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言

《三因極一病證方論》~ 卷之二 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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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之二 (1)

1. 太醫習業

國家以文武醫入官,蓋為養民設。未有不自學古而得之者,學古之道,雖別而同。為儒必讀五經三史,諸子百家,方稱學者。醫者之經,《素問》《靈樞》是也;史書,即諸家本草是也;諸子,《難經》《甲乙》《太素》《中藏》是也;百家,《鬼遺》《龍樹》《金鏃刺要》《銅人》《明堂》《幼幼新書》《產科保慶》等是也。

白話文:

國家設立醫官,無論文醫還是武醫,都是為了撫養百姓而設立的。沒有人能不從研讀古籍中獲得知識。學習古籍的方法,雖然各有不同,但也有共通之處。想要成為儒生,必須研讀五經三史、諸子百家,才能稱得上學者。至於醫者,其經典包括《素問》、《靈樞》等;史書就是各種本草書籍;諸子指《難經》、《甲乙》、《太素》、《中藏》等;百家指《鬼遺》、《龍樹》、《金鏃刺要》、《銅人》、《明堂》、《幼幼新書》、《產科保慶》等。

儒者不讀五經,何以明道德性命,仁義禮樂;醫不讀《靈》《素》,何以知陰陽運變,德化政令。儒不讀諸史,何以知人材賢否,得失興亡;醫不讀本草,何以知名德性味,養生延年。儒不讀諸子,何以知崇正衛教,學識醇疵;醫不讀《難》《素》,何以知神聖工巧,妙理奧義。儒不讀百家,何以知律歷制度,休咎吉凶;醫不讀雜科,何以知脈穴骨空,奇病異證。

白話文:

儒家不學習五經經典,怎麼能瞭解道德倫理,仁義禮樂?醫家不學習《黃帝內經》和《難經》,怎麼能明白陰陽變化,德政教化?儒家不閱讀歷史,怎麼能辨別人才賢德與否,瞭解興衰得失?醫家不研讀本草學,怎麼能知曉藥材的性質和功效,養生延年?儒家不學習諸子百家思想,怎麼能弘揚正道,分辨學識的真偽?醫家不學習《難經》和《素問》,怎麼能掌握醫術的精妙,體會深奧的醫理?儒家不博覽各家學說,怎麼能瞭解禮儀制度,預測吉凶禍福?醫家不學習其他科目的知識,怎麼能瞭解人體的經脈、穴位、骨骼和空腔,診治奇難雜症?

然雖如是,猶未為博,況經史之外,又有文海類集,如漢之班馬,唐之韓柳,及我大宋,文物最盛,難以概舉,醫文漢亦有張仲景華佗,唐則孫思邈王冰等,動輒千百卷,其如本朝《太平聖惠》《乘間集效》《神功萬全》《備見崇文》《名醫別錄》,豈特汗牛充棟而已哉?使學者一覽無遺,博則博矣,倘未能反約,則何以適從。予今所述,乃收拾諸經筋髓,其亦反約之道也。

白話文:

即使如此,還算不了博學,況且在經典和歷史書之外,還有文海類集。例如漢朝的班固和司馬遷、唐朝的韓愈和柳宗元,還有我們大宋朝,文化典籍最為興盛,難以一一列舉。醫學著作中,漢朝也有張仲景和華佗,唐朝有孫思邈和王冰等人,動輒就有數百、上千卷。就拿本朝的《太平聖惠方》、《乘間集效方》、《神功萬全方》、《備見崇文總目》、《名醫別錄》來說,豈止是汗牛充棟?如果讓學者們一覽無餘,博覽羣書固然博學,但如果不能反過來加以歸納整理,又怎麼能按照某種原則去做?我現在所闡述的,乃是摘取諸經的精華要義,這也是反約之道。

讀醫方者,當推上聖養民設教為意,庶不負於先覺也。

2. 五科凡例

凡學醫,必識五科七事。五科者,脈病證治,及其所因;七事者,所因復分為三。故因脈以識病,因病以辨證,隨證以施治,則能事畢矣。故《經》曰:有是脈而無是診者,非也。究明三因,內外不濫,參同脈證,盡善盡美。

白話文:

