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明醫雜著》~ 卷之三 (13)
卷之三 (13)
1. 持脈
察脈須識上下、來去、至止六字,不明此六字,則陰陽虛實不別也。上者為陽,來者為陽,至者為陽;下者為陰,去者為陰,止者為陰也。上者自尺部上於寸口,陽生於陰也;下者自寸口下於尺部,陰生於陽也。來者自骨肉之分而出於皮膚之際,氣之升也;去者自皮膚之際而還於骨肉之分,氣之降也。應曰至,息曰止也。
明脈須辨表裡、虛實四字。表,陽也,腑也,凡六淫之邪襲於經絡,而未入於胃腑及臟者,皆屬於表也;里,陰也,臟也,凡七情之氣鬱於心腹之內不能越散,飲食五味之傷流於腑臟之間不能通泄,皆屬於里也;虛者,元氣之自虛,精神耗散,氣力衰竭也;實者,邪氣之實,由正氣本虛邪得乘之,非元氣之自實也。故虛者補其正氣,實者瀉其邪氣。
經曰所謂邪氣盛則實,精氣奪則虛。此大法也。
凡脈之至,在筋肉之上,出於皮膚之間者,陽也,腑也;行於肌肉之下者,陰也,臟也。若短小而見於皮膚之間者,陰乘陽也;洪大而見於肌肉之下,陽乘陰也。寸尺皆然。
白話文:
診脈必須了解「上下、來去、至止」六個方面,不懂這六個方面,就無法分辨陰陽虛實。上面屬陽,來屬陽,至屬陽;下面屬陰,去屬陰,止屬陰。「上」是指從尺脈部位往上到寸脈部位,陽氣生於陰氣;「下」是指從寸脈部位往下到尺脈部位,陰氣生於陽氣。「來」是指從骨肉交界處到達皮膚表面,是氣機上升;「去」是指從皮膚表面回到骨肉交界處,是氣機下降。「應」則為「至」,「息」則為「止」。
要明瞭脈象,必須辨別「表裡、虛實」四個方面。「表」屬陽,屬於腑,凡是外邪(六淫)侵犯經絡,還未侵入臟腑的,都屬於表證;「裡」屬陰,屬於臟,凡是七情鬱結於心腹,不能宣洩,或飲食五味損傷,停滯於臟腑之間不能通暢的,都屬於裡證;「虛」是指元氣本身不足,精神萎靡,氣力衰竭;「實」是指邪氣壅盛,由於正氣不足而被邪氣乘虛而入,並不是元氣本身充盈。所以,虛證要補益正氣,實證要瀉除邪氣。
經書說:「邪氣盛則為實證,精氣不足則為虛證。」這是重要的法則。
凡是脈象的「至」,在肌肉之上,露出皮膚表面的,屬於陽,屬於腑;運行在肌肉之下的,屬於陰,屬於臟。如果脈象短小而見於皮膚表面,是陰邪侵犯陽氣;如果脈象洪大而見於肌肉之下,是陽氣亢盛侵犯陰氣。寸脈和尺脈都是如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