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言

《三因極一病證方論》~ 卷之四 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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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之四 (1)

1. 料簡

凡傷寒中雜病,證狀非一,當隨門類,量酌施治可也。如發黃,則多用五疸中藥,只依黃疸治之。發狂,已見陽毒門;吐衄,便利瘀血,見失血門;下痢,見滯下;奔豚,見五積;陰陽厥,見厥論;嘔噦喘咳,各見本門。其他更不繁錄。

白話文:

【料簡】這段文字的大意是:所有因風寒或是各種複雜疾病所引起的症狀,並非只有一種,應根據不同的病症分類,適當地進行治療即可。例如,如果出現黃疸的症狀,大多使用治療五疸的藥物,就按照黃疸的療法治療。若出現發狂的症狀,在陽毒的治療範疇裡已有說明;對於吐血、鼻血以及便血等失血癥狀,應參考失血的治療方式;若是下痢的情況,可以參考腸胃炎的治療;對於奔豚(一種心悸疾患)的症狀,應參照五積(一種病證名)的治療;對於陰陽厥(肢體一冷一熱的現象),應參照厥論(討論肢體厥冷的學說)來治療;對於嘔吐、噁心、喘息和咳嗽等症狀,分別應參考相對應的治療方法。其餘的病症,就不在此一一列舉了。