皇甫中
《明醫指掌》~ 卷三 (3)
卷三 (3)
1. 諸氣證一
然必詳其所起之因,觸動何臟之令,於辛溫藥中,加以苦寒之藥尤佳。如:喜動心火,加黃連。怒動肝火,加柴胡。悲動肺火,加黃芩。恐動腎火,加黃柏。思動脾火,加芍藥之類是也。
白話文:
治療各種氣症,必須詳細了解發病的原因,以及哪個臟腑受到影響。在辛溫藥物中,加入苦寒藥物效果更佳。例如:心火旺盛導致煩躁不安,可以加入黃連;肝火旺盛導致發怒,可以加入柴胡;肺火旺盛導致悲傷,可以加入黃芩;腎火旺盛導致恐懼,可以加入黃柏;脾火旺盛導致思慮過度,可以加入芍藥等藥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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