱在外。地為陰。骨為里。皮為表。

牡丹皮治胞中火。無汗而骨蒸。牝牡乃天地之稱也。牡為群花之首。葉為陽發生也。花為陰成實也。丹者赤也。火也。能瀉陰中之火。(四物湯)加上二味。治婦人骨蒸知母瀉腎火有汗而骨蒸。

6. 太陰證

腹滿咽乾。手足自溫。自利不渴。時腹痛。脈尺寸俱沉細。

7. 太陰可汗

太陰病。脈浮者可汗。宜(桂枝湯。)

8. 太陰可溫

自利不渴者。屬太陰。以其藏有寒故也。當溫之宜。(四逆輩。)此條雖不言脈。當知沉遲而弱。仲景(理中湯丸)。暨易老(人參黃耆湯)。量其輕重。或溫或熱。人之強弱虛實。所可宜者。選而用之。

9. 太陰有可下者乎

答曰有經云。本太陽證。醫反下之。因爾腹滿時痛者太陰也。(桂枝芍藥湯)主之。大實痛者。(桂枝加大黃湯。)易老云。此非本有是證。以其錯下脾傳於胃。故誤下傳。

10. 知可解

太陰中風四肢煩疼。陽微陰澀而長者。欲愈。表少里和脈長者。為陽漸生也。此一證。太陰便從外感太陰病欲解時。從亥至醜上也。

11. 太陰證禁忌不可犯

太陰之為病。腹滿而吐。食不下。自利益甚。時腹自痛。若下之。則胸下結硬。太陰為病脈弱。其人續自便利。設當行大黃芍藥者。宜減之。以其人胃氣弱易動故也。傷寒而脈浮緩。手足自溫者。系在太陰。小便自利者。則不發黃。日久利益甚必自止者。便硬。乃入府傳陽明也。

12. 腹痛部分

中脘痛。太陰也。(理中)(建中)(黃耆湯)類。主之。

臍腹痛。少陰也。(四逆)(真武)(附子湯)類。主之。

少腹痛。小腹痛。厥陰也。重則正陽(回陽丹)之類。輕則(當歸四逆湯)。

太陰傳少陰痛甚者。當變下利不止。

雜證而痛。(四物苦楝湯)(酒煮當歸丸)。增損(當歸丸)之類。

夏肌熱惡熱。脈洪疾。手太陰足陽明主之。(黃芩芍藥湯)。

秋肌熱惡寒。脈沉疾足少陰足太陰主之(桂枝芍藥湯)。

腹痛,腹痛者。(芍藥甘草湯)主之。

腹不滿者加棗。若滿者不加。脾虛滿者。黃耆湯。芍藥停濕。

中滿者。分食甘二藥。用甘引至滿所脾實。

平胃散蒼朮泄濕。小便不利者利之。

大便秘,實痞,厚朴枳實,大便利,虛痞,芍藥,陳皮

傷食滿者。傷厥陰。是以腹脹滿者。皆屬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