凡是學習醫術的人,一定要熟知五科七事。五科指的是:脈象、病症、證型、治療方法,以及它們的成因。七事指的是:成因又分為三類。因此,根據脈象來瞭解病症,根據病症來辨別證型,根據證型來制定治療方案,就能收穫圓滿的結果。所以《內經》說:有這種脈象卻沒有做出相應的診斷,是不合格的。徹底弄清楚三種成因,內外不會混淆,將脈象和證型結合,才能臻於完美。

凡學脈,須先識七表八里九道名體證狀,瞭然分別,然後以關前一分應動相類,分別內外及不內外。又須知二十四脈,以四脈為宗,所謂浮沉遲數,分風寒暑濕,虛實冷熱,交結諸脈,隨部說證,不亦乎。

白話文:

學習中醫脈診,必須先認識七表、八里、九道的名稱、特徵和證狀,清楚地區分出來,這樣才能根據關前的脈象變化,分別出是屬於內部還是外部的問題。另外,還要了解二十四脈,其中四脈(浮、沉、遲、數)最為重要,它們可以幫助我們區分風、寒、暑、濕,虛、實、寒、熱,以及各種脈絡的交融。根據不同的脈象,我們就可以推斷出相應的證狀。

凡審病,須先識名,所謂中傷寒暑風濕瘟疫時氣,皆外所因;臟腑虛實,五勞六極,皆內所因;其如金瘡踒折,虎狼毒蟲,涉不內外。更有三因備具,各有其名,所謂名不正則言不順,言不順則事不成,學不可不備。

白話文:

要診斷疾病,首先要辨識病名。所謂外感,包括傷寒、暑氣、風濕、瘟疫、時氣,它們都是由外在因素引起的;而臟腑虛實、五勞六極這些病,是由內部因素引起的;金瘡、骨折、虎狼毒蟲等,則屬於外傷或外因。此外,還有一種情況是內外因素兼具,這時就需要取一個綜合性的病名。病名不正確,說明就會有出入,說明有出入,治療就難以奏效。因此,學習醫術要全面,才能應對各種情況。

凡學審證,須知外病自經絡入,隨六經所出,井營輸源經合各有穴道,起沒流傳,不可不別。內病自五臟郁發,證候各有部分,溢出諸脈,各有去處。所謂上竟上,頭項胸喉中事也;下竟下,腹肚腰足中事也。

白話文:

學習審查症狀,必須瞭解外來的疾病從經絡侵入,沿著六經的循行路線而出現。井、滎、輸、源、經、合等穴位都有自己的位置和特性,它們的出現方式和流傳規律不容混淆。內部的疾病由五臟鬱滯所引發,不同的症狀會分屬不同的臟腑,通過流注的經脈會溢出到體表,各有不同的發病位置。所謂「上竟上」,指的是頭部、頸部、胸部和喉嚨部位的疾病;「下竟下」,指的是腹部、腰部和腿足部位的疾病。

凡用藥,須熟讀本草,廣看方書,雷公炮灸,隨方過制,汗下補吐,輕重澀滑,燥潤等性,量病淺深,飲服多寡,五德五味,七情八反,升合分兩,朝代不同,一一備學,將欲對治,須識前後。故《經》曰:先去新病,病當在後。

白話文:

使用藥物的原則:

  1. 充分研讀藥材本草,廣泛閱讀醫書。
  2. 根據藥方適時調整炮製方法,依據藥物特性(如發汗、滋補、催吐、輕盈、黏稠、乾燥、滋潤等)選擇合適的劑量和服用方式。
  3. 瞭解藥物五行、五味、七情、八反等屬性。
  4. 掌握藥物用量精準度,考慮朝代不同對用量的影響。
  5. 在治療前,必須瞭解病症的先後順序。因此《黃帝內經》說:先治療新的病症,再治療舊的病症。

凡治病,先須識因,不知其因,病源無目。其因有三,曰內,曰外,曰不內外。內則七情,外則六淫,不內不外,乃背經常,《金匱》之言,實為要道。《巢氏病源》,具列一千八百餘件,蓋為示病名也,以此三條,病源都盡,不亦反約乎。

白話文:

治療疾病時,首先要找出病因。如果不知道病因,就無法對症下藥。病因有三種:內因、外因、不內不外因。內因指七情(喜、怒、憂、思、悲、恐、驚),外因指六淫(風、寒、暑、濕、燥、火),不內不外因指違背常理的生活方式。

《金匱要略》中的一句話,揭示了治療疾病的重要原則:"治病必求其本"。而《巢氏病源》則列舉了一千八百多個病名。通過這三條病因,可以涵蓋所有的疾病,是不是言簡意賅呢?

凡學醫,既明五科,每科須識其要。脈有浮沉遲數,病有風勞氣冷,證有虛實寒熱,治有汗下補吐,若於三因推明,外曰寒熱風濕,內曰喜怒憂思,不內外曰勞逸作強,各有證候,詳而推之,若網在綱,有條不紊。

白話文:

要學習醫學,必須先了解五大科別,每一個科別都要掌握其重點。脈象有浮沉遲數,疾病有風寒暑濕,症狀有虛實寒熱,治療方法有發汗、瀉下、補益、催吐等。如果能夠弄清楚三大病因,也就是外感病邪(寒熱風濕),內傷情志(喜怒憂思),不內外因(勞逸過度),每一個病因都有其相應的證候,仔細推敲,就像一張網線條清晰,井然有序。

凡看古方類例,最是朝代沿革。升合分兩差殊,若數味皆用分兩,不足較也,第中間有用升合枚數,大段不同。升斗秤尺,本自積黍,黍自不可見,度量衡卒亦難明。今以《錢譜》推測,粗知梗概。

白話文:

如果你要參照古時候的藥方,最重要的是需要注意朝代的不同。因為不同朝代使用的升合分兩單位會有所差別。如果藥方中所有成分都使用分兩單位,那麼比較起來沒有問題。但如果其中包含了升合枚數,那麼不同朝代之間的差異就會很大。

古時候使用的升斗秤尺,原本都是使用小米堆積測量出來的。但是如今我們已經見不到小米了,因此古時候的測量標準也非常難以理解。現在我們可以參考《錢譜》來推測,大概瞭解當時的標準。

凡度者,分寸尺丈引。本以一黍之廣為分,十分為寸,十寸為尺,十尺為丈,十丈為引。觀今之尺數等不同,如周尺長八尺,京尺長一尺六寸,淮尺長一尺二寸,樂尺長一尺二寸五分,並以小尺為率,小尺既自三微起,卻自可准。唐武德年,鑄開元錢八分,當十二錢半得一尺,排錢比之,十一個已及一尺,又不知唐用何尺。顧漢唐龠量,並用尺寸分布,尺寸如是不齊,將何憑據,博古君子,必有說矣。

白話文:

凡是度量,分為分、寸、尺、丈、引。原本是以一粒黍的寬度為分,十分為寸,十寸為尺,十尺為丈,十丈為引。觀察現在的尺數,卻不相同,如周朝的尺子長八尺,京城使用的尺子長一尺六寸,淮河地區使用的尺子長一尺二寸,音樂中的尺子長一尺二寸五分,這些都是以小尺為標準,小尺既然從三微(三分)開始,自然可以推算。唐朝武德年間,鑄造開元錢,八個開元錢當十二個半錢得到一尺,排列錢幣比較,十一個錢已經等於一尺,又不知道唐朝使用何種尺子。考慮漢朝和唐朝的龠量(古代量器),都使用尺寸來分佈,如果尺寸不統一,將如何佐證古物?研究古物的學者,必定有解釋。

凡量者,龠合升斗斛。本以黃鐘龠容十二銖,合龠為合,重二十四銖。今以錢准,則六銖錢四個,比開元錢三個重,升斗斛皆累而成數。漢唐同用,至宋紹興,升容千二百銖,則古文六銖錢二百個,開元二百二十個,以紹興一升得漢五升,其餘私用,不足計也。

白話文:

凡是測量器皿,包括龠、升、鬥、斛。原本是以黃鐘龠的容積為十二銖,十龠為一合,重二十四銖。現在用錢幣作標準,那麼四個重六銖的錢,比開元錢三個重,升斗斛的容量都是依次累積的。漢朝和唐朝使用相同的測量標準,到了宋朝紹興年間,一升的容量增加到一千二百銖,也就是說古時的二百個六銖錢,或者二百二十個開元錢,在紹興年間也只能裝得漢朝五升的容量。其他的私自使用的測量器具,容量不足,不值得計算。

凡衡者,銖兩斤鈞石。亦以黃鐘龠所容重十二銖,兩之為兩,二十四銖為兩,十六兩為斤,三十斤為鈞,四鈞為石。每兩則古文六銖錢四個、開元錢三個。至宋廣秤,以開元錢十個為兩,今之三兩,得漢唐十兩明矣。《千金》《本草》,皆以古三兩為今一兩,以古三升為今一升,諸藥類例,尤為難辨。

白話文:

這裡所說的「衡」,是指斤兩鈞石這些重量單位。

「黃鐘龠」是一種古代計算重量的器皿,它的容量可以容納 12 銖重的物品。兩就是一兩,相當於 24 銖;16 兩為一斤;30 斤為一鈞;4 鈞為一石。

每一兩,在古代相當於 4 個 6 銖錢、3 個開元錢。到了宋朝,廣秤出現了,規定 10 個開元錢為一兩。而現在的 3 兩,相當於漢唐時代的 10 兩。

《千金方》和《本草》,都把古代的三兩等於現在的一兩,把古代的三升等於現在的一升。各種藥物類推計算,因此很容易弄錯。

且如半夏一升准五兩,不知用何升何兩。此修合制度之要務,不可不知。漢銅錢質如周錢,文曰半兩,重如其文。孝文五年,錢益多而輕,乃更鑄四銖,其文為半兩,雜以鉛鐵錫,非淆雜為巧,則不得贏,而奸或盜,磨錢質取熔。有司言錢輕重,請郡國鑄五銖錢,周郭有質,令不得磨取熔。

白話文:

古文:

如半夏一升準五兩,不知用何升何兩。此修合制度之要務,不可不知。漢銅錢質如周錢,文曰半兩,重如其文。孝文五年,錢益多而輕,乃更鑄四銖,其文為半兩,雜以鉛鐵錫,非淆雜為巧,則不得贏,而奸或盜,磨錢質取熔。有司言錢輕重,請郡國鑄五銖錢,周郭有質,令不得磨取熔。

例如半夏一升重五兩,但不知道使用哪種升和哪種兩。這是一件制訂和統一規範的重要事務,不容忽視。漢朝的銅錢品質和周朝的一樣,上刻「半兩」字樣,重量也和字面意義一致。孝文帝五年,銅錢越來越多,重量卻越來越輕,於是改鑄「四銖」錢,上面仍然刻著「半兩」,但裡面攙雜了鉛、鐵和錫。如果不是故意摻雜,就無法增加利潤。奸詐之人或盜賊會磨損銅錢,奪取裡面的貴金屬。官吏報告銅錢輕重不一,建議各地鑄造「五銖」錢,錢幣周圍有邊框,防止別人磨損和盜取。

則知漢以二半兩錢為兩,重十銖明矣,漢唐例以二十四銖為一兩,抑未知修史人改作唐例,亦不可知。觀《錢譜》漢無六銖錢,至唐方有,今以五銖錢十六個,正得開元錢十個重。又以六銖錢十二個,正得開元錢九個重。則知開元錢每個以重八銖。唐武德四年鑄開元通寶,徑八分,重二銖四累,積十錢為兩,似難考據,明食貨者,必有說焉。

白話文:

根據這些記載,可以知道漢朝將二半兩錢作為一兩,重量約為十銖。漢唐兩朝通常以二十四銖為一兩,但不知道當時修史的人是否將這個標準改為了唐朝的標準。從《錢譜》記載來看,漢朝沒有發行過六銖錢,而唐朝纔有。現在以十六枚五銖錢和十枚開元錢相比,重量相等。另外,以十二枚六銖錢和九枚開元錢相比,重量也相等。由此可知,開元錢的重量約為八銖。唐武德四年鑄造開元通寶,錢幣直徑八分,重量二銖四累,十枚為一兩,但這個記載難以考證。明朝研究經濟學的人,一定會有自己的見解。

按藥書,漢方湯液,大劑三十餘兩,小劑十有餘兩,用水六升或七升,多煎取二升三升,並分三服。若以古龠量水七升,煎今之三十兩,未淹得過;況散末藥只服方寸刀圭匕,丸子如梧桐子大,極至三十粒,湯液豈得如此懸絕。又如風引湯,一劑計五十五兩,每兩隻用三指撮,水三升,煮三沸,去滓溫服一升。

白話文:

根據古籍的記載,中藥湯劑的大劑量約三十多兩,小劑量約十多兩,用六升或七升水煎煮,煎熬後取二升到三升的量,分三次服用。但如果用古代的龠來量取七升水,去煎煮現在的三十兩藥材,都還浸泡不到;更何況散裝粉末藥物僅取少許,丸藥如梧桐子般大小,再多也不過三十顆,而湯液的用量怎麼會如此懸殊。再比如風引湯,一劑的總量是五十五兩,每一兩用三隻手指捏取,加三升水,煮沸三次,去除藥渣後溫服一升。

觀其煮制,每隻三指撮,未應料劑如此之多,此又可疑也。今以臆說,漢方當用半兩錢二枚為一兩,且以朮附湯方較,若用漢兩計一百八十銖,得開元錢二十二個半重,若分三服,已是今之七錢半重一服;若以唐方准計,三百三十六銖,得開元錢四十二個重,每服計今之十四錢重,大略可知;若以開元錢準得一百單五個重,分三服,每服計三十五錢重。此猶是小劑,況有大劑各件,兩數之多者,未易概舉。

白話文:

觀察其藥材的煎煮方式,每次取三指捏起,不應使用如此多的劑量,這一點令人懷疑。現在我大膽推測,漢方中半兩錢兩枚纔是一兩,我們用「朮附湯」方劑來比較,如果使用漢兩計算一百八十銖,就能得到開元錢二十二個半的重量。如果分成三服,每服的重量相當於現在的七錢半。如果按照唐方的計量,三百三十六銖,就能得到開元錢四十二個的重量,每服的重量相當於現在的十四錢。大致上可以知道劑量的差別。如果按照開元錢的計量,得到一百零五個的重量,分成三服,每服的重量相當於三十五錢。這還只是小劑量的情況,更不用說那些劑量更大的其他藥材了,它們的重量就更難一概而論了。

留心此道,幸少詳焉。

凡古書所詮,不出脈病證治四科,而撰述家有不知此,多致顯晦,文義重複。要當以四字類明之,四字者,即名體性用也。如脈,浮則為名,舉有餘按不足為體,為風為虛曰性,可補可汗曰用;如病,太陽傷風為名,感已嗇嗇為體,惡風自汗為性,傳變經絡為用;如證,太陽風證為名,頭項疼腰腳痛為體,不與諸經濫為性,候其進退為用;如治,藥桂則為名,出處形色為體,德味備缺為性,汗下補吐為用。以此推之,讀《脈經》,看病源,推方證,節本草,皆用此法,無餘蘊矣。

白話文:

過去所有的中醫古籍文獻,都離不開脈象、病因、證候、治療這四個方面。然而,一些著述者對此不甚瞭解,常常導致文義晦澀不清,重複累贅。所以,我們應該用「名體性用」四個字來清晰分辨這四個方面。

名:如脈象,浮為名。 體:檢測後如果發現脈象過於有力,不足則為體。 性:脈象的性質,如為風或虛。 用:脈象的治療方法,如補或發汗。

舉個例子: 名:太陽傷風病。 體:已感覺到惡寒發熱。 性:惡風自汗。 用:治療時需要加減經絡。

證候: 名:太陽風證。 體:頭痛項痛腰腳痛。 性:不與其他經絡混淆。 用:觀察證候的變化來對應治療。

治療: 名:藥桂。 體:藥材的出處和形態。 性:藥材的功效與不足。 用:發汗、驅寒、補益。

以此類推,我們在讀《脈經》、探討病源、制定治療方案、節錄藥材時,都可以使用這個方法。這樣一來,就能夠對中醫有更加深入的理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